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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09: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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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杀手
杀手这一行业,主要分为两种,一种只负责杀,取人性命后马上走人;另一种则可以提供多角度,深层次的VIP式服务。
举几个VIP服务中包括的项目:
一杀人留念服务,包括在现场用血液在墙上涂鸦,或者切下尸体的某个部位带给顾客,全程录像等;
二杀人增值服务,主要体现在死法的选择上,包括活活打死,死前虐待, 先J后杀等……项目太多,无法一一枚举。
三人间蒸发终极套餐,指的是彻底让一个人消失,绝对的毁尸灭迹,对技能水平要求最高,收费自然也最贵。
能提供第三种服务的杀手,收入可以达到普通杀手的几十倍,属于这个行业的佼佼者。
可能有人会问:“那些刺杀总统政要的杀手才是业内收入最高的吧?”
那你大错特错了。
刺杀总统、总理什么的,其实是一种政治行为,和集团利益有关,而我们,绝没那么复杂,我们只为钱杀人。
我们只是杀手,不是刺客;杀手首先要保全自己,而刺客往往会自我牺牲。
我曾经就是一个只负责杀人的杀手,但现在,随着客户们对增值服务的重视,能提供毁尸灭迹等多元化餐的杀手开始越来越吃香……我的饭碗已经岌岌可危了。
马的,这年头,干什么都有人跟你抢。
迫于无奈,我也只好开始 …… 尝试着提供多样化服务了。
说实话,杀人,其实并不难,像我们这种职业杀手,赤手杀人是最基本的技能。
但毁尸灭迹的话,绝对是一门学问,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圈里的一位前辈开了家名叫“梅林”的养殖场,里面的猪啊,鸡啊,名义上是为人类提供食物,其实大多数时间,都在吃人肉。
就连养殖场看门的那两条大黑,也不例外──我从它们看我的眼神就知道,这两条狗,看到肉质好(也就是肌肉多)的人就流口水,凶残成这样,吃人绝对不只两三天了。
同行都把前辈的场子叫“灭门屠场”,把前辈称作“灭门大叔”,就连前辈养的猫,都起了个响亮的名号──嗜血的哆啦A梦。
我是觉得“灭门屠场”这名字比“梅林猪场”好听多了。
有段时间,我也曾和前辈合作过几次,把尸体运到他的场子里去处理,可那里收费实在太高,处理一个人竟然要价上万,而且去多了也不给会员卡,更不能积分。
像我这种无名杀手,接个毁尸灭迹的活才3─4万块钱,还要分那么多给他,实在不划算。
于是我开始尝试着自己处理尸体。
如果说成长为一个职业杀手的道路写满艰辛的话,那进化成一个全能杀手更是坎坷无比。
我永远都忘不了自己的第一次。
──第一次处理尸体的那个日子。
“这死胖子真肥啊!”
不是我骂他,而是他确实已经死了。
对于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尸体,肢解、用王水融化等传统技法,都是不明智的,因为工程量实在太大了,而且他脂肪那么多,一想到一刀划下去那横流的人油……实在是太恶心了。
我想了半天,终于有了一个相对不恶心的办法。
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弄上我的破车之后(简直比杀他还费劲),我开车驶向郊外。
既然这死胖子生前是个包工头,那最妥善的办法就是让他回归赖以生存的大地了。
到了郊外,我找了一块貌似风水还不错,紧靠池塘边的荒地,满身大汉地挖了一个坑,把这厮妥善地埋了进去。
其实,我本来想把他绑上石头,扔到河里的,绳子我都带好了。可到了水塘边,我才发现,我竟然找不到石头。
要说刚才这工作量确实不小,虽然我的体力没问题,但那把烂铁锨却受不了了──在我挖完坑,正往坑里填土时,铁锨把竟然连根断了。
还好,反正当时也快填满了,断就断了吧,我费力地拿着铁锨头,好歹把坑填上了,用脚踩踏实之后觉得不保险,还开车来回碾了几遍。
“怎么样,让尸体消失也不是很难嘛!”自言自语着,我把断了的铁锨头和铁锨把扔进池塘,蹲在塘边洗了洗手什么的,准备走人。
蚊子开始越来越多了。
正当我回到车里,打算发动车子,离开这片罪恶的土地时,一阵诡异的声音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难道周围有人?!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把手伸进裤子里……
把枪掏了出来。
轻轻下车,我双手握枪,蹲下身体,竖着耳朵,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这声音……好像来自我刚填好的那个坑!
走近那片已被压实的土地,我听清了那个来自地下的诡异声音。
“……老板,你来电话了……老板,你咋还不接电话捏……老板,你真来电话了……”
刚才埋死胖子的时候,忘了把他手机拿出来了!!!
在这月黑无风的杀人夜里,来自地下的手机铃声听起来格外刺耳。
要把他再挖出来吗?
断成两截的铁锨刚才已经被我扔到了池塘里,现在连铁锨把都不知道漂到什么地方去了。
用手把土刨开吗?
那片埋人的土也己经被我用车碾压的很实了。
现在,我在“灭门屠场”上班,主要负责喂养灭门大叔的那些宠物──两只看门的大黑和嗜血的哆啦A梦。
自从上次的“死胖子地下手机”事件之后,我被杀手工会吊销了执照,据说要经过工会会长的一年考核之后才能重新上岗。
但我万万料不到的是,灭门大叔竟然就是传说中的……杀手工会会长,他考核我的方式……就是让我整天从尸体上切下好肉,来喂两只……总看我流口水的大黑和喜欢抓花我脸的……嗜血哆啦A梦……
现在,我整天都在和死胖子……死瘦子们打交道……处理着总也处理不完的尸体……
我快崩溃了。
我……我……好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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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09: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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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之林
富士山脚下,有个叫绿森的林场,很是出名。
如果你光和别人提起“绿森”二字,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如果你说“自杀之林”的话,应该无人不晓──估计连猫狗都知道。
就连鹤见济写的那本《完全自杀手册》都提到了我们这里,称绿森林场是全世界最适合自杀的森林──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种广告都有人做。
作为“自杀之林”的护林员之一, 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很多年,虽然大多数时间都很平静,但一旦冬天过去,辛苦的日子就降临了。
每年春天一来,我们都要从树林里清理出几百个死人,平均下来,每个护林员在春暖花开的三月份都会遇到八九具尸体。
刚开始,我真的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在冬天最冷的时候,跑进树林里,脱得一丝不挂,把自己活活冻死呢?随便找个高楼一跳不是简单很多,为何要选择到这个美丽的林场来给我们护林员添麻烦呢?!
但工作时间长了以后,渐渐懂了,原来很多人来到这里,是为了死的好看一些。
毕竟,选择在林场里自杀,就可以在大自然的怀抱里留个全尸。
十五年前,我刚到绿森林场的时候,入口处除了“欢迎来到绿森”的条幅之外,还有一个醒目的告示牌,上面用大字写着:“自杀是违法的!!!”
即使当时我只是高中毕业,仍然觉得这句话非常白痴──那些一心向死的人,还会在意尘世的法律吗?!
还不如写上,“自杀,会下地狱!”好一点。
2000年以后,绿森林场被当地政府开发成了一个生态旅游区,林场里的一切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第一件事,入口处告示牌上的字改了,原来的白痴标语已经变成 “困难总会过去,生命最是美好!”在一些通往密林深处的小径边上,我们还增加了一些醒目的小警示牌,上写着“欢迎来电,我们愿意倾听您的一切烦恼!”
但这些亲切温馨的标语应该都没什么作用,因为伟大的绿森林场,就在富士山脚下,林中到处都是带磁性的火山岩,只要到了密林深处,所有无线通信设备都会失灵。
手机一失灵,那些带着美女的“欢迎来电,我们愿意……”警示牌,自然就成了自杀之林的摆设。
由于在大多数时间里,我们护林员都很闲,于是,半夜无聊时,就常常拨打那个“倾听您的一切……”电话。
久而久之,那个 “倾听您的一切……”的号码,在我们护林员心中的地位,已经相当于“午夜悄悄话”了。
尽管外界盛传,“自杀之林里阴气极重,所以才会有很多人死在里面”之类的话,但绿森林场里到底是什么状况,不会有人比我们护林员更清楚了。
那些想自杀的人之所以会青睐这里,除了把躯体留在大自然、不想被人打扰之外,还受着悠久传统的影响。
几百年前,日本曾有一次严重的饥荒,当时的穷苦人家就是在绿森这里抛弃孩子和处理老人的。现在的日本,经济危机可说是新的饥荒,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新形式的饥荒之下,选择自杀的都是成年人。
到绿森的游客,如果是成群结队的,都会有来有回,如果是自己坐出租车来的,通常就不会再出来。所以到绿森这里的出租车,都是单程,载客而来,空车离去。
但即使再多的人想死在林中,我们也没办法,毕竟这里是旅游区,旺季时每天都来成千上万人,不想活的人脸上又不会贴标签。
对于前仆后继的自杀者们,我们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有人说,减少自杀的唯一方法就是振兴经济,可是,这么多人都自杀了,谁来振兴经济呢?
明天就是例行的入林检查日了,准备好各种工具,我看了一会深夜节目之后就上床睡了。
一早,带着森林里的晨露,我们六个值班的护林员分头行动,分散到各个片区去例行检查。
我这次去检查的是D区,上次来D区时,还是带着一个叫三岛的新手熟悉环境。现在一个人走在林中,回想起上次同来的三岛,我还是想笑。
和三岛那个菜鸟检查这里时,他每看到一块的衣物的碎片,都以为附近有死人,每找到一张破纸,就当作是遗书……总之,三岛一路都紧张得不行,时时刻刻想报警。
“报什么警?在种这生人进去就出不来的大森林里,除了天地,就我们护林员最大,在这里,我们就代表了所有的正义和法律!你有什么可怕的?!”
“……可是……那些一条一块的衣物……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那些破碎的衣服,不是什么自杀者丢弃的,而是他们死在林中之后,野兽、野鸟之类从身上撕下来的。”
“撕下来的,难道在这里自杀的人,最后都是……裸体吗?”
“三岛,我井口俊英在这里已经十多年了,从没见过一具裸体的尸体,只见过骨架,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前辈……”
“笨蛋,你想啊,有见到现成的肉不去吃的野兽吗?”
十秒钟后, 三岛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显然,这小伙子还需要多历练历练。
两个小时后,我看到了出现在D区的第一个自杀者。
……竟然是个白人。
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男子,捂着自己流血的脖子,正倒在地上挣扎。
以我的原则,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自杀者,是不去打扰的,随便介入别人的终身大事,是很不礼貌的。
我打算悄悄走开。
但这个白人,听到我的脚步声之后,竟然开始挣扎向我爬过来。
“打扰你了吗?”我很有礼貌的说。
“……呜……呜……”
我本来就不会任何外语,更何况他的喉咙上有个正在流血的口子,根本就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掺杂着气泡的鲜血,不断从他喉咙上的伤口流出。
我蹲下身来,仔细打量着在地上挣扎的他。
他一手捂着脖子,一手在比划着什么,从他嘴里发出的含混声音,我一句也听不懂。
自杀之林真是太伟大了,它容纳死亡的能力,已经超出日本,走向世界了──面前这个显然不是日本人的白人,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我想了想,从他比划的动作看,也许他需要擦掉自己身上的血,好在离开的时候不会显得太狼狈。
于是我掏出自己的手帕给他,站起身来,准备走人。
他拿过手帕之后,竟然开始蘸着自己的血,在上面写着什么。
……嗯,他写在白手帕上的血字是日文,我看懂了。
我从他发抖的手里接过那块手帕,在自己胸前划了个十字,转身走了。
这块手帕可不能让别人看见,我把它小心地放在了裤子口袋里。
那个还在地上不断挣扎的白人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小,不知是因为他快死了,还是我离他越来越远。
中午,在树林里吃完随身戴的便当之后,我开始往回走。
……等我走回到那个白人身边时,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脖子上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身下的一小块土地。
我戴上手套,把他翻过来,开始掏他身体的每个口袋。
这老外身上的东西还真不少,光是手腕上那块劳力士就值不少钱……嗯,相机也不错,是德国Leica的,价值绝非那些国产货能比……腰包里还有一叠……哇,看来我今天走运了!
