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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ana jaya ss25 殴斗事件之《四眼粉红豹大战红衣排骨精》有图见血18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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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像很了解情况偏帮粉红这样,如果粉红拿棍下车谈判不果是要打他呢?你说的都是假设性而已哦,两个人 ...
Ahboon 发表于 31-1-2010 12:55 PM

首先我先声明我觉得两个人都是有问题的,粉红衣的有问题,但我觉得红衣的更有问题,我也并没有帮哪边人的想法,而我说的当然都是假设性而已,难道现在这里的其他人(或你)就不是?我们都不是当事人所以都不知道之前发生什么事当然大家只可以假设性的猜测,除非我们是当事人。
再跟大家分析一下,如果以当时的情况,如果我们是红衣的,感觉生命受到威胁,我们是选择A-马上逃走或报警,B-呆在车内先看情况,C-下车挡在对自己生命有威胁的者的面前,D-下车抢对自己生命有威胁者的武器,或E-朋友帮忙拍短片,然后自己下车跟一个对自己生命有威胁的人理论,然后看是自己被对方打或被打死,或成功抢掉对自己生命有威胁者的武器然后觉得很威水?
大家会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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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6: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头版 ,几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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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7: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叫做鬼打鬼
狗咬狗骨
如果不是自己人(华人)看他们会不会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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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7: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各位网友的贴的意见,我也认为是粉红动作的导致成在样。最错是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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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8: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9# 超级丑八怪[-_-]

很明显弄解说版那条水眼睛有问题,不是四眼,应该是八眼。因为我四眼的都看到,所以他近视应该更加深

0:21秒的时候,红衣已经弯腰去抢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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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9: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发生car accident然后对方拿武器下车,
不管他看起来是想要打架还是纯粹做防备,
我都会先自卫啦 =.=

那些说觉得粉红uncle拿棍没有错的,
难道你看到对方拿棍,你觉得对方对方还想跟你谈吗?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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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9: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a pek 拿棍出来借给别人用来打回自己


大马真的有很多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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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衣的年轻仔脾气应该很不好,而且可能都是那些samseng酱的
所以他的自卫方式就是把对方的棍抢过来打
不管一开始是谁对都好,红衣的先攻击对方,他在法律上就已经错了
也是笨下,如果被人家告上法庭多不值得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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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拍的人不去阻止,只顾着拍
vicky418 发表于 29-1-2010 04:53 PM



    他不拍的话,你有的看酱精彩的表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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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明头条... CARI 的影响力也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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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粉红男虽然手持木棍,但木棍始终都是向下的
如果他一开始是要准备打人,木棍应该是向着红衣男
从头到尾粉 ...
stan24ley 发表于 31-1-2010 05:42 PM



木棍如果向上的话就来不及强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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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几  sin city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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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家撒)出来讲数,粉红a pek 以为大马是黑社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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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单看video真的很难判断谁的错。。
但是以法律来说,凡是谁撞人的车屁股,就是那个人不对。。
那个pink佬,手拿棍子,能讲自卫,现在很多假车祸发生..
反过来说那个红衣,人家只是拿着棍子,都没有做状要打,怎么无端端会抢对方的棍子然后互相打气呢??(可能中间加插一些东西,我们不懂)
其实双方都有不对的。。pink佬,手拿武器。。。,红衣,撞人。。。


纯属个人看法,不同意见的,别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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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0 10: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明头条... CARI 的影响力也蛮大的。。。。
anakmal 发表于 31-1-2010 09:43 PM


靠大家的配合(灌水),才能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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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0 1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知道的拉, 现在的人人心难测。
拿铁棒会好点,钢棒更加妙
lew0401 发表于 31-1-2010 12:13 AM



    我觉得狼牙棒比较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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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0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一点意外就拿着棍子凶人。。。
这种人真是的傻。。。
这也好给他一个教训。。。
大不的報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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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0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上报了,佩服我们马来西亚,又多一件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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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0 03: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红衣者抢棍,Pink panther才出手的吧...
而且还没打之前红衣者的朋友就知道他会抢棍!这些人根本就是 ...
二百年后在一起 发表于 31-1-2010 12:29 PM

很好的"开始论",
谁先开始就是谁Salah,
那我有一个比你所谓的"开始"还要更早的"开始"。
我可否说,
是粉红衣的拿棍出来谈判,
红衣的才去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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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10 04: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人知道最后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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