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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resa1200

认识真正的回教 -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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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pendekatan 也是方法的意思,不一定是让两件事物或两个人的关系更接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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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12:02 AM 发表


谢谢你的资料,不过我手上的资料显示从基因而言,人类和bonobo(倭黑猩猩)及黑猩猩同样相近。而且最新的观察是倭黑猩猩比黑猩猩聪明。
无论如何,我知道除了倭黑猩猩,是雌性主导社会之外,其他的三种都是由 ...


我同意男性主导的社会模式,在整个人类进化过程(过去、现在、未来)未必是绝对的。因为未来的情况,谁也无法预测。

就现代的情况而言,一妻多夫制是无法取代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制的。原因在#605已经有提出。

但是再未来的社会,一妻多夫是否会被实行,是谁也不知道的。但是,如果按照目前的局势预测的话,机会是很高的。

关于Bonobo 的女性主导社会,我看到一段很有趣的结论。大概是这样的:

    在倭黑猩猩家族里,解决冲突的方法不是打斗,而是性,因为每当它们感觉危险的时候,就会通过性爱来抚平焦虑。所以倭黑猩猩又被称为是“只有做爱没有战争”的“嬉皮士”。

    除此之外,性,也是雌猩猩获得食物和权力的方法。

    现代的社会,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很多类似的情况发生,而且越来越被平常化。

    中国的木子美现象,外国女性的性开放思想,大量妓女的产生及合法化,甚至艺人或有本钱,又有野心的女性,通过性来获得职位和金钱的情况,已经很普遍化,只是还未流于表面罢了。

    这些都是世界的趋势,不是个人所能改变或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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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1: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vanlee 于 14-8-2006 11:39 PM 发表

是吧!整个问题是..adakah fenomina kemiskinan bersifat semulajadi? bincangkan pendekatan islam dalam menangani masalah kemiskinan khususnya di dunia islam ..我是名大专生.我是想公试化的完成及得到资料 ...


原来是大专生,那我就不敢乱说了,我的程度大概只能骗骗中学的老师罢了。如果你只是想公式化的完成作业,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到这里来找资料,参考书就已经足够啦。


adakah fenomina kemiskinan bersifat semulajadi?这不是问你的意见,真实的意思是,在教科书和建议的参考书里面,结论是什么。如果教科书和参考书是说贫穷不是天生的,那你就应该在这个原则上提出原因,情况和支持这个论点的例子。

如果根据回教教义的话,贫穷应该不是天生的,因为真主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类的贫穷,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和没有遵从真主的训示而形成的。

这是论点之一,你可以举出相关的经文或训示,不用太多,足够就好(建议你下载一本电子可兰经,然后用检索的方式找出相关的经文)

当然,你也可以说出个人的观点(说是个人,其实是支持这个说法的观点而已,千万不要说但是你不同意)。

然后就是支持这个论点的实际例子,可以包括古代和现代。

然后就回到主题,回教如何解决贫穷的问题,这可以从理论上和行动上来证明。理论的话,就是斋戒月。斋戒月就是要让回教徒体会挨饿的滋味,让他们知道穷人的痛苦。

还有就是回教提倡的节俭、奉献金钱、知足常乐、禁止不正当的娱乐(喝酒、滥用药物、赌博、嫖妓等等),都是避免人民变得穷困的最好方法。

例子太多人,多少人因为吃喝嫖赌而倾家荡产,随便说一个就可以了。甚至连赌球都可以被用上。

夜生活也可以是一个例子。


行动上,包括了最普通的捐款,回教徒的其中一个义务就是必须捐出部分财产来帮助穷人,详细情况忘记了,你可以自己找一下,在这个主题里面。

另外一个实际行动就是开斋节,开斋节的意义是要所有的回教徒开放门户,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大家普天同庆,公平的享受美好的食物、欢乐的气氛和促进不同阶级人民的交流。

现代回教徒给“青包”的方式,也是一种很好的行为,可以借此帮助需要的人。

还有一个论点。回教的一夫多妻制度,在古代连年战争和饥荒的中东,也是其中一个帮助孤儿寡妇的方法。

然后就可以那成功的例子来证明。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提起马来西亚“开明的回教政策”解决了国人的贫穷问题。当然要有证据,随便拿一个非回教国家的GDP来和马来西亚比较一下就可以啦(千万不要拿欧美来做例子,不然就是找死)。

当然,如果你不怕死,还想玩大一点,就拿欧美来做例子吧!但重点是,虽然他们的GDP比马来西亚高,但是财富分配不平均,有钱的很有钱,没钱的要扑街了。

欧美流浪汉数量巨大,就是一个证明。当然,要有确实的数据,去GOOGLE 一下吧!

