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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nwang1984

日本30多年对华援助近2900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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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4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2萬萬兩 白銀對日本是什麼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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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4 08: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回这个贴竟然是2012开始的,日杂真的很忠心和变态,为了卫护它的主人竟然挖了两年前贴来发表它的脑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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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4 08: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营养的贴应该早关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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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人一向较理智,更懂得保持客观成分去待所有事所以有时候他们的政治人物看的跟国民看的不一定一样,但近年来可能经济持续低迷,看不到明朗的未来方向以致跟右派政客闻歌起舞,开始对中国抱不满的态度,还有一点是人从不对自己产有威胁的人提防戒心,种种迹象看起来,日本人真的怕了中国。要把人放在一起去把枪口对外,最好的方法是制造一个假想敌,要让这些人更团结且毫无疑问的站在一起,最有效的就是玩弄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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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eathofShenQi 发表于 12-2-2014 08:23 PM
这个没营养的贴应该早关早好

没营养的贴应该早关 ! ????

强国人不是说做人一定要会感恩的吗?做人要饮水思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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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13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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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chong 发表于 12-2-2014 11:20 AM
日本30多年对华援助近2900亿人民币   

那么快泱泱大国就忘恩负义了 还在和人家抢钓鱼岛   

你能把你楼下的问题答了再来说忘恩负义。日本的所谓对华经援与它侵华掠夺中国照成的伤害对比根本就是九牛一毛。还有钓鱼岛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签订的无条件投降书规定要归还的,日本必须履约。


低息貸款不是無償援助  ..

不要誤導視聽

甲午戰爭,中國戰敗

賠償日本  2萬萬兩白銀

台灣  遼東半島  山東半島割讓給日本

這又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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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4: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美国无权代替中国决定钓鱼岛的归属,所以美国把钓鱼岛给日本是非法无效的,其次对于钓鱼岛问题1951年时任外长的周恩来发表的,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才是正式政府文件,声明当时就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国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再次,1971年在美日签约交付琉球行政权之前,台湾在1971年3月5号也曾正式照会美国,主张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1971年12月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对钓鱼岛主权的正式声明,而无论是从实例、策略和充足的法理基础建构证明钓鱼岛归属中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至于所谓1950年代人民日报的社论,那根本就不是社论代表了报纸的观点,这篇文章是一篇编译自日文材料的无署名资料,该文既不是评论文章,更不是社论,即不能不能够代表报纸的观点,也没有中国政府的授权公告,所以也不能代表中国政府有关钓鱼岛归属的立场,所谓中方曾承认钓鱼岛属日本的说法,不成立。

深圳卫视10月6日《直播港澳台》节目播出“日本以旧文为据称中国曾承认钓鱼岛属冲绳”,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钓鱼岛争端引发的国际舆论战日趋激烈,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已决定使用1953年的《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作为论据,声称中国曾承认钓鱼岛为日本领土,消息一出立即招来各方驳斥,专家指出日本政府的说法牵强附会,纯属自欺欺人。

解说: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外务省已在其官网上刊登了《人民日报》相关文章的照片,并以此注释称:“可见中国曾将钓鱼岛视为冲绳的一部分”。日方将在与各国首脑及外相的会谈中主动提及上述内容,并将通过互联网强化信息发布,积极对外宣传。据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刘江永查证,《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在于1953年1月8号,该报第四版资料专栏,这篇文章是一篇编译自日文材料的无署名资料,该文既不是评论文章,更不是社论,不能够代表中国政府有关钓鱼岛归属的立场,所谓中方曾承认钓鱼岛属日本的说法,不成立。

金灿荣(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日本现在这几个证据都是有问题的,从专业角度来讲都可以驳它,我们这边有力的证据,综合来讲比它多得多,所以如果大家比较公正的打这个舆论战,中国胜算比较大。