自杀的人也许会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但通常不会携带其他的贵重物品──这是我多年翻找尸体积累的经验。
但非自杀的人就例外了。
我掏出那块写着血字的白手帕,打算用打火机把手帕烧掉。
该死,这种塑料打火机就是差劲,点了半天,就是不出火……应该是这里阴气太重了──别误会,我指的是湿气。
还好,我刚才还从他身上搜出个Dunhill的打火机,我从口袋里掏出来,拿在手里觉得沉甸甸的,按下打火按钮……不错,一点就着了──这白人应该是欧洲的,美国人的话都用Zippo。
随着带血的手帕一点点燃尽,上面那行“救我,我是游客,被袭击了”的字也永远地从世界上消失了。
没错,看过字之后,我就知道,他不是来自杀的,那又怎么样呢?!救他,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我辛辛苦苦地在自杀之林效力了十多年,从死亡中获点小利也是应该的吧。
如果你对工作和生活感到厌烦,想在不被人知的情况下悄悄自杀的话,我劝你毫不犹豫地踏进“自杀之林”。没有比 “自杀之林” 更好的辞世之地了。
无论你想死与否,都欢迎你来到自杀之林!──我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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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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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它
每次我从外面回来,第一件是就是喂无常。
不管无常肚子饿不饿,每次只要听我的开门声,就无声地跑过来,偎在我腿上轻轻蹭着,活像个温柔的恋人。
可惜,无常只是一只猫,一只我从公园里捡回来的黑白相间的小猫。
四年前的一个周末下午,刚下完大雨,正当我在公园里感受雨后清新的空气时,发现长椅上有个已被雨水淋得变形的破纸箱。
……也许是缘分吧,我竟然鬼使神差地走到了破烂的纸箱旁,平时我可不会这样做。
就这样,我在湿透的纸箱里看到了四只可怜的小猫……此刻还有生命的……似乎就只有一个了。
我伸手去摸它,虽然它还没睁开眼睛,但感受到我的体温后,就抱着我的指头不肯放开……面对这样的无助小生命,谁都无法拒绝。
带回家之后,由于没有时间,我并没有很细心的照顾它,但它却坚强地一天天长大了。
由于它身上的毛黑白相间,长大后又总是无声无息地到处跑,让我想到了黑白无常这个词,可叫黑白无常又太恐怖了……所以昵称无常。
一转眼,这只小猫在我家里已经四年了,最让我满意的是,它一直很乖,从不会有失身份地故意制造噪音。
相处久了,就会不再把它当成是宠物,而是看成朋友──一个始终如一的朋友。
在这个浮躁的城市里,一直在身边陪伴我四年的,就只有它一个了。
我希望会一直这样。
一次,我的顶头上司,公司总经理说要出门,希望我能替他照顾几天办公室里的鱼,我随口就答应了──几条小鱼而已,看他每天在喂,我都学会了,能有什么难的。
第二天,总经理出门了。
可他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公司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应该不是携款潜逃了,因为账上的钱并没少。
总经理的家人也并不知道他的去向,他临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和家人说。
家里小孩没满一岁,和妻子感情也很好,人除了偏瘦之外,都很正常……没理由离家出走啊?
……一个月过去了,依然全无音讯。
公司能做的,就是去警局里备案,宣布失踪。
虽然领导突然消失了,但公司还是要正常运作,备案之后,不到三天,总部就另派了一位新领导下来。
新经理到职的第一件事,就是换掉了前任办公室里的所有东西。
谁都看得出来,此人不想在现在的总经理办公室里,留下任何前任的痕迹──上一任的所有东西都被换掉了,从电脑、办公桌到窗帘、饮水机。
办公室里的那缸鱼,自然也不例外。
“你自行处理吧。”当我和新领导提起这缸鱼时,他是这样对我说的。
……既然总经理临走的时候,我答应了会帮他照顾这些鱼,作为公认的好员工──我就应该恪守诺言。
我把那个硕大的鱼缸搬到了家里,打算继续照顾那些鱼。
“你不可以乱动那些鱼,它们也很可怜,你要和它们和平共处。”我拍着无常的头,指着鱼缸对它说,它眯着眼睛看看鱼缸,又看看我。
“我可是很信任你啊,不能去上边捣乱。”说完,我费力地把鱼缸放在了柜子上──里面只养了四条小鱼,鱼缸却又大又重,要不是因为样子别致,我绝对不会把它搬回家。
我相信,无常是不会给我捣乱的,以它不但自觉使用马桶,更会自己冲水的聪明,是不会干蠢事的──这么多年的良好表现,它值得信任。
而且那个鱼缸又是如此之重,不可能被一只小猫打翻。
把鱼带回家的第一天夜里,无常在鱼缸旁边盯了很久,黑暗中,它发光的眼睛把小鱼都吸引到了身边,隔着鱼缸和它对视──只有一条除外,有条鱼静静地躲在角落里,对无常放光的眼睛,视而不见。
不知道无常在看些什么,它也许对家里的新生命感到新鲜吧,希望不是在流口水……渐渐的,我抱着枕头睡了。
第二天早晨起床之后,我去查看小鱼时发现,鱼缸里的身影似乎少了一条。
开始我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或者是有一条藏到了水草里。
但轻敲了一阵鱼缸,又仔细找了半天,都没任何变化。
……确实少了一条鱼。
明明是四条鱼,现在怎么变成三条了!?
……周围地上也没有……
……自己跳到鱼缸外是不可能的,缸里的水并不很满,里面养的也不是青蛙。
难道被无常捞去吃了!?
我看看正趴着地上打盹的它……不会吧,平时我给它东西它才吃,从不乱动……
难道它看到鲜鱼就把持不住了?
临走之前,我把无常关进了阳台,把它和鱼隔离开。
“没办法,只能先限制一下你的自由,下班回来,我再想别的办法。”
我这样作,不是为了惩罚无常,只是想保护小鱼。
“反正它没事也总去阳台晒太阳,锁在阳台不会过分吧。”在上班时我心里还在这样想。
晚上下班回家之后,我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无常从阳台放了出来,给它倒了一碟牛奶。
和往常一样,它马上专心舔了起来。
我站在柜旁,打量着沉重的鱼缸,放到那里才保险呢?怎样才能保住这剩下的三条鱼呢?
等等,现在鱼缸里已经不是……三条了!
……此刻,是四条鱼正在里面游呢!
这到底怎么回事?!
早晨还是三条,现在变成四条。
“无常,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我指着鱼缸问着正在喝牛奶的无常。
无常抬头看了看我,喵了一声。
不管它和这件事有没关系,缸里的鱼都不可能自己上街转一圈然后再回来……早晨应该是我自己看花眼了。
这天晚上,无常又开始蹲在鱼缸旁,看着那些鱼。
也许它只是寂寞吧,所以才会一直盯着那些鱼。
今天不知为什么,回家之后,就感觉特别累,于是我很早就睡下了。
半夜,我恍惚听见了无常在洗手间里使用抽水马桶的声音,这小猫牛奶喝多了吗?以前它半夜是不会去洗手间的。
第二天是周末,我在床上懒到很晚,无常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陪我一起睡懒觉,一大早,它竟然就跑到鱼缸旁蹲着了。
“无常, 你不会从昨晚一直蹲到现在吧 ,把这些小鱼带回来之后,你就有点怪怪的。”我走到鱼缸旁,抚摩着它黑白相间的背。
……难道我又眼花了吗?
浴缸里的鱼……又变成三条了。
我到厨房拿了一根长筷子,伸到鱼缸里拨动着水草……无论怎么找,都是三条。
又被无常捞出来吃了?!
……如果它喜欢吃鱼的话,为什么只吃一条?
我下午应该去超市买点新鲜的小鱼给无常吃,总吃那些猫粮,它肯定厌倦了。
临走之前,我把正在打瞌睡的无常抱到了阳台,然后关上了阳台的门。
“等我回来,就会带着好多鲜鱼了,到时候你怎么吃都行,现在,你要离鱼缸远一点,乖乖晒一会太阳吧。”
无常在阳台蜷缩成一团,它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
从超市回来之后,我把无常从阳台里放了出来,把刚买来的鲜鱼放到小碟子里端到了无常的面前。
可它只是闻了闻,就跑开了。
“你去哪里?”我不解地看着它。
无常纵身一跳,灵活地落到柜子上,对着鱼缸开始喵喵叫。
“你不会只想吃鱼缸里的鱼吧?快给我下来,不然我会生气了。”
但无常不但没下来,反而死死地盯着鱼缸。
它身上的毛,全都立了起来,眼神也有些古怪,好像看到了敌人。
下一秒,我见识到了无常最诡异的行为。
它飞快地把爪子伸进鱼缸,捞出一条鱼,叼在嘴里,奔向洗手间,“噗通”一声,我看着它把嘴里的鱼吐到了马桶里。
然后是马桶冲水的声音。
这小猫中邪了吧!
我刚买的鲜鱼它一口不吃,却把鱼缸里的鱼捞出来扔进马桶……还冲水!?
看来,剩下的这两条鱼,我一定要严加保护了。
不对,不是两条。
鱼缸里,现在仍然有三条鱼在游!
……我出去的时候,里面绝对是三条鱼,刚才眼看着无常用马桶冲下去一条,应该剩下两条才对啊!
难道,在我刚才去超市时,鱼缸里又多了一条鱼?!……这事太奇怪了。
无常从卫生间里跑了出来,“喵喵”地在我腿边蹭着,好像它刚做了一件讨我欢心的事一样。
一整天,我都没再出去,隔一会就跑去观察鱼缸,想看看会不会再多出一条鱼。
而小猫,却不再跑到鱼缸旁蹲点了,捞鱼事件之后,它一直很正常。
……直到我上床睡觉,鱼缸里也没有再多出一条鱼。
无常也没再去看鱼了,晚上,它是躺在我枕头旁睡的。
第二天起床之后,我第一件事,就是看鱼缸里有没有变化。
……没有,这次没有,还是那三条。
咦,无常跑哪里去了?
早晨醒来,它就不在枕头旁了。
“无常?无常?”
喊了半天,我也没见它出来。
想了想,我倒了一碟牛奶放在地上,一闻到香味,它就会出来喝了。
但直到中午,无常也没出现。
我慌了,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里找,床底下,柜子后面,沙发缝隙里……
其实我明明知道,这些地方,爱干净的它是不会钻的。
……房间里没有。
无常从来不出去的啊,阳台上又有纱窗,它不可能……
外面天很阴,似乎快下雨了。
拿着伞,我出门寻找自己的小猫。
没走电梯,先在防火通道里找了一遍,没看到它。
下楼之后,外面已经是小雨了,呼吸着潮湿的空气,细小的水点打在身上,我回想起了在公园里捡到它的那天……
直到雨下大了,我才打开带着身边的伞。
……撑着伞,我站在草地旁喊它的名字,冒着大雨,我在灌木丛里找寻自己的小猫……
可我呼唤它的声音,在大雨里显得是那样微弱。
几个小时以后,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时,浑身都在滴水……把伞一扔,我直接坐到了地板上。
……我没能找到我的小猫……
天已经黑了,雨却不停,听着窗外的电闪雷鸣,我觉得天旋地转,浑身冷得发抖…
我挣扎着,脱掉湿透的衣服,倒在了床上。
……接下来,我应该是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舔我的额头。
我缓缓睁开双眼。
是无常,我那只小猫!
“……你……你……”
我想伸手抱它,身体却动不了。
“主人,对不起让你出去找我,不要再找了,我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无常的嘴巴在动着。
……我的小猫……它在说话!
我想说话,但发不出声音。
“四年前,你带我回家,让我活下来,是你给了我生命。四年来,你没对我发过一次火,从没让我饿过肚子。
我不知道别的猫都在吃什么,但我明白,我吃的东西,比你吃的还好。
四年里,我只见过你带两个人回家,和你在一起的第一个同类,可能是觉得我难看,总是用脚踢我,你和他吵了一架,把他赶走了。
和你在一起的第二个,进门之后总是打喷嚏,说对我的味道过敏,你就把他关到了门外。
主人,没人会像你那样,重视我这样一只不起眼的猫了,我知道。
我们猫的寿命很短,最多只有十几年,我多希望自己活着的日子,都能和你一起度过,每天你回来的时候,能在门口迎接你,蹭你的腿,你睡觉时,依偎在你枕头旁,和你一起小声打呼噜……
……可自从那天晚上,你带那个鱼缸回来时,我知道,你有危险了。”
“那个鱼缸里的四条鱼中,有一条根本就不是鱼……而是一种很邪恶的东西。
单独和它在一个房间的人,都会受它所害,身不由己地跳进水里淹死…… 你这几天感到特别疲惫,就是因为它在作怪。
我曾经几次把它从鱼缸里捞出来,扔到马桶里用水冲掉,但它总是能再回来,伪装成一条鱼。
昨天晚上,它又回来了。
我不想它这样一直威胁着你,为了帮你摆脱它,我把它咬碎,吞了下去。
我知道这样我会死,这是我能报答你的最好机会。
吃掉它以后,我从洗手间的通风口爬了出去,我必须找到一个有水的地方,把自己淹死,才能让它远离你……
主人,我虽然只活了四年,但我走的时候,没有一点遗憾,在这世界上,很少有猫,活着的时候能像我一样幸福。
……请你不要太伤心,猫是有九条命的,一周之后,我就会重新转生,但会转成什么样子的猫,我不知道。
主人,如果你能在七天之后看到刚出生就被丢弃的小猫,你一定要让它们活下来。
也许我,就在它们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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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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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臂之情
还有几周的时间, 文娟和士杰就要结婚了。两人是在登山俱乐部认识的,已经快一年。
开始两人只是在同一队里登山,但十几人中,第一个登顶的,总是文娟。一个女孩子,能在这种雄性运动中击败所有的男性,实在是给这群自以为是的“真汉子”们好好上了一课。
颜面无光的男队友们,开始怂恿身为俱乐部队长的士杰单独挑战文娟,为他们争点气。
虽然士杰答应了他们的请求,文娟也笑着应战了,但现在,所有男队友都骂士杰无耻。
──因为他不但没把文娟打败,反而被这个女孩彻底征服了。
具体情况不必细说,反正,两人虽然离结婚尚有一段时间,但蜜月,早就在进行了。
现在,文娟和士杰已经都退出那个登山俱乐部了,士杰当时的原话是:“单独和我家文娟爬山,比和你们这些大叔在一起有情趣多了。”
是啊,并肩爬到山顶,支好帐篷,点一堆篝火,两人互相依偎着,看着满天的星斗,说着心跳的情话...
