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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4 0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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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者常有的格言,欲战胜敌人,先战胜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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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4 08: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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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hell 发表于 23-5-2014 01:19 AM
竞技者常有的格言,欲战胜敌人,先战胜自己
別來無恙 ,龍體保重 ,
如果屁股癢 ,論壇是好幫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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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4 0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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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23-5-2014 08:31 AM
別來無恙 ,龍體保重 ,
如果屁股癢 ,論壇是好幫手 .
还好还好,偶尔上来见习一下,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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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7-5-2014 0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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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5-2014 06: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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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帶政治色彩‧曾號召信徒圍攻政府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68492?tid=2
(中國‧北京31日訊)被中國當局定位為邪教的地下教派組織“全能神”,又稱“實際神”、“東方閃電”,打著耶穌基督的旗號於上世紀90年代開始在河南出現,並擴展至多個省,信徒達數百萬,是帶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別。
“全能神”早年因遭當局嚴厲打擊,行事低調,但該組織在2012年12月借助“世界末日”傳說,在中國全國性宣傳造勢行動,不但宣揚只有信教才能避免末日,更指中共是“沒落大紅龍”,號召信徒“與大紅龍決戰”。他們聚眾“晒馬”,圍攻政府、砸毀警車,打出標語示威遊行。
傳教如傳銷
不准問姓名交流用假名
“全能神”組織嚴密,行動詭秘隱藏,反偵查意識強。傳教如同傳銷,採用“人際關係網絡滾動法”,單線聯係,只管入教,不準問姓名,在交流中只稱假名,每個教友只知道自己分號教會的幾個人。邪教組織內部有專人負責對新入教的人員進行洗腦。
另外,教友聚會一般不超過7人,被公安部門發現叫“出環境”,傳教者一般不準帶任何通訊工具,聯係時,多變換用當地的話吧電話,有人接送和負責接待吃住,還給零花錢。
充滿色情暴力
“全能神”教主趙維山最早是個物理教師,“女基督”楊向彬則是一個高考落榜後精神分裂的女子,後成為趙維山的情婦,被趙維山包裝成“女基督”。這兩人已出逃到美國。
據曾潛入“全能神”教的警官指出,該教教主指令層層加密數十層,暗語重重,警察被稱“小青龍”,“全能神”行蹤詭秘。豔女多情實為圈套,毆打傳教太過尋常,金錢刺激績效考核,“全能神”充滿色情暴力。
趙維山在美國那裡建立了總部,並通過互聯網控制著中國的教徒。為了加強控制,趙維山改進了“全能神”的體制,他設立了互相制約的“監察組”,成員包括他在內共有7人。因為此結構類似於古羅馬時期的元老院,專案組有人戲稱之為“七長老”。
曾輔導過全能神信徒的青海民族大學法學院心理輔導師李瓊教授指出,信教的民眾中大都以農村婦女居多,文化層次不是很高,中老年人較多,這些人可能生活並不容易,或者對現實不滿,無力去改變自己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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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4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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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31-5-2014 06:56 PM
“全能神”帶政治色彩‧曾號召信徒圍攻政府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68492?tid=2
为了传教, 从古至今几乎每个宗教都在打着政府的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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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6-2014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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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死刑------賤人就是要矯情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07/364460.htm
挑戰: 請反對死刑人士很明確的回答這個問題:
「會不會有人因為害怕死刑而不敢殺人?」
一、荒唐幼稚的反死刑邏輯:
二、反對死刑最終受保障的絕對不是善良的人
三、死刑是社會大眾捍衛自己生命的武器:
四、死刑讓人認知「人不是可以想殺就殺的」
五、會不會有人因為害怕死刑而不敢殺人?
六、他們想要的只是一時的沽名釣譽的風光:媒體的報導:
七、反對死刑的人應該投入真正的「不可殺人」任務:
反死刑人士常說,有了死刑,要殺人的還是會殺人,所以死刑沒有意義,應該廢除。
那麼是不是,有了超速罰則,要超速的還是會超速,所以超速罰則沒有意義,應該廢除?
事實是,有了死刑,會讓人不敢殺人,因為他們「怕死」。
有了超速罰款,會讓人不敢超速,因為他們「怕」被罰款。
如若沒有超速罰款,你想,有多少人會超速?
你自己會不會超速?