外国的借贷文化(信用卡),也可以是一个例子。

如果字数还不够,就加一个外国例子吧!杜拜近来很红,棕榈岛快要升级人类遗产了,去找一下资料,加进去,也很不错。

其他还没有想到,想到再传上来。

P/S:我可是高中程度而已,千万不要迷信我的言论。自己去研究一下,如果是好的,
    就拿去用,不好的就忘记它。我可不想误人子弟。

    其实重点就是不要去想自己的观点,尽量从回教的角度出发。不然就把自己想象
    成是一个回教徒啦,这样的话就肯定会拿高分。

    如果硬硬要反对的话,就算你的文章可以拿诺贝尔奖,也不会在大学拿高分。

    切记切记.......

[ 本帖最后由 火狐 于 15-8-2006 01:5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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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狐 于 15-8-2006 01:07 AM 发表

关于Bonobo 的女性主导社会,我看到一段很有趣的结论。大概是这样的:

    在倭黑猩猩家族里,解决冲突的方法不是打斗,而是性,因为每当它们感觉危险的时候,就会通过性爱来抚平焦虑。所以倭黑猩猩又被称为是“只有做爱没有战争”的“嬉皮士”。 ...


对,我也看过相关文献。

至于你关于目前男女平等的说法,我不能完全赞同。如果你对我的看法有兴趣,可以在这里找到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 ... &extra=page%3D2

[ 本帖最后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1:5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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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1: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12:04 AM 发表
pendekatan 也是方法的意思,不一定是让两件事物或两个人的关系更接近的行为


明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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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狐 于 15-8-2006 01:53 AM 发表


明白了,谢谢。


不用客气,

你从实什么行业?感觉上对宗教和社会学有不少认识。
你的言论对我而言相当中肯,值得去读

原帖由 火狐 于 15-8-2006 01:48 AM 发表

我可是高中程度而已,千万不要迷信我的言论。自己去研究一下,如果是好的,
    就拿去用,不好的就忘记它。我可不想误人子弟。.


所以不用在意自己的学历。
学无先后,先达为师

[ 本帖最后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1:5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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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fatse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5-8-2006 0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狐兄,谢谢你如此详尽的解说,不过很遗憾,偶还是有问题,希望偶还没有触及你的耐心底线。


关于一夫多妻,偶并不关心一夫多妻的科学性,也不关心一妻多夫的可行性,偶关心的是公平的权利,正如你所说,即使允许一夫多妻,真正做了的还是少数,同样的,无论一妻多夫有多么不科学或者难以实行,至少妇女应该获得相应的权利,她们可以不做,但是如果她们愿意,不应该限制她们做出选择,你说对马?同样的,不要说什么男女要平等就必须完全对换角色的话,女人在体力上是多有不足,但不能因此禁止女性从事体力劳动,女性在见识上也多不及男性,但同样不能因此把女性排斥在某些高级职位之外,女性虽然某些方面整体比男性差,但这不能抹杀个别能够在这些方面远远超越寻常男性的优秀女性,更不应该剥夺她们的权利。

好比宪法中的结社自由,绝大部分人并不结社,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结社自由可以被剥夺。

不允许和不去做,是完全不同的。

说道这里,想再次重申一下,偶对一夫多妻本身没有太多意见,也不关心这是否科学什么的,偶不能接受的是对男女不公平对待,更不能接受回教徒一方面坚持这些对女性明显不公条款,另一方面还拒不承认对女性的歧视。

如果想真正让偶在这个问题上闭嘴,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修改教义,另一个是放弃无谓的辩解,勇敢的承认这些教义对女性的不公。



关于你说现在华人三妻四妾,偶觉得你是指情人,因为在中国,婚姻法明令禁止一夫多妻,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有如此规定。情人也不是什么华人特色,根据调查,大部分人,性伴侣都不止一个,这是个普遍的社会现象,请不要因此对华人有什么成见。

很遗憾关于恐怖分子问题,你既没有给出解释,也没有给出链接,只是让我翻看前帖。不过这没什么关系,有空偶自然会回来翻看的。

另外,偶上次看到第20页了,那可不止20个帖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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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fatsea 于 15-8-2006 02:10 AM 发表
说道这里,想再次重申一下,偶对一夫多妻本身没有太多意见,也不关心这是否科学什么的,偶不能接受的是对男女不公平对待,更不能接受回教徒一方面坚持这些对女性明显不公条款,另一方面还拒不承认对女性的歧视。

如果想真正让偶在这个问题上闭嘴,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修改教义,另一个是放弃无谓的辩解,勇敢的承认这些教义对女性的不公。


我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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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2: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1:49 AM 发表


对,我也看过相关文献。

至于你关于目前男女平等的说法,我不能完全赞同。如果你对我的看法有兴趣,可以在这里找到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 ... &extra=page%3D2


看过了你的帖子,其实你的思想已经脱离了中庸之道。难道你鼓励同性恋,和同BONONO 一样的混交、肛交和用性来换取权力和财富的方式吗?才算男女平等吗?