发生在山顶的爱情,绝不寻常。
这次,文娟和士杰爬的是一座小山,不是很高,但特别陡,从早晨开始爬,登顶时,已将近中午。
在山顶上,拍了几张照片后,文娟依偎着士杰歇息着,士杰开始只是搂着文娟的腰,但渐渐的,看着她起伏的胸脯、诱人的乳沟...士杰开始把手伸进文娟的衣服里。
“色狼,想干什么,光天化日的。”文娟嘴里笑着,身体却一动不动。
“...我刚刚发现两座新的山峰,能不能再登一次顶。”士杰对着她的耳朵吹气。
“以你的体力,撑到山谷,就很不容易了,山峰的事,想都别想。”
“小丫头,你敢嘲笑我。”士杰开始抓文娟的痒,她笑着跑开了。
“来抓我啊,估计连山脚你都碰不着”,文娟双手叉腰,仰着笑脸,挑衅地看着士杰。
士杰摇了摇头,“哪有会跑的山峰啊,你太不配合了。”
“累了吧,爬一座小山,就累成这样,还敢...”
趁文娟不注意,士杰突然跳起... 文娟灵活地跑开了,差一点,他就抓到她的肩膀。
“等会儿捉到你,就不只是登顶了,还要到山体里探险!”
两人开始嬉笑着在长满灌木的山顶追逐起来,眼看士杰的手就要碰到文娟了。
“哗啦!”
文娟脚下的山石,突然开始崩落!
“啊!”她再往回退,已经来不及了...双脚,已经踩空!
“文娟!”
还好,危急中,她条件反射地抓住了身边的小树,延缓了下落的速度...但正在半空中悬着!
“别动!,文娟,抓紧那棵小树,千万别动!等我把手伸给你!!!”
登山手册上写得很清楚,出现这种情形,一定要用绳子。
但情急之下,人往往什么都忘了。
“...士杰!”文娟的喊声已经吓变音了,她双手拼命抓着那棵下一秒就可能断裂的小树。
士杰趴在向下倾斜的悬崖边上,竭力伸长手臂想抓住文娟,但距离太远,他够不到!
他试着用脚勾到一块石头,把整个上半身都探了出去...这下终于抓住文娟的手臂了。
“文娟,我已经抓牢你的胳膊了,你先用一只手抓住我这只手臂,然后再松开树枝,用双手抓我的手臂!”
文娟按照士杰的话做了,现在她的一只手臂被士杰抓住,另一只手抓着士杰的手臂。
“文娟,不要怕,不要怕,你能用脚踩到什么东西吗?试一下,用脚尖探一下!”
“...我踩到东西了...但好像...”
“踩到东西就安全了,我已经抓牢你了...现在我拉你上来。”
士杰松了一口气,既然文娟的脚已经踩到东西不再悬空了,就能慢慢拉她上来,他打算伸出另一只手去拉文娟。
“啊!!!”
文娟的身体突然剧烈晃动了一下!她刚才因为双脚踩到东西而减轻的身体突然重了很多!
另一只手还没够着她、上半身已经探出悬崖上的士杰没有任何心里准备,脚再也勾不住了,被她这一晃也被拖了下去!
...
他拼命用另一只手扣住岩壁的缝隙,一只手抓着文娟,现在,两个人的重量,都悬在了他这只扣在岩壁的手上!!!
“...文娟...你是怎么了!!”
...
我...脚踩的东西...没有了
...什么?!
“踩到的东西...突然...缩回去了...”
士杰全身的血液都凉了──文娟肯定踩到蛇了。
...现在,两个人的身体,都在半空悬着;两个人的生命,都悬在士杰一个人的手上。
“...士杰...我不想死!”文娟的声音撕心裂肺...
听到文娟的这句话,士杰心里反倒冷静下来,以他现在的情形,一手拉着文娟,一手抠着岩壁,两个人都会掉下去...他的手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他一咬牙。
“文娟...你把抓我胳膊的手...换到我的腿上...抓住我的腿...这样我...就能用两只手抠住岩石了!”
“...我...”
“别怕,我不是还抓着你的手臂吗...我抓的很牢...你尽管放开抓我的手...去抱我的腿!”
“...文娟,快,不然我们都会死的!”
文娟放开了抓住士杰胳膊的那只手,去抱他的腿。
还没等她抱紧那条腿,士杰就松手了 ... 他松开了抓住文娟的那只手。
文娟无声无息地掉了下去。
...士杰现在用两只手抠住石壁,挣扎着往上爬。
...虽然他的指甲缝都开始流血,但还差一点,他就挣扎到山顶了 ... 他现在已经可以看见自己放在山顶的背包了!
还差一点就 ... 一个凉凉的东西突然缠住了他的腿 ... 越缠越紧! 越来越重!
是蛇,而且是一条很大的蛇!
士杰抠在岩缝里的手指已经开始抽搐了!
又有一条大蛇也发现了士杰,它也加入了缠绕士杰的行列...
两分钟后,再也撑不住的士杰惨叫着跌落下去。
在掠过耳边的风中,他恍惚又看到了文娟...
士杰在医院里醒来时,已经是三天之后的事了。
...医生告诉全身缠满绷带的士杰,他被送到医院时,下肢的伤口已经严重感染,为了保住他的生命,只有截去双腿。
“...我竟然还活着...” 士杰不知该悲还是喜。
但有件事,他不敢和任何人提起。
每天病房里熄灯之后,他总能感觉到有个人从他的病床旁经过,应该是个女人,但看不清脸。
但她的身影...很像文娟。
过了一周,士杰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有一封信。
虽然肩膀的伤还很痛,左胳膊也抬不起来,但士杰用右手和嘴巴把信打开了。
看到那熟悉的笔迹,他的手开始发抖了。
“士杰,在你心里,也许我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也不敢想象,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自己竟然还能活着。
更让我意外的是,我掉落之后,你竟然也从上面摔了下来,身上还缠着几条蛇。
我很幸运,被你放手之后,是山腰上几棵叶子蓬松的树救了我的命,我只摔断了一条手臂──也许,这些树也救了你的命。
你摔下来之后,虽然我知道你还活着,但我只能把你扔下,自己走出森林。
我只是手臂骨折了,还能走路,而你已经昏迷了。
在树林里顺着小河走了一阵,我遇到了几个林业考察的人,是他们救了我,把我送到了医院。
士杰, 虽然你那时放开了我的手,但我还是告诉他们,你也在树林里。
我不能因为你放手而恨你,也许当时我是你的话,我也会放手...可能爱一个人和为他而死是两回事吧。
我恨你,是因为你欺骗我,你竟然骗我去抓你的腿,然后放开我的手。
所以,我获救之后,并没有马上告诉他们你也在树林里...我是被送到医院之后的第二天才说的。
想不到,这样你还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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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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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
果有“因果报”?
01年冬,有个流浪汉,40来岁左右,披着个黑得看不出颜色的棉大衣,脚穿前边张口的单鞋,游荡于县城的各垃圾点拣拾丢弃的“美食”果腹;晚上常到我单位有暖气的会议室“安营”。单位领导知道后,命我锁上会议室。我看其可怜,便在锁上门的同时,将窗户打开。又命内人准备了一箱方便面,将我的皮棉鞋连同50元钱放到会议室。
当天夜里便飘起了鹅毛大雪,我很担心这个人进不去屋里,就悄悄到单位看了下,人在!第二天一早赶过去一看,棉鞋被穿走了,但方便面和钱未动分毫!竟是不受嗟来之食的“异士”?当天中午,我踏雪赶到自己住的平房小院,发现院子里有个用牛皮纸包的小包,里面裹着500元钱!显然是有人故意扔进来的。这是否是善心的十倍回报?我确实想寻求到真实答案,但此后这个流浪汉却再没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过!
单位大门口有常年的老豆腐油条摊点,炸果子的是父子俩。05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有个戴金耳环的孕妇在这里就餐,被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把首饰抢了。抢了耳环没什么,可气的是该孕妇挣扎时,右耳垂被硬生生扯下;更可气的是孕妇大喊“抓抢耳环的、有抢劫的”时,打劫者竟从容地从这对父子身旁走过去,而这对父子还在悠闲的炸着油条!怕报复人之常情,如此冷漠岂是一般人理解的人情之常?事后我再也没去那里吃过早点,毕竟我可以花钱,但不能让没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人花我的钱!
06年春,在县职教中心门口,有个女教师的金耳坠被抢。也是耳垂被硬生生扯下,劫匪从容逃走。而这个被抢教师是炸油条的大儿媳!
因果报(二)
这段文字记录的是一个家庭80余年的兴衰史。1980年前的片段听自祖母,其后是自己的见证。祖母已经作古,可她讲述的故事还在继续。我想祖母如果健在,定然也会惊叹这些事情的离奇。
祖母的娘家是6里地外的薛村,其父(即我的太爷爷)是民国时期十里八乡很出名的人物。按祖母的说法,太爷爷是在道门的,能过阴,能断人生死。儿时的我听着这些就像在听神话故事。祖母娘家的邻居姓黄,小名叫二狗,家有两子,长子名贵,次子名祥,和祖母同龄,都五六岁年纪。
兵荒马乱的年代,当时谁家的日子也不太好过,黄二狗却靠拍花(即将迷药浸到手帕上,用其捂住十来岁小女孩的口鼻,然后将女孩卖入烟花之所)置下了50余亩的地产。他干这些倒遵守“兔子不吃窝边草”的规矩,只到百里地外的地方干,所以在本地恶行不太明显。太爷爷曾告戒过他,大意是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一代荼毒,必殃五世!人做事天在看,为后代积点德吧!你干的这种勾当会殃及四代!
常人听了这些会怒,可黄二狗却哈哈大笑说:你小子是嫉妒我比你过得好吧?依然我行我素。有一年天旱,大多的乡亲庄稼没收成,黄二狗家种的红薯倒获得大丰收!他得意的找到太爷爷说:怎么样?老天爷照顾我吧?太爷爷没说别的,只说你把红薯叶子给乡里乡亲的分点,让他们度过眼下这道关!黄二狗说分给他们那我的猪吃啥?太爷爷说你这样下去必不得好死!黄二狗斜睨着太爷爷问那你怎么个死法?太爷爷说我会死在门板上!二狗说你还别惹我,否则我现在就有办法让你不得好死!太爷爷大笑着说我还真不敢惹你,你生是恶人,死是厉鬼!
三十年代,黄二狗到关外去干拍花的营生,被人用背狗子(在行走过程中,用根一头挽套的绳子套到被害人脖颈上,然后将绳子猛扛在肩上,迅速向相反方向走,直到人断气为止)的方法害了,连尸体也扔进了大江里喂了鱼,闹了个死无全尸;头闹日本之前,太爷爷也去世了,走前没一点征兆。当时太爷爷还和家人同在地里干活,很平静地说我回去拿旱烟袋!等家人回到家,却发现太爷爷早自己卸下门板,嘴叼烟袋躺在上面,走了!
40年代,二狗的大儿子黄贵二十出头,是村里有名的利索后生,地里活样样拿手,上树爬墙等件件在行。就因为人机灵,国民党、日本人好几次抓壮丁都没抓住他。这年初夏,有几个小孩告诉他,村口那棵大杨树的树洞里新来了几窝喜鹊,央他给掏几个鸟蛋吃。黄贵平时哪跟小孩子兜搭!但那天在场的有两个大姑娘,也热切的望着他,脑子一热就应了下来。村口的白杨有两人合抱粗,也就是黄贵,一般人还真上不去。他先到第一个树洞,扔下来几个喜鹊雏;眼见得他上到二十米处第二个树洞了,无数的喜鹊被惊得唧喳乱飞,黄贵大张着口向树洞里张望,突然,有一条大黄蛇笔直的钻进他的嘴里!黄贵连惊带吓地从树上摔下来,当场就不行了。人们好不容易把那条蛇弄出来,一看足足有近两米长!哪不好钻,怎么非望嘴里钻呢,又是怎么钻进去的呢?
50年代中期,黄祥的媳妇生了一儿两女,儿子叫柱。黄柱78年结的婚,娶的本村的姑娘。生了一儿一女,日子欢乐而敦睦。八十年代刚开放搞活,黄柱就随着村里的另外几个人跑广州,做起了走猫的生意,两天一车,一车最少挣三千来块,钱挣得相当容易,日子红火得让很多人眼热!90年代初也兼收购一些狗来卖,总之什么赚钱干什么,市场越做越大。共患难易、同富贵难。在生意最好的时候,他们内部起了争执,并很快分成两伙,开始互相抢地盘!黄柱忠心得站在了一个叫石头的人身边。
石头很感激黄柱,吃住一起,钱款不分,连衣服都买一样的。另一派以二坡为首,开始倒相安无事。92年年底,二坡他们到市郊定下了一批狗,钱带得不够,打算第二天送钱取货。谁知第二天去了以后,却发现早被石头他们高价收走了!二坡对石头的做法非常愤怒,晚上一个人到村外的小饭店喝了半斤闷酒,酒后拿着杀猪刀就直奔石头家。看到石头家的炕上躺着的人像石头,就一刀捅了进去。这人惨叫了一声就没了气息!看到血二坡的酒也醒了,失神的走回家,等家人问明原委,陪着他到派出所自了首。
石头想杀二坡,然而他不知道,他杀的却是黄柱!这天黄柱感冒得很重,石头就让黄柱躺在自家的炕上,他去村卫生所请大夫去了。也就在他去请大夫的期间,二坡到他家来杀他,阴差阳错躲过了一劫!事后石头很过意不去,赔给黄柱家12万元。二坡家找中间人到黄家说和,想出25万元,让二坡判个死缓,黄家死活不同意。就这样二坡在93年被枪决了。祖母当时还健在,对我说,你看,两代都死于非命了,人千万要行善啊!可惜祖母却没时间看到下面的事情。
黄柱遗下的儿子叫国,女儿叫惠。02年黄惠结了婚,B超检查怀了个双胞胎,等生下来才发现还是龙凤胎。全家都异常高兴。等孩子4个月以后却发现那小子行为异常,反应迟钝,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脑瘫!
