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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9 08: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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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9 0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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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pio 于 18-1-2009 06:52 AM 发表
当你说到这“吃血”的问题, 我就觉得很奇怪
到底其他的基督教派如何看待这“吃血”的问题??
有好一些的教派信众,表达说圣经旧约教导不可吃血,所以他们的教会的教导是不吃血的
目前有多少的教派有这样的解释呢??
在天主教来说,我们都没有这样的解释,
基督在最后晚餐里,更要求我们吃他的身体,和他的血 。。
这一些“不吃血”的教派,如何遵守这“不吃血”的教诲呢??
是完全根据今天犹太教众般,连不放血的肉都不吃?还是只是不吃血红而已??
望指教 。。。 谢谢
不能吃血是舊約的律法。
到了新約,『能禁戒不犯(吃血),那就好了....』(行傳十五章29節)
為何?因為舊約牲畜的血只是影兒,主基督才是那實體。那實體來了,影兒就成為過去。影兒只不過為了遮罪,而且還必須天天獻上,好為我們天天遮罪;然而,那實體的功效遠遠超過這個-因為主的血不只能遮罪,而且還能贖罪、赦罪、洗罪、除罪,並且是一次的獻上,就能永遠有功效,不需要再天天的獻上了。因此,主的血才是真實的。我們有了這真實的,就不再需要那影兒了。
此外,我們還可以取用這血勝過撒但的控告,並且勝他,這樣一來,我們的良心就不再有罪的控告了。因為我們還活在世界,而這世界是充滿罪的透惑,我們一不不小心,就沾染了罪的污穢。也就是說,我們若不留意,就會犯罪。若犯了罪,魔鬼就會在我們的良心裡控告我們,叫我們天天感覺良心不安,這不安的良心就天天控告我們,叫我們天天活在罪的黑暗裡,因而就被他打敗。但我們只要取用羔羊的血,我們的罪就會被除去,我們就能被洗淨、被赦罪、並被潔淨,污穢因此就被除去,在神面前就不再有罪案,那惡者就無從控告我們,我們就不再有不安,因而勝過那惡者的控告。故此,當我們一犯罪,我們只要取用主的血回應它,那惡者就無從控告我們了。
至於辯論能不能吃血,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在動物的肉中多多少少也會有血,除非完全不吃肉。新約既然說:『能禁戒不犯,那就好了』,我們就不要故意去吃就是了,因為若要討論細節,就會辯個沒完沒了。更何況,根據醫學,血確是不潔的,為了健康,還是不吃為妙。至於能不能輸血,主說,『有病的人需要醫生』,醫生為了搶救生命,會給他的病人輸血,因此,輸血並不違反聖經。
結論:
因著神已經把最上好的血賜給我們吃,我們就不再需要吃其他的血。然而,輸血是為了搶救生命,並不是『吃』,因此是可以的。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9-1-2009 11:02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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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9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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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9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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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 kingwangking1 的帖子
話説瑪麗亞既然是人,那膜拜她和祭拜神像有什麽差別呢?
難道她神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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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9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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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回答, 那是不是全部的教派都如此认为呢??
还是只有贵教派如此认为???终究每一个教派对于圣经的解释和看法都不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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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09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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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ngwangking1 于 18-1-2009 05:22 PM 发表
你对我的宗派“自由派”有意见是吧?
那我坦率地问你好了 :
你们天主教徒膜拜马利亚的雕像,
你觉得无任何不妥之处么?
请回答,先此致谢。
哈哈! 又要吵架了!
算了吧! 一点点又拿马利亚来压人
讲解了很多次 。。。。 膜拜马利亚的雕像,是贵教派的见解
不是天主教徒的, 天主教徒把马利亚的雕像当着相簿里的相片一般
提醒自己,思念和爱慕 。。。。
你如果觉得你要硬硬把天主教徒说成“膜拜马利亚的雕像”
那你就继续吧! 不想喝你吵! 你就坚持你的立场好了!
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最后。。祝你新年快乐! 阿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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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009 12: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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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 kingwangking1 的帖子
我是圣公会的OK?
你要放屁搞清楚对象OK?
虽然我们的教派里也有圣像OK?