还有,

你看社会上
1.越来越多中性打扮的人,
2.更多女性要温柔的男人,不是孔武有力的雄性,
3.更多男性喜欢身材偏瘦的女人,根本不利生养(盆骨越大越 能支撑胎儿)

为什么呢?
1.社会根本不需要分工明显的男性和女性,任何男人可做的女人都可以,反之亦然.
2.女人不再需要孔武有力的雄性的保护,温柔的男人更可以带来幸福.
  社会治安有警察负责,谁要男人保护?男人别去侵害女性就的了.只要男人都尊重女性意愿,连性侵害案件都可以灭绝.
3.男人也不需要利害繁殖的女性,厉害在职场上打拼的女性更能为家庭增添收入.
  比起性格幽默,善良,勇敢的女性和厉害繁殖的雌性,请问你比较喜欢怎样的生活伴侣?



第一点:中性的穿着,是因为方便,舒服,和你说的不需要明显分工关系不大。当然,没有明显分工可以成立,但是为何女人不去做建筑工人,如果女性有兴趣的话,我想没有人会反对。

现代的社会虽然是靠头脑找吃,但是不要忘记了,如果全世界的人都靠头脑来找吃,那谁来干体力活?没有农夫、渔夫、畜牧者吃什么?没有建筑工人,谁来造房子,没有技工,谁来修理机器??

这些工作都没有人反对女性参与,怎么没有大量女性抢着去做,怎么没有要求男女平等的女性,以身作则,去做这些工作?反而是在办公室叹冷气的职业,所谓“现代女性”去趋之若鹜?

第二点:女性是喜欢温柔的男性,但不是女性化的男性。就算一个孔武有力的男人,
也可以很温柔,温柔是出自内心,和体型没有关系。另外,你说警察可以保护女性,但是不用忘记了,大部分的警察都是男性。

女性在警察界应该不会有不公平的情况吧?为何大部分女性不愿去当警察??就算万一有一天,大部分的女性都想当警察了,那在和男性竞争的时候,女性是否愿意和体力占优势的男性公平竞争???

男人应该尊重女人的意愿,但是必须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难道妻子说一个丈夫不够,要找一情夫,丈夫也应该尊重吗???如果女性要求超出合理范围之内的要求,那他首先要同意丈夫也能够提出同样的要求。

这点可能别人不同意,但是我可以接受。如果我的妻子同意我在外面玩女人,那我也同意他在外面玩男人。

但是,所有引起的问题,她必须自己负责。当然,我引起的问题我自己负责。

第三点:男人是喜欢偏瘦的女人,但不是竹竿。男人喜欢的是36 24 36 的身材,不是24 24 24 的身材。男人喜欢女人的瘦,是瘦在腰部,不是胸部和臀部。这是大部分男人的心理,你是无法否认的。

同样的,这样的心理,在生物本能和潜意识上,就是趋向选择有利于生育的女性。喜欢胸大是婴儿时代的母乳情结,喜欢臀部大是生物本能(其实也不是大就好,还要翘,大不是利于生育,翘——盆骨位置有利、发达,才是重点。太多脂肪也会大屁股,和盆骨没有关系)。

我喜欢的伴侣是能够在尽责之余,能够发展自己的兴趣。赚钱的事情,我一个人担心就好,何必为难妻子?当然,如果他有兴趣自己发展事业,我也不反对。

至于什么是丈夫和妻子的基本责任,我已经在上面的帖子说明,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提出反证。

P/S:其实我是支持男女平等的,但,是真正的平等,不是为了意气用事而争的平等。而且,
    平等也不是“同等行为”。请参考猴子和貌的例子。同样的,我说的论点是对现代社会
    就事论事,不是我个人的意愿。

    如果现在整个社会天翻地覆,或者有一个合适的环境能够让男女完全的平等,我会同意
    任何形式上的“同等行为”。

[ 本帖最后由 火狐 于 15-8-2006 03:0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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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关系到回教,纯粹以个人的观点来说的话,一妻多夫在理论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必须具备下列的条件。

1.社会男女的角色必须互换,就是男人从事女人的工作,女人从事男人的工作。女人 必须赚钱养家,无论是脑力,还是体力的工作,女人都必须承担。当然,就连打 仗等等高危险性的职业,也由女人承担。

2.在家庭上的角色,也必须互换,就是男人不在需要主动去爱护、疼惜和保护女人。 反过来由女人主动去爱护、疼惜和保护男人。男人的工作就是做家务,看孩子、逛街喝茶煮饭。


其实社会分工不一定要那么明显的。今天马来西亚大学的女性占了超过60% ,在脑力比体力更重要的年代,如果妻子赚更多钱,为何不能丈夫做家务,看孩子?如果引用千年前的经典来决定男性应该怎样,女性应该怎样,就变得僵固了,何必呢?

3.女人必须承担所有男人的压力。

4.除了日常工作,科技的研发,也由女人负责。

5.女人必须全年工作,不能拿长假,除非意外受伤。


同上,社会分工不一定要那么明显。不同的家庭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有些家庭爸爸较厉害寻找生计,就男主外,女主内。有些家庭相反,则女主外,男主内。有些家庭觉得可以兼顾事业和孩子,所以双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能力。
承担压力,科技研发等同性器官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男人和女人又有什么不同?