01年黄国娶了个县城的漂亮媳妇,并生下了个闺女。07年黄国要到高屯的一家塑料颗粒厂打工,他媳妇死活不同意,说家里不缺钱,出颗粒的活也太脏,打工也不到这种厂子去。可黄贵在一天早晨趁媳妇上厕所的工夫跑了出去,到颗粒场去了。10点多黄国媳妇接到电话,黄国被电死了!
颗粒厂的电机以前一直运转正常,在黄国以前,有十来个人都操作过,并没有酿成事故,怎么黄国第一天上班就被电死了呢?
可这些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因果报(三)
黄国死的当天,我的初中同学李跃通过电话找我,说有急事跟我商量,我问他什么事,他说是大事,电话里也说不清,你先到我厂里来吧!。我就赶紧找了辆车赶了过去。初中时我和李跃是前后桌,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后来我考上大学,他复习了一年也没挤上独木桥,就回家种地去了。再后来就开了家颗粒厂,听说是挣了大钱,还买了辆广州标致,天天开着到县城晃悠,这在农村算是可以横着走路的人物了!到那之后我才知道,黄国就是在他的颗粒厂出的事!
李跃慌张而急切地告诉我,派出所出过现场了,不是凶杀;安监局也派人来了,还要和工会、电力上的一起成立个联合调查组,对安全生产的某些问题进行调查,他已让他大舅出面打点去了。他舅是我县某位领导的司机,很多方面都趟得开。现在他担心的是黄国的家人来闹事,让我给拿拿主意,看找什么样的中间人从中说和?我说人既然已经没了,现在要解决的其实就是赔偿问题,由村干部出面最合适。李跃说这种倒霉事怎么被我碰上了,他刚来上班,还没给我创造一点效益,让我赔他钱我觉着憋屈!我说人命大如天,咱再怎么着也只是出点钱的事,那边可是连命都搭上了,有钱拿什么花去?你就认倒霉,多出点钱息事宁人,这样双方都过得去!李跃说大前年就有个瞎子给我算命,说我今年有个槛,跟火有关系,能迈过去就一帆风顺,敢情说的是这种事啊?
但最终李跃只出了28000元的赔款,可能确实觉得憋屈。两万八和一条命划不上等号,和良心也划不上等号。这种事情也不是自己所能左右的。
那年元月3日,我正在单位值班,我的几个初中同学开车到单位找我,说要去县医院吊唁李跃。我忙问李跃怎么了?他们说李跃昨天晚上喝了酒后在厂里上网,中煤气死了!~
因果报(四)
二坡因杀人被枪决后,其家庭也从此一蹶不振,笼罩在愧悔、羞愤和失却亲人相交织的矛盾阴云中。他哥大坡自此离家到广州打工,过年都很少回家。历此一事后,其父母也绝少出门,头发全白,仿佛一下子苍老了近二十年!08年,大坡回到了村里,很挣了一些钱,立誓改善整体形象,并要翻盖老房,且很快在村北戳起了二层小楼。家人也难得地振作起来,笑容重新回到脸上!
今年开春,他的邻居邀他到村北饭店喝酒,酒后骑摩托车送他回家,刚到他家门口,车翻了。大坡头部触在自己家的砖垛上,当场身亡;其邻居也摔成植物人。(此事我在天涯互助版块发贴求助过)其父伤心过度,在一月以后也死了。两个月前,我到该村访友,见到出殡的人群,送的却是二坡的母亲,死于胃癌!三人死亡时间前后不到66天!二坡整个家庭自此消亡。
斯人已逝,我不想过多的评论什么,只是如实的记录黄二狗之家庭及围绕其家发生的一些事情。祖母在世时常谈及太爷爷,怀念之情常溢于言表。祖母清楚地记得黄二狗死后太爷爷说的一句话“事情还没完,他所做的事那边全给记着呢!这个人报复心太强,可惜了”太爷爷还说:我泄露天机太多,绝不长寿,得个九五之数也满足了!太爷爷死时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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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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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的卦
父亲太迷信了,无论什么事,都要找那个姓胡的阴阳先生算一卦,从我记事起,他就这样。
爷爷身体不好,他花了很多钱,从胡先生那里替爷爷买了5年的阳寿;奶奶参加完一个亲戚的葬礼回来之后晕车,他说是冲撞了大仙,连夜请胡先生做法……
向胡先生买过寿之后,爷爷确实活过了五年,但那完全和买寿无关,只要家人多陪陪爷爷,他老人家活到90岁都不成问题;胡先生作法之后,奶奶的头疼也确实好了很多,但如果吃晕海宁的话,我想会好的更快。
父亲的种种这些行为,我实在看不惯,姓胡的那套装神弄鬼的把戏,我更是不信。
但我总是无法说服自己的父亲,我真是不理解,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G产党的干部,他怎么可以如此迷信呢?
“M泽东当年还要找人算卦呢,你个小孩懂什么?!”每次我驳斥算卦纯属迷信愚昧时,他总是板起脸这样说。
不只是老一辈的生活受迷信的左右,我的人生,其实也不能幸免。
自己读高中时,体育成绩特别好,那时曾立志做一名拳击运动员,但高三的时候,胡先生算出我如果将来投身体育事业的话,必会有血光之灾,于是,我那报考体校,投身拳坛的梦,被受胡先生指使的父亲给生生打破了。
等我痛苦地放弃了做一个运动员的理想之后,临高考填报志愿时,父亲又请胡先生为我算了一卦。
这次胡先生是这么说的:“你儿子头后有双重华盖骨,此生注定,以笔墨成才。”
于是,我读大学时鬼使神差地选择了中文专业。
22岁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我真的很喜欢她,可带她去见我父母,绝对是我此生最大的错误。
父亲拿着我和她的八字去找胡先生算,胡先生大嘴一撇,说我和她属相不合,命数不凑,不可姻缘。
父亲只信胡先生的话,他因此而反对我的爱情,只因胡先生的一席话,一席胡话。
唉,这件事想想就心痛……
可是,在别人眼里,胡先生对我家的每件事都算得很准,比如我会在政府有份稳定的工作,比如我会在25岁时和属兔的女孩结婚。
……是啊,我在大学里学了四年根本就不感兴趣的中文之后,父亲直接把我安排到了他的单位;我25时,他开始铺天盖地动员所有力量为我介绍对象,所有介绍给我的女孩都有一个共同点──属兔……
至今,我只是父亲单位里一个可有可无的、离过婚的28岁小科员,从没写过一篇自己想写的东西。
也许我走过的人生轨迹,都是被胡先生操纵着。也许我的失败,都和胡先生有关。
我凝视着墙上母亲的遗像,心里这样想。
母亲是前天去世的……我刚刚参加完自己母亲的葬礼。
母亲是个非常善良的女人,为一家老小操劳了半生,身体一直没什么毛病。那天,她在擦玻璃时突然头疼。
父亲在第一时间请到了胡先生,姓胡的说,母亲在清扫阳台的时候碰歪了保家仙的牌位,头痛是因为神灵怪罪下来了。
就这样,他开始在我家里作法事、焚香……就这样,他耽误了治疗母亲脑血栓的最佳机会。
也许这一切,都源自我父亲的迷信,可他……怎么说,他毕竟是我的父亲,他只是太迷信了。
也许这一切,都源自我的软弱,都怪我没有脱离家庭羽翼的勇气,没有把握自己人生的胆识……
可是胡先生,你的所有功劳,我是不会忘记的。
我去拜访胡先生时,是他儿子胡名开的门。
“胡先生,我来看你了。”这是我一次去他家。
“据你父亲说,你一直不信卜卦之事,怎么今天来找我了。”他居高临下的表情让我产生了吞下一只苍蝇的感觉。
“我只是为母亲的事来感谢你。”我挤出一丝笑容。
“超度你母亲的法事,都包在我身上,定会把送她到西方极乐世界。”
……
“对了…胡先生,你最近给自己算过卦吗?”
“我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卜一卦,不但如此,我每天也给胡名卜一卦。”
“胡名最近的卦象怎么样?据说他快考试了。”我保持着微笑问他。
“以今天早晨的卦象看,胡名后天的声乐考试,一定能考上!”
他儿子胡名是学声乐的,没事总爱唱两句美声,是个总打着大仙父亲旗号,到处招摇的讨厌鬼。
“考声乐的话……会现场唱吗?”
“是啊,当然要现场唱,我儿子专攻的就是美声,底气特足,你听过他的嗓子吗?上中央音乐学院绝对没问题。”
胡名带着扬扬自得的表情,作势要唱给我听。
我一个滑步,闪到胡名右侧,对着他的肋骨,打出一记结结实实的左钩拳。
“……嗷!”
拳头和耳朵一起告诉我,他的肋骨断了不只一根。
还好,这些年,我的拳头始终没有荒废过。
胡名捂着痛处,靠着墙,慢慢滑倒在地。
他会没事的,只是后天肯定不能现场唱美声了……别说唱歌,一个月内,他呼吸的时候,骨头都会疼。
“胡先生,看来你儿子声乐考试的事,你没算准。”
“……你……你……想干什么!!”
胡先生太可笑了,他竟然抓起了桌上的竹签卦筒……他想用算卦工具砸死我吗?
看着一向老神在在的胡先生吓得开始飙尿,我很欣慰。
“胡先生,你知道吗?今天早晨你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错什么……你…别胡来啊!”
“你没能算出今天自己会有多大的血光之灾。”
说完这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对指虎,双手各戴一个,慢慢走向精于算卦的胡先生。
(老神在在:闽南话里表示很从容之意,形容遇到重大事件,依然平心静气的处事态度。
指虎:又名铁拳头,铁四指,用于格斗时套在手上,可使拳头的威力暴增,常人亦可一击制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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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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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唱歌的路人和牛
董海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过一头牛。
他以前最多也只在超级市场里见过盒装的。
但是现在,他就站在一头活生生的老牛边,闻着牛身上散发出来热烘烘的腥臭,还有,一群苍蝇,悠哉地在牛和他之间转悠。
他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又无可奈何。
谁让这头牛,突然从路边的田里溜达了出来,占了整条马路,害得他只能在按了半天喇叭后,熄火下车。
他四下里张望,这么大的日头,是个人都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了,这头牛的主人,估计也正摇着扇子打着盹。
董海费了半天功夫,赶又赶它不动,拖也拖它不走,自己倒是满身的臭汗,苍蝇渐渐向他这边围了过来,显然发现他身上比牛身上更臭了。
董海刚想放弃,回车里吹空调去,突然,他听见不知从哪里传来了歌声。
他到处张望,却看不见人,一低头,吓了一跳,原来他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蹲了个男孩,他穿了件白色的褂子,头上带了个斗笠,嘴里兀自哼着小曲,正在看董海的车子。
董海回过神来,问:“哎?这牛是你的么?能不能麻烦你叫它让个路?”
那男孩也不抬头,只是停下嘴里的小曲,说:“我只是路人,这牛可不是我的,你要它走,就到那块地里去,牛一看你抢它地盘,一急,自然就走了。”
说完,他又继续哼着他的小曲。
董海傻了眼,这个赶牛的法子,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他抬了抬脚,看看自己簇新的皮鞋,又看了看泥泞的田,正犹豫着要不要再换个别的方法试试,那头牛居然两条前脚一屈,舒舒服服地趴在了他的车头前。
这下董海彻底没辙了,他咬了咬牙,走到路边,小心翼翼地找了块干燥些的地方跨下一只脚,然后,再跨下另外一只。
果然,那头牛抬起头来望向他。
董海又往下走了几步,牛已经支起了前半身。
这下董海放心了,那个男孩的方法真的奏效了。
他正想抬脚再退几步,谁知突然一个没站稳,向前扑倒在地。这一扑倒不要紧,董海居然发现,自己再也直不起腰来。
他额头上满是汗珠,苍蝇耐心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他想呼救,谁知一开口,听见自己的喉咙里,竟然发出一声哞的牛叫声!他惊呆了,低头一看,看见自己原来双手撑地的位置竟然是两只牛蹄子!
这时,那本来蹲着的男孩站起身向他走来,嘴里还是那首小曲,董海此刻听来,却觉得特别怪异,简直像是一种咒语。
男孩走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头,十分满意地笑了起来,他转头对着路边叫了一声:“嘿,你现在可以走了!有人当你的替身啦!”
