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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ope_love

我的老板竟然是我的ex :RF: 那么就没更新,对不起,我在10楼回复了,大家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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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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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从来没打过我,只是在电话话,很“忙张”这样,我那时也有很多东西烦,一气之下分手了,过后他有说对 ...
hope_love 发表于 14-7-2011 01:08 PM



    分手了5年,又在相遇。你们的缘分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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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小說或戲劇才有的情節。。。精彩愛情!
LZ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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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偶像剧那样哦~ 留个脚印,期待你的update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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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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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哦~~赶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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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持续update……
我天天都在追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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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ex,和我在一起时他已经form 5,在一个饮食餐厅打工,每个月薪水有一千块,

    那时候在一起时,他十七,他22岁时我们就分手了,

他不是小开,我家人都比他还有钱,

每个月薪水一千块,电话费,约会的费用,Rm200强制性的存款(不能拿的),

和家人一起供车的费用,给我的生活费,

一千块?!真的够用?那时他要出国之前,他的户口只剩RM10而已,

至于你说的30千,是五年共花了那30千,如果不是他那么省,如果不是他从小的储蓄提出来花,真的够30千?

聪明反被聪明误,不相信的话,也没关系。
hope_love 发表于 14-7-2011 09:41 AM

5 年 30千,就是說一個月等於:

30,000 / 60,
一個月在你身上花 RM500 啊~~~


再扣除 RM200 強制性存款,
剩下 RM300 來和家人供車,
算算下還真的是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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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你們會在回一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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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做啦~
搞不好可以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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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I see... 继续继续,我很喜欢看你的故事。很刺激的感觉~~~~
daphne1987 发表于 14-7-2011 01:12 PM


你好像不用上班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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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像不用上班醬
tn728202 发表于 14-7-2011 01:24 PM




实习中。。很无聊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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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实习中。。很无聊下的。。
daphne1987 发表于 14-7-2011 01:31 PM


不可以習慣醬
不然以後上班也是醬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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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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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5# Ahkee


    我猜應該是巧克力, 泡麵...LZ忘了放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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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继续。。好期待你的故事噢。^^
S 真的是个好男人。希望你们两可以在回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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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習慣醬   
不然以後上班也是醬紫
tn728202 发表于 14-7-2011 01:37 PM


你也是酱紫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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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是酱紫hor..............................
daphne1987 发表于 14-7-2011 01:42 PM


我不同,我東西做完了就可以交待  
你還在實習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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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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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1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感觉你们会在回一起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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