解说:专家分析这篇资料文章,把琉球群岛上的居民一律称为琉球人民,更表示琉球人民与日本人民是互不包含的两个不同国家的人民,文章未明说,但十分显然的意思是琉球应该是个独立的国家,它不属于日本。专家分析上世纪五十年代,琉球还是美国的托管地,这篇文章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关。

金灿荣:琉球是联合国托管的一个地方,具体是由美国人托管,既然托管,那就说明主权不是日本的,美日出于当时的冷战战略考虑,做的这么一个安排,这个安排在国际法上,就是存在问题的,过去日本不闹,我们不追究它,它现在闹,我估计中国以后就会追究下去,从国际法角度来讲,这里面是大有文章可做。

解说:对于1953年《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的政治背景和法理意义,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王江雨也曾做过分析,他认为报纸文章在国际法上并不能视为代表政府立场,否则要外照会和政府声明何用?对于钓鱼岛问题1951年时任外长的周恩来发表的,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才是正式政府文件,声明当时就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国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这是各种国际法论述所认可的,日本拿报纸文章说事,在国际法理上不被认可,如果日本一定要讲歪理,那日本在1970年以前还发行过将钓鱼岛划归中国的地图。

王江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有法律约束力的声明是要通过政府本身这个体系出来,有外交部有一系列的政府发言人,那么政府真正的声音是要通过这些正式的机构发出来,在法律上,不管是在国际法还是国内法上,都不能把报纸上的一篇文章去当做代表政府的意思。

解说:王江雨强调1971年在美日签约交付琉球行政权之前,台湾在1971年3月5号也曾正式照会美国,主张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1971年12月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对钓鱼岛主权的正式声明,而无论是从实例、策略和充足的法理基础建构的角度来说,要拿回钓鱼岛必须两岸合作。

王江雨:钓鱼岛本身就是两岸共同争取的,整个中国不管是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还是1949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有一个历史传承性是不能够分割的,而且在国际法上单凭两岸任何一方的行动或者主张都是不够的,那么需要把两方的东西结合起来,中国政府刚刚发布的白皮书,也明确地指出,钓鱼岛在行政上是属于台湾的。 本帖最后由 逆◥★◤风 于 14-2-2014 08:5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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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anwang1984 发表于 23-8-2012 10:48 AM
这基本上是亲中国的一篇文章。。。我是觉得很多做不得准,不过倒是有些还挺中庸的
http://guancha.voc.c ...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分布在东经123°20-124°40,北纬25°40-26°00之间的海域,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5.69平方千米。钓鱼岛位于该海域的最西端,面积约3.91平方千米,是该海域面积最大的岛屿,主峰海拔362米。黄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27千米,面积约0.91平方千米,是该海域的第二大岛,最高海拔117米。赤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110千米,是该海域最东端的岛屿,面积约0.065平方千米,最高海拔75米。

  (一)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

  中国古代先民在经营海洋和从事海上渔业的实践中,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屿、钓鱼台。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赤尾屿等地名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明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1372年(明洪武五年),琉球国王向明朝朝贡,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至1866年(清同治五年)近500年间,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经之地,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中。如,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1534年)明确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明朝册封使郭汝霖所著《使琉球录》(1562年)记载,“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1719年)明确记载,从福建到琉球,经花瓶屿、彭佳屿、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

  1650年,琉球国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鉴》记载,古米山(亦称姑米山,今久米岛)是琉球的领土,而赤屿(今赤尾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1708年,琉球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所著《指南广义》记载,姑米山为“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

  以上史料清楚记载着钓鱼岛、赤尾屿属于中国,久米岛属于琉球,分界线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的黑水沟(今冲绳海槽)。明朝册封副使谢杰所著《琉球录撮要补遗》(1579年)记载,“去由沧水入黑水,归由黑水入沧水”。明朝册封使夏子阳所著《使琉球录》(1606年)记载,“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清朝册封使汪辑所著《使琉球杂录》(1683年)记载,赤屿之外的“黑水沟”即是“中外之界”。清朝册封副使周煌所著《琉球国志略》(1756年)记载,琉球“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

