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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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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2:17 AM
這是六祖惠能的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 .
前念著境即煩惱 , 後念離境即菩提 .
人世间就是老病死积聚起来的,终日沉迷在五欲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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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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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rani 发表于 28-12-2013 12:24 AM
人世间就是老病死积聚起来的,终日沉迷在五欲之乐。
你這個色鬼.
一天有 24小時 ,你不可能都躺在床上消耗,
辦完私事辦公事 ,才是中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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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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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12: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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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学长 发表于 28-12-2013 12:41 AM
佛教价值观,应该是现代人想出来的名词吧?
其實 ,如果你看深入一點.
佛教的 XXX, 都是同一句話 ,筆劃不同罷了.
例如:-
佛教的價值觀 , 佛教的立場 , 佛教的原則 ,
佛教的定位 , 佛教的哲學 ,佛教的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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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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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2:49 AM
其實 ,如果你看深入一點.
佛教的 XXX, 都是同一句話 ,筆劃不同罷了.
哈哈,原来你说的是【人间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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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03: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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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必需以工作來換取三餐溫飽 .
基督教徒和佛教徒如果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的話 ,
佛教徒一定會被基督傳教行為騷擾 ,這是不能避免的.
所以 ,以下的幾行字 ,佛教徒必需熟背 ,才可以逃命 .
(1)神是否存在 , 你有什麼辦法證明神是存在的 ?
(2)神能否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
(3)如果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為什麼祂不阻止罪惡發生 ?
(4)為甚麼全能的上帝 ,創造不出全善的人類 ?
(5)全能的上帝 ,應該在創世時 ,說有就有 ,又何必麻煩人類來發明 3C 產品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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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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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狡辯 :-
上帝是很民主的, 祂只負責創造 ,然後就任由萬物 "自由"的各自發展 .
佛教徒的反問:-
上帝的權威 ,還大過皇帝 ,談何民主 ? 哪來的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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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08: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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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0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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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08:50 PM
原來 ,素還真 ,是這麼大量的.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88290&page= ...
这是正常人都能办到的事好不好?
难道你看到美女暴露点点就会非礼人家?
难道你吃素时看到人家吃KFC会愤怒?
难道不曾捐钱给其他种族的人?
难道僧人还俗,你会鄙视他?
难道你遇到爱护动物的人会认为他们傻?
规律门主,没想到你竟然连正常人思维都没有。我看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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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08: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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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还真 发表于 28-12-2013 08:54 PM
这是正常人都能办到的事好不好?
难道你看到美女暴露点点就会非礼人家?
您過講了 ,真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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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09: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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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08:57 PM
您過講了 ,真爽.
衷心希望在新的一年你能自律点,规律门主。(咳!咳!)做个绝大部分人都做到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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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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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2:17 AM
這是六祖惠能的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 .
前念著境即煩惱 , 後念離境即菩提 .
烦恼即菩提这句话是以大乘不二论为基础的,具有严重的误导性。
类似的还有一句大乘《诸法无行经》当中的“贪欲是涅槃”,这些思想本质都是反对原始佛法的厌离倾向。
它也导致某些很严重的后果,密宗之男女双修就是在此思想上建立起来的。
修习正法的人,不会有烦恼即菩提,贪欲即涅槃这种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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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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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花水月 发表于 28-12-2013 10:34 PM
烦恼即菩提这句话是以大乘不二论为基础的,具有严重的误导性。
类似的还有一句大乘《诸法无行经》当中 ...
請問,
痛苦 ,會不會產生力量 ?
你只需要回答我 ,會 或 不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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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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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0:46 PM
請問,
痛苦 ,會不會產生力量 ?
会,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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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2-2013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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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花水月 发表于 28-12-2013 10:52 PM
会,业力。
佛陀的智慧 ,是不是源自於看穿 "苦" ?
你只需回答我 ,是 ,或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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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3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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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8-12-2013 10:58 PM
佛陀的智慧 ,是不是源自於看穿 "苦" ?
你只需回答我 ,是 ,或不是 .
只靠智慧,是断除不了无明的(也就是你说的“看穿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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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12-2013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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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商機 .
現代的法律 ,禁不了 ,就合法化 .
娼妓合法化 ,打搶合法化 ,攫奪合法化 ,毒品合法化 .
反正好人壞人 ,都必須繳消費稅 GST, 沒差 .
馬來西亞正好可以推廣 “攫奪旅遊業” .
遊客並不局限於被搶的角色 ,
也被法律允許客串扮演攫奪賊的 Cosplay .
以此類推 , 同性戀禁不了 ,就合法化 .
大家都活在“共業”當中 , 歧視、壓迫 ,都消失 , 世界大同 .
人文的天敵 , 就是宗教 , 而異性戀的天敵 , 就是同性戀 .
如果右撇子是異性戀 , 而左撇子是同性戀 .
請問 ,
應該是右撇子讓左撇子 ,或是左撇子讓右撇子呢 ?
還有,
如果日常用品或工具 ,都分成右撇子和左撇子使用法 ,
那不就只是便宜了全部商家嗎 ?
消費者是否永遠都該被商家們 “消費” 呢 ?
這很不公平 ,我要抗議 .
抗甚麼議 ?
不懂 , 遊行抗議 , 不就是現代潮流趨勢嗎 ?
你不懂為甚麼要抗議 ,也可以上街遊行 ?
當然 ,人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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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12-2013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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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 是受害者的錯 ,無知 .
學校教育的失敗 .
靈修「佳人自來慾愛法」救感情 女花3萬8無效控詐欺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9/311228.htm
黃姓男子強調,雙方當初都有簽約,也否認邀女會員同住飯店房間雙修;
蔡小姐說,黃男一開始以無效退費說服被害人加入,
事後收費3萬8000元到24萬元的做法費用,甚至還得花錢買供品,
目前她已經聯合5、6名其他被害民眾,將對黃男提出詐欺告訴。
本帖最后由 guilimen 于 29-12-2013 03:3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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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12-2013 1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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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玩 ,懶惰讀書 ,所以考不進大學.
但是 ,我的社會經驗告訴我 ,
凡振振有詞 , 理直氣壯 ,義正言辭 ,
大義凜然 ,正氣滔天 ,不可侵犯者.
必定心虛 ,言行不一之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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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12-2013 10: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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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同性戀者捐血是否歧視?
http://chit-philosophy.blogspot.hk/2013/07/blog-post_17.html
[1] 這裡對「歧視」的界定雖然並不具體,但這足以令我們把握到「歧視」這概念大約是指些什麼。事實上,我們要判斷一個行為和言論是否歧視,都需要根據那件事情的具體脈絡來判斷。
[2] 有些人以為歧視必定涉及對他人的傷害,例如關啟文在《性傾向歧視法與古典自由主義:是友?是敵?》就採取如下的定義:「只有不合理且帶來傷害的差別對待才可視為歧視。」但這界定明顯忽略了歧視的道德內涵,既使歧視並不構成傷害,也是一種道德錯誤,也是一種歧視,正如有人說「黑人都是罪犯」,不論這對於黑人是否構成實質傷害,這言論就是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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