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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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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白脸了啦,啊不过,女富豪应该不介意。。
我还是强调,夫妻是互相配合的,但真的不应该受限于男外女内。。。现今社会,sibeh能赚的女人不少,超爱当奶爸的人也很多。。。发挥所长吧。。。。
硬要一个事业心很重很能赚的女人回归家庭(美其名,妈妈很重要)只会变成怨妇(绝对教不好孩子),让喜欢宅在家煮饭顾小孩的奶爸在职场冲刺(美其名,爸爸是支柱)应该也只会落得能力不足的下场吧(钱就赚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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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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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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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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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鬼遮眼!妈的,想起来都很想大巴大巴给自己扇下去。
还好老天有眼,让另一个鬼遮眼的女人把他给领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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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1:46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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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猫爱上狗 发表于 3-3-2016 04:20 AM
那倒是真的,如果老公的对家里的贡献只有金钱然后又不多还要人服侍那种,都不知道要老公来做什么。
所以鬼佬离婚率高啊!而且我认识的几乎都是女方主动提离婚的。她们也不会像我们这样怕离婚了没market啦七啦八的被旧观念困死。虽然亚洲率婚率还是比外国低,但也不能保证不离婚的都是幸福的象征,也要看对像是什么人的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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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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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冰 发表于 3-3-2016 08:44 AM
真的是鬼遮眼!妈的,想起来都很想大巴大巴给自己扇下去。
还好老天有眼,让另一个鬼遮眼的女人把 ...
会不会有一天突然把货物拿回来要求refu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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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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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那个鬼遮眼的女人也没有鬼遮眼了,然后那个货物现在下落不明。
半年前吧?有收到风说他借钱不果,然后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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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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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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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同一个,因为没有祖业给他败。现在是不是流落街头我不知道啦!只是日子应该没有很好过,除非又哪个女人被鬼遮眼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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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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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我就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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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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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3: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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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说去还是钱的问题
我也是遇到这问题, 这社会真的很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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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4: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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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这么烂的男人怎么还有女生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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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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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厉害讲骗话博同情咯,然后知道了他讲骗话还是继续给他骗,可能是不甘心也可能是因为爱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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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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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收到他的消息??不知道会不会回头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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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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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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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ovebug 于 3-3-2016 08:35 PM 编辑
北欧所实行的这种观念也才刚开始,所以好和坏在哪里也还不能真正作为一个衡量,当至少女人得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自由。
华人的传统文化:
三从 - 听从、随从、服从
四德 - 对婚姻家庭要忠诚,对公婆、父母要谦恭有礼,说话得体,打扮得体,在家持家、奉养公婆、养育子女
未嫁从父 - 没有出嫁的女孩应该听从父母和长辈们的话
既嫁从夫 - 需要和丈夫一起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
夫死从子 - 丈夫死了以后,女人守节不嫁,而且要抚养和教育儿子长大成人
遵随这些文化,女人根本就是为了别人而活,而且还要劳碌奉承别人一辈子。
男人钱多,还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可以吗?不是被骂到臭?真不公平。
当男人,不是自由得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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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6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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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屁股这回事。。。老早在欧美就已经不存在了,别说欧美,台湾,日本,韩国,香港都没有这样的惩罚,我们的人权和平等还差得远呢。
你以为在那些先进国犯罪有打屁股的吗?不管是男是女,都没有这种野蛮法律啦。这是英殖民时期留下的法律,早就该被废止了!
再说,男性被女性性骚扰,同样可以被控告。所以那里不平等了?
不平等的是这里人的社会的思想,这里的法律,都完全没跟进啊。
所以我说的是两性平等,判孩子归谁,也是看各方面的,例如经济许可等因素,双方的品行和行为,由法官 作最后的决定的。
所以你说为何男性一定要当兵等不公平的例子,我赞同女性也当兵的!马来西亚不但规定男性,连女性也要啊,如果被抽选中。
在其他国家若只规定男性一定要,例如新加坡,那你就提倡两性平等啊!
至于动手打人,谁打人谁就不对,不管是男是女。法律是公平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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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6 1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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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国情不同,外国的东西不见得就适合我国使用。正确来说打屁股flagellation这个刑法是大不列颠皇家海军开始使用的,后来才在该国与殖民地开始实行,所以不只我国使用,小新国还有澳大利亚等等国家也有使用。不过使用打屁股与男女平权这问题无关,关键就是为什么只有男犯人会被鞭打,而女犯人不用。这种double standards的法律最让人看不过眼。
我说的是强奸罪,不是性骚扰。为什么在我国只有男性可以被判强奸罪,而女性就不能?就算是性骚扰,通常男人也很难证明自己被女性骚扰的,因为世俗的眼光就已经限制了该男受害者的控诉了。请问这是男女平权吗?忘了告诉你,如果孩子还小,不管该父亲的经济能力有多好,法院几乎都会被判给母亲。至于我国的法律是否有跟进不重要,因为我国法律偏帮女人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我国哪来的强制性当兵?你是否将服兵役与国民服务混为一谈?我当了那么久的后备军,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plkn这种几个月的生活营当成服兵役了。有兴趣的话,可以到我们的军营来参观,让你认识一下当兵时什么样子的。
至于动手打人,谁打人谁就不对,不管是男是女。法律是公平对待的。
和你聊了这么久,还是这一句话最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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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16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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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男性被女性强奸的机率近乎是0或0.1八仙,不表示不存在。我只能说,我国的法律太落后,根本是原始社会使用的。。。关键是打屁股都是什么年代时候使用的,那时候女性的地位不是被压得更惨吗?就表示那时候的两性平权根本不存在嘛,而是一个重男轻女的社会,男子汉大丈夫犯法就了该打屁股,可能他们认为女性被打了屁股,不能生育吧。
要改变世俗不平等的眼光,就先要有平等的概念,人的思想不是一朝就可以被改变的。当然男性也有觉得自己被不公平对待的地方,所以应该也要一起争取两性平等。但是你比较像是在打压这种平等的观念。
原来你是当兵的!蛮惊讶的。我对兵的东西不是很了解,也没见识过。后备军是什么?backup?你是步军吗?海陆空,哪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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