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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7-2008 04: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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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有中国的好兄弟马来人继续欺负你们, 你们接着YY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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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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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 outcast_jo 的帖子
小子,你最近回帖很慢。
在马来西亚安逸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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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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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海洋 于 18-7-2008 10:04 AM 发表
那张臭嘴最会毁谤人家国家的华人, 他没有想到四川大地震时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人民出钱出力的去筹款,散发了人间有爱, 这个脑袋空空的家伙不会觉得感动不要紧, 我最看不过眼的就是在大马女人VS中国女人那帖里一直用那些只有低贱思想的人才想得出来的污言去辱骂马来西亚的华人, 还骂到人家的祖冲宗十八代,不懂是不是冷血动物来的, 我都跟他说了佳礼中文论坛没有“骂架第一”的奖送给他,如他很不喜欢马来西亚的华人就大可上折腾QQ网与他自己的同胞聊天, 为何特地上佳礼网来与当地所有的网友相骂,很威风是吗?每个网友上网来交流, 开开心心交朋友, 他却借帖来辱骂马来西牙的华人, 骂新加坡人崇洋, 是美国人的走狗, 那他自己取个甚麽outcast-jo, 为何不用中文名, 来马来西亚读英语干吗?不会考进中国的名牌大学 - 清华大学读吗?清华大学在新加坡也很吃香,那自己不也是崇洋, 比走狗更贱吗?
对不起, 版主和楼主, 我知道离题了, 只是想借个帖位发表一下, 让他家知道他别再自以为自己天下最完美, 人人在他眼中都是一堆泥, 最好一直“唱衰”别人之前, 别让人捉到自己的痛脚来反驳他, 那只会让自己的脸越抓越破!!
因为没有料的人才会狗吐不出象牙,到处惹事生非,你我要体谅这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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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7-2008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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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8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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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8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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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utcast_jo 于 21-7-2008 11:55 PM 发表
大多敌人了, 经常冒出几个不认识的, 最近看了一部小说, 里面说一个师太和一个风水大师好上了,我每次想都到你.
对啊, 稍为有正义的热血青年都会看不过你发的冷血话, 人家上网是交流, 交朋友, 你却大多敌人了, 做人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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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7-2008 08: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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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海洋 于 22-7-2008 01:03 PM 发表
对啊, 稍为有正义的热血青年都会看不过你发的冷血话, 人家上网是交流, 交朋友, 你却大多敌人了, 做人失败!!
没办法,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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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8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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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8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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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7-2008 10: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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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08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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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utcast_jo 于 21-7-2008 04:10 PM 发表
没关系,有中国的好兄弟马来人继续欺负你们, 你们接着YY吧
不懂谁才是真正的畜牲, 怪不得拜猪为兄弟,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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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08 07: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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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7-2008 1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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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静^天空^静 于 19-7-2008 06:07 PM 发表
~那你算死了, 如果马来西亚华人是二等, 那新加坡人算3等, 也不光是我了,全中国人都很反感你们, 喜欢当美国的人走狗, 到处和中国做对. 你们不认祖对我们来说也无所谓, 但是还要当汉奸, 就不对了~
我们"不认祖"?可笑!世界各国发生了多少次"排华"事件,你们有没有给予援手?贬他人"不认祖"前,请先想想,你们可有把遍布在世界各国的华人当"子孙"没?
...
静ちゃん、你这句话说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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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08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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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样的报纸,虽说可读性不强,但总归是娱乐重要,那像大陆的报纸一点都没情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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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08 0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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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好 像 很 不 喜 欢 马 来 西 亚 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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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8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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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在这世上,总得学习互相尊敬才活得快活啊。。。。楼主,偏激的思想、言辞只会把人带往死胡同。。。。。。。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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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08 0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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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发表只是表露出他都不多看报纸.看看新加坡,台湾,香港的吧...
不过我建议楼主太得空要找人吵架, 就找点有智慧性的吧.不要弄到我们以为中国人都是那样.
不过也幸好中国13亿人口当中没有多少个像你这样,不然中国也不会有今天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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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08 0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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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帖也要透透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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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9-2008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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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錯並不可笑。
但確實有感於某些大馬報紙的記者(或筆者)的文章,未達專業水平。我強調的只是一小部份,我也看過一些寫得很棒的文章。
我覺得從事中文寫作,尤其是作為報紙的前線,文筆和表達能力應該要比一般讀者的為佳 (詞滙要豐富,文筆要流暢)至少錯字別字要有校對,標題要吸引且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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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8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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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他的思想骯臟,邊看邊幻想案發過程,才覺得會“培養变态色狼”,他自己就是一名變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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