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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hn1984

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 与 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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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1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mc2 于 31-12-2008 09:44 AM 发表


请恕我冒昧问问,你是怎么确认是圣灵(神)的引导呢?我想我们别太过‘神化’我们的日常生活经历,自认姻缘天注定。如果告吹了,又是天注定吗?我只想说,不要把自己绑在一个框框里面看东西。我想,运用上帝给与 ...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说的虽然有道理,可是我不可以接受,因为那缺人性了!

基督徒当然不可以婚前test drive/性行为。 可是我们是人,我们一定有七情六欲,会要表达我们的情感爱意,所以是人的话亲吻拥抱时肯定有的,分别是我们要知道我们的尺度到哪里。如果情侣之间没有亲昵地感觉,那还是爱情吗?那跟普通朋友有什么关系?如果我告诉你一吻定情你肯定不接受咯??? 在爱情里面,一个吻代表的意义不一定是性爱,如果是女生愿意让一个男生亲吻,或者愿意让一个男生牵她的手,那意思是"我也爱你/我接受你了/我的心是向着你的了"。有恋爱经验的人大概会明白。

我想亲吻拥抱抚摸的动作,不但是基督徒而已,每个人都会有廉耻之分,这些动作都会在两个人单独的时候才会做。又廉耻的人都不会在大众面前做出过分亲密的动作。

就算是牵手,紧靠,亲吻脸颊,说话的语气,眼神,女性撒娇的举动,男性呵护的举动等等让人认出是情侣,就算这被看为是要宣告世人“她是我的”,告诉别人“我们正在交往中”那有什么不妥?那么就减少了别的男生对该女生的追求啊!难道还要偷偷摸摸,给别人 i am single and available 的 signal???

基督徒情侣,首先该符合上帝对情侣情感上的要求,就是心态上的正确态度(成为夫妻的共识),再来就是尊重彼此身体的神圣(圣灵的殿),任何亲密的举动,是上帝许可的丈夫妻子间的权利,而不是情侣关系上的特权。即使你们是情侣,也不必去想什么亲密的举动,亲密的程度可以到哪里,因为当你有这种念头时,你已经越界。

当然如果你身存的社会礼仪上,握手,亲脸是普通朋友都会做的一种礼貌举动的话,也不必刻意回避。那些任何会让你心痒痒,在你认为一般世俗情侣间都会有的举动,就别做的好。上帝看人的心,更甚于他表面上的举动。


那么情侣是否要做到像普通朋友那样,一点遐想都没有?就算是普通朋友,如果那女孩子穿的漂亮性感一些,是正常的男孩子都会有一些遐想或者一阵心动!只是,我们现在要探讨的是我们在情侣关系里面可以拥有的亲密尺度。

真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你所说的那样纯。你的分享,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联想到那种middle east的女回教徒由头包到脚的模样。。。。。。我跟你的想法恰恰相反。我谈恋爱一定要接吻的,不然那不是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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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mc2 于 31-12-2008 12:41 PM 发表

请问什么理由让你认为男女朋友有渴慕对方身体,超过一般普通朋友的权利呢?因为你们是男女朋友?因为双方都愿意?或双方都希望有更亲密的肌肤之亲?我的argument是认为如果照圣经的标准来看,似乎互相承认双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并没有予以双方有更亲密的肌肤之亲的权利


看来你自己也做不得准。不过谁又能对圣经里比较隐晦的说得准呢?亲密的肌肤之亲在这里就是属于比较隐晦的例子。

你说,如果说依照圣经标准,
承认双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statement A) 不等于   双方有更亲密的肌肤之亲的权利 (statement B)
A  ≠  B

你已经把它们分成两回事,有没有男女关系和亲密肌肤之亲的权利这两回事已经风马牛不相及了。那我们大可分开来说:

男女关系     不等于有    亲密肌肤之亲的权利
弟兄姐妹     不等于有    亲密肌肤之亲的权利
跟爸爸妈妈    不等于有    亲密肌肤之亲的权利
跟外邦人     不等于有    亲密肌肤之亲的权利



男女关系    不等于有         互相影响的权力
男女关系    不等于有         互相欺骗的权力
男女关系    不等于有         互相恩爱的权力
男女关系    不等于有         互相决定彼此的权力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我不是在胡说八道,而是   《《男女朋友关系和亲密肌肤之亲的权利》》    应该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怎能分开来谈呢?有谁要和教会里的弟兄姐妹有这里谈的那样的亲热肌肤举动?我跟我的弟兄手牵手,勾肩搭背在电影院内看戏,马上变成GAY GAY。亲密肌肤之亲的权利本来就是给男女朋友和夫妻的,只是我们谈的是那个尺度范围。
如果我认同你的论点,那我这楼应该问:主内弟兄姐妹,可不可以亲热,而不是 主内弟兄姐妹,亲热的尺度