  钓鱼岛海域是中国的传统渔场,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该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钓鱼岛作为航海标志,在历史上被中国东南沿海民众广泛利用。

  (二)中国对钓鱼岛实行了长期管辖

  早在明朝初期,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就将钓鱼岛列入防区。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明确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纳入明朝的海防范围内。1605年(明万历三十三年)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及1621年(明天启元年)茅元仪绘制的中国海防图《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也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中国海疆之内。

  清朝不仅沿袭了明朝的做法,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清代《台海使槎录》、《台湾府志》等官方文献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1871年(清同治十年)刊印的陈寿祺等编纂的《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六将钓鱼岛列入海防冲要,隶属台湾府噶玛兰厅(今台湾省宜兰县)管辖。

  (三)中外地图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

  1579年(明万历七年)明朝册封使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1629年(明崇祯二年)茅瑞徵撰写的《皇明象胥录》、1767年(清乾隆三十二年)绘制的《坤舆全图》、1863年(清同治二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为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二、日本窃取钓鱼岛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加快对外侵略扩张。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改称冲绳县。此后不久,日本便密谋侵占钓鱼岛,并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一)日本密谋窃取钓鱼岛

  1884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日本政府随即对钓鱼岛开展秘密调查,并试图侵占。日本上述图谋引起中国的警觉。1885年9月6日(清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申报》登载消息:“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由于顾忌中国的反应,日本政府未敢轻举妄动。

  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在对钓鱼岛进行秘密调查后向内务卿山县有朋密报称,这些无人岛“与《中山传信录》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和赤尾屿应属同一岛屿”,已为清朝册封使船所详悉,并赋以名称,作为赴琉球的航海标识,因此对是否应建立国家标桩心存疑虑,请求给予指示。同年10月9日,内务卿山县有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征求意见。10月21日,井上馨复函山县有朋认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井上馨还特意强调,“此次调查之事恐均不刊载官报及报纸为宜”。因此,日本政府没有同意冲绳县建立国家标桩的请求。

  1890年1月13日,冲绳县知事又请示内务大臣,称钓鱼岛等岛屿“为无人岛,迄今尚未确定其管辖”,“请求将其划归本县管辖之八重山官署所辖”。1893年11月2日,冲绳县知事再次申请建立国标以划入版图。日本政府仍未答复。甲午战争前两个月,即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秘密调查钓鱼岛的最终结论是:“自明治十八年(1885年)派县警察对该岛进行勘察以来,未再开展进一步调查,故难提供更确切报告。……此外,没有关于该岛之旧时记录文书以及显示属我国领有的文字或口头传说的证据。”

  日本外务省编纂的《日本外交文书》明确记载了日本企图窃取钓鱼岛的经过,相关文件清楚地显示,当时日本政府虽然觊觎钓鱼岛,但完全清楚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不敢轻举妄动。

  1894年7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同年11月底,日本军队占领中国旅顺口,清朝败局已定。在此背景下,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致函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认为“今昔形势已殊”,要求将在钓鱼岛建立国标、纳入版图事提交内阁会议决定。1895年1月11日,陆奥宗光回函表示支持。同年1月14日,日本内阁秘密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管辖。

  日本官方文件显示,日本从1885年开始调查钓鱼岛到1895年正式窃占,始终是秘密进行的,从未公开宣示,因此进一步证明其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不具有国际法规定的效力。

  (二)钓鱼岛随台湾岛被迫割让给日本

  1895年4月17日,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等作为台湾“附属岛屿”一并被割让给日本。1900年,日本将钓鱼岛改名为“尖阁列岛”。

  三、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非法无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钓鱼岛回归中国。但20世纪50年代,美国擅自将钓鱼岛纳入其托管范围,70年代美国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没有也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一)“二战”后钓鱼岛归还中国

