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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淇淇 于 24-2-2009 12:39 PM 发表 現在女的才18-9歲,發生這樣的事,我看都六神無主了。。。當然是什麽都任由父母擺佈咯。站在他們(父母)的立場想,的確是很生氣的,弟弟做錯了這樣的事,其實用十千八千都彌補不回來的,也不是結婚就可以解決,那麽 ...
原帖由 donutwen 于 24-2-2009 12:48 PM 发表 我同意楼上的说法,有些人说他当他的女儿是什么。。。可能你们不觉得怎样喽,可是在人家父母的心目中他是他们的宝喽。。。 4千块能弥补的是什么。。。以后的日子对女方来说是一辈子的痛啊。。。
原帖由 叮叮噹 于 24-2-2009 01:10 PM 发表 难道就不能好好谈吗 当初是他母亲要女儿接受我弟弟的 还让我弟弟假期就住在他家 难道当时他们没想过这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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