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qman

缘起缘灭--- 2011 新的开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9-2009 1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水妹 于 1-9-2009 12:41 AM 发表
你所谓的帖不是自律自重就是po帖!看了更让我想 一个人讨厌你可能是那个人的问题!如果五个人对你有意见你该反醒了!超过十个人那你可以自我了断了

这些话很熟,好像在哪里听过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9-2009 12: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中絮,雾里花 于 1-9-2009 12:44 AM 发表

这些话很熟,好像在哪里听过酱
借用一下.....下次还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9-2009 12: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49# 三水妹 的帖子

我没看到超过5 个 不喜欢。

请列名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水妹 于 1-9-2009 12:45 AM 发表
借用一下.....下次还你

原乃是借我的话...

借了不必急着还
他朝相见才好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笫一个是我!!!其他的人你自己开帖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ih....可怜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9-2009 12: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中絮,雾里花 于 1-9-2009 12:49 AM 发表

原乃是借我的话...

借了不必急着还
他朝相见才好玩
酱很不好意思 几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中絮,雾里花 于 1-9-2009 12:50 AM 发表
haih....可怜下...
活在自己的世界.....可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9-2009 12: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5# 三水妹 的帖子

我不会怪你, 其他人就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man 于 1-9-2009 12:52 AM 发表
我不会怪你, 其他人就算了。
不敢面对现实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水妹 于 1-9-2009 12:51 AM 发表
活在自己的世界.....可悲啊

这句话好像又在哪里听过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中絮,雾里花 于 1-9-2009 12:53 AM 发表

这句话好像又在哪里听过酱
你讲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水妹 于 1-9-2009 12:53 AM 发表
不敢面对现实吗?

外面的世界还很大,却是残酷的,还是拉二胡自己爽比较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水妹 于 1-9-2009 12:54 AM 发表
你讲的......

借了再借就要还
不然以后会心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9-2009 0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0# 三水妹 的帖子

很简单的, 他们不高兴, 能按报告投诉,

虽然一些较高尚的,不做这种事,

如果有10 , 8 个不喜欢, 其中1 个也能合理投诉版主。

我还是相信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2009 10: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水妹 于 1-9-2009 12:41 AM 发表
你所谓的帖不是自律自重就是po帖!看了更让我想 一个人讨厌你可能是那个人的问题!如果五个人对你有意见你该反醒了!超过十个人那你可以自我了断了


不要不爽来不爽去啦!
我们都是上帝的子民
各位brother sister应该相亲相爱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2-9-2009 04: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王, 别把上帝拉进来。
我们都是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9-2009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缘来了。9.9.09.

要注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9-2009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man 于 4-9-2009 05:11 PM 发表
缘来了。9.9.09.

要注册了。


是和妮吗....恭喜你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9-2009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9# 深深的爱一只猪 的帖子

妮会愿意吗 ?

还是新浪不是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7-12-2024 01:08 PM , Processed in 0.128597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