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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ad_ppl

家有恶弟媳 (回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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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3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ad_ppl 发表于 25-2-2013 09:25 AM
最近几乎天天在新加坡做PROJECT,
回到家都是8点以后,
累到半命.

那条不是搬走了,在家里还会碰面meh?
可怜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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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_ppl + 2 每晚回来吃晚餐, 我付钱, 赖到九点多才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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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3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z和那条"今生相克"

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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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3 09: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ad_ppl 发表于 25-2-2013 09:25 AM
最近几乎天天在新加坡做PROJECT,
回到家都是8点以后,
累到半命.

不是搬走了咩?
她的垃圾你丟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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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_ppl + 2 有老豆为她撑腰, 要丟她东西, 要和我对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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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3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hino 发表于 25-2-2013 05:22 PM
那条不是搬走了,在家里还会碰面meh?
可怜你哟。

我靠,是有没有哦,不要脸的女人不少,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
不是和大伯不和吗!还要回大伯家吃饭!!!
楼主,你把房子卖了吧,另买一间带妈妈一起住,
那个没眼看的老豆让他去和那条住,看他会被撵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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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_ppl + 2 不用她付钱, 有什么不可以, 脸皮厚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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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3 10: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怒火中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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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3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搬走了还每天回去吃饭????
真的会被她气死咯这样。。。
吃了有没有拍拍屁股坐在大厅沙发看电视,假装没有收拾碗碟???

你老豆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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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_ppl + 2 吃饱就坐在那里, 等老妈去帮她收, 开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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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3 1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楼主你要落跑??

这样不就中了敌人的圈套么?要是我的话,绝对会坐在她的隔壁,而且她在哪里我在哪里,看她还要不要一直回来。

老实说,楼主你输得很彻底几下,在自己的家都没有话事权,我劝你还是看开一些吧,就接纳她吧,再怎么说都是你弟弟的女人,即使真的没办法接纳,你也要面上做得好看一些,免得把自己搞得里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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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_ppl + 2 是不想见到不想看到的人, 直接离开. 顺便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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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3 09: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找房子?那么当初你就直接把房子卖给你弟弟就好了,自己跟老婆仔外头组织家庭,省得心烦。

还有,搬出去之后,东西还在那间屋子,等于其实他们认定你们现在这间房子是【祖屋】,即使人被你“赶”出去了,也不会让你独霸该房子。

还有,若我老豆那么为那个人撑腰,我会把老豆请去跟他们同住,反正他那么喜欢他们,那么就住在一起呗。

我真的很佩服你,这样让我不开心的家庭,我怕已经好几年不会回去了,才理你是爸爸还是妈妈,撕烂脸了就什么都不是了,没有气消,没有和平的相处,独揽的人还没有离开,我是不会再回去的,反正见面也是闹僵,不见对彼此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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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2-2013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浴血天使 发表于 26-2-2013 09:47 AM
又找房子?那么当初你就直接把房子卖给你弟弟就好了,自己跟老婆仔外头组织家庭,省得心烦。

还有,搬出 ...

一开始已经说了, 是我要买房子, 那间直接卖给老弟,
但他早一步买, 我也知道是那条的主意, 因为她要有屋子, 方便就接她的家人来小住,
如果一直和老豆老妈一起, 就有不方便,
但她成功做到好象是我赶走他们, 他们才买.
这也是为什么她一进门就天天给我和老婆脸色看, 找架吵, 做到好象是我们一直欺负她.
老豆也买她的帐因为她的职业, 还是就是历害捧老豆.

这次搬回去, 真超后悔, 几乎什么都不能做,
房间被他们霸占着, 东西不搬,
我的东西没地方放,
帮他们收好让他们搬,
结果和老豆差点动手, (之前的帖有写到)
还是在新年前, 结果整个新年都是脸黑黑的过.

同意你说的, 我是失败的一方,
我不够那条死的玩花样, 且她仗着肚子做威做福,
我只能气往肚吞.
因为她肚子那个是无辜的, 我不可能去对她怎样.

我不想每天回家还得受这样的气, 所以找房子再搬或买一间自己的.
且也是在考虑着別再逼我,
否则哪天我又发疯, 直接登报, 也会把老豆的东西全往外丟,
上报做个不孝子, 赶他过去和那条一起住,
不要在我这里做威做福, 以为他最大.  

该给的脸给足了, 不要脸的话, 就一起丟脸.
真的是快忍到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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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3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ad_ppl 发表于 26-2-2013 09:59 AM
一开始已经说了, 是我要买房子, 那间直接卖给老弟,
但他早一步买, 我也知道是那条的主意, 因为她要有屋 ...

