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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20 10:16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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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echanpong 发表于 22-3-2020 12:19 PM
好的 照你意思 那我就找銀行問比較準確
没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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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20 0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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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20 06: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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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确有一个条款是说明,如果你已经签了 offer letter 但 letter of instruction 还没发给律师楼,那你可以取消贷款不过需要付银行约 RM 2000 的 cancellation fee. 重点是签了 offer letter. 如果你还没签那银行没有权力向你征收这 cancellation f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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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20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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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现在回复楼主会不会太迟。
据我所知,就算是签了Bank Letter of Offer而还没签署贷款合约,银行是不会/没权利罚钱的。
至于发展商那里,就要看楼主买的产业属于住宅还是商用的。住宅是under HDA (Housing Development Acts),发展商根本没有权力罚款,哪怕是一分钱。(我自己亲身体验过了,上市公司发展商)如果是商用的,比如SOHO/Studio等,其买卖合同是Non HDA,这就麻烦了。因为不是属于房屋部管辖,所以合同会和HDA的不一样。商用的合同一般上偏帮发展商,买家的利益不受多大的保护。
如果楼主买的是住宅的,而发展商死死都要罚你admin fee还是任何形式的罚金,那么楼主可以带上房屋部或是仲裁庭去的。我敢说100%发展商会输,而必须原银奉还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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