但是我们也是属于新教的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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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9 0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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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看到基督徒攻打基督徒的现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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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9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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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9 1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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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9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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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耶和华见证人”不是邪教,
FLDS (Fundamentalist Church of Latter Day Saints) 才是邪教。
[ 本帖最后由 kingwangking1 于 21-1-2009 01:3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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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09 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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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09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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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宗派永远不是邪教,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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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1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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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异端呢?
常在基督教会听到牧师及传道人说某些团体为异端,我很想知道到底异端是如何被定义的?
还有就是,请问各位有听过或读过其他教会称基督教为异端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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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12: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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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nsik 于 9-5-2009 11:31 AM 发表
常在基督教会听到牧师及传道人说某些团体为异端,我很想知道到底异端是如何被定义的?
还有就是,请问各位有听过或读过其他教会称基督教为异端的吗?
異端,原文(希臘文)是指不同的教訓,就是異於聖經的教訓,包括使徒們的教訓(行傳二章42節)。
今天有些人隨便就指控某人或團體異端,卻沒有聖經的根據,或只不過人云亦云,這種態度不可取。要定罪一個團體是不是異端,必須非常謹慎,不可輕率,因為一旦有證據証明這個團體是在傳異端,就必把他們隔離,不能與他們來往,甚至和他們一同吃飯問安都不可。由此可見,這在主面前是一件嚴肅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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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0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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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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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与极端
异端之为害于人者更烈于邪教。因为邪教乃一般人所不齿而退避三舍,但是异端却是披着羊皮的狼,因之人常不察,倒反为其所吸引,一旦狼入了羊群,或是羊入了这种狼群,其后果可知矣。故分辨异端乃是刻不容缓的事。
异端表面上打着信仰的招牌,乍看之下,与真正的信仰无甚两样,所以它能吸引人糊里糊涂地接受。但在骨子里,它对真理的解释和运用,就有许多不合真理的地方,受到魔鬼操纵利用,就成为迷惑人的邪教了。
极端亦是打着基督教信仰的旗号,但它太过于刻意高举了人或者部分的真理,结果就扭曲了整全的真理,走入了极端。古人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实在不错,我们不可不察。
诸般异端皆有些共通的特性。其一,大凡异端皆另外加添了圣经之外的权威来源。一方面,他们为了吸引徒众,都表明确信圣经之权威;但另一方面,为了证明其特殊之教义,他们宣称另外有比圣经更有权威之经典。必要时,他们则修改圣经,或妄加解释,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摩门教可算是典型的例子。其二,异端拒绝只靠恩典称义的教义。他们不相信救赎的恩典是神白白地赐给人类,而是要有些条件的。而这些条件则往往是他们夺利的工具。中世纪时,天主教的赎罪券是个典型的例子。其三,异端认为他们才是真正属于上帝的子民,惟有他们才是真正得救的教会,而其他教会则是膺品,因此不能得救。以上所列只不过是其中一两个例子而已。
要分辨这些异端,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到异端本身也承认的圣经权威。圣经中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里说得明白,一切信他的人都可得救,并不需要其他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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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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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与极端 2
异端也经常降低了基督的地位和权柄,不承认基督是神与人间唯一的中保。他们相信,除了耶稣基督之外,仍需要另一位中保来救赎世人。使徒行传四章十二节却说得分明:“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异端之谬误可谓不辨自明了。
主耶稣曾说过,在末世有假基督、假先知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甚至有时候选民都被迷惑了。而这些异端却是以惊人的速度在扩展中,他们的人数、财富、对青年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耶和华见证人会、摩门教、上帝的教会、统一教、基督教科学会、安息日会等等的异端,无一不以骇人的速度成长。
异端如此嚣张,充分显示世人的无知及缺乏信心。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局势,社会的变迁,知识的爆炸,异端的搅扰,基督徒当确认所信的真理。在知识上,基督徒也当装备起来,免得面对异端错谬的攻击时,手足无措。圣经也要基督徒常作准备,心里尊基督为圣,用温柔敬畏的心,去回答那些问我们为什么怀有盼望的人。(彼前三15、16)基督徒在恩典的体验上有确据,在真理的知识上有长进,就是对抗异端的最佳武器。
http://www.cclw.net/gospel/asking/ydyjd/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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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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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9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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