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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ARI红人...请BZ3思(可继续讨论,但用词和别犯版规,希望大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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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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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爲止,在論壇公開討伐“男事主”有何意義,收穫了什麽?
讓更多人知道H某的行徑,從此就能杜絕愛情陷阱了?
一開始出來指責男事主的代表,其説法本來就模稜两可,毫無説服力,難免讓人先入爲主,以那件事做為整個案件的出發點
不是每個人都有同理心/同情心的,在現今追求自主的時代,各人思想愈加開放,不再單方面思考,更多是對事不對人,而在從男事主的立場揣測事件的同時,難免會傷害到“受害人”的感受的,這點在你們開帖前沒考慮過?
若是單純的犯罪行爲,爲何至今還會衆多紛紜,或許有苦衷/暗情,不能搬上臺面講,所以這般公開討論,請問你們用對方式處理問題了嗎?
如果受害人根本無心想要公開私事的意思,你們這般替人申冤的做法是否正確,就能被接受嗎?開帖討論的是你們,然而當中出現一些雜詞,你們又擔心因此傷害了受害者,不矛盾?恕我直言,你們引用其它受害者的同時,有經過她們的同意嗎?你們是在替她們討公道,還是在替自己的正義感主持?
該說的我在第三頁也說了,大家都只是希望能得到全面的觀點,若你們想主持公道,也得先做好開放接受的態度才有公信力
雖然我明白有些受害者可能是討伐人群的親人,但網絡言論是肆無憚的
若我之前的言論過於偏激,傷害到了受害者,我道歉,亦祝福她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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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3: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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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8# 陸仁嘉
在网上,大家只要出张嘴,说完扫扫屁股走人,反正火烧不到现实中的自己。
如果只是女事主现身说法,个人觉得是没有问题的。帖子由单纯的讨论演变到现在讨伐男女主角的帖子,众说纷纭,煽风点火的网友也需要负上责任。我们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更不是当事人,没有判断/追究事情缘由的权力。但是身为社会里的一份子,我们还是有对事件发表意见的权力,希望大家可以立场中立地讨论,而非讨伐。
快过年了,希望事件早日解决,还佳礼一个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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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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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我他医治了大概 600个病人,现在不是说10个病人都没有,是说需要最少10个病人邀请他来这里医治,然后他就 ...
kkawaii 发表于 17-1-2012 06:16 PM
我知道所有医生必须拥有MBBS(Bachelor of Medicine and Bachelor of Surgery)医学系毕业的学术资格,然后毕业后必须在政府医院的6个部门实习2年,并通过专科审核后才能正式成为医生,才能医人。如果这些条件都没有,他凭什么医治病人?该不会是那600个病人是实习时期站在旁边看医生救治也算在里面吧?
另外, 那报导其实是偏向自然疗法naturopathy的,除非他claim自己是naturopath(jessie chung就是例子),要执业也要成为马来西亚自然医学医生公会会员之一,so,其实他说的是哪一个?
dr. helios. lim bernardo
bsc.hons. biomed.sc(uk)
msc.naturopathy(heidelberg)
phd.bio-eletro simul ...
kkawaii 发表于 17-1-2012 06:48 PM
验真假可以去检查那些大学有没有offer这些学位,不过这不是我们的工作,而是媒体的工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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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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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些混那么多年的,肯定知道H的为人。抱歉,我换了好多次ID。你们都不会认得我了。
当时我 ...
iloveLED 发表于 18-1-2012 01:35 AM
自大的人,往往不清楚自己的真正的实力。包括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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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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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讲到自己很忙,很多病人,还有很多dato, tan dri是他的病人,然后我还看到他跟别人呛声说他3000小时 ...
ykng24 发表于 17-1-2012 06:08 PM
讲到自己大忙人那样
结果还有时间上cari开骂战吵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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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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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其实柳老板没有写谁,
如果不是那个心好烦网友写:你最好能够证明你说的话,要不然我们 ...
rv0528 发表于 18-1-2012 01:51 AM
就是所谓的对号入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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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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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整个事情用故事的方式说出来。然后加上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其实在一开始my homey发生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就一直跟进~~
之前也在柳老板被攻击的帖子中作出了一个整个事情来龙去脉的简介~~~但是因为可能关系到揭发私隐,还有那个帖子因为网友们很激动,很多粗口,违规内容,所以被管理员收起来了~~
后来被其他论坛的网友传到去别的论坛了~
http://www.gotopenang.com/cforum/thread-408-1-1.html
这个可能写到有点不中立。
有机会的话,我不介意把事情重整~让大家了解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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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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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整个事情用故事的方式说出来。然后加上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其实在一 ...
colourblind007 发表于 18-1-2012 11:18 AM
不要等了,假期已开始,快整理故事吧~2012年华人新年的肥皂剧,隆重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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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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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5# 享倪迦辛童
多几个人来鼓励先~不然没有mood哩~ 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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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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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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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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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8# colourblind007
鼓励鼓励,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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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2: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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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老实说,我们现在说的女受害者,是一开始就知道他的目的的,所以没有真正受到伤害。那其他不敢露面的,实情如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没有人格的人我是绝对不同情,更何况他的反应很难让人同情咯。
还我现在看到肥肉就反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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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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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享倪迦辛童
多几个人来鼓励先~不然没有mood哩~ 呵呵呵~
colourblind007 发表于 18-1-2012 11:55 AM
我也是看到一头雾水,期待你的重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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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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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享倪迦辛童
多几个人来鼓励先~不然没有mood哩~ 呵呵呵~
colourblind007 发表于 18-1-2012 11:55 AM
我来鼓励你,猪鼓励蛋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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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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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小蚊子
呵呵呵~~好的~好的~~我会用心写的
会尽快交货~到时候大家记得包 ...