  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明文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明确规定了日本施政权所包括的范围是“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九州、四国)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对日受降典礼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1972年9月29日,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郑重承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关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立场,并坚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上述事实表明,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应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二)美国非法将钓鱼岛纳入托管范围

  1951年9月8日,美国等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了“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简称“旧金山和约”),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为唯一施政当局。需要指出的是,该条约所确定的交由美国托管的西南诸岛并不包括钓鱼岛。

  1952年2月29日、1953年12月25日,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先后发布第68号令(即《琉球政府章典》)和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布告),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其中。此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国坚决反对。

  (三)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施政权”

  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海内外中国人对此同声谴责。同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指出:“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台湾当局对此也表示坚决反对。

  面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美国不得不公开澄清其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的立场。1971年10月,美国政府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他们将这些岛屿施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同年11月,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施政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

  四、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

  1972年3月8日,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所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阐述日本政府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主张:一是钓鱼岛为“无主地”,不包含在《马关条约》规定的由清政府割让给日本的澎湖列岛和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范围之内。二是钓鱼岛不包含在“旧金山和约”第二条规定的日本所放弃的领土之内,而是包含在该条约第三条规定的作为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被置于美国施政之下,并根据“归还冲绳协定”将施政权“归还”日本的区域内。三是中国没有将钓鱼岛视为台湾的一部分,对“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将钓鱼岛置于美国施政区域内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

  日本的上述主张严重违背事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钓鱼岛属于中国,根本不是“无主地”。在日本人“发现”钓鱼岛之前,中国已经对钓鱼岛实施了长达数百年有效管辖,是钓鱼岛无可争辩的主人。如前所述,日本大量官方文件证明,日本完全清楚钓鱼岛早已归属中国,绝非国际法上的无主地。日本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将钓鱼岛作为“无主地”“编入”其版图,是侵占中国领土的非法行为,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中国历史管辖实践看,钓鱼岛一直是中国台湾岛的附属岛屿。日本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迫使清朝割让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规定,日本必须无条件归还其窃取的中国领土。上述文件还对日本领土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日本试图侵占钓鱼岛,实质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所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严重违背了日本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

  美国等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媾和条约“旧金山和约”所规定的托管范围不涵盖钓鱼岛。美国擅自扩大托管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后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国际法上没有任何效力。对于美日上述非法行径,中国政府和人民历来是明确反对的。

  五、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坚决斗争

  长期以来,中国为维护钓鱼岛的主权进行了坚决斗争。

  中国通过外交途径强烈抗议和谴责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1951年8月15日,旧金山会议召开前,中国政府声明:“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1951年9月18日,中国政府再次声明,强调“旧金山和约”是非法无效的,绝对不能承认。1971年,针对美、日两国国会先后批准“归还冲绳协定”的行为,中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针对日本侵犯中国钓鱼岛主权的非法行径,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有力措施,通过发表外交声明、对日严正交涉和向联合国提交反对照会等举措表示抗议,郑重宣示中国的一贯主张和原则立场,坚决捍卫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切实维护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国通过国内立法明确规定钓鱼岛属于中国。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宣布台湾及其周围各岛属于中国。针对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钓鱼岛所采取的种种侵权行为,中国于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时,明确规定“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属于中国领土。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确立了海岛保护开发和管理制度,对海岛名称的确定和发布作了规定,据此,中国于2012年3月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2012年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9月13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坐标表和海图。

  中国始终在钓鱼岛海域保持经常性的存在,并进行管辖。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坚持巡航执法,渔政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和护渔,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中国还通过发布天气和海洋观测预报等,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实施管理。

  一直以来,钓鱼岛问题受到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关注。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立场。中华民族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有着坚定的决心。两岸同胞在民族大义面前,在共同维护民族利益和尊严方面,是一致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内外广大华侨华人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强烈表达了中华儿女的正义立场,向世界展示了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维护国家主权、捍卫领土完整的决心和意志。

  结束语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20世纪70年代,中日在实现邦交正常化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两国关系大局,就将“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谅解和共识。但近年来,日本不断对钓鱼岛采取单方面举措,特别是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背离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达成的谅解和共识。这不但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也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

  中国强烈敦促日本尊重历史和国际法,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有信心、有能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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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4: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chong 发表于 13-2-2014 02:44 PM
没营养的贴应该早关 ! ????

