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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reetop

基督徒的爱情观 / 基督徒不能跟外邦人谈恋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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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配偶是上帝祝福的

一个人可以喜欢很多人,不过可以让人下定决心结婚的,
只有一个,也就是千挑万选的咯。。。(正常来说)
这种情况,我不支持离婚

我反对闪电结婚
而这类型的人离婚,我想也不出奇
我保持中立,随缘。。。

支持离婚的就是另外一伴搞外遇
还有了小孩
或者虐待,殴打等等。。。这些绝对赞成离婚,法律行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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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是看离婚的原因和背后因素,并不反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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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7: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E=MC2兄曾经开类似的题目,
说到基督徒可不可离婚的.你去爬帖吧.
我是站在可以, 但是要看情况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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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7: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突然变严肃了,

我不反对离婚(相处是两人的事情,怎样体验也是他们,作决定的亦是他们),但不鼓励人以“感情谈了”作为离婚的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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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7: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要做反派的基督徒!离婚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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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8: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都是反方。。。。。那么谁来做正反啊??

那么能辩出一个所以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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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8: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浴血天使 的帖子

物极必反。大概是听太多正方言论,听到超sien,结果一窝蜂的换换口味。。。这叫做"反风"。。。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16-4-2008 08:0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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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16-4-2008 08:04 PM 发表
物极必反。大概是听太多正方言论,听到超sien,结果一窝蜂的换换口味。。。

大家的反叛因子在作怪??

哈哈。。。不管了啦,看谁要牺牲当正方的辩论着。不然,这辩论是无法成事的。

(人家不要做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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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8: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16-4-2008 08:04 PM 发表
物极必反。大概是听太多正方言论,听到超sien,结果一窝蜂的换换口味。。。


是那些所谓正派的基督徒逼我做反派基督徒,更何况有些人不懂得如何做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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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8: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浴血天使 的帖子

我可以破例做"好人"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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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8: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16-4-2008 08:10 PM 发表
我可以破例做"好人"一下的。。。


好,由你开始,针对楼主的主题,辩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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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浴血天使 的帖子

表酱快啦。偶对好人身份过敏,实在不想扮演味道芝士的角色。找不到好人再找偶啦。看看别人是不是要做好人啦。

还有,说是《风云巨辩》,需不需要搬出步惊云啦、聂风啦、楚楚啦,然后说是谁的离婚啦。。。《风云》嘛。。。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16-4-2008 10:0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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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16-4-2008 09:51 PM 发表
表酱快啦。偶对好人身份过敏,实在不想扮演味道芝士的角色。找不到好人再找偶啦。看看别人是不是要做好人啦。

还有,说是《风云巨辩》,需不需要搬出步惊云啦、聂风啦、楚楚啦,然后说是谁的离 ...


哈哈,你要什么版本的??郭府城的??还是何润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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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就好玩了嘛,楼主应该多开这样的贴,
可以锻炼下大家的思考能力。。。
当然,我只是观众,拍手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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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奇怪,不想离婚就别结婚。

我慎重看待结婚。

圣经只是说‘淫乱’为唯一离婚理由,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辩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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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我就搬雄霸出来!自从雄霸被按立为牧师的开始,雄霸在大堂上说基督徒不用耶稣给准证就可以离婚了。爱教会多过爱丈夫就是等于犯奸淫,因为女人永远都要效忠于男人。雄霸命令女人要乖乖听男人的话,还说女人教训男人是绝顶的弥天大罪!除了娘亲以外,任何女人教训男人都会惹上杀身之祸!圣经记载过关于红颜祸水的故事,最后所谓红颜得到的惩罚就是身体上永久性的疼痛!而且还是叫痛叫到破嗓子!

[ 本帖最后由 影武者神风 于 16-4-2008 11:3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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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影武者神风 于 16-4-2008 10:33 PM 发表
那么我就搬雄霸出来!自从雄霸被按立为牧师的开始,雄霸在大堂上说基督徒不用耶稣给准证就可以离婚了。爱教会多过爱丈夫就是等于犯奸淫,因为女人永远都要小终于男人。雄霸命令女人要乖乖听男人的话,还说女人教训男 ...


所以,推广不婚??因为迟早离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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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ujuhratusshj 于 16-4-2008 10:28 PM 发表
好奇怪,不想离婚就别结婚。

我慎重看待结婚。

圣经只是说‘淫乱’为唯一离婚理由,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辩论’的必要。


若神经说,“淫乱”是唯一的离婚理由,那么发生家暴是否该继续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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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是雄霸牧师讲道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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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影武者神风 于 16-4-2008 10:47 PM 发表
那个是雄霸牧师讲道的专题


哪个??淫乱是离婚唯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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