有人与女朋友拍拖,是不牵手的吗?(牵手在这里也是肌肤之亲了,但在我来看是不算亲蜜,应该是正常,亲蜜的定义人人不同)

如果如你说的,那么我们干嘛还要承认双方的男女朋友关系,干嘛还要找女朋友?反正大家都是要上天堂的,反正大家都是要服侍上帝,反正大家在天上没有婚姻的名分,倒不如把结婚的$省来救济贫困不是更好。
(注意,我没说找女朋友是为了亲密肌肤之亲的)

就因为有着婚姻的目的,有着互为终身伴侣,一起服事神(创二:18);传宗接代,得虔诚的后裔(玛二:15)
;成家立业,操练管理的目的,因此我们才要在男女朋友关系的阶段,就有了多过普通朋友却又比夫妻的少的演练(亲密肌肤之亲),这个演练(亲密肌肤之亲),可以让我们适应彼此的生活适应彼此的习惯,可以在拥抱和亲吻中了解对方对自己的爱意(相信我,女人在这方面非常敏感)。如果假设你婚前碰都不碰你另一半,婚后才发觉他是个有“超重狐臭”的人(我是夸张讲法),那时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我不是说超重狐臭的人没人要,有些人还是喜欢有男人味的,比如辛晓琪的《味道》)

原帖由 e=mc2 于 31-12-2008 12:41 PM 发表
如果你认为 [男女朋友有那个权力,但是权力范围比夫妻的小], 请出示根据支持你的看法,大家仔细琢磨。

我事实上是没有根据,但也可以说这个根据已经在很多人的心中,我想我想我想我想包括许多基督徒,都不能赞同你说的:权力范围到哪里的话,我按我对圣经的了解的意见是:与普通朋友没有两样。。就如sonatas说的,“我们是人,我们一定有七情六欲,会要表达我们的情感爱意,所以是人的话亲吻拥抱时肯定有的,分别是我们要知道我们的尺度到哪里。如果情侣之间没有亲昵地感觉,那还是爱情吗?那跟普通朋友有什么关系?”

我们能做的是,克制我们的情欲,如果按照哥林多前书 7:8~9 的话,有能力就结婚,但是不是为了性爱而结婚。可以看回乌鸦之前的贴。

原帖由 e=mc2 于 31-12-2008 12:41 PM 发表
[90% 的基督徒情侣都不能达到],是指现在时下的人,或包含以前圣经时代的人呢?

是指现在的景况,我虽然不能确定,但是其实这是你懂我懂的事。我也不是古人,从圣经也知道小部分的人,如何知道大部分的人?

原帖由 e=mc2 于 31-12-2008 12:41 PM 发表
千万不要以我做半个榜样,我只是一名庸碌的基督徒。我以前谈恋爱时,非常世俗,非常挂名,属灵用词称为“还没获得重生“的基督徒,根本没有想过你现在想的‘亲密程度可以到哪里‘的这种问题。为着你有这份遵守上帝旨意的心意,当献上感恩。

“非常世俗,非常挂名,属灵用词称为“还没获得重生“的基督徒”,这样的用词谁可以审判?那么你现在是
非常不世俗,非常不挂名,属灵用词称为“已经获得重生“的基督徒吗? 这又有谁可以审判?  
我不是标签你e=mc2 是什么样的人,乃是我们无法获知现在未来我们在神眼中的评价,那又何必标签自己的过去未来?上帝会不救“非常世俗,非常挂名,属灵用词称为“还没获得重生“的基督徒”吗?

谢谢你的鼓励,我真的不想得罪上帝,免得祂把我这仅次于救恩的恩典(我女朋友)去掉,也愿可以遵行祂的旨意。

最后,我没想改变任何人的想法,你有你的论据,我有我的感觉。
你跟你的女朋友真的没有比牵手多一点的亲密举动?(不用我给例子吧)

[ 本帖最后由 爱新绝罗维力 于 31-12-2008 02:1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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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新约,中东亲嘴接待客人是很常见的礼节;保罗书信也劝众弟兄姊妹务要亲嘴问安,藉此表示在主里的平等、接待以及亲密联络——然而前提与要求是“务要圣洁”。

就中国的文化习俗而言,本来是男女授受不亲的,现在中西合流后,牵手、拥抱、接吻都不在话下。然而就中国人的文化底蕴而言,我觉得基督徒情侣平常交往不宜过多身体接触。当然“发乎情,止乎礼”也比较合宜。只是要注意如圣经所说:【歌3:5】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不要叫醒云云”或作“不要激动爱情等它自发 ”)。

不要调情刻意激动,免得受试探得不偿失。

http://bbs.jidunet.cn/archiver/tid-18380.html

弟兄不要拿世人的恋爱观来混淆。我觉得基督徒的恋爱是以婚姻为依归的,不能如此
委身的话,不谈恋爱。

雅歌里的爱情,恋爱时称的就是“佳偶”、“良人”,应该可以支持下我的观点。
【歌1:9】 我的佳偶,我将你比法老车上套的骏马。
【歌1:13】 我以我的良人为一袋没药,常在我怀中。

【来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所以在这里尽可能缩小范围,就谈论是已经以婚姻为依归的情侣,并且没有性交行为(害我不能用性行为,而是性交行为来区分),就是我前面定义的亲密行动,ok?如何?




