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 | 資格取得條件 | 領導貢獻獎金 |
銷售大師
大概
RM3000/月
| 個人業績累積達70萬PV,兩邊下線達250萬PV以上。如下線小業績大於30萬PV但未滿250萬PV,可使用個人業績投入,以使兩邊業績皆達到250萬PV 。 |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10%平均分配給銷售大師。 |
鑽石大師
大概
RM 7000/月
|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銷售大師,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5%平均分配給鑽石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 |
玫瑰大師
大概
RM 15,000/月
|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鑽石大師,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2%平均分配給玫瑰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 |
星光大師
大概
RM 70,000/月
|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玫瑰大師,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1.2%平均分配給星光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 |
皇家大師
大概
RM 150,000 /月
|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星光大師,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1%平均分配給皇家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 |
王冠大師
大概
RM 200,000/ 月
|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皇家大師,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0.5%平均分配給王冠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 |
尊王大師 | 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王冠大師,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 | 全會員總積分額度(PV) 0.3%平均分配給尊王大師。 |
※ 以每月1~15日、16~30日為上、下考核週期,當月7日發放上月下週期獎金、22日發放當月上週期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