原本路上那头牛不见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中年男子站在董海车头,他几乎不敢相信地反复看着自己的身体,又反复摸着自己的脸,最后终于欢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跑了。
男孩哼着小曲,又看了一眼董海,哦不,看了一眼田里的牛,然后三两步跨上路面,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牛,无措地在田里踱了几步,然后,费力地,一步一步,走向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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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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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爱微蓝之灭
珍妮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她是道道地地的东方人,她的父母也都是黑褐色眼睛,但只有她,长着标准东方人的脸,却独独有一双微蓝的眼。
也因此,父亲曾经悄悄给她做过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真的是他女儿。
后来,医生给了一个姑且值得相信的解释:先天性眼球黑色素缺失。
父亲给她取名王珍妮,好对得起她错生的老外眼珠子。
珍妮的眼睛虽然缺乏色素,却得到一个别人没有的功能,看得见死亡。
她第一次知道自己有这个功能,就是在母亲临死前,她和父亲在等红灯,母亲就在马路对面,她着急着过来,竟然不顾还没有转灯。
这时珍妮看见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凭空出现,拍了拍母亲的肩,母亲停下脚步回头看,冷不防被疾驶的卡车撞得横飞出去,当场断气。
后来,她又先后见过那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分别是在坍塌的危楼上和着火的民居旁。
她渐渐明白,那个男人,就是死亡。
她不是很害怕,倒是有点敬仰,那男人冷俊、邪恶、但带着亲和力的笑,黑色风衣飘逸在空气中,制造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每次他一出现,都令她心跳不已,但他,好像永远只关心那些即将死去的人,从来都没有看过她一眼。
她已经有很久没有见他了,她有时候为了见他一面,会常常去一些重病医院,每一次,她都打算好要上前去跟他打个招呼,但等他出现,总是会有一群惊呼的旁人或哭叫的家属阻挠她的计划。
她已经不耐烦了,甚至已经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她计划好,等父亲一断气,马上就抬头给他一个微笑,然后自然地捋一下头发,跟他打个招呼。
她很自信,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说她是绝色的美人,她笑一笑,浅蓝色的眼睛眨一眨,男人的心都会停止跳动,她觉得自己的笑,一定能吸引他的目光,博得他的好感。
她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换了父亲治糖尿病的药。
父亲爱吃甜食,只当是药物能够合理控制血糖,谁知道他的药,根本就已经被调了包。等父亲发现情况不妙时,已经太迟了。
他躺在病床上,珍妮安安静静陪在旁边,寸步不离,父亲很安心,他觉得女儿难得的孝顺。
突然,珍妮的呼吸急促起来,她的目光注视着床的另外一边,是他!
他来了!
珍妮立刻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努力眨着她微蓝的眼睛,而他,竟然也向她风度翩翩地点了点头,珍妮的心怦怦直跳,甜蜜到快要晕过去了。
不,她不是快要晕过去,而是真的晕了过去。
医生来了,是珍妮父亲按了铃,他的女儿不知怎么,突然站起身来向着空气微笑,然后就倒了下去,停止了呼吸。
医生翻开她美丽的双眼,发现原本蓝色的眼珠暗淡了下去,如同熄灭的火一般,成了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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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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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QUEEN
牌桌上,三个人的神情都有些古怪。
周围满满站了一圈观众,大家都屏住了呼吸,脸上的表情有不同程度的抽筋。
此时,老婆婆笃笃定定摊开一张牌。
她褶皱的眼皮都快松弛得要搭到眼袋上了,只微微透出目光,倒有几分犀利。
她穿了古董似的旧粗布褂子,一只手从腋下盘扣间抽出一方手帕,不时用它在脸颊边扇扇风,抖出一股有点过期的花露水味儿,另一只手却专注于摆放这几张牌,像陈列艺术品一样,将它们端端正正排好,并两两之间形成一个相同的夹角。
她的面前已有五张牌,底牌之外,分别是黑桃A、黑桃KING、黑桃JACK、黑桃10。
显然,如果那张底牌是黑桃QUEEN,就是一把最大的同花顺。
周围,没有人出声,大家的目光都死死盯着老婆婆左边的男人。
老婆婆左手边坐的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下巴挂着层层脂肪,油腻的汗水不停滋滋冒出来,又顺着脖子流进领口,再从胸口和腋下的衣服里渗透出来。
他一只手紧紧按住自己新拿到的一张牌,然后合着之前那张梅花A,小心翼翼展开一个角,又迅速按回桌面,就这一个动作,衣服又湿了一大片。
他看牌的时候,脸上的横肉一抖,然后立刻恢复原状,却藏不住眼角贪婪的笑。
他宝贝似的将这张牌压在最下面,摊了原先那张底,局面上的牌成了三张A和一张红心QUEEN。
老婆婆那里是一张A,他这张底,当然不可能是A。那么,除非也是一张黑桃QUEEN,他的牌才有胜算!
周围的人轻呼了一声,这一声呼到最高点又煞住了,静得连眨眼皮的声音都听得见。
因为,老婆婆右手边的穿露胸晚礼服的女子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两声冷笑,手一扬,优雅地摊开手里的牌,分别是梅花QUEEN、方块QUEEN和两张KING。
这下,所有人都哗然了,包括那胖男人在内。
她如果底牌是KING,那无论黑桃QUEEN在老婆婆那里还是在男人那里,她都是输。
因此,除非这张黑桃QUEEN是在她的手里!
胖男人瞪着露胸晚礼服的女子,他的手一直紧紧按着那张底牌。
从摊开的牌面来看,胖男人的三张A最大,应该他先叫。
看他的样子,像是要把自己的牌再翻开确认一下,但是又觉得这样做未免输了气势,硬生生忍住,但却止不住浑身颤抖,最后一咬牙,叫道:“五千万!”
众人一片唏嘘,这胖男人看来已是稳操胜券。五千万,几乎就是他全部身家!
老婆婆扇着小风儿的手帕突然停住了,她不急不慢地将一堆筹码推到桌子中央,跟了五千万。她瞄了一眼那女子,女子也神情自若,嘴角一丝得意的笑,她轻巧地一挥手,筹码稀里哗啦落下,“我跟,然后再加五千万。”
众人这下哗然了,如果胖男人手里真的是黑桃QUEEN,那这女人简直就是疯了!
胖男人用力咽了几下口水,汗啪啪啪地滴在绒布桌面,他声音都走了调子:“不可能!你那张牌,绝对不可能是黑桃QUEEN!凭什么赢?!”
他急得抓耳挠腮,最后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慌忙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破纸,竟然是地契!
“我这块地,应该至少也值五千万,跟!”
老婆婆丝毫不看胖男人,自顾自摆弄着面前的牌,然后伸出一只手推出所有筹码,气定神闲地说:“那干脆赌大点,我跟你,然后我再加一亿吧。”
胖男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唰地一下站了起来,嘴巴张大得可以吃掉整张牌桌了。
众人诧异地看着他,他的眼球几乎凸出了眼眶,布满了血丝,满脸肥肉不停抖动着起伏变化,就像他体内有一头怪兽,挣扎着要破皮而出。
他突然狞笑起来,齿间挤出几个字:“我跟!就拿我这条命!”
老婆婆抬起头,终于看了看他,点点头,然后平静地又把目光转向那女人。
女人生得极美,却笑容冰冷,长波浪的头发像蛇一般妖娆在脸颊边,看起来动人,更“冻”人。
“唷!你这条命算是值多少钱呢?那我要不也跟我的命吧?”说着,女人优雅地往椅背上一靠,纤细的手指一伸,翻开了自己的底牌,赫然就是一张黑桃QUEEN!
男人的眼珠瞪得快比他的头都大了,脖子伸得有原来三倍长,青筋从肥肉里一一暴起,喉咙里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有千条虫要从那里面爬出来。
他颤抖地将手下压得死死的那张牌拿了起来,才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僵住了,全身的肥肉瞬间石化般,身体笔笔直站起,然后笔笔直向后倒了下去。
围观的人集体倒抽了一口气,愣了半天,终于有人大着胆子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竟然已经断了气!
那人好奇地翻开他的手,里面紧紧攥着一张湿答答的黑桃3。
这时,他们惊讶地看见,那个露胸晚礼服的女子向着她和胖男人中间一直空着的位置盈盈一笑,然后道了声谢,接着又说:“婆婆,他的命,归你了。当初他为了赌钱拐卖了我,现在,算是报应!”
她说完,转头扬长而去。
所有人都愣在当场。半响,才有人说了一句:“咦?不是只有两个人么?哪里来的婆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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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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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瑛
玉色流瑛,光华照人,温润无瑕,白若凝脂。
啊猪小姐那双美丽的眼,此刻正紧紧盯着福来堂柜面上这块巴掌大的羊脂玉,惊艳得说不出话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品相如此完美的玉,更何况是大如巴掌的一块,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福来堂的杜掌柜笑眯眯地看着啊猪,这位县太爷家的大小姐,从来都是他的大主顾,她生来身子羸弱,算命的说,必得取个超级无敌的贱名让所有人叫,才能保得住性命,所以全县的百姓不分贵贱都管她叫啊猪小姐。
啊猪小姐平日最爱,不是诗词女红,也不是大戏小曲,而是各色美玉。
全县所有玉器行和珠宝铺,都是她每日必逛之地,她甚至比那些店里的伙计更熟悉每一块玉的来历和价值。
她整日搜罗玉中珍品,而且出手阔绰,再高的价都不会皱一下眉头。因此,掌柜们都竞相将最好的货留给她看,希望得到她的垂青。
福来堂这块羊脂玉,是前日里掌柜的无意间从一西域商人手中购得,他珍藏在密室的暗格里,连自己老婆都不让看一眼。
果然,这块玉如他所料,深深迷住了啊猪小姐。
他满意地欣赏着她如痴如醉的目光,心里默默将原先定下的价格又翻了好几番。
啊猪小姐无比小心地将这块玉托在手里,细细观赏。
奇怪,一般来说,这么大的玉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瑕疵,或玉色不匀,因此多会雕琢一些云纹或花枝,以线条和凹凸来掩饰不足之处。
而这块玉,没有任何雕琢痕迹,甚至连打磨都不曾打磨,完全浑然天成,形如鹅蛋,匀称通透,手感细腻非凡。
最最奇怪的是,玉瑛流转,日头下竟如此耀目!
玉,可不是夜明珠,通透者,也不过给人莹润之感,但耀目?!
真真是奇哉怪哉!
啊猪小姐忍不住赞叹了又赞叹,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杜掌柜,这块玉,你开个价吧。”
“这……八,八千两?”杜掌柜一开口,又有点心虚了。
谁料想啊猪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杜掌柜心里连连骂自己愚蠢,早知道就该多加个几千两。不过,他不愧是机敏不凡的商人,立刻眼珠一转,接着说道:“啊猪小姐,我说的是黄金唷……”
啊猪小姐捧着美玉,抬头盈盈一笑,“是黄金,否则怎么对得起这块玉?”
于是,半日里,啊猪小姐一掷八千金购得一块夺目美玉的事情,瞬间就传遍了全县上下,老百姓都好奇地不时向县衙后院张望,想要一睹玉的风采。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自打啊猪小姐买玉回府那天起,就再也没有出过门,甚至连人都不见,就痴痴躲在屋里,眼睛都不眨地看着这块玉,甚至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夜不能寐!
府里的人都吓得不知所措,说那块玉真是邪了,小姐被它给勾了魂魄了。
县太爷急得不得了,到处寻医问药,但却没有人能治得好小姐。
小姐就这样日渐消瘦了下去,原本身体就弱,不出半个月,已经奄奄一息,她一直到断气的时候,手里都死命攥着那块玉,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看着手里的玉,任谁都扮不开她的手指。
县太爷心疼得不得了,但也没办法,只能停尸三日准备发丧。
更爆炸性的事情又发生了,就在发丧当日,啊猪小姐的尸体突然不见了!
守灵的丫头说,三更添香烛的时候尸体还在,等四更再去看时,就不见了!
棺材里只有那块小姐死都紧紧攥着的玉,烛光下,玉瑛幽然,而且好像比先前又大了一圈!
大街小巷,啊猪小姐尸体被玉吞噬的传言铺天盖地传开了。
巷子尾的小酒馆,一个西域打扮的商人正在悠哉地自斟自饮,杜掌柜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一脸慌张,他一见那商人,立刻两只眼睛瞪得溜圆,一把上去揪住了他的领口问:“你卖给我的,到底是什么妖物?怎么就把啊猪小姐给,给吃了?!”
商人轻松拍开掌柜的手,冷冷一笑。
“我没告诉过你么?那块玉的名字,叫作“民脂民膏”。买家出的价越高,它就越是光芒耀目,但是,也终有一天,买家会被它渐渐毁灭,最后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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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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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今年的雪,下得特别猛,而且,来势汹汹,没有半点征兆,霎那间天一黑,就劈头盖脸地下了起来。
冰雪封路,这半山腰上,连半只鸟兽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幸好钟老庄主一早有预见,囤积了足够的白菜和腌肉,这才能有心情,听着女儿钟瑶的琴声,品着雪水烹的香茗,舒舒服服地享受清闲的日子。
山庄里,好久没有这么清静了,老庄主为人豪迈,交际甚广,平日里往来山庄的各路英豪都快把山门踩塌了。要不是今年突然冰雪降临,那就算是冬日,山庄门前不用扫雪,也能走出一条道来。
钟瑶今年十六了,相貌虽然不能说是如花似玉,却弹得一手好琴。
老庄主眯着眼睛喝茶,余光却扫在女儿的身上,这么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宝贝闺女,到底要许给谁才好呢?
年前,刘知府和巡抚大人都各自明示暗示了好几回,这两个人官场里打滚,免不得有些迂腐;孙将军也派了亲信来打听,一介武夫太过鲁莽粗俗;淮安罗帮主虽然只见过一次面,竟然也已经提出下次要带着儿子一同前来,也不知道他是哪个路数的;唯独人品相貌都出众的钱塘赵公子倒是和瑶儿挺般配,但可惜家道中落……
他想了半天,长长叹了口气。
钟瑶停了下来,“爹爹,是不是听得闷了?”