一句话说完,就是男女角色完全互换。这样一来,你就会发现其中的问题。包括体力上的、情绪上的、感情上的、生理上的、心理上等等等等。



我不明白女人情绪上,感情上的、生理上的、心理上有什么特别导致她和男人相差那么远。当然情绪上,感情上的、生理上的、心理上人人有异,不代表是男女有异。
例如:如果仅仅因为目前大部分科研人员是男性,就觉得男性比较适合科研,那就错了。我们不能忽略社会制度,父母的教育偏差导致的比例失衡。宗教经典中的男女分工方式妨碍了有才能个体的发展机会。
例子2:从亚里斯多得到上个世纪初的著名哲学家全是男性,代表男性比较聪明,理智,有智慧,还是代表人类社会在压抑女性的发挥?如果是前者,为什么现在的哲学界越来越多女性了呢?
所以,我们不因该被某些教条约束,而扼杀了某个性别的机会。

女人的天性是被爱,我相信没有人会法对这一点,除了小部分男性话的女性。如果你有老婆的话,你可以去问他,如果现在我们互换角色,你是否会同意?

我想一千个女人里面,可能才一两个会同意。除了天性,还包括了生理上的分别,其中怀孕就是一个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女人的天性是被爱,难道男人不像被爱?
其实这是你的个人看法而以。你如何证明只有一两个会同意?
就算只有一两个会同意,他/她们在互换角色后还要受到世人的嘲笑,误解,歧视,请问谁该负责?社会?宗教教条?


女人在怀孕期间,必须受到男人的保护和照顾,这是改变不了的法则。

就连我上面提到的“女人国”,虽然几千年来都是维持一妻多夫制的,到现代也开始改变。这就是为何一妻多夫无法成为主流的原因。

如果要怪回教不赞成一妻多夫,难道其他宗教就赞成一妻多夫吗????


因为宗教教条都在男性主导的年代和男性主导的地方被制定。宗教成了当权者压迫别人的武器。
今天文明提升,社会文化不同,为何还要用从前的教条约束今天的女性?(IN THIS CASE, 就是不能一妻多夫)我不是鼓励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不过,如果要一夫一妻,就同时禁止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反之,如果同意一夫多妻,也该同意一妻多夫。

关于男女平等的问题,其实我在之前的一个帖子已经有说明。男女平等必须建立在双方尽好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要求一模一样的平等。男人和女人的生理、心理情况根本就不一样,如何要求一模一样?

把一只猴子和一只猫当宠物,你不能说给食物要平等;猴子吃香蕉,猫也必须吃香蕉,给猫一条鱼,那猴子也应该给一条鱼才平等。这样是公平吗?是愚蠢!

如果说,我给猴子足够的香蕉,同样的也给猫足够的鱼,这样才是公平。


不是要求一模一样的平等,而是有求对相同能力的人拥有相同的平等。你的例子不恰当。因为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不是猴子和猫的不同,而是公猴和母猴的不同。公猴和母猴当然都要香蕉!

同样的从人类家庭出发,今天你买给女儿一个洋娃娃,难道也买一个同样的给儿子才公平?这样合适吗?

就是因为这样的教育模式,培养出符合今天社会分工要求的下一代。
可是这样的教育模式是对的吗?你又知道儿子不喜欢羊娃娃?
如果给儿子玩洋娃娃有错?女儿喜欢玩遥控车有错?孩子的兴趣很多时候是父母栽培和培养出来的,不是天生的。
例如我的朋友(女的)小时候爱和哥哥一起看足球赛,她父母却有求她回房温书,哥哥才可以看,理由是女性不适合哪些粗暴的运动。。。
其实今天类似只给女儿一个洋娃娃才合适的想法已经渐渐没落了。所以看世界杯的女性也增加了。



男女平等也一样,男人尽责,赚钱养家,对老婆忠心爱护,对孩子慈爱;给老婆足够的安全感。女人相夫教子,做好家务,体恤丈夫的辛劳,丈夫回家之后有一个安乐窝。

男女平等,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男人或者女人能够做到上述的责任,才来要求更多,会不会好一点?如果上面的责任都无法做到,有如何谈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不一定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理由我已经说明了。
女人未必不适合赚钱养家,
男人也未必不适合相妻教子。
因该因不同人的强处来分工。
今天社会主流不是女主外,男主内,
是因为社会,风俗和宗教的压力。
社会因该停止歧视喜欢在家相夫妻教子,做好家务的男人。
男人因该不要害怕女人/妻子比自己厉害赚钱养家。

古代中国男人三妻四妾,OK,过去了不说,那你对现在华人三妻四妾又有什么想法?我上一个帖子提出的观点,包括如果你有健康,有钱,老婆又同意你纳妾,你会心动和同意吗?


