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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逍遙

浅谈GST的基本操作方式 如果有错误,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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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打工的可以跟老板收6% GST,因为我们提供服务给老板!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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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2014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沉睡中 发表于 30-4-2014 01:52 PM
我反对gst。如果到时又推出可让穆斯林逃gst,非穆斯林中gst的方法.请问怎么办?请问你是穆斯林吗?

消费人每1000元  要给60元的GST   这个只是最低数目
部长也说 6%是区域最低的  也没承诺未来不会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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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11: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马来西亚实行消费税苦的是华人,穆斯林有办法逃税,华人没办法,硬生生按在砧板上国情不同哦,消费税在穆斯林地区实行简直是找非穆斯林的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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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2014 1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hey 发表于 30-4-2014 09:51 PM
反正从以前到现在全部东西都是政府说了算,Lynas不Lynas,GST不GST,有轮到我们反对咩?即使反对了,到最后 ...

这是事实  但是拖得一时是一时
如果人民没反对 可能2011年就实施了

更重要的是  现在只是在布网   大小鱼通吃
更让人担心的是   GST实施几年后  谁敢保证还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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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01:0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照昨天反gst游行看来,很多打工仔都从gst受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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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0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anwood 发表于 2-5-2014 03:38 AM
许多民众投资产业,GST会有关联吗?譬如;私人产业出租或出售,
无论数目多庞大,是否与GST无关?

许多民众投资产业,GST会有关联吗?譬如;私人产业出租或出售,
住宅用途 -exemply supply
商业用途 -standard rated 6%

无论数目多庞大,是否与GST无关?
错,GST 就是收货物过手所增值的税。

另一个疑问是?公司与公司二手产业交易。
公司买进产业有包含6%GST, 若有将来要卖出可否取回之前的6%?
不是这样,如公司买进产业是用在生意用途上,你可以直接claim, 假设你买office - RM 1,000,000.00 , 你可以用20年, 你买的那一年可以claim Rm50k
under short claim
http://gst.customs.gov.my/en/rg/ ... 0G5%20Treatment.pdf

私人与公司二手产业交易。
不知道你说什么

假如公司买私人产业没有6%GST,当公司要卖出产业是否已增值6%?
-当机,我不知道你说什么,公司买任何东西都有GST吧,只是,用在私人用途上,input tax 是不可以claim.

发展商收购其他公司的土地,地价是否增值6%,地价增值会影响屋价吗?
都会有增值税,我相信会,因为,成本提高了,问题在于,是不是能非正式/正式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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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08: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eatlim77 发表于 2-5-2014 02:33 PM
许多民众投资产业,GST会有关联吗?譬如;私人产业出租或出售,
住宅用途 -exemply suppl ...

谢谢你提醒大家,GST税务非只是日常消费品,产业交易也包括在内,

产业出租或出售,在某种情况下免不了GST,希望看到更多这方面的资讯,

疑问;个人产业卖给公司,公司再转卖给其他公司,
                                       或者公司再转卖给私人,  
                                         两种交易情况,那一段交易必须加6% G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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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09: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anwood 发表于 2-5-2014 08:51 PM
谢谢你提醒大家,GST税务非只是日常消费品,产业交易也包括在内,

产业出租或出售,在某种情况下免不了 ...

就以 Residential house 来说吧,

个人产业卖给公司,
=============
通常,公司买住宅,是很多时候是无关生意用途,(公司可能说生意上用途,custom可能很难接受, 除了,产业管理公司之外),我可以举例,买屋给Director住。

这些是不可以Claim Input tax 的。

公司再转卖给其他公司
=============
同样的,如是无关生意用途,是不可以Claim Input tax 的。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或者公司再转卖给私人
==============
如果那人是用来自己住的话,公司的售价是不可“仗胆明目”有GST。 就如我楼上说的是Exempt Supply

(如说错,请大声说出来,我也正在学习) 本帖最后由 keatlim77 于 2-5-2014 09:2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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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09: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ST也能種族化?
我很好奇那些人到底對GST知道多少?
我前幾天才去上課來,GST也沒這些人講得妖魔化,
會的人沒去刺穿你們並不代表你們是對的,
只是和你們講道理更本就是秀才遇到兵
得空去翻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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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14 07: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遙 发表于 28-4-2014 10:20 PM
我看不懂你想表达什么
如果要分享  就不要猜谜
就算我不懂  这里还是有人可以回答你的

