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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in

天堂或地狱有可能存在?耶稣钉死在十字架后,有下地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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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8 0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世界地狱汇集

印度教地狱

印度教的前身婆罗门教传说第一个死去的人叫做阎摩 (Yama),后来演化为印度教的阴间的主宰阎王。《玄应音义》中称阎罗王兄妹,阎摩与阎美 (Yami),兄管男鬼 、妹管女鬼。印度教只认为地狱是灵魂投胎 转世的一个阶段。

中国民间地狱

宋朝太平年间的《玉历宝钞》描述十殿阎王各有其主、诞辰和专职,简述如下:

第一殿:秦广王蒋(广明王蒋子文 ),二月初一日诞辰(一说为二月初二日),专司人间寿夭生死,统管吉凶。
第二殿:楚江王历,三月初一日诞辰,专司活大地狱,即寒冰地狱。
第三殿:宋帝王余(宋帝明王),二月初八日诞辰,专司黑绳大地狱。
第四殿:五官王吕(官明王),二月十八日诞辰,专司合大地狱,即血池地狱。
第五殿:阎罗王包(阎罗天子包拯 ),正月初八日诞辰,专司叫唤大地狱。
第六殿:卞城王毕,三月初八日诞辰,专司大叫唤大地狱及枉死城 。
第七殿: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日诞辰,专司热闹地狱,即肉酱地狱。
第八殿:都市王黄,四月初一日诞辰,专司大热闹大地狱,即闷锅地狱。
第九殿:平等王陆,四月初八日诞辰,专司铁网阿鼻地狱 。
第十殿:转轮王薛,四月十七日诞辰,专司各殿解到鬼魂,区别善恶,核定等级,发往投生。

《玉历宝钞》值得一读,里面有枉死城的因缘、山精水怪的因缘、鬼神显灵的因缘、当兵与当贼战死的不同报应。感兴趣的话,本书网址 http://bookgb.bfnn2.org/books2/1471.htm

佛教地狱

《地藏菩萨本愿经》里描述罪恶之人死后,先过身口意三大业海,然后根据业报投身不同地狱

仁者,阎浮提东方有山,号曰铁围,其山黑邃,无日月光。

有大地狱,号极无间,又有地狱,名大阿鼻。复有地狱,名曰四角;复有地狱,名曰飞刀;复有地狱,名曰火箭;复有地狱,名曰夹山;复有地狱,名曰通枪;复有地狱,名曰铁车;复有地狱,名曰铁床;复有地狱,名曰铁牛;复有地狱,名曰铁衣;复有地狱,名曰千刃;复有地狱,名曰铁驴;复有地狱,名曰烊铜;复有地狱,名曰抱柱;复有地狱,名曰流火;复有地狱,名曰耕舌;复有地狱,名曰剉首;复有地狱,名曰烧脚;复有地狱,名曰啖眼;复有地狱,名曰铁丸;复有地狱,名曰诤论;复有地狱,名曰铁呋;复有地狱,名曰多嗔。

《圣经》旧约「地狱」

按照《 圣经 》原文的意义,完全不含有死人受审受苦的含意。阴间/地狱只是指描述死亡的情况和坟墓,而不是烈火红红的地狱。而三个被译成中文词语的地狱的希腊文词语,希腊原文和意义分别是:

矶汉那(Geenna),指欣嫩谷 ,是过去位于耶路撒冷城墙外的一个谷地,当时的以色列人在此焚烧罪犯尸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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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8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kingwangking1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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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8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28-4-2008 02:28 PM 发表

相信一般對聖經有認識的人必定知道信耶穌可以上天堂,不信耶穌的則落地獄


對不起,聖經從來沒有說過:『信耶穌可以上天堂,不信耶穌的則落地獄。

這種上堂下地獄是異教的思想,並非聖經的思想。

存有這種思想的,顯然對聖經所知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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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8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freeman_long 的帖子

我不需要像你这种对圣经只了解皮毛的人来教我。
我在 35-37楼 只是想要推荐好的网站给可爱的网友,
不要乱乱“论断”别人 = “绊跌”别人 = 明显犯罪,懂吗???

