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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rder

日新國中『棄書事件』證人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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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4 08: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贺龙元帅 发表于 26-2-2014 08:08 PM
日薪的学生开始流传tuoceng传说, 这个tuoceng大哥到底是谁?老师都要听他吊, 还比我们收拾书。。。。语 ...

哇哈哈,什麽傳說丫,是請律師團傳說,還是車撞,狗咬,雷劈書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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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4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upont378 发表于 26-2-2014 06:13 PM
激粒煮现在面对的是书虫,哈韩的料,
在爱丝敦路的时候,

都不知道你在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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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小心. + 10 我很赞同,最讨厌这种表达的,以为自己很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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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4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世总监 发表于 26-2-2014 09:15 PM
都不知道你在表达什么

最讨厌这种表达的,以为自己很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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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4 10: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哩叶 发表于 26-2-2014 06:35 PM
以前不立ISA、114A法,不表示那些人可以犯错。

你的point就是鼓励学生不必遵守规定,话说这也是教育部的规定来的
以前不执行,不代表没有校规,现在执行也是让校规发挥作用
话说带那些书回去又有多辛苦,我以前还不是这样带,还是现在的草莓族那多几本书就嫌重嫌累
如果是这样,中学了哦,过几年好命可以继续读,出了社会他们真的可以生存吗
到时等下又要给人说90后blabla心理不爽

不过如果你有什么不满,不妨上庭挑战这个规定,然后就可以black and white了
就不用有这么多麻烦了,反正规定set出来没人遵守,就不对劲了
话说isa跟那些114a都是有历史背景的法令,如果你应该拿来比较也太奇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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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2-2014 1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這種回覆就知道,
一)來鬧的
二)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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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itbit 发表于 26-2-2014 10:56 PM
你的point就是鼓励学生不必遵守规定,话说这也是教育部的规定来的
以前不执行,不代表没有校规,现在执 ...

哪条哪款哪项教育法令规定学生不可以留书的?
有没有detail可以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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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12: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哩叶 发表于 27-2-2014 12:07 AM
哪条哪款哪项教育法令规定学生不可以留书的?
有没有detail可以告诉大家?

我没说这是法令,只是说这是规定

他说,课本及作业簿的用意为,学生上课时,把课本带去学校作参考用途,放学后带回家里温习,所以校方是不允许学生將书本留在学校里,不排除学生因此不满纪律老师,才將书本扔在地上。

另一方面,该校校长杜秉章在接受电访时也指出,学生滥用科技便利扭曲事实。

他说,教育部明文规定,若学生把从教育局借来的课本留在学校,就会被该局夺取借书权力。

他说,学生屡次被警告不听,校方为了纠正学生,只好把学生课本叠好放在礼堂前,结果被学生翻倒在地,结果就被扭曲了整个事实。他说,目前他不方便谈及一切,但已向教育官员解释。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 ... 763:&Itemi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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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itbit 发表于 27-2-2014 12:31 AM
我没说这是法令,只是说这是规定

你们就只会叫人遵守“规定”。
问题是,没执行这种“规定”就没事,执行了却引来一堆麻烦。
这就如同政府执行114A条文。
这种条例,设立了,不但改善不了问题,反而让事情变本加厉。
遵守规则固然没错。遗憾的是,你要去遵守,是这种烂条例。这要怎么让人信服?
如果今天你们中了114A,别人再鸟你没遵守114A条文,你就是社会败类,你又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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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12: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哩叶 发表于 27-2-2014 12:38 AM
你们就只会叫人遵守“规定”。
问题是,没执行这种“规定”就没事,执行了却引来一堆麻烦。
这 ...

因为规定就是规定,规定的设立本来就是要别人遵守,设立了没人遵守那么不就给相关单位"扇耳光"这样罢了
如果有任何不满,为什么你不要求你家长在家协会议的时候讨论
这世界拥有很多解决问题的管道,只要你的理由合理,大家一定支持你的,但是你们现在就是要搞对抗,以为这样很英雄
114A证据法令,如果你真的觉得执行了对你很有障碍,或者让事情变本加厉,那你就跟你当地议员反映下,让他们带上国会讨论,虽然结果大家知道,但是有record了

话说今天中了114a,是什么情况下,如果某人真的是发表一些煽动性言论,bitbit真的会很开心他被起诉
所以大多数的讨论大家都是有经过大脑才发表的,而不是愚昧发表情绪化的言论,别人不会觉得你可怜还是什么,只会觉得明知这样会死都要去做,歹死

不过话说回来,你都已经连校规那么简单的规定都没办法遵守了,也很难怪你会怕1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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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itbit 发表于 27-2-2014 12:51 AM
因为规定就是规定,规定的设立本来就是要别人遵守,设立了没人遵守那么不就给相关单位"扇耳光"这样罢了 ...