我相信 black cat 指, 在2011 , luxury item 是没有 import duites (LV, prada, jewel 等),理由是,足进旅游业的发展,把我国打造成购物天堂。

坦白说,SST 是不透明的 Tax System。 我知道很多公司拿了制造业执照 (Sales Tax Exemption),下面的粘是说 CJ2/CJ5 , 我在这就不说, 毕竟,这里说的是 GST。(相信也会影响发展商-property developer)。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17626

虽然,SST很不透明,有兴趣者,可参考以下,kastam 的 Sales Tax rate

http://tariff.customs.gov.my/

大致上,Sales tax 如下:

Current rates are as follows:
=================================
• general rate on all goods - 10 %
• fruits, certain foodstuffs and building materials - 5 %
• cigarettes and tobacco products  - 5 %
• alcoholic beverages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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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4 1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问, 如果我有两家公司, A AND B。厂家把货卖给我的 A 公司, RM100 + RM6 (6% GST) = RM106. 然后, 我把货用B公司卖给end user with price RM120 + RM7.2 = RM127.20. 这样, 又要怎么做tax呢?

还有, 如果公司年营业额少过500千, 是否我们不能和顾客索取6% GST? 那么厂家charge我的6% 岂不是成了我的cost???如果是这样, 那么那些小商家不是要关门???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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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4 11:4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遙 发表于 24-4-2014 10:56 PM
GST是全民付说   政府得利不多 又何必得罪选民?

政府用GST=6%代替SST=10%  

不懂你信吗。你说的产品加工税很多商家都没加上去。都是跑的。等下才意识意识under counter
家私也是。
如果到时gst他们不开单claim 不回gst
开单pay gst
还是多了6% 不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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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4 1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2_vehooi 发表于 4-5-2014 11:03 AM
想请问, 如果我有两家公司, A AND B。厂家把货卖给我的 A 公司, RM100 + RM6 (6% GST) = RM106. 然后,  ...

你可以做 Group Register (pages 19, 第45条开始)

http://gst.customs.gov.my/en/rg/SiteAssets/specific_guides_pdf/Revised/Guide%20on%20Registration%20-%2020Jan2014%20G5%20Treatment.pdf基本说下,
1。你需要个别register先(A 和 B 公司)
2。A 或 B 公司需要拥有50%以上另一个公司股份。
3。A 或 B 公司需要拥有 〉RM 500k 的Turnover (under single tax person, refer to GST general guide, para 22)

如果不行,做voluntary 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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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4 1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 A 和 B 公司都是partnership company 而已, 两家公司是一样shareholder 而已。 我的意思是我把A公司的货, 以成本价卖给我的B公司, 既然没有value added, 那还需要给gst吗? 而且, 我是用B公司把货卖给end user.
那是应该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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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4 01:5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v2_vehooi 发表于 4-5-2014 12:57 PM
我的 A 和 B 公司都是partnership company 而已, 两家公司是一样shareholder 而已。 我的意思是我把A公司的 ...


你。。。。。。到时会被万死。。
A 吞完6 % 本帖最后由 终极机密 于 4-5-2014 01:5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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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4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2_vehooi 发表于 4-5-2014 12:57 PM
我的 A 和 B 公司都是partnership company 而已, 两家公司是一样shareholder 而已。 我的意思是我把A公司的 ...

你真的很被动,就是想把答案,serve 到你的口中,来来来,阿。。。。。。arm。。。。。。。。。(真的怀疑你是不是有开我的link)

也是同样的link. (pages 24, group register之后,52 条)
http://gst.customs.gov.my/en/rg/SiteAssets/specific_guides_pdf/Revised/Guide%20on%20Registration%20-%2020Jan2014%20G5%20Treatment.pdf

来来来,喂你喂到底, 把它paste 出来。
Capture.PNG


答案来了:你需要把Turnover 加上来(>500k) , 如>500k 的话,也和Group Register 一样,register 成一个 Tax person (A+B), 也就是说,A 不用向B 收GST, 因为Tax 当作是自己supply 自己,可是,为了合法,你A公司需要给B Tax invoice (GST law 里的格式规定的),我也放出来。

Capture1.PNG

当然,B公司卖出去,也是要给Tax In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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