老庄主连忙摆摆手,示意她接着弹下去。
就在此时,管家突然来报,说有客登门,要见庄主。
老庄主奇了,这冰天雪地的,上山的路都看不见了,哪里来的客人?
他站起身来迎出去,前厅里,站了一个美貌的少年,他面如珠玉,眉头和发髻上都凝了密密一层霜,正在抖落披风上的沾着的雪。
那披风,一看便知是用一层褐色的狗熊皮毛所缝制,镶着一圈金丝锦边,领口处,垂了绣花的丝质缎带。
这可不是一般的披风,整张狗熊皮,加上这细腻的绣工,绝对是大富人家的手笔。
但这位公子看着身娇肉贵,怎么会大雪天的跑来他的山庄拜会?
他心里虽狐疑,嘴上已经客气地招呼起来,拱手作揖道,“这位公子您是?”
少年娴熟地还礼,“小侄姓罗,奉家父之命,从淮安特来拜见钟庄主。”
啊?竟然是罗帮主的公子!
庄主暗暗打亮了又打亮,罗帮主看起来是个江湖上混的粗人,怎么他这个儿子却这么温文尔雅斯文得体!
他少不得心下一阵暗喜,这么出色的少年,家底又厚实,绝对配得上自己的宝贝千金!
嘴上却问:“呀,这大雪封山,罗公子是如何上得山来?“
那少年有些愧色,再深深一揖,说:“小侄不才,初来山庄不识得路,在这山里寻了三日,偏偏大雪突降,更是迷失了方向,幸好遇到一樵夫,便在他山间小屋借宿,今日雪停了,才照樵夫指示,寻到此处!”
原来是这样。
当下,钟庄主引他入了内堂,升起一个大炭炉,派人斟了茶,便吩咐人请女儿出来见他。
女儿倒也丝毫不忸怩,盈盈一拜,杏眼含笑,与那罗公子相互问候了一番,钟庄主便着她弹奏一曲,以款来宾。
罗公子品着杯里香茶,听着美人弹曲,心下好不得意,父亲说了,钟庄主出手阔绰,富可敌国,膝下只有一女,如果能娶得她做妻,那帮派必定能发扬光大,一统大江南北。
但是,这么多人觊觎,平日里庄主接见都来不及,当然要选个好时机,好叫庄主得闲,细细赏识我这个出色的人选。
刚巧今年大雪,山庄定是无人登门,这时候前往,除了一表诚意,更是无人竞争,妙哉妙哉!
他越想越是得意,看着钟瑶含情脉脉地瞥了一眼自己,更是飘飘然不能自已。
这么轻易就博得美人欢心,也不枉自己在这深山小屋里住了一个多月,就等着冰雪降临。
很顺理成章的,罗公子听完一曲,露出惊为天人的表情,旋即亮出了父亲叫他带来的聘礼——翡翠金如意,这把如意,乃是前朝宫廷的遗物,流落民间,后来辗转到了父亲手里,算是帮里上下最值钱的玩意,帮里这些年来赚取的一些金银,都悉数拿去换了一件狗熊皮的披风,穿在他身上,成了他家世的证明。
庄主满心欢喜,女儿坐在琴后,望着罗公子的背影,频频微笑点头。
亲事,就这么定了。
半夜,罗公子睡得很香。
他听不见钟庄主和女儿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哈,女儿,他人品相貌样样都好,为父的,也算是能安心将你托付给他了!”
“嘻嘻,爹爹,这位公子这么有财有势,山庄欠下的那十万两纹银终于可以还清了!爹爹也不用再屈居这深山老林!”
——罗,是细细编织的一个陷阱,罗公子在梦中,想必还以为自己是那个设陷阱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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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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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林的宝
阿四来镇上也有几个月了。
这几个月来,他白天睡觉,晚上就和镇上那些地痞赌钱,输急了,竟然还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来。
镇上好几户人家都被阿四光顾过了,现金不多,都是些半旧的手机照相机,偶尔摸到过几件首饰,去当铺一估,还都是次品,气得阿四嘴里不停地骂娘。
今天,阿四手气还是背,八圈打下来,兜里就只剩一个窟窿了,他呸一下吐了嘴里的牙签,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蹲到墙角去打瞌睡。
“喂,阿四,醒醒!”
阿四不耐烦地抬起眼皮子,一看,原来是刚才一直站他后面“飞苍蝇”的老芋头。
老芋头其实年纪不大,秃着个尖尖的头,挂着毛茸茸的鬓角,他只要一闭眼,活脱脱就是一颗芋头。
“娘额拉里!今天就是你把老子搞霉了!老子以后打牌你少插嘴!滚滚滚……”
老芋头一看阿四发火,还是嬉皮笑脸地贴上去,挨着阿四蹲下,然后小声在阿四耳边说:“阿四,别恼哇你,我这不是给你赔罪来了嘛!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好消息?老子连裤衩都输没了,还有什么好消息!”
阿四虽然嘴里还是发难,音量已经调到最低,老芋头可是镇上有名望的“包打听”,他这么一说,估计是要透露盗窃情报啦!
果然,老芋头伏他在耳边说:“西边那条公路旁,就是王大林他们家,今天起新房子的那家,你知道吧?”
阿四一下来了神,连蹲都蹲都有气势起来。
老芋头接着说:“本来是今天鞭炮也放了,地基也挖开了,结果你猜怎么着?突然又没动静啦!为啥?就是因为挖到了好东西啊!他们家今天下午好端端地又把挖开的地填上了,说是怕坏了风水,你说说看,你信不信嘛?”
阿四眨眨眼,用力搓了搓手,唰一下从地上站起身来,连声谢过老芋头,就出了门直奔西边。
镇上的房子,本来都造得款式基本一致,尖尖的顶,底下一个大院子,方方正正,两边对称,唯独王大林家的房子,三层楼高,却是平顶,正中央凸了个烟囱头,一楼的右边比左边多开一扇高出来的窗户,且没有起院子。
阿四在四处转悠了半天,觉得这家人多半是藏着些古怪,难怪经济危机的当口,他家还有富裕的钱造房子。
阿四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在镇上混了那么些日子,只要能干一票大的,哪怕天天赌钱输了,也可以翘起二郎腿过日子。
三四点钟,天将亮未亮,最是人容易睡得死的时间,阿四一看差不多了,连忙抖擞精神勒紧了裤腰,顺利卸了一楼一扇铁窗,爬进里面。
屋里倒也没有漆黑一片,借着稍亮的天光,一切都看得清晰。
王家底楼是个客厅,左边是吃饭的,右边是一个杂物间,一家人都睡二楼。
阿四心跳得快了起来,好像那样挖着的好东西正在某个地方呼唤他。
终于,就在那个比左边多出来一扇窗的杂物间里,阿四发现了一个还带着些许尘土的旧箱子!
箱子因为常年埋在土里,有的地方已经霉烂,发出一阵怪怪的腥味儿来。
阿四激动地差点叫出声来,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箱子,定睛一看,里面居然只有一张薄薄的纸。
窗外光线投射进来,纸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
吾儿大林:
为父没有什么像样的资产留给王家后代,这栋风水良宅,乃依风水秘术所造,上下三层,中间有楼梯贯通,一层右边比左边多一扇窗,此窗高出三尺,屋为平顶,上有一个烟囱头,整个屋,组成一个“宝”字,多一笔少一笔都不行!吾儿切不可擅自改造或另起新楼,否则会遭杀身之祸。为父将此信埋入地里,十年后,吾儿必将无意间挖出,并招贼入屋偷盗,吾儿可将他杀死,埋入屋后荒地,可兴旺家门,永保富贵!
阿四看罢,已是吓得舌头冰冷,差点尿了裤子,他刚想转身,却突然被人从身后蒙住了口鼻,耳边传来轻轻的嘿嘿笑声。
王大林一手捂着阿四的口鼻,一手已经拿着粗绳,套上了他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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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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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史内从小就有3000多度的近视。
他其实从来没有看清过哪个女孩子的脸。
但此时,他就是认定了那是个美少女。
她一身雪白连衣裙,轻飘飘地站在阳光下的苗圃里,手捧一盆紫色花蕊的瓜叶菊。
这盆瓜叶菊,是他年前精心栽培。
四五月时节,正是盛花期,一团锦绣的紫,衬她如雪般飘逸,叫人看了说不出地惬意。
她站在他的苗圃里,捧起他栽种的美丽,一切就像他梦中的情形。
史内轻轻走过去,不敢惊动她似的,走近几步,再走近几步,那女子倒也没有发现,只是兀自低头细细赏菊。
史内终于靠近到她身边。
她的身上,有一股沐浴后的淡淡清香,不是苗圃老板的婆娘身上那种嚣张刺鼻的香水味儿,也不是村里虎妞带着酸涩的汗味儿,这自然清新的芬芳,比任何花草的香又多了暖意,似有似无地,撩动着史内的心。
女子看得入神,冷不防身边站了个人,她转身的时候吓了一跳,差点连手里的花都捧不稳。
史内有些窘,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开口跟她打招呼:“对……对不起,吓到你了,我是这里的园丁。”
女子拍拍胸口,点着头,格格笑了起来。
她轻快的笑声,宛若一阵春风,听得史内有点心跳加速。
女子一指手里的花,说:“园丁哥哥,这花真好看,多少钱哪?”
史内凑过头去,他平日只管打理花,倒也没留意老板贴的价码。
他的鼻子触及花瓣的时候,终于看见了花盆底那个小小的价码牌。
女子惊讶地叫道:“呀!你的眼睛这么近视?那怎么也不带眼镜呢?”
史内羞涩地笑笑,“平日也没什么用得到细看的,所以……”
女子接过他手里的花盆,放在一边,却把自己的脸凑到史内的面前。
她好奇地打量着史内的眼睛,“我还从来没见过深度近视的眼睛到底长什么样儿呢!”
说着她把脸又凑近了一些。
史内紧张地有些不知所措了。
她嘴里的气息喷在他的脸颊上,让他有些不能自已。
他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喜欢她嘴里的馨香,他忍不住想要用力地摄取……
突然,那女子突然尖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史内愣住了,他突然想起,自己变换了人的身体,却独独没有变去那条分叉的,不安分的,仰仗它感知一切的,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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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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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善的。
黄岛主傲视着桃花岛外的江湖。
他凝着眉,捋一把花白的须,视若珍宝的女儿已经出嫁三年整。
从前,她是东邪黄岛主的女儿,但现在,江湖上都称她是郭大侠的夫人。
她,竟不再属于他。
黄岛主打心底里恨郭靖这个傻小子。
他侠义,却愚忠,愚忠于整个世俗。
女儿跟着他满江湖行侠仗义穷吃亏,磨尽一身灵气,成了安分守己的寻常妇人,到头来,没有过上神仙美眷的日子,只担了侠义二字,难道能当饭吃?!
但女儿也愚忠,她虽绝世聪明,却和她的娘一般,愚忠于自己的丈夫。
想到这里,他又长长叹了一声,三年了,郭靖把我蓉儿拐到哪里去了,过年也不回来吃顿年夜饭!可恶可恶!
正在岛主咬牙切齿的当口,海面突然飘来一艘小船。
远看似是无人,飘近了才发现,舱里躺着一个青年男子,已经奄奄一息。
那男子面色如纸,嘴唇干裂,眼窝深陷。
岛主一看便知,又是个因迷航而脱水的人。
他这个桃花岛,地理位置真是好。
闹中取静,交通方便,虽是隐世,出门逛街也还不算太遥远,但却也因此,常常有些莫名其妙的船只,载着莫名其妙的人或物随随便便就抛锚靠岸。
也难怪,这岛上桃花常年盛开,海中远远看像是一朵粉红的云彩,确实是高调了一点。
幸好他的桃花阵法将那些大活人搞得团团转,是死是活?他堂堂东邪可用不着管。
可眼下这个半死不活的人飘到了眼皮子底下,该怎么处置呢?
黄岛主思忖了半天,想想自己也实在清闲,不如救了他,权当解闷!
东邪要救一个人,就和他杀一个人一样简单。
不出半个时辰,青年男子悠悠醒转,第一句话便是,“我是不是到了扶桑?”
东邪背对着他,冷冷地说:“你到了地狱。”
男子显然一愣,四处打量着。
幽幽烛火映照着一副冷冷摇曳的背影,倒确实有几分恐怖。
“啊?我难道真的已经死了么?!我照足了岳母大人图上的指示,行船七个日夜,不是应该就能到达扶桑么?我怎么会就死了呢?”
他说着,悲从中来,呜呜哭了起来,跪倒在岛主身后。
“阎王老爷,求你行行好,放我回去吧!我还要去扶桑找五彩灵芝,然后向岳父大人行大聘呢!月妹妹还等着我娶她过门,我死了她可怎么办呢!”
岛主仰天大笑了起来,“你死了,她自当嫁给别人,有什么难办?”
“不!不会的!月妹妹和我情深意笃,她绝不会嫁给别人!”
哼!又是一个蠢货!她爹也白养了这么个闺女!
黄岛主扬起手中一张破旧的羊皮,上面曲曲折折画了航行的线路。
男子一看便慌忙接了过去,“呀!这是岳母大人给我的那张指航的羊皮图!”
岛主摇了摇头,“如果这张图可以带你去扶桑,那只能说明,世界是个圆球!傻小子,你岳母大人是要你去送死啊!”
