主话题:木终说 解析:《庄子》二十三、山木之—— (十)、木终说——【一】“何谓(指称,意指)‘无受人益难’?”仲尼曰:“始用四(通“驷”:驾驭)达,爵禄并(摒)至(窒)而不穷,物之所利,乃非(诋毁)己也,吾(抵御)命其在外者也。君子不为(伪)盗,贤人不为窃。吾若(选择)取(聚)之,何哉!故曰:‘鸟莫知于(比,表示比较)鷾(yì:鷾鸸ér——燕子)鸸,目之所不宜处,不给视(活着,生存),虽落(通“络”:网,笼)其实(财物,殷实),弃之而走。’其畏人也,而袭(衣上加衣,穿衣)诸(之于)人间。社稷存(止息)焉尔(浅近)!” “何谓‘无始而非卒’?”仲尼曰:“化(胎儿)其万物而不知其禅(shàn)之者,焉(怎么)知其所终?焉知其所始?正(嫡长,嫡系;通“证”:证明)而待(dāi:停留,滞留)之而已耳(旁侧)。” “何谓‘人与天一’邪?”仲尼曰:“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圣人晏(yàn:晴朗;鲜艳,华美;温和,柔和;平静,安逸;晚,迟;尽,完)然体逝而终(死亡)矣!” 即那违背人格尊严脸面之文贼文痞问:“所谓无受人益难乃意指什么?” 子君修身者讲:“宣扬迷信者臆造神鬼作为万物之始祖而实际应用于主子通达神品以驾驭奴才,官爵禄位被王法等级制度摒弃盟约且阻窒责任而试图层层管理以至无穷,奴才之人权被物权所统治而服从于主子之利益,大奴才兼二主子者实在是诋毁其自身,二主子之堪用必然抵御大奴才之听命乃只能是在外表上顺从大主子。 ——(待续)
主话题:木终说 解析:《庄子》二十三、山木之—— (十)、木终说——【二】(续)——二主子伪装不了其强盗之兽品,大奴才也伪装不了其窃贼之兽性。王法等级制度选择自相抵触于听话性与堪用性而使之聚合在一起,大奴才兼二主子者能够承受得了其双向原则与双重标准吗?!古语云:‘在鸟类当中乃没有谁比燕子更具有自主之性能,燕子作为益鸟乃以友好邻邦之名目寄居在人类之屋檐下而人类却不适宜像对待家禽那样与之相处,其平等互利或合作共赢之联盟关系不属于供给活命其互吃互养之孽生寄生之关系,自主自由者即使面对含有殷实财物之笼络诱惑,也会放弃而离开。’那燕子之所以害怕受到人类当中衣冠兽畜者之伤害,乃因为有兽畜品性者在人世间衣上加衣而身着人神两张皮,神兽鬼畜者在其私家领地使社稷公祭其自主恤下之人文内涵止息而浅近于动物王者法则。” 那违背人格尊严脸面之文贼文痞再问:“所谓无始而非卒乃意指什么?” 子君修身者讲:“如果有造物主怀胎育化万事万物那么就不应该掌控或干涉人文授受之禅让及繁衍与传承模式之种子生长形式,神鬼怎么把握生命体终结于死后成为神鬼?神鬼又怎么把握生命体起始于生前就是神鬼?如果神鬼作为嫡长嫡系之子孙那么就应该停留在生命世界之现实空间以证明其尊贵之身份乃不该是自行废止其正统之嫡位而偏安于旁侧之庶位。” 那违背人格尊严与脸面者又问:“所谓人与天一乃意指什么呢?” 子君修身者讲:“主观意识存在于人类之头脑当中,主观意识乃对客观法理之反映或认知;自然环境之事物又存在于客观法理当中,人类也便能够依据所多层或多重累积之客观法理去改善周边环境。然而任何个体人身或神身都不可能独自占有及改变客观法理,客观法理作为公共秩序乃事物固有之性质特点,大神如果安逸游离于客观公序之外那么便会因其身体之消逝而导致其头脑及主观意识之死亡了!”
如果是神孕育生出人,那么从遗传基因上讲乃人也是神,而实际上不是; 如果是神利用场地、工具及原材料制造或繁殖出人,那么从隶属关系上讲乃神也是生存生活于客观现实环境当中,而实际上也不是。
——(完)
作者主页:https://www.youtube.com/@user-vx9ru2zf3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