colourblind007 发表于 18-1-2012 12:20 PM
鼓励! 鼓励!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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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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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就这么多,不是我不要出现在大家面前,但,大家可又有想象过我的自身安全问题吗?如果你们也可以拿 ...
junnxynn 发表于 17-1-2012 11:46 PM
不小心看到你在謝謝我添
不過我也要表明立場,我只是路過看戲順便雞婆一下罷了!無論如何,祝你們好運,因為看到你們雙方的文字,一再的提到要報警要告毀謗,就順便又copy一些法令過來吧!
1)请问什么是诽谤?
诽谤,顾名思义,就是企图在他人眼中降低某人的良好声誉.诽谤的形式可以分为口头诽谤或文字诽谤.
2)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的形式有哪些?
口头诽谤是经过口诉,比如用嘴讲,而文字诽谤的管道是通过报章,书籍,或是其他能够使诽谤言论永久保留的管道.
3)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有何不同?
基本上两者的不同在于索取赔偿方面,口头诽谤的受害者必须证明由于诽谤的言论,本身蒙受金钱上的损失,才能够索取赔偿;而文字诽谤的受害者无须证明蒙受实际上的金钱损失,就能索取赔偿.
4)诽谤是刑事案或民事案?
诽谤可以是民事案,也可以是形式案(刑事法典500条文)。在英国,如果诽谤要被列为刑事案,诽谤的言论必须扰乱到公共次序。而在马来西亚,就没有这样的区分。
5)马来西亚是否有民事诽谤的相关法令?
有的,马来西亚的诽谤法令叫做<<1957年诽谤法令>>.但是,这本法令的内容还不是很充足,因此,法庭在审理诽谤案件时会参考英国的普通法。
6)在法律上,如何才算是诽谤?
诽谤的罪名要成立,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a)所用的文字,或说的话,是诽谤性的。
b)诽谤的言论牵涉到起诉人。
c)诽谤的言论已经被散播出去。
7)什么样的言论才算是诽谤?
诽谤性的言论不止局限于文字,也可以包括其他形式,如漫画。诽谤的言论可以是直接性的,或是通过影射。被视为诽谤的言论必须以他最通俗的方法来 诠释,在无需作者的解释下,当大多数正常思考的读者都觉得那些言论降低某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那就是诽谤的言论。
8)批评政府算诽谤吗?
在英国有个著名的案例,某人在报章写文章批评市议会,过后遭市议会起诉诽谤。法官宣判起诉人败诉,因为人民身为纳税人,是有权力批评政府的。
9)诽谤的言论如果没有指名道姓,可以吗?
就算诽谤的言论没有指名道姓,只要大多数的读者能够确认被诽谤者是谁,那么,就已经符合诽谤的元素了。
10)诽谤的言论如果只有受害人看到,而没有传播出去,这样算诽谤吗?
如前面所讲的(第6),诽谤的第三个元素必须是所牵涉的言论必须传播给第三者,如果只是作者和被诽谤者知道,就不能在法律上被视为诽谤。
11)能否诽谤已经去世的人?
在法律上,一个人死后,他的名誉将随之而去,因此以去世的人是没有名誉的,所以死者的家属或其他人是不能起诉发表诽谤言论的人。
12)可以诽谤一组人吗?
被诽谤的人越多,那组人就越难起诉发表言论的人。比如,某某人说所有的商人都是奸商,虽然在这个世界上的商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商人可以起诉发表言论的人。
13)转载诽谤的言论需要负责吗?
很多人都很喜欢转载其他人的言论,放到网上。如果那些文章是诽谤性的,虽然并非转载者原创 ,转载者也必须负起责任。
14)说事实是诽谤吗?
如果发言人能够证明所讲或所写的是事实,就不算诽谤.
15)在国会里的发言有豁免权吗?
在马来西亚,国会议员在国会里的发言,如果涉及诽谤,将享有豁免权.
16)法庭是如何决定诽谤诉讼里的赔偿?
法庭在决定诽案的赔偿时将率先考虑受害者在社会里的地位.近年来,我国的法庭已经比较不愿意给于诽谤案受害者较高的赔偿,因为法庭觉得以往的诽谤案例所要求的赔偿过高.小结在马来西亚,人民固然有言论自由.但是,当我们的言论涉及到其他人,我们就必须小心谨慎。
以上資料出處:http://www.scribd.com/doc/7873411/%E8%AF%BD%E8%B0%A4%E6%B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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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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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小蚊子
呵呵呵~~好的~好的~~我会用心写的
会尽快交货~到时候大家记得包 ...
colourblind007 发表于 18-1-2012 12:20 PM
期待把故事一次过完整性的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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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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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4# 香米天使
学习了。看来你也很专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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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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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6# iloveLED
專業的Google搜索者還是專業的雞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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