那男子又是一愣,仔细捧着图看了又看,最后悲嚎一声瘫倒在地,晕死过去。
黄岛主也不理会,他低下头,走出了屋子。
屋外,夜色正浓,潮声暗涌,刚好配他起伏翻滚的笛声。
人家心里虽恨,却不动声色扮演良母,嘤嘤叮嘱未来女婿去拿灵芝来下聘礼,好讨岳父欢心。
过了几年,他没回来,是他对女儿变了心,不够诚恳。
女儿只能乖乖另觅他人。
岛主吹着笛子,心头暗自感慨。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善的。
为了女儿,良母可以千方百计杀死女儿的心上人。
而江湖上,说他是邪是恶,其实他才是以真本色示人。
女儿爱那傻小子,他纵有千百恨,却也只能化作长叹一声。
所谓的“良”,只是藏起自己内心的“恨”,却在脸面上加“一点”掩饰,杀人不见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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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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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
上海的博物馆终于免费向市民开放了。
在这之前,豢旖从来没有想过要进去看看,他每天在人民广场这里转巴士去学校,无数次经过那像口大锅的建筑物,却对里面的那些老古董丝毫没有参观的兴致。现在免费了,每天更是有无数人顶着烈日排着长龙,看在他眼里,只觉得这些人都有毛病。
那天,下大雨。
夏天的雨,要么不下,要下就是没命地下。
他下午四点的课,却早了一个小时出门。
博物馆门口难得冷清。
豢旖站在广场上,撑了把没骨气的折伞,一双球鞋已经完全泡在了水洼里。
他突然有点想进去看一看。
可能是被雨下得烦了,也可能是觉得不去太对不起市政府处心积虑搞文化普及。
反正,鬼使神差,他,走了进去。
过了安检,豢旖湿透了的鞋呱唧呱唧地在的雪白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了一串脚印。
大厅里空荡荡,只有几个年纪大的人蹒跚着点缀其间。
豢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他背了个斜跨的牛仔包,踩了一双又湿又破的球鞋,还拎着软趴趴的折伞,完全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自嘲地一笑,随便找了个馆走了进去。
这个馆,展出的是唐代陶器。
最眼熟的么,当然是那些颜色乌糟糟的三彩。
豢旖不喜欢那种浑浑噩噩的色彩,不耐烦地扫了一眼,却突然被一个独立放在玻璃罩内的人俑吸引了。
那是一个侍女彩陶俑。
身上失尽了颜色,露出灰白的素胎,只有脸颊,是丰润的粉红,透出无限娇艳。
“有没有觉得,她很美?”
豢旖一惊,转身一看,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老妪,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梳理得整整齐齐。
她笑眯眯地看着他,随后一点一点走上前来,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痴痴看那侍女。
他也呵呵笑了,“嗯,很美,很像……很像我阿妹,我们是龙凤胎。”
老妪点点头,她枯槁的手指贴着玻璃,描摹着侍女的形体,她的脸透过光线折射,重叠着侍女的脸,形成强烈的对比,但又遥相呼应。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随葬品,和其他的随葬品一起,被深埋在地底,然后等待着某一天,被挖掘开,又辗转迁徙到一处博物馆里,放入玻璃罩,静静等她所爱的人。”
豢旖听得痴了,她的声音,带着厚重的沧桑感,将“她”的故事,拂去尘土,展现在他眼前。
“你知道么,她爱上的那个人,是当朝最出名的乐师。
他的一双手,能敲出最美丽的调子。
她初次见他,就失了所有方寸,手里的托盘打翻在地,他却弯腰帮她拾起。
她羞涩一笑,脸颊两抹娇红,艳如一朵牡丹,盛开在他面前。
他敲击着他的钟,玲珑一曲,余音轻扬,送入她耳里,却成了他悄悄的甜言蜜语。
他一曲奏罢出宫,她站在宫门前,人群中默默目送他的背影,心追随他去。
就这样,她的一抹娇红,被制成了俑,固定在岁月里,化作唯一的彩,成了千年不变的期待。”
老妪说到这里,停住了,转而看他,淡然一笑。
豢旖惊愕。
他的妹妹豢旎,丰腴的脸颊,娇艳的红霞,算命先生曾说,她今世注定晚婚。
龙凤胎,多是缘于前世未了的情,她痴痴追随他而来,当然很难爱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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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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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
我生活在2040年,你没有经历过这个年代,因为这个年代,在你的未来。
你知道我们这个年代的中国,最怕的是什么吗?
不是石油匮乏,不是泡沫经济,不是核战危机,而是,老人。
我们的上一辈,也就是你们80年代这群独生子女,经历了出生人口高峰,入学高峰,就业高峰,现在,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高峰。
你们现在也许想象不到,走在路上到处都可以看见乌泱泱的老人是什么样的情景。
他们步履蹒跚,无所事事,因为独生子女的关系,他们孤僻,也大多没有手足兄弟。
因为出生人口低,难得看见路上有个孩子,老人们就成群成群拥上去逗弄,把孩子吓得直叫救命。
托儿所一家一家关,敬老院一家一家开,但还是可以看见许多流浪在城市各个角落的老人。很多人宁愿孤零零呆在家里,也不愿意到敬老院去。
社会新闻里,报道得最多的,就是孤寡老人死于家里却无人问津。
媒体杂志里,宣传得最多的,就是多多关心身边的老人。
电视广告里,播放得最多的,就是哪里哪里有比较好的养老院,有比较好的墓地。
每个人家里,都有许多许多的老人,除了老人,还是老人。
我的爸爸和我老公的爸爸,同时得了重病,分别住进了两家相隔很远的医院里。
我的妈妈和我老公的妈妈因为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本来也需要人照顾,根本不可能去医院照顾他们。
还有,我的外婆外公爷爷奶奶和我老公的外婆外公爷爷奶奶,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需要时时去探望他们,否则就会说我们不孝顺。
12位在不同地方、身体有着不同程度病痛的老人,就指望着我和我老公两个人。
哦,还有我的孩子,今年才5岁,更不可能自力更生。
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请佣人?
那么请问我一个月就这么点收入,我可以请几个佣人?我请了佣人,我孩子明年上学的学费怎么办?
国家有养老补助?
那么请问一个国家要养这么多老人,补助能补助多少?
我不知道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就为了伺候这些老人?
那我生孩子又是为了什么?为了接着伺候更多的老人?
你们活在许多大人呵护着一个独生子女的年代,而我们,却活在一个子女要照顾一群老人的年代。
你们生了我们出来,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养育之恩,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愿不愿意?
你们也许会说,这就是中国千年来的传承,父母养育子女,无私奉献所有,而子女,也应当孝敬父母,回报他们的滴水之恩。
可是如果你们真的爱我们,怎么能忍心我们现在忍受这样的生活压力?
须知,施比受有福,馈比还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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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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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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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旅行住了鬼屋
年前,我们两口子和老公朋友两口子,两家四个人,做完全自由人,跑到海南旅行。
出发前,我们在网上订了一间公寓式酒店,两间卧室,一个卫生间(这个是很重要的交代),两个家庭住刚刚好。
从美兰机场到那间公寓也很近,最初的印象很好,18层,通风良好,采光也不错,唯一不足的就是,有立交桥在附近,虽然不是很近,但还是有点吵。
当晚,我始终没办法安然入睡。
虽然是冬天,可海口的气温还在30度左右,晚上逛夜市时,我还穿着半袖和短裤,所以,应该不会觉得冷。
但是,那晚我一直觉得冷,棉被盖得严严实实,还是有寒气在被窝里蹿,紧紧的搂着老公,发觉他皮肤上也满满的全是鸡皮疙瘩,我觉得我的汗毛都是立着的。
因为白天一直在赶路,还是勉勉强强睡着了。
凌晨,大概两点左右,我被脚步声吵醒,客厅里有细细碎碎的脚步声。
因为我们的卧室离卫生间比较近,我以为是朋友起夜,头昏昏的,没在意,靠紧一点老公,继续睡。
又过了一个钟头左右,阳台的玻璃门哗啦哗啦的响(我们的卧室和阳台连着),又把我弄醒了,我极不情愿的爬起来,去阳台上把窗户全关上了,听到客厅里还有细细碎碎的脚步声,心里还想:估计这两口子有点水土不服,又起夜。
借着外面街灯的光亮,摸索回床上,被窝里一点热气都没有,一向怕热的老公也卷紧了被子,我也蜷缩进去,想继续睡一会儿。
安静了不知道多久,我一直没进入深度睡眠的状态,阳台的玻璃门又开始哗啦哗啦的响,后来我才觉得不对劲,窗户都关上了,没有风,玻璃门怎么会响呢?
但是当时我真的很困,白天赶路,一晚上被这么折腾,想有精力也不能吧,头重重的完全起不来。
好不容易到天亮,我身上哪里都不对劲,没休息好,眼圈黑黑的。
在等预约的司机来接我们去三亚时,朋友去厕所说水土不服,我想:果然是这家伙,吵得我没睡好。
因为只住了一夜,我也没多想,这一切不正常的状况并没有使我恐惧,觉得可能就是从北到南,对水土、磁场都不习惯,才会觉得不舒服。加上后来几天在三亚睡得非常好,玩的过程也很有趣,我就把这一切忘了。
没想到几天以后,回到海口,居然又住回这间屋子,更可怕的状况让我不得不相信,这间屋子真的有问题。
在三亚玩了几天,返回海口,又回到那间公寓式酒店,原本想让工作人员给我们换一间房,可是工作人员说我们是从网上预订的,是优惠价格的房间,其他房间不能给我们优惠,而且有两间卧室的房间也没有了,我们只好又住了回去。
其实过了这几天,我已经对之前的怪异现象没太多记忆了,因为不在意,也就不会刻意记得。
在外面吃过晚餐,回来洗过澡就打算睡觉了。
我把洗过的衣服晾在阳台上(公寓式酒店都有全自动洗衣机的),看到玻璃门,突然想到哪晚被玻璃门的声音吵醒,就仔仔细细的检查了所有的窗户,有一扇窗户怎么也关不上,拉不动,我让老公来帮忙,他和朋友两个大男人努力了半天,终于把窗户关上了,我又很仔细的把玻璃门关好,晃了晃,在感觉松动的地方塞上卫生纸。
感觉这样能睡好觉了。
钻进被窝,还是觉得冷,又把从北京出发时带上的长袖睡衣穿上了,当初还觉得自己带着累赘,没想到还真的用上了。
半夜,又被脚步声吵醒,还是细细碎碎的脚步声,在客厅里来回移动。
我有点烦,因为在三亚那两口子已经没有了水土不服的表现了,怎么可能一回海口就复发,但是碍于面子,我又不好意思起来说人家。
就在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考虑要不要起来问一问的时候,脚步声停止了。
朋友住的那间卧室距离厨房比较近,距离我们的卧室大概十几步的距离,可是脚步声停止的地方,感觉并不在他们卧室那边,我说不出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突然,门锁一响,朋友那边的卧室门开了,我听见有人走出来,打开了客厅的灯,很小声的喊了一声我老公的名字(ps:因为我是音乐老师,耳朵比一般人灵敏一些,对于比较微弱的声音、声音的位置的判断会比身边的人强一些),然后说:回去了?
再然后,慢慢走到厕所。
我头发都立起来了,因为他走路的声音跟刚才我听到的脚步声完全不一样。
他喊我老公的名字,说明刚才的脚步声也不是来自他爱人。
他说:回去了?说明客厅里根本没有人。
我紧紧的搂着老公,大气都不敢出,手心全是汗。
朋友从厕所出来,又走回他的卧室,进卧室之前,我听到他迟疑了一下,没关客厅里的灯。
我再也没办法睡觉了,尖着耳朵捕捉所有细微的声音,祈祷千万不要再听到怪异的声音。
客厅的灯亮着,让我安心了很多,卧室的门上有一块毛玻璃,虽然看不清楚外面,但是灯光还是能射进来的。
我完全不敢看毛玻璃,怕看见怪异的影子之类的东西。
我也不敢推醒老公,因为老公曾经说过,他偶尔会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我怕他起来真的会看见什么,更可怕。
就这么一直忐忑不安的躺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脚步声再没有响。
第二天,我发现四个人都没有精神,原本打算在海口市内玩三个景点,也只去了五公祠,就没力气了,在海秀路吃了点东西,回了房间,阳光很好,睡了一下,居然睡得很踏实。
可是我一点都不能高兴起来,因为之前太高估了我们的体力,预定飞机票是在明天才能飞回北京,也就是说还得再这里住一夜,想想就觉得后背发凉。
但是昨天打开客厅的灯以后,脚步声再没有响过,今天也开着灯睡应该会好一点。
我没想到的是,最后的夜晚我是没有再听到恐怖的脚步声,而是听到了其他的声音,然后让我发誓,这辈子都不在海口住了。
因为下午睡得很好,晚上又有了精神,在海秀路上吃过海鲜烧烤,还买了很多土产当礼物,大包小包的往回扛。
烤生蚝很好吃,文昌鸡真的很难吃,买了差不多一斤,四个人没吃了,打包拿回去,打算喂流浪狗。可是一路上也没看见流浪狗,就拿回公寓放到厨房里了,反正第二天就会回北京,没打算拿走,也就没往冰箱里放。
洗过澡大致的收拾了行李,睡觉时又把阳台玻璃门检查了一遍,把包括卫生间、厨房在内所有的窗户都检查了一遍,忐忑不安的准备睡觉,当然,客厅的灯是开着的。
为了万无一失,我还戴上了mp3的耳机,听着音乐睡觉,即使客厅里再有细细碎碎的脚步声,我也不会听见了。
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放心睡觉了。
半夜,我又被一阵声音吵醒了,mp3还在播放,为了保护耳朵,我没有把声音放得很大,即使这样,一般夜晚会产生的声音也不会很容易盖过mp3的声音。
也就是说,吵醒我的声音远比前几天听到的脚步声声音大。
我关掉mp3,仔细听辨着声音,是旁边厕所门在响,感觉上好像是某个人被锁在厕所里,打不开锁,不停地转动门锁上的保险锁扭,还不停的推拉门把手,“咣当”门扇一样。
我想,也许是那两口子起夜,糊里糊涂锁上了保险锁,正在开,应该很快就能出来回去睡觉了。
翻个身,仔细听了听,除了这个声音,玻璃门、脚步声都没有,我放了点心,重新打开mp3,音量比之前稍微放大一些,接着睡觉。
大概又过了一个钟头,我又被这个声音吵醒了,mp3已经没电了,这个声音在安静的夜里反复刺激我的耳朵,就像一个被锁在厕所里的人拼命想出来又不想吵到别人,不停地扭动、推拉着厕所门。
我的头发又立起来了,谁也不可能在厕所里弄这么长时间,如果是朋友被锁在里面,这么长时间早就呼救了,不可能这么执着的一直折腾。
我翻了个身,发现老公也醒了,我说:你听见没?是不是DM(朋友)被锁在厕所里了?