我 太、太、太。。。清楚死后未信主的人将会到受苦那个部分的阴间去 (待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来临),而信徒将在快乐的那个部分得安息 (灾难后&国度时期前受神对大体信徒之审判)。

语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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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8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28-4-2008 04:01 PM 发表
回复 38# freeman_long 的帖子我不需要像你这种对圣经只了解皮毛的人来教我。
我在 35-37楼 只是想要推荐好的网站给可爱的网友,
不要乱乱“论断”别人 = “绊跌”别人 = 明显犯罪,懂吗???

我 太、太、太。。。清楚死后未信主的人将会到受苦那个部分的阴间去 (待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来临),而信徒将在快乐的那个部分得安息 (灾难后&国度时期前受神对大体信徒之审判)。

语毕。


火氣別那麼大嘛。

許多基督徒對這方面的認識是得自『傳統』。然而,若查考聖經,這方面的傳統就站不住腳。我提出來,不是為了想要冒犯誰,也不是想要論斷任何人,或絆跌人,只是要講真話,就是要把從聖經所得到的純正啟示講出來,讓大家了解真相。能領受的,就感謝主;不能領受的,求主憐憫。可惜的是,許多人寧願相信傳統,而不願相信聖經的純正教導,寧可陶醉在不正確的傳統,把真話當作是『亂亂論斷』、『絆跌別人』、『明顯犯罪』。對於這些人,只好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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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8 08: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28-4-2008 03:28 PM 发表


對不起,聖經從來沒有說過:『信耶穌可以上天堂,不信耶穌的則落地獄。』

這種上堂下地獄是異教的思想,並非聖經的思想。

存有這種思想的,顯然對聖經所知有限。

 


那么我可以肯定我身边的基督徒/牧师有百分之九十是异教徒。

因为他们常用“天堂”利诱别人,亦用“地狱”恐吓别人。。。。当然包括顺便恐吓他们口中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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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浴血天使 于 28-4-2008 08:14 PM 发表


那么我可以肯定我身边的基督徒/牧师有百分之九十是异教徒。

因为他们常用“天堂”利诱别人,亦用“地狱”恐吓别人。。。。当然包括顺便恐吓他们口中的基督徒


若傳福音只限于『天堂』和『地獄』,就有所偏差。

其實,神的福音,不只是要把我們這些罪人從罪的奴役中拯救出來歸神,神的福音的目的是:
要把我們作成神的兒子-基督是長兄,我們是祂的眾子;
有神的生命與性情-叫我們成為神,只是無份於祂的神格;
把我們變化-與祂的兒子畢像畢肖;
成為祂的復制-叫神的榮耀充滿全地;
把我們帶進祂的榮耀裡-叫眾人彰顯神的榮耀;
把我們構成新耶路撒冷-是神與人的永遠聯調、合併,直到永世無終;
基督是新郎,我們是祂的新婦-一對宇宙的配偶,二者聯成一體,直到永永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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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0: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浴血天使 于 28-4-2008 08:14 PM 发表


那么我可以肯定我身边的基督徒/牧师有百分之九十是异教徒。

因为他们常用“天堂”利诱别人,亦用“地狱”恐吓别人。。。。当然包括顺便恐吓他们口中的基督徒


早期物資缺乏,生活艱苦,用天堂來傳福音,確有一定的果效。
然而,現代物質豐裕,這方法已不管用,更何況這『天堂』的思想並非聖經的教導。
我們該回到聖經,看看到底真聖經所啟示的『天堂』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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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2: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浴血天使 于 25-4-2008 09:31 PM 发表
其实,我想了很久。。。

干吗一直去想一些现在没办法证实的事情呢?

反正信主应该不单是为了“天堂”而信吧?若单为了“天堂”而信主。。。那我只能说。。。那心态应该不正确吧。

活着的时候,好好活着,用 ...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单纯的只为这一生,那么是否不信主也可以办得到?
所以回到根本问题,你选择信主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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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28-4-2008 03:28 PM 发表


對不起,聖經從來沒有說過:『信耶穌可以上天堂,不信耶穌的則落地獄。』

這種上堂下地獄是異教的思想,並非聖經的思想。

存有這種思想的,顯然對聖經所知有限。

 

天国地狱这词多次在圣经出现,请问您怎么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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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starry_knight84 的帖子

弟兄啊。。

你相信freeman_long说的话?
BETTER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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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tarry_knight84 于 29-4-2008 01:07 PM 发表

天国地狱这词多次在圣经出现,请问您怎么解呢?