如果当事人愿意,谁得空反对?
可是为什么允许男性增加配偶却不同意女性增加配偶?
这就是男性沙文主义和男女不平等的表现了。谢谢

[ 本帖最后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3:0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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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3: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fatsea 于 15-8-2006 02:10 AM 发表
火狐兄,谢谢你如此详尽的解说,不过很遗憾,偶还是有问题,希望偶还没有触及你的耐心底线。


关于一夫多妻,偶并不关心一夫多妻的科学性,也不关心一妻多夫的可行性,偶关心的是公平的权利,正如你所说,即使 ...


其实,如果要求一妻多夫制的话,就不是平等了。你可以用客观的态度去想象一下,如果现在世界上有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再加上一妻多夫,全部平等。那么将会是什么样的混乱情况,那根本和动物没有分别。

在非回教徒的角度来说,我是可以接受回教的一夫多妻,主要是因为条件是合理的。而对于回教的女性观,我也不予批评,那时回教徒之间的事,至少回教教义,没有强迫非回教徒跟随。

我对华人是没有偏见的啦,因为我也是华人。如果那个批评回教的是洋人的话,我同样会指出西方人养情妇的问题。居然你都说了这是社会的普遍现象,那如果有一个明确的条例来保护那些所谓的情妇,或者给他们一个名分,不是更能够解决这种情况引起的问题吗???

关于恐怖分子的问题,其实我已经从根源说到结果,从古代说到现在,真的懒惰再重复了。一句话说完,是一群极端分子,曲解教义,满足自己的私欲。至于起因,证据和结果,还是那句老话,请看完帖子........就从20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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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3: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点:中性的穿着,是因为方便,舒服,和你说的不需要明显分工关系不大。当然,没有明显分工可以成立,但是为何女人不去做建筑工人,如果女性有兴趣的话,我想没有人会反对。

现代的社会虽然是靠头脑找吃,但是不要忘记了,如果全世界的人都靠头脑来找吃,那谁来干体力活?没有农夫、渔夫、畜牧者,没有建筑工人,谁来造房子,没有技工,谁来修理机器??

这些工作都没有人反对女性抢着去做,怎么没有要求男女平等的女性,以身作则,去做这些工作?反而是在办公室叹冷气的职业,所谓“现代女性”去趋之若鹜?


有很多因素。如社会的教育方式,宗教的教诲,文化风俗的鼓励等都导致你所说的以上现象。当然体力也是一个因素。可是就因为世界上有较着重体力的工,就代表全体女性都因该相夫教子?也许有一天那些劳力的工作全由机器人代劳,男女会更平等吧。。呵呵

第二点:女性是喜欢温柔的男性,但不是女性化的男性。就算一个孔武有力的男人,也可以很温柔,温柔是出自内心,和体型没有关系。另外,你说警察可以保护女性,但是不用忘记了,大部分的警察都是男性。

女性在警察界应该不会有不公平的情况吧?为何大部分女性不愿去当警察??就算万一有一天,大部分的女性都想当警察了,那在和男性竞争的时候,女性是否愿意和体力占优势的男性公平竞争???


还是一样的道理,你说的是大部分女性,不是全部女性。
大部分的可能性有2个:
1。社会的教育方式,宗教的教诲和文化风俗等的鼓励。
2。真的大部分女性天生不喜欢当警察。

我的看法是1。 可是就算真正的答案是2,也不表示男女平等必须建立在僵固地社会分工,否则其他“小部分”的女性就无法发挥所长了。就好像我之前关于哲学界的历史一样,压抑女性的发挥,获益的也许是当时的某些男兴,损失的却是全体人类。

[ 本帖最后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3:2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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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3: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如果要求一妻多夫制的话,就不是平等了。你可以用客观的态度去想象一下,如果现在世界上有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再加上一妻多夫,全部平等。那么将会是什么样的混乱情况,那根本和动物没有分别

我的看法:我不是鼓励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不过,如果要一夫一妻,就同时禁止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反之,如果同意一夫多妻,也该同意一妻多夫。

男人应该尊重女人的意愿,但是必须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难道妻子说一个丈夫不够,要找一情夫,丈夫也应该尊重吗???如果女性要求超出合理范围之内的要求,那他首先要同意丈夫也能够提出同样的要求。

这点可能别人不同意,但是我可以接受。如果我的妻子同意我在外面玩女人,那我也同意他在外面玩男人。

但是,所有引起的问题,她必须自己负责。当然,我引起的问题我自己负责。


我同意你的看法。

第三点:男人是喜欢偏瘦的女人,但不是竹竿。男人喜欢的是36 24 36 的身材,不是24 24 24 的身材。男人喜欢女人的瘦,是瘦在腰部,不是胸部和臀部。这是大部分男人的心理,你是无法否认的。

同样的,这样的心理,在生物本能和潜意识上,就是趋向选择有利于生育的女性。喜欢胸大是婴儿时代的母乳情结,喜欢臀部大是生物本能(其实也不是大就好,还要翘,大不是利于生育,翘——盆骨位置有利、发达,才是重点。太多脂肪也会大屁股,和盆骨没有关系)。

