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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ope_love

我的老板竟然是我的ex :RF: 那么就没更新,对不起,我在10楼回复了,大家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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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的就别放弃吧


以后未必会有更好的,如果你现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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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5: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看女生,

不准和女生说话,

不准和女生和男生sms,

不准和朋友出去,男生也不行,


这样的人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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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6: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5D 加新! 很有兴趣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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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8: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喜欢你的故事哦~~
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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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8: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更新。。不然我要发脾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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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8: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Z, 你看太多偶像剧了。。。 快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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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8: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izxy_bbcoco 于 14-7-2011 08:14 AM 编辑
之后的男生,我都看不上,

这样的男人,夫复何求?
hope_love 发表于 12-7-2011 12:13 AM
那为什么为了远距离&脾气暴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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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8: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Z, 讲话自相矛盾。。。 之前你说 :" 和他中学开始的,在一起5年了,最后因为他出国拼事业,远距离的问题而分手了,5年后又见面了"

过后,你又说 :" " 我毕业后,我们还是很恩爱在一起,我十九岁那年,他说要到外地闯一闯,希望赚到钱,可以快点和我结婚,我初开始不答应,因为很舍不得他,我那时还记得说:“不要,你不要走啦,我会省钱的,我答应你我不要买衣服了,吃便宜的东西。不会乱花钱,就算约会也只去你家,不去哪里(出去很花钱,那时我是哭着和他说的)"

看了昨天的贴, 我认为LZ 讲的话有出入。。。

[color=Red]“他对自己很省,对我就很舍得,在5年内,约会,电话费,礼物,医药费,生活费,我想他已经在我身上花有30千了“

想一想, 五年前你的EX才十六岁,就有30千?? 除非他是小开。。。 如果他是,那你之前所说的都不成立了。。。因为如果他是小开,他就不需要在你们这么恩爱时,忍痛离开你了。。。 如果稍微有用心看你的贴,真的可以看到错漏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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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8: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都在追看你の故事哦~
好浪漫噢!记得要常来报到最新状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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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9: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第一天上班,还真的有够快的。现在偷偷上网把故事告诉你们先...

我的初恋男友兼现任老板,已经确认 ...
hope_love 发表于 12-7-2011 01:16 PM



    我期待你的故事,看起来你对他还余情未了哦,恭喜你啊,先叫你声老板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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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9: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真假快快更新啊!!! 我喜欢看

你男友是开什么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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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9: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Z, 讲话自相矛盾。。。 之前你说 :" 和他中学开始的,在一起5年了,最后因为他出国拼事业,远距离的问题而 ...
oceanus 发表于 14-7-2011 08:36 AM



    不是小开怎么可能做老板呢,应该想到吧
楼主好运捡到个金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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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9: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写道你的ex好像绝世好男人那样!而且剧情还是你们都对对方余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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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9: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覺s真的是好男人
希望這些年過去了
他的個性並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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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7-2011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ope_love 于 14-7-2011 09:46 AM 编辑
LZ, 讲话自相矛盾。。。 之前你说 :" 和他中学开始的,在一起5年了,最后因为他出国拼事业,远距离的问题而 ...
oceanus 发表于 14-7-2011 08:36 AM


我的ex,和我在一起时他已经form 5,在一个饮食餐厅打工,每个月薪水有一千块,

    那时候在一起时,他十七,他22岁时我们就分手了,

他不是小开,我家人都比他还有钱,

每个月薪水一千块,电话费,约会的费用,Rm200强制性的存款(不能拿的),

和家人一起供车的费用,给我的生活费,

一千块?!真的够用?那时他要出国之前,他的户口只剩RM10而已,

至于你说的30千,是五年共花了那30千,如果不是他那么省,如果不是他从小的储蓄提出来花,真的够30千?

聪明反被聪明误,不相信的话,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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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10: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ex,和我在一起时他已经form 5,在一个饮食餐厅打工,每个月薪水有一千块,

    那时候在一起时 ...
hope_love 发表于 14-7-2011 09:41 AM



    W特地不跟大队去吃饭,是因为要接触你吧,你冷落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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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10: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絕種好男人,不過你們未來還繼續的話,多給他一些交友空間比較好哦.5年分開,彼此的性格會改變吧?多觀察看看還適不適合在一起(有可能的話).你也應該主動跟同事吃飯比較好,每天都要見面, 而且工作上都要互相幫忙,應該打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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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一个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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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不是看到人家有前途和有钱途才心大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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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1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水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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