『天國』是馬太福音專用詞,這詞與『天堂』是不同的;『天國』這詞該繙作『諸天的國』(Kingdom of Heavens)。按馬太福音的啟示,『諸天的國』可分為外表、實際、與實現。

諸天的國的外表是今日的基督教國,裡面有真信徒(麥子),也有許多假信徒(稗子);

諸天的國的實際是那些活在神屬天管制之下的真基督徒,他們過正常的教會生活,也就是讓基督在他們裡面作王的生活,是真正活在神國度裡的人;

諸天的國的實現,是在主基督再臨顯現,在地上建立千年國度的時候開始;那時候,那些在恩典時代就活在諸天的國的實際裡的(得胜的)真信徒,就得主獎賞,可以與主基督一同作王掌權,治理萬民;那些沒有活在諸天的國的實際裡(失敗的)真信徒,就被丟到國度的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受惩罰(也許一千年),直到他們得完全;當這些失敗的真信徒在受完惩罰之後,就可以與那些得胜的真信徒一同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管理萬民;至於那些在諸天的國的外表的假信徒(稗子),在主再臨顯現時,就被捆起來,扔到火湖裡。

『天堂』這詞,在和合本聖經出現過兩次(來9:24,彼前3:22),但那是繙譯上的錯誤,原文是『天』(Heaven),不是『天堂』(Heavenly Mantion天上的殿堂)。當年繙和合本聖經的時候,因為想不出該如何繙,只好借用『天堂』這個佛教語;

『地獄』在新約和合本聖經出現過十三次(太5:22,5:29,5:30,10:28,18:9,23:15,23:33,可9:44,9:46,9:47,路12:5,雅3:6,彼後2:4)。然而,這詞的原文(希臘文)是Gehenna,幾欣拿,等於希伯來文的GeHinnom,欣嫩谷,又稱為陀斐特(王下23:10,賽30:33,耶19:13),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深谷,是該城的垃圾場,各種污物和罪犯的屍體,都扔在那裡焚燒。由於那地的火不熄,就成了永刑之處-火湖(啟20:15)的象徵。因此,和合本把這詞(Gehenna幾欣拿)繙成『地獄』是不正確的(繙作『火坑』最恰當),因為聖經裡根本沒有所謂異教所說的那種『地獄』-地中之獄,只有『陰間』與『火湖』。當年繙聖經的人把這詞繙作地獄,也是借用了佛教語。而且,和合本彼後2:4的『地獄』原文是『他他拉』,是用來拘禁背叛天使之幽暗的深坑(參讀彼前3:19,猶6),不是所謂的『地獄』,也不是暫時拘留死人靈魂的『阴間』,或為魔鬼與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即『火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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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是。。。
不信者活生生的被扔进火湖里,
受不灭之永火焚烧,昼夜痛苦一直到永永遠遠!

OMG!!!INNOCENT HUMANS BURRIED IN THE FIRE LAKE TOGETHER WITH SATAN!

http://bbs.21sz.org/newbbs/dispb ... ID=29514&page=5


有罪必审的总定则

    从圣经看有罪必审是必然的宇宙定则,不管你是君王,宰相,贫民,任何国家,什么民族等等,有罪必审.审判又分为,自我审判,就是自己认罪.上帝对你的审判,例如上帝审判圣经中的大卫.如果没有以上审判,上帝就把你交给人去审判,例如法庭对罪人的审判.如果谁也不知道你的罪,你的罪又未经审判,上帝就会把你交给魔鬼去审判.例如某人贪污受贿很多钱,离职后,儿子突然成了杀人犯,不仅陪出了很多钱,还要判无期徒刑.
    每个人都会犯罪,应该进行前两种审判,因为前两审判容易.而后两种惨酷,特别是最后一种.都是人犯罪过分的结果.
    从约伯记看,一旦上帝把你交给撒旦魔鬼,。。。 。。。
---------------------------------------------------------------------------------
我们不难发现--- ---不论是非信徒的婴孩,OR 信徒本身的BABY,死后,因着未信主,统统所有全部一律都注定将下
火湖!!!
恐怖喔!恐怖到了极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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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29-4-2008 05:43 PM 发表
事实是。。。
不信者活生生的被扔进火湖里,
受不灭之永火焚烧,昼夜痛苦一直到永永遠遠!