我喜欢的伴侣是能够在尽责之余,能够发展自己的兴趣。赚钱的事情,我一个人担心就好,何必为难妻子?当然,如果他有兴趣自己发展事业,我也不反对。

至于什么是丈夫和妻子的基本责任,我已经在上面的帖子说明,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提出反证。


反证已经提出了,而人人有选者自己喜欢的家庭模式的权利和机会是我所要求的。相信你也不反对吧?
既然觉得不压抑任何性别的发展是对全人类有好处的,我希望所有文化和宗教可以以更广大的包容心去接受更灵活的社会分工和男女平等。


最后
原帖由 火狐 于 15-8-2006 02:40 AM 发表
看过了你的帖子,其实你的思想已经脱离了中庸之道。难道你鼓励同性恋,和同BONONO 一样的混交、肛交和用性来换取权力和财富的方式吗?才算男女平等吗?


我谈到bonobo就像我在这帖子谈到bonobo一样,破解一些人认定的自然“定律”迷思,不等同鼓励滥交。
不过,我支持同性恋,难道支持同性恋脱离了中庸之道?如果你那样认为,欢迎你到这里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 ... page%3D1&page=1 看看
我在里头发表了我对同性恋的看法。

也欢迎大家发表回教对同性恋的看法。

[ 本帖最后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3:3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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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6: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痛苦呀....回答这个帖子,我已经打了几百个字,一发表的时候,居然是四点了,所有打的字,一次不见完!!!!!!!!!看来只好再回答多一次了。

原帖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2:58 AM 发表


其实社会分工不一定要那么明显的。今天马来西亚大学的女性占了超过60% ,在脑力比体力更重要的年代,如果妻子赚更多钱,为何不能丈夫做家务,看孩子?如果引用千年前的经典来决定男性应该怎样,女性应该怎样, ...
同上,社会分工不一定要那么明显。不同的家庭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有些家庭爸爸较厉害寻找生计,就男主外,女主内。有些家庭相反,则女主外,男主内。有些家庭觉得可以兼顾事业和孩子,所以双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能力。
承担压力,科技研发等同性器官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男人和女人又有什么不同?


社会分工不一定要那么明显,这一点我同意;角色互换我也同意。但是这一切的理论,都是建立在“理想模式”上的。看看我们这个世界,除了进步的国家或区域能够有接近这个“理想模式”的环境,在其他的地方真的行得通吗??

就以印尼为例子,生计都有问题了,还说什么角色互换。除了雅加达之外,如果印尼所有的女人也像欧美的女性搞女权运动,那就真的是“一锅熟”“含家铲”,因为几乎所有的生计,都是以体力劳动为主。

至于那些你说的可以兼顾事业和孩子,所以双薪的家庭。我可以告诉你,只要你可以举出一个成功的例子,我就可以举出三个失败的例子,我接触了太多这样的人。

科技研发等是同性器官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和男女的脑部优势部分差异却有直接的关系。现代的生物学理论是男人脑部的理智、思考、和逻辑能力发达,而女人在沟通、感情、语言方面发达。如果你想推翻这个理论的话,就必须举出反证。

我不明白女人情绪上,感情上的、生理上的、心理上有什么特别导致她和男人相差那么远。当然情绪上,感情上的、生理上的、心理上人人有异,不代表是男女有异。
例如:如果仅仅因为目前大部分科研人员是男性,就觉得男性比较适合科研,那就错了。我们不能忽略社会制度,父母的教育偏差导致的比例失衡。宗教经典中的男女分工方式妨碍了有才能个体的发展机会。
例子2:从亚里斯多得到上个世纪初的著名哲学家全是男性,代表男性比较聪明,理智,有智慧,还是代表人类社会在压抑女性的发挥?如果是前者,为什么现在的哲学界越来越多女性了呢?
所以,我们不因该被某些教条约束,而扼杀了某个性别的机会。


男女的特质和差异,我在之前的帖子已经详细指出,懒惰再重复了,如果你不同意的话,请提出反证,证明我之前提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女人的天性是被爱,难道男人不像被爱?
其实这是你的个人看法而以。你如何证明只有一两个会同意?
就算只有一两个会同意,他/她们在互换角色后还要受到世人的嘲笑,误解,歧视,请问谁该负责?社会?宗教教条?


其实所谓的被爱,就是受到重视、被疼爱、关心。男人就比较没有这么重视,男人希望的是被崇拜、被理解和性满足。这是大部分人都接受的观点,大部分男人可以为了满足性欲和女人做爱;但是却不是大部分的女人都可以为了性做爱,最基本的还是要自己喜欢的。

这点你可以不同意,但是我很少听到说女人可以知道明明知道男人不爱他,但是因为那个男人性能力强就跟他结婚的。但是男人就可以,这是不可否认的。

如果你不同意的话,也可以提出反证,但必须是客观的情况,不是小部分的例子。

至于他们在交换角色之后受到误解、歧视、压力,那也是社会的自由。你既然要互换角色的自由,就应该承受他的后果。而且并不能说误解,只是人家的观点和你不一样而已。歧视和压力不要要你的命,如果你互换角色之后被人威胁性命,那才是不公平。


因为宗教教条都在男性主导的年代和男性主导的地方被制定。宗教成了当权者压迫别人的武器。
今天文明提升,社会文化不同,为何还要用从前的教条约束今天的女性?(IN THIS CASE, 就是不能一妻多夫)我不是鼓励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不过,如果要一夫一妻,就同时禁止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反之,如果同意一夫多妻,也该同意一妻多夫。?