家教协会的权力可以大到改变政府的规定?
如果在马来西亚这种国家靠开一个会议就可以改变条例,114A就不会在没经过辩论环节之下就被通过。
不是说发表没脑的情绪化言论就会中114A,是看政府如何定义煽动。
如果你写的文章是事实,而政府认为你在煽动,那么,你就是违反114A条文。
没怕114A。而是在认为,这两者都是垃圾条文。设立了,等一堆人去踩陷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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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2-2014 01:0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連留書的問題都不懂嗎?
答案已經在這樓或隔壁樓了…
其實用腦想就知道啦~凡事放遠來看,別祗看眼前自己喜歡看的而已。
對事情充滿好奇或懷疑的話,可以自我推敲,再不然可以自己找一找資料~實在沒有的話才來問人,不過基本的禮貌也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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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8: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给我小心. 发表于 26-2-2014 10:45 PM
最讨厌这种表达的,以为自己很gao.

楼主要班门弄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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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2-2014 1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哩叶 发表于 26-2-2014 06:24 PM
留书行为在该校已经传承了十几年了,向来都相安无事。
现在无端端闹出新闻。激粒煮真是没事找事闹。。。 ...

閣下對『相安無事』的定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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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明白。。。酱的一个小小事件。。。也可以谈酱久。。。也可以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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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4: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ocai82 发表于 25-2-2014 12:12 PM
而且照片很明显最少有5个老师在场看而已...而路上就一堆凌乱的书本。很明显老师是监督之下已经凌乱,如果真 ...

大家看到的也是照片被拍的那一沙那。之前的一分钟,和后面的一分钟,大家都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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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4: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ocai82 发表于 25-2-2014 01:28 PM
又是一个自己填自己答得所谓访问.....可信度在那里?你说的不足以来证明是真的...请显示证据,而不是自己 ...

但是有可信度。小奥读书不多,但几年上学的经验,小奥认同书不可能是老师校长自己搬。一般都是学长啦,同学啦来干这些粗活。这些不用证人,我也相信,所以birder 讲的有一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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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咖哩叶 发表于 26-2-2014 06:24 PM
留书行为在该校已经传承了十几年了,向来都相安无事。
现在无端端闹出新闻。激粒煮真是没事找事闹。。。 ...

依你的说辞只要传承了十几年的东西,管他是错的只要相安无事也可以姑息对吗?强词夺理
学校是教育孩子的地方,学生错了就要教这是学校的基本责任。要是你觉的这也不行那也不可,那就别来学校读书啊。现在网络发达,在家也可自修何必去学校读书让人管。
去学校的目的除了学知识也要学习遵守纪律端正自己。学生们在学校犯错受罚也是一种逆境学习。如若连这一点点的压力也承受不了,将来还能成大器吗?大笨蛋。在这事件上我觉得保护自己的书本是一个学生的基本责任,学生们如果连基本的责任都履行不了受罚是因该的。就算书本是校方扔的也没什么大不了,有什么好追究。丢弃不要的就扔了呗!
个小个屁 你厉害,但是做你就什么也不会。有料的进入师训然后到日新教书咯!个小王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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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5:3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怒目金刚 发表于 27-2-2014 05:17 PM
依你的说辞只要传承了十几年的东西,管他是错的只要相安无事也可以姑息对吗?强词夺理
学校是教育孩子的 ...

不用和他废话那么多了啦

他自己觉得没问题就好
反正这件事情教育部不会收手了
等下谁被拿来开刀而已

就算这个人没被开除
出来社会后自然会有人收拾他

所谓的名校哦
笑死人就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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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6: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相矛盾$ 发表于 27-2-2014 09:35 AM
不用和他废话那么多了啦

他自己觉得没问题就好

手机是禁止的吧,
居然还能拍短片上传,

日新还没乱,
教愚句的 S B  先乱,

姥司叫学生滚回大陆,
教愚句 S B  好像没那么落力。。。  
依教部條規行事‧日新3機構:校方沒扔書
2014-02-26 11:11
(大山腳訊)由於近期網上針對“丟書” 風波出現各種說法,
日新國中董家校三大機構週一晚召開會議後,力挺校方,
並一致同意這起沒收課本風波是根據教育部條規及程序進行,
校方沒有把課本扔到柏油路,並指面子書上傳言老師扔書的說法具誤導性。

校方完全处于被动,
要考虑不单单是"要不要"管,
还要看"能不能/应不应该" 管。。。




本帖最后由 dupont378 于 27-2-2014 10:43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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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4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怒目金刚 发表于 27-2-2014 05:17 PM
依你的说辞只要传承了十几年的东西,管他是错的只要相安无事也可以姑息对吗?强词夺理
学校是教育孩子的 ...

传承了十年依然相安无事,就说明这么做并没给别人带来不便。
相反的,现在校方执行了这个条例,却迎来了一堆问题。这个说明了什么?

以你这种看法来想,让我觉得bersih集会都是错误的。
因为,政府这么做,都是正确的。设立什么ISA、114A都是对的。身为人民,我们就要去学习服从。
如果连服从政府的政策都没办法做好,连这一点点的压力也承受不了,将来还能成大器吗?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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