强国人不是说做人一定要会感恩的吗?做人要饮水思源的吗 ...

感恩之前日本得先把它历次侵华掠夺造成的血债和伤害给还了,否则它没有资格要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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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ragula 发表于 22-8-2012 04:24 PM
共产党是世界上除了al qaeda之外,对人民洗脑洗得最透彻的组织。大陆人从小就被灌输反美反日的极端思想。在 ...

你说的很对, 我在新加坡工作,这里的中国人真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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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8: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13 发表于 13-2-2014 04:47 PM
你说的很对, 我在新加坡工作,这里的中国人真无知

日对华援助就要感激,那中国放弃日本赔偿而日本还要抢钓鱼台他是不是不懂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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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8: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13 发表于 13-2-2014 04:47 PM
你说的很对, 我在新加坡工作,这里的中国人真无知

这里的中国人无知不无知我就不知道,可是我肯定这里的日杂如小汪,汪种就真很脑残+无知
话说回来这贴还没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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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chong 发表于 13-2-2014 02:44 PM
没营养的贴应该早关 ! ????

强国人不是说做人一定要会感恩的吗?做人要饮水思源的吗 ...

最近某银行给我免息分期付款买一些电器,
看来我应该感恩把我家的后院送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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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8: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iuumiu 发表于 13-2-2014 08:04 PM
日对华援助就要感激,那中国放弃日本赔偿而日本还要抢钓鱼台他是不是不懂感恩?

中国放弃了战争赔偿就 prove 傻瓜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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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8: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13 发表于 13-2-2014 08:24 PM
中国放弃了战争赔偿就 prove 傻瓜一个

就懂你会这样说~那依你的理解就是日对华援助也是他bodoh?哈哈哈哈,那他自己bodoh就别叫中国感恩哈哈哈哈

(个人很怀疑你是否真的在新加坡做工,因为你的英语真的很差) 本帖最后由 miuumiu 于 13-2-2014 08:3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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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4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iuumiu 发表于 13-2-2014 08:26 PM
就懂你会这样说~那依你的理解就是日对华援助也是他bodoh?哈哈哈哈,那他自己bodoh就别叫中国感恩哈哈哈哈 ...

我猜应该是吧可能是比较低下层的工作,还有他的老板可能是中国移民时常被他剥削,没地方发泄所以来佳丽kaopehkaobo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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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07: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13 发表于 13-2-2014 08:24 PM
中国放弃了战争赔偿就 prove 傻瓜一个


我来和你辩论 几时中国放弃了战争赔偿 ?

毛主席放弃是他个人意见 不能够代表13亿人都放弃战争赔偿

毛主席虽然是代表泱泱大国政府 不过战争受到伤害的人民有权利叫日本赔偿


日本援助2900亿人民币 算什么鸟 根本就是应该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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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2014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逆◥★◤风 发表于 13-2-2014 04:26 PM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分布 ...

