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ombenzasatohung 于 31-12-2016 09:03 AM 编辑
总结
於究竟法(paramattho):根據《阿毗達摩論》,諦(sacca,真實)有兩種,即:世俗諦(sammutisacca)與究竟諦(paramatthasacca)。世俗諦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觀念(pabbatti)和表達方式(vohara)。它包括組成我們世間還未受到分析的種種現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動物,以及看似恆常不變的事物。於《阿毗達摩論》的觀點,這些現象並沒有究竟實質,因為它們所代表的事物,在實際上並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們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與不真實的。它們只是由心構想而成(pari-kappana)的產物,並非基於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反之,諸究竟法是基於它們各自的自性(sabhava)而存在之法。這些法是:最終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單位;由親身體驗、如實地分析而知見的究竟法。此等實際存在之法不能再分解為更小,而是已分析至最小最終的單位,是組成種種錯綜複雜的現象的成份。由此它們被稱為究竟法(paramattha);這名稱是源自parama(究竟;最上;最終)與attha(真實法;事物)。
不單只是在本體學方面,究竟法是究竟存在的實質;在智理學方面,它們也是正智的究竟目標。有如可以從芝麻提煉油,人們也可以自世俗諦當中「提煉」出究竟諦。例如:「有情」、「男人」和「女人」諸概念給人的印象是,它們所代表的東西擁有不可再分解的究竟實體。然而,當我們以阿毗達摩的分解器,明智地探究這些事物時,我們發現它們並沒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實質,而只是由無常的名(精神)色(物質)過程所組成的現象。如此,運用智慧分析世俗諦,最終我們將會達到藏在概念現象背後的究竟法。在《阿毗達摩論》裡的究竟法,即是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自性之法。
雖然究竟法是實際上存在的實質,但由於它們非常微細深奧,所以缺乏訓練的人無法覺知它們。這種人無法知見究竟法,因為他們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裝成世俗現象的概念所矇蔽。唯有在運用如理作意(yoniso manasikara)之下,人們才能超越概念,直取究竟法為其智的目標。如是究竟法被形容為屬於究竟智範圍裡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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