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的第一大項,乃是與聖經的權柄有關。提後三章十六節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有基督徒的信仰與行為,都以聖經為標準。以賽亞八章二十節說,「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這節所說的訓誨與法度,就是指聖經說的;一切都要以聖經為法度;如果有人以別的為標準,那就是異端。今天最流行的異端乃是用別的作標準,所以就有人說,教會能斷定是非。有人以聖經為總則,以教會為附則。他們在聖經之外,寫出好多聖經之外的附則來。凡是在聖經以外,再以任何人、任何團體為根據,說他們能教訓、能斷定的,就不可與之來往。在聖經之外加上的,就是異端。有人說,聖經這樣說不錯,但我們也有默示。這一定是異端。例如在上海有一班人研究聖經,他們說人必須認識六冊的「研究聖經(Studies in the Scriptures)」,纔能認識聖經。這班人乃是Russellites,就是現今的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他們在神的話語之外,加上別的權威。這是不對的。又如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說,他們的話與聖經有同等地位。凡把自己的話擺在和聖經同等地位的,定規是異端。人在聖經之外,不能有權柄。有一班神奇的人說,聖靈在聖經裏說過話不錯,但聖靈今天也啟示我們。他們不知道神的啟示是一個的,是互相成就的,不是互相衝突的。一切說話的,必須與聖經已有的啟示相成全纔對。所以在聖經之外,再把自己放在權威地位的,就是異端。
約貳七節說,凡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的。人相信地上的基督是人,但不相信祂是神成為肉身來的,這就把神的兒子和地上的人切斷了。十節是嚴重的話,這是滿有愛的約翰說的,他說,「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十一節說,「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愛主的人,必須愛護基督的身位。約壹四章一節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二節和約貳七節相同,不過是反過來說。三節與林前十二章三節相同,說到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的。不認耶穌,就是說,不認祂為主耶穌。耶穌基督成為肉身,乃是降生的一段,耶穌基督是主,乃是在榮耀裏的一段。這是在五旬節時神所說的。耶和華見證人會乃是說,耶穌死了,沒有復活;他們說耶穌釘十字架三天之後,聖神基督耶穌(Christ Jesus the divine)出生了。這是異端,這不是解經的不同。凡把主耶穌的身位分開的,就是異端。異端總是把主耶穌的身位切斷了,許多的異端都是破壞主耶穌的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