一夫多妻为何会比一妻多夫合理,之前我也已经有说明。当然,是对现代社会而言,理论上的东西我们不说。


不是要求一模一样的平等,而是有求对相同能力的人拥有相同的平等。你的例子不恰当。因为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不是猴子和猫的不同,而是公猴和母猴的不同。公猴和母猴当然都要香蕉!


这个例子是反映在男女特质的差异上,不是男女的性别上。


就是因为这样的教育模式,培养出符合今天社会分工要求的下一代。
可是这样的教育模式是对的吗?你又知道儿子不喜欢羊娃娃?
如果给儿子玩洋娃娃有错?女儿喜欢玩遥控车有错?孩子的兴趣很多时候是父母栽培和培养出来的,不是天生的。
例如我的朋友(女的)小时候爱和哥哥一起看足球赛,她父母却有求她回房温书,哥哥才可以看,理由是女性不适合哪些粗暴的运动。。。
其实今天类似只给女儿一个洋娃娃才合适的想法已经渐渐没落了。所以看世界杯的女性也增加了。


OK,洋娃娃你不满意,那我们就说严重一点的。难道给女儿买了胸罩之后,也要给儿子买一个才算公平??反正同性恋、异性恋、中性人都是平等的。孩子应该有自由选择玩具的权力,不能为了公平,就一定要买一样的玩具。

同样的,男女平等也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平等,必须是理智和合理的平等,不是男人有什么,女人也一定要有什么。

对于同性恋和中性人,我不会去反对他们,但是我绝对不会同意或者鼓励这种行为。如果孩子从小就没有被灌输性别观念,那是父母的失职,不是给予自由。就等于你看到有人自杀,你跟他说,我同意你自杀,而且鼓励你。这种情况,别说鼓励,同意就已经是不应该了,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接受。如果全世界的父母都是这样,那人类等着绝种吧!!!!!


男女平等,不一定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理由我已经说明了。
女人未必不适合赚钱养家,
男人也未必不适合相妻教子。
因该因不同人的强处来分工。
今天社会主流不是女主外,男主内,
是因为社会,风俗和宗教的压力。
社会因该停止歧视喜欢在家相夫妻教子,做好家务的男人。
男人因该不要害怕女人/妻子比自己厉害赚钱养家。


这我全部同意,但是不是所有的地方,适合所有的人。一个宗教,是会随着文明的进步而被完善化。如果宗教迫害真的是这么厉害的话,马来西亚就不会有回教徒的女议员和女部长。

当所有的女性都认为自己宗教歧视女性的时候,自然就会有改变。既然大部分的女性还是对自己的宗教满意,我们外人就不应该去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在他们身上。


如果当事人愿意,谁得空反对?
可是为什么允许男性增加配偶却不同意女性增加配偶?
这就是男性沙文主义和男女不平等的表现了。谢谢。


那时对男人说的,叫他们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回教的一夫多妻制。同样的,为什么允许男性增加配偶却不同意女性增加配偶?这是一妻多夫制,之前已经有说明。

男人不应该有大男人沙文主义,同样的,女人也不应该有大女人主义,双方的权益,必须建立在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但却不是每个人的平衡点都一样,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的幸福。如果一对夫妻是男人怕老婆或者女人怕老公,只要他们幸福就好,外人又何必去强迫灌输他们男女平等的观念?

这样的话,只会破坏他们的幸福。

说到最后,结论就是,男女平等根本就是废话,重要的是人权,整个人类的平等。只要有人权、公平、自由,就自然有男女平等。

连基本的人权都没有,谈什么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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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6: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3:17 AM 发表


有很多因素。如社会的教育方式,宗教的教诲,文化风俗的鼓励等都导致你所说的以上现象。当然体力也是一个因素。可是就因为世界上有较着重体力的工,就代表全体女性都因该相夫教子?也许有一天那些劳力的工作全 ...


当全世界都是以机器人来从事劳力工作的时候,才来谈完全的男女平等还不迟。问题是现在根本就无法忽略体力的问题。

女人放弃自己的优势不去尽适合自己的责任,硬硬要去和男人硬碰,这又何必呢??其实,男女从事不一样的行业和尽不一样的责任,现在已经不能够完全的推在宗教教诲和文化风俗上。

如果宗教和风俗真的影响那么大,那60%的马大女生是怎样来的?60%的女生出来之后,又有几个愿意和丈夫互换角色??