所以说,这个世界做戏很重要的,不要傻傻不爽就直接摆出来,独揽就直接闹出来,吃亏的也只有自己而已。

常言道,即使再不屑,有些戏还是得做的。

老豆那边,若你也只是忍忍忍,没有把心里想的说出来(搬走,请他出去or断恩情),相信你老豆还是一样不把你的感受放在眼里的,还是一样整天家吵屋闭的。

像我们家孩子就很有气魄的说:下次再看到这个人,我不会再回来了;不要每次吵嘴,很烦,再吵,以后我们就不回来了。
二表哥跟大表哥说:你还要这个女人,麻烦你搬出去,新年也不需要让她回来。

人家常说家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其实我觉得就是一家人才更要讲理,因为身上的血缘让我们必须一辈子的相处下去,外人不爽可以直接不联络,家人能么?委屈其中一方也不是长久之计,闹得恩断义绝的时候更加让人难过,所以理一定要说的,希望你老豆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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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_ppl + 1 老豆说了一句, 我还没死的一天, 你不准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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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3 10: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赞同再买一间,这间卖掉,接妈妈来住,老爸那么维护那条,让他去和它住,只怕到时那条不收留他吧了!
不然天天这样,也不是办法。
怕迟早有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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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3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老豆那样说,你没有当场跟他说“好,我不丢,那么请你搬去跟他们住”,或者直接跟他说“好,这间房子我不要了,你们自己商量看看谁要接手,我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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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3 10: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ad_ppl 发表于 26-2-2013 09:59 AM
一开始已经说了, 是我要买房子, 那间直接卖给老弟,
但他早一步买, 我也知道是那条的主意, 因为她要有屋 ...


若lz打算买过一间屋子。。。应该把现在这间卖掉,不要留着益了那条。。。
把屋子卖掉,她也应该没办法要把东西搬去你的新家吧。。。

还要有这么远,就搬这么远
本帖最后由 sleeping_child 于 26-2-2013 11:0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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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i6714 + 5 我很赞同
浴血天使 + 2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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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3 08: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条是sandakan人?

lz放心我不是s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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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3 10: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浴血天使 发表于 26-2-2013 10:29 AM
既然老豆那样说,你没有当场跟他说“好,我不丢,那么请你搬去跟他们住”,或者直接跟他说“好,这间房子我 ...

我想了很久也觉得那间房子不应该再供下去了。。。
干干脆脆就找另外一间搬走算了。。。
楼主现在的情况是每天做个半个不孝子,不如干脆在短期内做个整个不孝子,以后等搬了再做回全职孝子?
我觉得楼主的弟妇就是看中了楼主那种表面狠,骨子里软弱的性格才可以在处处钳制着他,看来这种局面应该短期内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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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3 10: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r2k4 发表于 27-2-2013 10:37 AM
我想了很久也觉得那间房子不应该再供下去了。。。
干干脆脆就找另外一间搬走算了。。。
楼主现在的情况 ...

贊同。

沒必要那麽辛苦供到兩間。既然相處不來,唯有越搬越遠。然後趁機把那條的東西很自然的“丟掉”。

btw,很同情樓主的媽媽,自己老公那麽迷自己的媳婦,非常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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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3 10: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贊同sleeping child的建議

人生短短幾十年,沒必要為了一條東西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我覺得那條把東西杵在那就是暗中和你角力來著

既然如此
這間賣掉
搬去另外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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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3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r2k4 发表于 27-2-2013 10:37 AM
我想了很久也觉得那间房子不应该再供下去了。。。
干干脆脆就找另外一间搬走算了。。。
楼主现在的情况 ...

所以说,楼主是那种火爆可是却软到不行的人,啊不然都不会搞到这种局面,整个场子早就被他hold着了,还需要给人家楸着胡须讲话咩。

让楼主把屋子卖掉or不要供期,我想他应该是做不出来吧,只好委屈自己的老婆了,要是很有能力供两间房子那还没什么。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楼主真的不打算供这间房子的话,之前付的钱也必须当成投资失败了,但是能远离自己讨厌的人,那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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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3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希望楼主不要自己那么辛苦,不要苦了老婆和妈妈....
如果真的要买多一间,自己和老婆辛苦的搬出去住,不如卖掉现在这间,然后带妈妈和老婆走...
老豆的话,他要去那边就去咯,但是如果老豆要跟你,你也不要拒绝....

不要辛苦了自己,然后成全了那条...
楼主,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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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3 1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淇淇 发表于 27-2-2013 10:46 AM
贊同。

沒必要那麽辛苦供到兩間。既然相處不來,唯有越搬越遠。然後趁機把那條的東西很自然的“丟掉” ...

非常的奇怪。。。
竟然会有人如此迷恋自己的媳妇,反而老婆和儿子们的地位都不比她高。。。
如果我是楼主的弟弟,看到自己的爸爸如此迷恋自己的老婆,都不懂要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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