OMG!!!INNOCENT HUMANS BURRIED IN THE FIRE LAKE TOGETHER WITH SATAN!

http://bbs.21sz.org/newbbs/dispbbs. ...


火湖原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預備的,不是為人預備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 節)

神為人預備的,是生命樹,就是神那永遠的生命,也就是說,要把祂自己那永遠的、不杇壞的、非受造的、神聖的生命,賜給人,好叫人在受造的生命以外,另得著神那永遠的生命。這就是為什麼神把人造好之後,把生命樹擺在人面前的原因。

神願意人藉著吃生命樹,而把神接受進來,好叫人裡面有神的生命與性情,使人可以彰顯神,並叫人成為神的兒子,成為神的後嗣-這後嗣就是有法定的權利,可以繼承神以及神所拥有的作為產業。

聖經把神與人的關係比作一個男子追求祂所渴慕的鄉村女子。但同時這男子有一情敵(撒但),想要把這女子騙去、擄去。至終,這男子的愛打動了女子,女子心甘情願的跟從了這男子。當男子把女子帶到他的住處時,女子嚇了一跳-原來這男子是竟是宇宙的創造主、宇宙的拥有者、更是宇宙的主宰,所有的受造之物都是祂的,也是屬於祂的。當女子嫁給這男子時,男子所拥有的一切,也都同時全屬於這女子了。女子除了可以享受男子至死不渝的愛情,還享受男子所拥有的一切。

聖經就是這麼一部神聖的羅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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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29-4-2008 05:43 PM 发表
我们不难发现--- ---不论是非信徒的婴孩,OR 信徒本身的BABY,死后,因着未信主,统统所有全部一律都注定将下
火湖!!!
恐怖喔!恐怖到了极点哦!!!
          :@  


對不起,聖經從來沒有這麼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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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9: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第二 于 29-4-2008 12:41 PM 发表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单纯的只为这一生,那么是否不信主也可以办得到?
所以回到根本问题,你选择信主是呢?


呵呵,我现在也很想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信主。

我向来无神论,崇拜自由,更相信一切掌控在自己手中。

但,我是个灵异敏感体质的人。不,应该那么说。。。我家族许多人都跟灵异事件脱不了关系。

所以家族中见到鬼怪,更甚至沟通都不是什么奇闻,只要你愿意,灵异事件可以让你听上三天三夜或许也还没说完。

我本身在梦中与他们纠缠了不下10年,后来他们也出现在我的现实生活里头。

会相信耶稣是因为耶稣第一次出现在我梦中,也因为那一次,也是我仅有能在梦中驱赶他们的唯一一次。

因为这样,我感激耶稣,虽然之后他们在我身边显现的更为频繁,更为真实,但我依然感谢耶稣。。。因为他填满我心中那唯一的空洞。

但这样的感觉仅仅维持到我开始参加教会,教会让我喘不过气。

当基督徒们不断说着“天堂论”时,更让我觉得反感,那种窒息的感觉。。。好想向他们怒吼,难道大家信主就只为了上天堂??

坦白说。。。我压根儿没有想过天堂什么的,除了在教会那段时间被影响了,不过天堂的观念只有让我更加迷失自己。

我只知道我相信耶稣,感谢耶稣,因为他添满我心里的某一处。

直到现在我虽然很不屑将“基督徒”这一词挂在我身上,但我的生活依然不住感谢耶稣。

带着感谢,好好过着我的生活就够了,至于那什么天堂,地狱的。。。跟我没多大的关系,也没多大的影响。

至于“教会”和那些“神圣的基督徒”我只有反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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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26-4-2008 12:08 PM 发表


福音並不是叫人『上天堂不下地獄』,這種說法太底了。

信福而得救只是福音的一個手續。

福音的真正且最終的目的,就是神與人的互相調和,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簡單的說,就是『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就是使人在生命與性情上與神一樣,只是無份於祂的神格。