我说过了
连你这种平民都可以找到这么多证据

为什么不让你们的历史学家去国际法庭,让法庭做出判断??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说实在的,我之所以贴出这楼
根本不是想谈论钓鱼台的所有权
主要是想清楚表达中国的反日示威暴力是非常不成熟的

还有就是中国对日本,和日本人对中国人民态度的不对称性
绝对让我感觉到是否有黑手在幕后炒作
当然侵略/被侵略国的想法要一样是很难的
但是被日本侵略过的国家也只有中韩一直强调

大部分被侵略的国家只是觉得这种历史不可以再发生,但是绝对没有像中韩国民那种近乎仇恨的思想



当然可能你并不介意被谁利用。。。那当然也是很好的

    有些仇恨日本的因素,根本说不清楚,它几乎变成了一种基因,从上一代自然而然遗传给了下一代。我一个朋友的儿子,刚刚六岁,看见报纸上登的日军侵华罪行图片,用炭水笔在图片上打了很多叉,嘴里高声喊着:"打倒小日本!"。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18/37/40/3_1.html

这种新闻的频率也是让我皱眉头的

谁在挑动反日活动 谁在真正的卖国

月15日,大陆各地多个城市出现了所谓反日活动,他们疯狂的砸车、砸商店、砸日货,引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慨和质疑,谁在背后挑动民族情绪,谁是真正的卖国者。采访中异议人士质问,东北与俄罗斯接壤的、相当50个台湾的土地是谁出卖的。 浙江民主党人戚惠民表示,政府在挑动所谓反日活动,但是又怕事态扩大化,并将异议人士软禁起来。 (录音):其实它(政府)也想通过老百姓来对日本施加压力,这是它一贯的做法,但是又怕老百姓失去控制,把矛头又转回来指向中共,因为也有老百姓指责中共软弱,因为这些老百姓也是比较单纯的。共产党发动老百姓抗日情绪,然后又怕老百姓失去控制,所以采取这种措施。 戚惠民说,2001年,江泽民与俄罗斯签订了“友好条约”,把本来可以收回来的俄罗斯侵占的中国领土,拱手送给俄罗斯。 (录音):现在中国的老百姓非常愚昧,真正侵吞中国领土的是俄罗斯!2001年,江泽民代表中国与俄罗斯签订了“友好条约”,等于给俄罗斯发放了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了这个协议,俄罗斯可以永远不还给中国了。 戚惠民认为,江系血债派利用钓鱼岛掩盖江泽民出卖东北国土的罪恶,给胡温施加压力。 (录音):人家把眼光只盯住了日本,其实真正中国以后最大的威胁是俄罗斯。从历史上说,俄罗斯没有真正帮助过中国,反而是加害中国。日本不管怎么说,共产党的改革开放,第一桶金是日本提供的,他们这点可能忘记了,或者根本不愿意提起。俄罗斯帮我们什么?除了输出共产主义,什么都没帮我们,只能侵占我们的国土。 四川异议人士黄晓敏也指出,江泽民出卖东北国土的罪行共产党却只字不提。 (录音):共产党60年来执政,愚化、钝化,掩盖历史真相、篡改历史真相,洗脑教育蒙骗、欺骗,麻木了一些中国各时期的国人,所以一味的埋怨7、80年前,大清腐败怎么样,丢失了多少疆域。20年前,江泽民执政时期,包括国内其他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等的社会矛盾,演变积累到今天,都是江泽民时期基本铺垫和延续下来的,包括这2、30年的人权侵犯,干群矛盾、社会矛盾的激化,但是10年前、20年沉淀、积累下来的。89年以后有两个重大的政治事件,甚至对法轮功的(镇压)。 戚惠民表示,可怜国内的一些民众没有信息渠道,只能听信共产党官方的宣传,希望美国之音、自由亚洲、新唐人、希望之声等等海外媒体能多做宣传。

Read more at: http://soundofhope.org/node/2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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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0: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anwang1984 发表于 14-2-2014 10:21 AM
我说过了
连你这种平民都可以找到这么多证据


嗨好久不见 新年快乐! 记得

Never argue with stupid people they will drag you down to their level  and then beat you with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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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2014 10: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13 发表于 13-2-2014 08:24 PM
中国放弃了战争赔偿就 prove 傻瓜一个

應該是中國人家錢多,才不稀罕日本那一點點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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