所以死刑最主要的作用,是在讓想殺人的人,「不敢」去殺人。
也就是認知「人不是可以想殺就殺的」。
這會讓人在行兇之前,有個「剎車」的機制。
也因此,可以很確定的,「死刑是在保護生命」。
我慎重建議反死刑人士成立「不可殺人協會」,
不是為了反對死刑而成立,而是在平日裡,殺人事件還沒有發生前
,在社會中用心推廣「不可殺人」的理念,用以降低兇殺事件的發生。
這才是反死刑人士真正的使命,必須一生投入的工作。
「不可殺人協會」不只是台灣要成立,世界各地尤其是歐美國家,
甚至聯合國都應該設立,「不可殺人」是個全世界性的任務,
反死刑人士有著不可推諉的責任,應該主動的承擔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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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4 02:1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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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7-6-2014 01:24 PM
反對死刑------賤人就是要矯情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07/364460.htm
死刑是一个门槛。 就像一道防火墙那样。 可以减少,压制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说,非法贩毒业。 没有死形,贩毒业是否会更猖狂。 是否会像以前的鸦片时代那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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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4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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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对死刑,但是我不认同您支持的理由,所以想跟您讨论一下。
您所提到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其实都只是一个论点,就是死刑可以阻吓杀人行为,而事实上证明这个阻吓的作用不大,因为除了职业杀手之外(为了钱也不怕死刑),通常杀人都在失去理性冲动的时候干的,或是无知与意外,这些都不是严重惩罚包括死刑所能阻止的。
您问『会不会有人因为害怕死刑而不敢杀人?』,当然会有这样的人,就像您和我因为没有足够杀人的理由,所以没必要去杀人然后面对死刑。但是像您和我的情况,即使杀人的惩罚只是罚款一千也足够阻吓了吧?不是吗?一般的杀人犯,除了在行凶时没去认真思考后果之外(冲动或无知),也有些是认为自己不会被抓到的(就像职业杀手或有权势的人),这样的人死刑又如何能阻吓他们?也有些是为了利益而杀人的,这些包括为了报仇或其他利益而精心策划谋杀的,这些人很了解后果,也经过细心思考衡量后决定杀人的,所以我也可以问回您『会不会有人不怕死刑而杀人?』
您说『反死刑人士常說,有了死刑,要殺人的還是會殺人,所以死刑沒有意義,應該廢除。 那麼是不是,有了超速罰則,要超速的還是會超速,所以超速罰則沒有意義,應該廢除』,这是气话。反对死刑,不代表废除死刑就不必罚,只是要起到阻吓作用也不一定要死刑。现在偷窃被抓到要坐牢,也阻吓到您和我不敢随便偷窃吧?总之杀人这种行为,怕的人不会去做(无论多轻的惩罚),做的人不怕(无论多重的惩罚),所以死刑的阻吓作用是很微不足道的。
『不可杀人协会』这个名字本身就渲染杀人(从心理学上看),如果要有效阻止杀人,该从教育与创作关爱社会开始。
P.S. 我认为对付超速的人,罚社会服务令会比罚款有效囖~ 本帖最后由 burntan 于 9-6-2014 12:5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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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4 0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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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发表于 7-6-2014 02:17 PM
死刑是一个门槛。 就像一道防火墙那样。 可以减少,压制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说,非法贩毒业。 没有死 ...
不见得有死刑的国家比无死刑的国家比较少毒贩就知道『杀头生意有人做,蚀本生意无人做』是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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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6-2014 0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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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年( 1980年之前),
年輕人的腦海裡都會對自己說:-
我一生中 ,起碼要做一件對國、對民、對己 ,轟轟烈烈的大事 ,讓全部人都感謝我,記念我.
沒想到 ,1990年後,有少數的抗壓力低"草莓族"對他自己說:-
我時時刻刻都想去學校、捷運、火車站或機場幹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 .
(濫殺手無寸鐵的無辜者 ,來顯示我的英勇).
我懷疑 ,
burntan 網友 ,會不會也是屬於這些少數份子之一 呢?
當然 ,我們還是需要尊重反社會份子的人權和自由.
但是 ,這些變態者又何曾尊重過那些手無寸鐵無辜者的"生命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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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6-2014 0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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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那一個印度王八蛋說過這一句話:-
強姦 ,有時候也是對的.
我想,
該不會 ,此人就是burntan 網友的遠方親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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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6-2014 0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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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某些冷血人的行為已經到了毫無人性可言的地步後,
為甚麼人權份子還要這麼矯情的去同情這些禽獸不如的殺人兇手?
反過來指責是社會的錯 ,家長的錯 ,教育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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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4 03: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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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9-6-2014 02:29 PM
想當年( 1980年之前),
年輕人的腦海裡都會對自己說:-
您的意思是死刑可以阻吓到捷运杀手行凶吗?
捷运杀手明显来自问题社会里的问题家庭,跟死刑一点关系都没有,您该不会连这样的逻辑都不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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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4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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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9-6-2014 02:38 PM
不知道是那一個印度王八蛋說過這一句話:-
強姦 ,有時候也是對的.
这话怎么说?有什么关系?逻辑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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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4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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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imen 发表于 9-6-2014 02:56 PM
當某些冷血人的行為已經到了毫無人性可言的地步後,
為甚麼人權份子還要這麼矯情的去同情這些禽獸不如的殺 ...
杀了他们就会有社会安宁了?不是要同情杀人犯,而是杀了他能改变什么?杀爽吗?这跟杀人犯又有什么分别?
就像种族歧视一样,他族歧视我族,我族就歧视回他们,这样可能真的比较『爽』的,但是我族因而跟他族有什么分别?我们的目的只是要『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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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4 09: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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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ntan 我不怕告诉你。。 有很多事情如果没有法律或是我不觉得是错的/不知道错在哪里, 很多事我是会无意识地去做。 就像玩耍那样地去做。。
不见得有死刑的国家比无死刑的国家比较少毒贩就知道『杀头生意有人做,蚀本生意无人做』是对的。
因为他们总是有破解的方法。 在这一方面是一定要斗狠的。 消极意识注定失败。 本帖最后由 贱猪头 于 9-6-2014 09:2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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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4 1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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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抗壓力低的"草莓族
良心被狗吃掉了 ,忘恩負義乃人之常情.
天天都在享受被法律雨傘的保護,
又可以隨時上網講鳥話來消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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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4 06: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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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維持安定的社會 ,
肚子餵飽後,沒有同理心 ,講風涼話的就會在網路出現.
我當然不希望 burntan 會變成捷運的受害者,
我更不想聽到 burntan 的孩子在學校被炸死的壞消息.
但是,世事難料,沒有被針刺到的人,又怎麼會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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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4 10: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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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发表于 9-6-2014 09:18 PM
@burntan 我不怕告诉你。。 有很多事情如果没有法律或是我不觉得是错的/不知道错在哪里, 很多事我是会无意 ...
当我们在讨论该不该每天吃炸鸡的时候。。。。你来跟我说不能不吃东西啊~
我只好同意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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