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仔細留意一下,雖然坊間有很多支持和反對林冠英,關於他被控的事件,有很多認為他是「政治迫害」,有些則認為起碼讓反貪污局先調查,別那麼快下定論云云。。
可是這當中有很多不同的立場,不是「支持」和「反對」兩個立場這麼單純。
舉例,連回教黨的哈迪也說,大家不能「未審先判」,一天還沒定罪,一天林冠英都是無辜的。
哈哈!這條水有這麼好死?幫林冠英說話?
其實這句話的潛臺詞是——之後審判定了罪的話,你就別吵這麼多。
我為大家拆開來說,讓你們好好想想自己的立場是什麽,其實這裡面有兩個不同的議題:
1. 林冠英是不是身有屎,
2. 林冠英是不是被政治迫害。
這兩者是有分別的。
譬如,我告訴大家我的立場,我是認為他身有屎,可是我也認同他是遭政治迫害。這是沒有衝突的。
主要原因是我不相信這個那雞政府,不相信反貪污局。可是我也不相信林冠英啊。喂,我爲什麽要相信他?他起碼不會避嫌,買了便宜。是不是真的有罪,這個可以再辯論,可是這個「判決」不能是毫無公信力的反貪污局來定。
所以你再留意一下很多說支持林冠英的,嘴巴說得漂亮,不要「未審先判」,讓反貪污局做事,尤其很多懶「公正」「中立」,其實都是再為這個體制維穩正名,為反貪污局洗白。
我這個才叫鮮明立場。不會自打嘴巴。
你回想行動黨或在野黨之前做什麽示範?爲了倒那雞,和反貪污局 solidarity。愚蠢之極。然後總之反貪污局查他們的政敵,他們就支持,查他們自己,他們就說政治迫害。天才乎?
so,大家自己想想,你是什麽立場?真要捐十塊錢?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