老公说:要是他的话,踹门都能出来了。
我说:那是不是他老婆?
老公说:不可能,他老婆要是被锁在里面早就喊他了。别管。
我缩进老公怀里,努力不让自己听那个声音。
房间里真冷,我手脚冰凉。
说真的,在这间房子里住了三夜,我的手脚就没暖和过,就是在内蒙玩儿,住在没有火炕的蒙古包、室外温度零下29度时,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
那个声音一直响,我一直都没有睡着。
天蒙蒙亮时,那个声音终于停止了。
我疲惫不堪,强迫自己睡一下。
九点钟,我才敢在亮堂堂的阳光里起来,扬着两个黑眼圈。
洗漱时听到DM跟老公说话:你们两口子半夜就算饿了,也不至于一直在厨房里吃那个文昌鸡啊,吧嗒嘴的声音那么大,都把我们吵醒了。
我含了满嘴牙膏从厕所蹦出来,问:你俩半夜起夜了吗?
DM说:没啊,吵死了,恨不得多睡一会,还起夜?
我都想象不到自己的脸色是什么样,赶快吐掉满嘴牙膏沫,再问:那第一天来住的时候,你们不是水土不服吗?起夜没?起来几次?
DM说:你什么心态啊?上厕所还得打报告?那天我就起来一次,我老婆路上累了,一次都没起。怎么了?
我从头冷到脚,不知道怎么解释,也不敢说。回厕所继续洗漱,抬头看看厕所的窗户,没有开,伸着沾水的手试探了一下,也没有漏风的地方。
刚回来的时候,我就想把经历写出来,但每次想想就觉得后背发凉,都过了快两个月了,我在这边敲字,还是觉得身后凉飕飕的感觉。
我去厨房看了那盒文昌鸡,没被动过,我俩也没有半夜起来吃东西的习惯,更何况是那么肥腻的东西,再说,就算是要吃东西,吧嗒嘴的声音也不至于大到把别人吵醒的地步。
我们都听到了声音,却是不同的声音。
那个脚步声,我相信他们也听到了,只不过他们认为那是我们发出的声音。
我心里一阵阵发毛,恨不得马上离开这间怪异的房间。
我们的飞机是下午一点多,可是不到十一点我就要求出发去机场,老公什么也没说,同意出发,朋友也没多问,因为我俩坚持,他们也只好跟我们早早出发去机场。
我从来没有如此热切的盼望着离开某一个地方,可是当飞机离开地面时,我跟自己说:我绝对不会来了,绝对不会再次住在海口。
回到北京,我跟朋友说:你们感觉到了吗?那个房子不干净。
DM说:别吓唬人啊?你们走来走去不睡觉还怨房子不好,人家打扫的挺干净的啊。
我说:我说的“不干净”不是指不卫生,而是又不该有的东西。我们从来没有起过夜,完全没有,那个脚步声我也听见了,我最初以为是你们起夜。
DM看见我不像开玩笑,就说:其实我也觉得不对劲,但是也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然后我们把各自听到的声音说了一下,发现脚步声都听见了,但是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发出来的。
在我听到玻璃门哗啦哗啦响的那天,他们听到的是厨房门在哗啦哗啦响,所有的房间门都是关着的,不通风,又怎么会让门一直哗啦哗啦响呢?
在我听到脚步声不停的那晚,他们也觉得房间里冷,所以起来看看是不是我们开着窗户在房间里溜达,发现没有人,也觉得不安,所以DM没有关掉客厅的灯。
最后的那晚,我们把所有的门窗都检查过了,厕所的窗户没有漏风,也不可能吹得厕所门晃动着响,就算有风,门锁会被吹着扭动吗?不可能吧。还有,那个厨房里吧嗒嘴的声音,更不可能是风吹的了。
我们都听到了声音,都感觉到不对劲,那么,就不是我太敏感,产生幻觉了。
所以,我们一致决定,再也不去海口了,真的很恐怖。
顺便说一下,那个公寓的名字我也不能完全说,前面两个字的开头字母:TT,就是“TT公寓”。因为不一定每一位客人住在哪里都能听到,也许是我们几个八字配在一起才会遇到这样的状况。
鬼打墙我遇到过,老公也跟另外一个朋友看见过在小区月亮门上反复游动的白影,可是这样真切的声音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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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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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湿的信
“老公,你怎么了?”
赵太太一下班,就看见赵先生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见她回来也没有任何反应。
“老公,你不舒服吗?”赵太太关切地把手放到丈夫的肩膀上。
赵先生抬起头,满脸泪水。
“文景...出海执勤的时候...出事了...”
赵太太心里咯噔一下,扶着丈夫的肩膀,缓缓地坐到沙发上。
赵先生发抖的手里捏着一封信...已经被泪水沾湿了。
“什么时候...收到的?”
“下午...我下午看到的...”
“...把信给我...”赵太太的声音,开始哽咽了。
“老公啊,我们的命...真的太苦了...三十多岁才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儿子啊...看他渐渐的长大成人…看着他小学毕业…中学毕业...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名海军…没想到...刚服役两年...
文景走了...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别说了,别说了...”
赵先生紧紧搂着相伴多年的妻子,泣不成声。
夫妻俩默默地在沙发上坐着,从夕阳西下坐到满天星斗...
宽敞的客厅里没开电视,没开灯,只有两个年过半百的人,无声地在沙发上垂泪。
“老公,我去厨房煮些东西给你吃吧,都这么...晚了”。快到九点的时候,赵太太问着自己的丈夫。
赵先生在黑暗里默默地点了点头。
“唉...”赵太太打开了房间里的灯,看着眼神定定的丈夫,长叹了一口气。
“老公,你有没有把文景的事...告诉咱爸咱妈?”
赵先生轻轻地摇了摇头。
“先不要和他们说吧,两个老人年纪都那么大了。”赵太太在袖子上拭去泪水。
“...先不告诉他们...”赵先生终于张嘴说了一句话。
...过了一会,赵太太把一碗粥、两碟小菜放在丈夫面前。
“文景...他最爱喝...你熬的瘦肉粥...每次…每次…都会喝上几大碗...” 赵先生看着眼前的碗,用手擦着眼泪。
“你先喝吧,别说...这些了。”
“…我喝不下…”
“喝不下...也要喝,你的胃不好,不吃点东西的话,等一会又会胃痛的。”
...赵先生机械地喝了一小碗之后,放下了勺子...除了食物流进胃里的温暖感,他没有品尝到任何味道。
“老婆,你也吃一点吧,别在那里一直忙了。”
“我...不饿,老公…你再吃一点吧。”
“老婆,我们连文景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是啊,信上写着,在出事海域搜寻了三周也没找到文景,失事舰艇上的十一个人里只找到三...具尸体...赵太太看着信上那几行字…真的不愿相信...
回想当年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一点点的学会走路...一点点的开始懂事...一点点的高过他爸...又顺利地考上了海军学院... 那孩子从不让家里操心...
还想着再过两年,自己能看着他组建一个小家庭...能早早看到孙子、孙女...
这一切,都没了,夫妻俩这点丝毫谈不上是奢望的心愿...随着看到信上的那几行字...都没了...
自己和丈夫都是很普通的职员,儿子是家里最大的骄傲...也是两人最大的成就,如今,一张...白纸黑字的噩耗...夺去了家里的所有希望...
“老公,你怎么了?”
赵太太发现,刚才还在失神的丈夫现在用手揉着额头...他的身体...在微微抖着。
“我的头...好晕...怎么回事...”
“...我扶你到床上躺着吧。”
赵太太扶着丈夫进了卧室,帮他脱下外衣,盖上被子。
看着老赵的眼睛渐渐无力的闭上,呼吸也渐渐沉重起来,赵太太眼角的泪再次流了下来。
她知道,自己放在粥里安眠药的药力开始发作了。
关上了卧室的灯,赵太太双腿颤抖地走到客厅,跌坐在沙发上。
...拿起那封因为泪水而早已模糊的信...她把信折起,放回信封,拿在手里捏着。
想了很久,她走到厨房,打开煤气。
“文景啊...儿啊...今天下午,你爸他...他又看这封信了...他...
...算到今天,你已经走了整整三年了...可是...他每年都把这封信拿出来看...他总不相信你已经...走了...所以我才留着这封信...可他看过之后...大病一场之后...又不相信你已经走了...
今天我让他...先睡着了...不然他又要在客厅坐一晚上...整夜不睡,又会病倒...去年就是这样...”赵太太泣不成声。
蓝色的火焰腾起之后,她把泪湿的信放在煤气灶上。
“儿啊...我只能把这封信烧了...希望你爸明天醒来时...又会忘了...”
看着信封和信纸一点一点的燃尽,赵太太哭着对自己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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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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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
小雪第一次面对这么浓重的血腥。
它首先是一种浓艳的红,略带黏稠,热腾腾的温度,渐渐渗透出微微甜腻的芬芳。
不怕,不怕,他还是他。
只不过扭曲了一张俊脸,脖子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小雪静静趴在他软软的身体上面,他余温犹存,在清凉的夜里,是最后的温存。
他这时对她好极了,不动粗,不破口大骂,也不再喷射出满口难闻的酒臭,他就这样乖乖躺在那儿,任小雪抚摸他一脸的胡渣,然后轻轻吻他失色的唇。
她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如此甜蜜,久到她此时竟然羞怯起来,像和他第一次接吻。
血,蜿蜒流出口子。
氤氲血腥,充斥着她的视觉和嗅觉,像是酝酿自他体内的酒,发酵多年,如今终得以开封,散发着神秘,令她雀跃不已。
他的身体却渐冷却,那冰凉的感觉沿着小雪的身体,勾勒出一道轮廓来,最后她发现,终于侵入她体内,令她瑟缩起来。
她有点伤心,也不太多,只有一点点。
他的身体还在,只是没了体温,煞白着脸,黯然的眼神。
小雪依依不舍地起来,手里一把冻肉刀,比划了半天,无从下手。
最后,她决定从脖子微微内卷的伤口处切入。
很好,轻轻一划,干干净净,连皮一起割下,看见他空空的咽喉。
她捧起那块肉,反复欣赏,当它从他身体上分离,就看起来跟别的肉没有任何不同,就像是一块普通的猪肉,有着清楚的肌理,剖面略带粉红,连着细密的血管,甚至,勾起食欲。
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刹那间脖子就只剩骨头,他的头还完整连在上面,和身体脱节。
小雪觉得,那颗头要保持这样的完整,她喜欢看他的脸。
很简单的,她用刀剖开胸膛,直直一条线,用力一掰,连着胸骨打开,看见他满膛内脏,滑腻的肺叶,纠结的肠子,心脏,像一颗饱满的果实,还有很多器官,她不太认识。
她看看他的脸,带点俏皮的威胁,掏了他的心脏,伸到他面前。
她说:“你看,你的心就在我手里面呢!”
他不回答,她还是觉得很满意,嘿嘿笑着将手缩回来,继续她的解剖。
整个躯体,掏掏干净,割了几大块沉甸甸的肉,没有什么脂肪,脂肪大概都燃烧到酒精里了。
最最不喜欢,就是他的生殖器。
丑得很,萎顿在黑色的体毛间,令她有点恶心。
它是他对自己行凶的武器。
它弄痛她,撕裂她,令她臣服,却万分惧怕。
没关系,现在一一割去。
爱的,不爱的,美的,丑的,堆砌在一起,她将他均匀撒在花园的土里,滋养着满园春意。
这年三月,海边一座无人小屋外,荒废的花园突然百花盛放,姹紫嫣红开遍。
桂,兰,菊,茉莉,玫瑰,蔷薇,紫罗兰,腊梅。
不同时令的花,同时争艳,散发浓郁到窒息的香气。
引得数里外的邻居前来围观。
警方觉得可疑,挖开了泥,发现底下竟是一副男性的骨架,和零星没有腐烂的毛发。
四月,清明,小屋外的海边,一个废旧的码头重新修葺,刷了湛蓝的漆。
工人无意间打捞起一个塑胶袋,里面是一具赤裸的女性尸体,她身上又多处遭殴打的伤痕。
最最蹊跷,她的手里,还紧紧捧着一个男人的头,男人显然死得比较晚,脸还没有完全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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