[ 本帖最后由 爱新绝罗维力 于 31-12-2008 03:1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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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3: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卡贴卡贴卡贴卡贴卡贴卡贴卡贴

[ 本帖最后由 爱新绝罗维力 于 31-12-2008 03:2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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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4: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又成为一篇吵架贴,怎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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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第一句话就来个shoot
“从你的回复,让我看到更多无理的执著与错误观念。”
接着就是臭气冲天的有人按我肚子放屁。

以上人身攻击的回复,我无法再回应,既然我们是在放屁了,那么这个本来可以好好讨论的贴也因为我的“问题”变得臭气冲天,太令人失望。对不起各位看官。

坦白说,我还是有很多可以反驳E=MC2的地方,但是既然人家是对人不对事,直指我与sonatas是在放屁并泄欲,又不肯完整回答我之前的问题,而是选择性的讨论,那还有什么可言。(sorry sonatas)

我会要求版主关贴,就是因为有这样自以为义的攻击,才让基督论坛蒙黑。算了,神保守大家的心吧。

[ 本帖最后由 爱新绝罗维力 于 31-12-2008 05:1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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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 MC 请表激动

几百年还是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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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要求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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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字只是强调论点,我有哪个人生攻击的字句?有那句话骂到你,如果你的神经那么敏感,一点点字体上的标签都不能忍受,我真替你的未来伴侣担心。
分颜色和字体只为了让整个讨论更清楚。
反正我没心了,让我享用心跳不到100 的二手感觉吧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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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08 05: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新绝罗维力 于 31-12-2008 05:28 PM 发表
我已要求关闭, 。。。。

可以慢一点关吗?我和wjx的讨论还有东西讲。我给你的回应,尤其关于欢好和婚姻之间的关系,还有东西斟酌。现在很忙,迟一点再写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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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9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一下各位弟兄姐妹

如果信了主洗礼过后还是有发生关系
那么是不是当主来的日子就是和satan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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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9 0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e=mc2 的帖子

嗯就是性关系
如果像之前像他们开的贴那样问说
直接去结婚的话就不会触犯圣经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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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9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Harakuku 的帖子

婚前性行为是不能的

其实我们生活每天都有犯错误的罗

知错能改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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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09 06: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arakuku 的帖子

信了主受浸就永遠得救了. 若再犯罪是生命問題. 在世期間生命若未成熟, 主將會在千年國里以火來煉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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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09 0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rumah 的帖子

不要这样吓坏我们的弟兄姐妹。 耶稣说:12.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13. 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太九章

不过。。。# 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看到 神 的话语吗 ?像大卫王一样,求主赦免。之后跟你的爱人来到 神的面前你要取她为妻,她要嫁你为她的丈夫。这样就可以解决你们的良心的不安。因为 神 的圣灵会感到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件来到 主面前歉悔。

神哪,求你原谅这些个孩子们的罪过,他们既然愿意公开来到此地就有一个预备的心,主呀,求你赦免他们。当他们愿意来到主你的宝座前来结合为夫妻时,主呀,求你成全他们,加添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得着这无限的大祝福。主,谢谢你的恩典够我们使用。

祷告奉耶稣的名。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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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09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akuku 于 9-1-2009 11:40 AM 发表
如果信了主洗礼过后还是有发生关系
那么是不是当主来的日子就是和satan一起了?
不要再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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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09 0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arakuku 的帖子

结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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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09 10: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rumah 的帖子

哇!那我早点死嘛好。。。
酱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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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09 03: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tanford 于 18-12-2008 02:39 AM 发表


耶稣根本不是婚前性行为的产物!!玛丽亚是圣灵感孕而怀孕的。圣经很清楚记载玛丽亚当时是处女!


为何遮盖了这个贴,好像见不得光那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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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9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想问很久了。。。
生理上来说,男生的高峰期都是在20多岁。
不是他们痒不痒,而是生理构造。
如果自慰是不被允许的话, 那他们应该怎样呢?

那如果有女朋友的,跟女朋友完完全全没有亲热的话,
生理上来讲会有什么影响吗?
曾经听朋友说过, 长期的压抑会令男生阳萎,有根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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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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