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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越光宝盒2

世尊的开示:犯邪淫后如何令邪淫的果报变小或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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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聋子和脑死的岂不都悟了?
白布飘扬 发表于 22-8-2011 10:56 PM



    哈哈,有理。
不过,我不是说坏了。而是解了。
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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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布飘扬 于 22-8-2011 11:43 PM 编辑

庄春江《阿含经故事选》039.佛法的修根

有一次,婆罗奢那婆罗门的一位学生,名叫郁多罗的少年,来拜访佛陀,佛陀问他说:
  「郁多罗!你的老师婆罗奢那婆罗门,教你们如何修根了吗?」
  「教了,尊者瞿昙!」
  「怎么教呢?」
  「尊者瞿昙!婆罗奢那老师说,不要去看、不要去听,就是修根。」
  「郁多罗!照这样说,盲眼人是修根修得最圆满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盲人,才能完全做到不去看。」
  这时,在佛陀后面执扇搧佛的尊者阿难,不禁接着问:
  「郁多罗!照婆罗奢那的说法,耳聋的人也是修根修得最圆满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只有耳聋的人,才能完全做到不去听。」
  郁多罗少年被这样一反问,竟楞在那儿,沮丧得无言以对。
  这时,佛陀为了打开僵住了的场面,对尊者阿难说:
  「阿难!婆罗奢那婆罗门的教法,与贤圣者法律中,最上等的修根方式不同。」
  把握了这个佛陀引导问法的机会,尊者阿难赶紧问:
  「世尊!但愿为比丘们教说贤圣者法律中,最上等的修根方法,让比丘们依您的教导修学。」
  于是,佛陀说:
  「阿难!仔细听!仔细思惟!我来为你们说。
  当比丘眼睛看东西;耳朵听、鼻子闻、舌头尝、身体触、意念识,有了辨别认识后,对合意的想提起厌拒就能保持厌拒;对不合意的想提起不厌拒就能保持不厌拒;对无所谓合意不合意的想提起厌拒就能保持厌拒;想保持不厌拒就能保持不厌拒;想避免厌拒与不厌拒就能保持平静、专注、正知。阿难!这就是解脱圣者法律中,最上等的修根方法。」
  「世尊!那怎样是贤圣者法律中,贤圣者的修根方法呢?」尊者阿难继续问。
  「当比丘眼睛看见东西;耳朵听、鼻子闻、舌头尝、身体触、意念识,有了辨别认识后,生起了合意的,或不合意的,或无所谓合意不合意的感受,深知那都是因缘所成的有为法,而即予以舍离,就如眨眼、弹指、唾沫……那样地容易、迅速。这就是解脱圣者法律中,贤圣者的修根方法了。」
  「世尊!怎样是贤圣者法律中,修学者的修根方法呢?」尊者阿难再问。
  「比丘眼睛看见了东西;耳朵听、鼻子闻、舌头尝、身体触、意念识,有了辨别认识后,当生起了合意、或不合意,或合意不合意兼有的念头时,能对这种念头的生起,感到惭愧、羞耻与厌恶,这就是解脱圣者法律中,修学者的修根方法。」

(庄春江)按语:
  一、本则故事取材自《杂阿含第二八二经》、《中部第一五二根修习经》。
  二、根,就是「根门」,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引发各种身心活动的「门户」、「入口处」,故称为「根门」,也称为「入处」。
  三、固然不去看、不去听,有时也能得到贪、瞋、痴烦恼的短暂解决,但因为没有从烦恼的真正原因(「集」)──贪爱下手,只能算是一种不究竟的暂时对治运用了。
  四、佛陀鼓励我们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所以,不去看、不去听类似逃避的方法,不会是佛陀所赞叹的。佛陀也鼓励我们要针对问题,正确地从真正原因(「集」)来解决问题,也就是「四圣谛」的方法,所以,自然不会主张将自己弄瞎、变聋了。
  五、对一般常人来说,合意、不合意、无所谓之后,接着展现出的,就是贪、瞋、痴等烦恼了。所谓:「顺我则贪,逆我则瞋」,再加上心不在焉,或者不明究理地爆发冲动的痴,都与生死流转的「我执」密切关连着。所以,从「合不合意与无所谓」的感受或心念,便是我们修学的努力用心处了。
  六、经文中,关于佛陀对修根的教说部分,南北传有不少的差异,个人以为《杂阿含第二八二经》的次第较为合理,但「无上修根」的内容,《中部第一五二根修习经》显得较为合理,故事内容就依此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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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含经故事选039.佛法的修根

有一次,婆罗奢那婆罗门的一位学生,名叫郁多罗的少年,来拜访佛陀,佛陀问 ...
白布飘扬 发表于 22-8-2011 11:02 PM



    感恩,感恩。又经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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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白布飘扬


    班主 你写的好呀。。开示的妙呀。。。。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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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白布飘扬


    有请班主 继续开示呀 班主,你身在何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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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LIMWEESIN


    l兄 继续。不要停。你说的好呀。再来。。请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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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IMWEESIN


    l兄 继续。不要停。你说的好呀。再来。。请喝茶 。
真够力 发表于 22-8-2011 11:21 PM



    我的是皮毛。还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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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那位时常请人喝茶的朋友是o1j2m3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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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北川囧子


    你是说俺吗,是的话俺也请你喝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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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LIMWEESIN


    l兄 佛法不分高低,不分你我,就是佛法,,等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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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1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真够力


    很熟悉的一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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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1 1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北川囧子


    那也一起来呀,等你开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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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1 0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真够力


    小孩子不敢说大人的话啊~
还是躲在角落看你们表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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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1 09: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 北川囧子


    没关习,俺也是小第第呀。你都在修什么呀,就开示吧,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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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1 03: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23-8-2011 03:40 PM 编辑

有几个问题:
1)如果果报可以变小或者消失,不就有可能会出现有因没果?这还符合因果轮回的原则吗?佛教是支持犯了某个罪可以用其他行为来抵消的吗?

2)如果忏悔就可以抵消果报,是不是杀人犯真心忏悔也可以减少果报?如果换成数字来看的话,邪淫的行为让我拿到 -3 分,因为我真心悔改所以 +2 分,然后我从此不邪淫所以死后 +1 分,当然前提是我很好命这一世没有中现世报。佛教教的果报是这样的计算法的吗?

3)邪淫的定义是什么?婚前性行为如果叫邪淫,为何婚后不算?难道有结婚协议书就可以抵消因果?这当中的逻辑谁可以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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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11 07: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bashlyner


    b兄 开示的好呀,那你是在修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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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11 08: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ashlyner


    b兄 开示的好呀,那你是在修什么呢。。
真够力 发表于 24-8-2011 07:28 PM


修的是质疑至上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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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011 08: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bashlyner


    哗 那是好法门呀 可要教俺修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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