淺探聚會所(又名,主的恢复或地方召会) - 李常受帶領下的發展與轉變 (再版)
就筆者來看,李常受強調基督的人性,成為了「神成為人,人成為神」的符筆。因為如此,聚會所的信徒就可以跟基督一樣成為神人(God-Man)這個新種類,聚會所的信徒就成為神性與人性調和的「二性品」。因此李常受強調基督的人性,成為他「神人新種類」理論的基礎。人類身為受造物,或許在性情,思想,屬靈上越來越有神的樣式,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就能跟基督一樣成為「完全的人與完全的神」。我想這又是一次李常受借用初代教會觀念所產生的「創見」。不過若如聚會所後來澄清的這並不是神格上的「人成為神」,那這神人新種類,跟傳統教會主張的「在生命與性情上有神的樣式」,又有何優秀之處呢?筆者仍然沒看出這個「神人新種類」理論有什麼高於其他教會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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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freeman_long 的帖子

启 示 录 :
20:11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
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20:13        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20:14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20:15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ATTENTION :
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


我可没有乱说喔!

国度时代结束后,那些在受苦那一部分阴间的不信者,当中也包括婴孩;将会复活,受神终级的大审判。


你freeman_long如果(是好心地勉励唷)对圣经无法了解透彻,一字一句地研读,全面性分析,就拜托别再妄下定论,应当好好地思考未来的方向,不一味活在李弟兄&倪弟兄著作的狭隘筐子里。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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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adicalArminian 于 29-4-2008 09:15 PM 发表
淺探聚會所(又名,主的恢复或地方召会) - 李常受帶領下的發展與轉變 (再版) 引用:
就筆者來看,李常受強調基督的人性,成為了「神成為人,人成為神」的符筆。因為如此,聚會所的信徒就可以跟基督一樣成為神人(God-Man)這個新種類,聚會所的信徒就成為神性與人性調和的「二性品」。因此李常受強調基督的人性,成為他「神人新種類」理論的基礎。人類身為受造物,或許在性情,思想,屬靈上越來越有神的樣式,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就能跟基督一樣成為「完全的人與完全的神」。我想這又是一次李常受借用初代教會觀念所產生的「創見」。不過若如聚會所後來澄清的這並不是神格上的「人成為神」,那這神人新種類,跟傳統教會主張的「在生命與性情上有神的樣式」,又有何優秀之處呢?筆者仍然沒看出這個「神人新種類」理論有什麼高於其他教會之處。


內容有些偏差。

第一,『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的確不是李常受的『創見』,乃是早期教父甚至那時代基督徒的信仰。但後來這信仰因著某些因素被放棄了,以致失去。李常受發現聖經確有這思想,也讀到早期教父們的著作與他的發現吻合,因此就把它恢復了,宣告了,讓大家都了解聖經確有這項真理。

第二,『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會很容易使人產生誤解,以為這表示我們就能跟基督一樣成為「完全的人與完全的神」,因此,李常受在釋放這真理的同時也強調:『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只是無份於祂的神格』。若只說『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就會使人產生誤解,以為也叫人與神一樣,拥有祂的神格-這是異端!因此,李常受的發表(即:『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神神,只是無份於祂的神格』),與傳統教會主張的「在生命與性情上有神的樣式」來看似乎沒有什麼不同;然而,傳統教會不敢,也沒有胆量說:『人成為神』,這是因為受傳統思想所拘,深怕這麼說會被扣上異端的帽子。李常受卻放胆的說了。當然,他不是第一個這麼說的,而是許多早期教父的見解,其中一個,就是我們所熟知的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他的著作《道成肉身》(On The Incarnation)裡說到:『He, indeed, assumed humanity that we might become God.』(Chapter 8-54

第三,我們(主的恢復/地方教會/聚會所)從來不認為自己高於任何教會,或比任何教會優秀。對於所有在主裡的真信徒,無論他是屬於那個公會/教會/自由團體,我們都接納為『親愛的主內弟兄姊妹』。我們願意謙卑的來到主前,領受祂的啟示-與祂聖言相合的,我們接受,與祂聖言相違的,我們拒絕-聖經是我們信仰獨一無二的標準。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30-4-2008 10:3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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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29-4-2008 10:11 PM 发表
启 示 录 :
20:11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
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 ...

ATTENTION :
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

我可没有乱说喔!


別忘了,還有羅馬書二章5~16節。

(這處聖經節何解,可以請問一下我們這裡的PeterTan弟兄,他對羅馬書最熟的了。)


還有我曾提過的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31~46節。

聖經所提的事不是只看一處,還會在其他地方相連。
因此,聖經不是一部簡單的書。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30-4-2008 10:1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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