如果你的说法成立的话,那我同样可以说,为何是60%女性?男性只有40%,这对男人不公平,一定要维持50-50才公平。是不是觉得无理取闹???

女性根本就有选择的权力,但是必须承担后果和压力。就好像男人同样有权力选择扮演女人的角色,同样也必须承担后果和压力。


还是一样的道理,你说的是大部分女性,不是全部女性。
大部分的可能性有2个:
1。社会的教育方式,宗教的教诲和文化风俗等的鼓励。
2。真的大部分女性天生不喜欢当警察。

我的看法是1。 可是就算真正的答案是2,也不表示男女平等必须建立在僵固地社会分工,否则其他“小部分”的女性就无法发挥所长了。就好像我之前关于哲学界的历史一样,压抑女性的发挥,获益的也许是当时的某些男兴,损失的却是全体人类。


同上,社会的教育方式,宗教的教诲和文化风俗等的鼓励已经不能当借口。就算第一是对的,但那也只是鼓励,不是迫害。我鼓励你这样,你不一定要跟随,这就是自由了。

对于“小部分”的女性,我想也没有受到压抑的情况。就像之前所说的,根本就没有人反对女人去当渔夫、农夫、建筑工人、技工等等,甚至女性要当警察,也是靠实力。

女人真的完全被压制的情况,不是没有,但并不是大多数。基本上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男女都算平等,不平等的只是人权罢了。

现在这样程度的平等,就适合现在这个社会。如果再要求,就是过分了。如果要谈理论或者未来世界,那就等那个“理想环境”出现,或者未来才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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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8-2006 06: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g2363424 于 15-8-2006 03:23 AM 发表

我的看法:我不是鼓励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不过,如果要一夫一妻,就同时禁止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反之,如果同意一夫多妻,也该同意一妻多夫。



我同意你的看法。



反证已经提出了,而人人有选者自 ...


对于同性恋,我不会去歧视、迫害他们;但也不会同意或者鼓励。除了生物学上的责任,就是我看太多反面的教材了。

之前看到一篇文章,是说性别取向的错乱,其实是因为遗传因子的缺陷。但是目前的假新闻太多,我也不敢完全的肯定。

但如果我们孩子是正常的话,我绝对不会让他去主动接触同性恋或者做一些错误的诱导,使得孩子长大之后性别错乱。

就拿洋娃娃做例子,我会建议女儿买洋娃娃,但绝对不会建议儿子买洋娃娃,但是如果他坚持的话,我也不会反对。

这就是我的观点。

至于回教的观点吗,以我所所知,真主创造人类,分男女,就已经是注定了男人和女人的结合。同性恋绝对是不被允许的。

其实我是倾向于支持这个观点的,但是因为那个基因缺陷论,让我改变了态度。如果有一天证明这个基因缺陷论是假的话,我绝对不会同意同性恋的。

[ 本帖最后由 火狐 于 15-8-2006 06:48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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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06 10: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狐 于 14-8-2006 05:08 AM 发表
在这要声明一点:

1.一夫多妻还是一夫一妻的争论,其实我是没有兴趣的。我要强调的是,一夫多妻的
  合理性。不是强调人类一定要一夫多妻,或者一夫多妻比较适合现代社会。

2.我尊重人权和自由。如果人家是 ...


一针见血,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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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06 10: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eohonghuat 于 14-8-2006 09:33 AM 发表
要妻子同意,丈夫才能取第二个

这点身边的回教朋友也是如此对我说的
但是他们也同时对我说
妻子反对的话需有合理的理由
不然本身的行为会是一种罪(DOSA)
甚么是合理的理由呢
有劳PRESA为我们解答了


那就要看什么情况而定了。

如果丈夫为贪淫为借口,肯定是DOS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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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06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aith04 于 14-8-2006 01:10 PM 发表
前天,马哈迪表明愿意在回教堂内以《可兰经》发誓,证明他对取消美景大桥所作出的一切指责都是确实的。

  不过,他说,“有关人士”也应该与他一起向上苍发誓,以证明谁是谁非。

http://www.zaobao.com/g ...


哈哈。

我本身没有什么看法。而不需要去针对发誓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马哈迪要等到在这种情况下以古兰经发誓呢?以前呢?

毕竟这些都是政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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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8-2006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aith04 于 14-8-2006 02:00 PM 发表
我尊重人权和自由。如果人家是你情我愿,你没有理由去反对人家一夫多妻。回教
  的一夫多妻制,就是建立在这个良好的基础上。


男 回 教 徒 是 这 么 容 易 的 休 妻 再 取,  太 太 在 这 样 的 情 况 下,  ...


不如您们去访问那些多妻的家庭,听他们的亲身告白。

丈夫是一家之主人人皆知。然后谁说男回教徒容易休妻,其他宗教的也不是一样。怎能可以把人格和回教宗旨相比一起呢?

[ 本帖最后由 presa1200 于 15-8-2006 11:1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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