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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eekk8

【基金专题讨论】2013-2014年-大众信托基金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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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7-2013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气又安康 发表于 3-7-2013 11:54 AM
@leekk8 ,你被人(@alexsuen )拍。

小心stalker。

哇,以后要小心发言了。

Single tier tax就是在分distribution时,已经没有抽税,而是在分distribution之前抽了。
唯一的分别就是投资者不能再claim回多付的税。Distribution的税就跟随公司税的百分比。

如果没有记错,应该今年最后,明年开始全部single tie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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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eekk8 发表于 3-7-2013 05:25 PM
哇,以后要小心发言了。

Single tier tax就是在分distribution时,已经没有抽税,而是在分 ...

不用担心
你的发言向来都很严谨
没有七情六欲,没表情
cool

回正题:既然“投资者不能再claim回多付的税”,那是不是表示distribution有抽税,造成投资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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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气又安康 发表于 3-7-2013 05:05 PM
回到我们的正题 - 分利

我参考了去年的PISTF报告:分利那部分。

“从asset当中拿出一笔钱出来派”,
钱派去哪里了?
派了钱,NAV跌,总数一样
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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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马股跌
刚好我从bond fund转回来“reinvest”
拿到“更多unit”
明天应该开始大牛市了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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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lexsuen 发表于 3-7-2013 07:20 PM
“从asset当中拿出一笔钱出来派”,
钱派去哪里了?
派了钱,NAV跌,总数一样

那笔钱(RM 48,873,000)是分配给“分利”用途。
NAV在分利之后当然降低。

一些投资者拿分利,另一些选择再投资。
这部分“再投资”的,资金重新进入基金,虽然asset重新增加,但通过creation of new units,NAV变成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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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气又安康 发表于 3-7-2013 07:37 PM
那笔钱(RM 48,873,000)是分配给“分利”用途。
NAV在分利之后当然降低。

明白了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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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lexsuen 发表于 3-7-2013 07:24 PM
今天马股跌
刚好我从bond fund转回来“reinvest”
拿到“更多unit”

你投资的是本地基金?conventional还是syariah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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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气又安康 发表于 3-7-2013 07:40 PM
你投资的是本地基金?conventional还是syariah的?

本地的smallcap
conven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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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3 07: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lexsuen 发表于 3-7-2013 07:45 PM
本地的smallcap
conventional

呵呵……祝你好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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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12: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气又安康 发表于 3-7-2013 05:05 PM
回到我们的正题 - 分利

我参考了去年的PISTF报告:分利那部分。

又提?还有non-allowable exp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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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01: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旧帖重温:


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

基金不派利可逃避税务?


网友:基金派利的话,投资者会面对些少的亏损,因为派息会被抽税。

------------------------------------------------------------------------------------------------

回答:其实,大马政府是在挂牌公司分发股息时征税(Frank Dividend),或是在挂牌公司报税时征税(Single Tier Dividend),当基金公司收取挂牌公司股息时,税务已在之前被政府抽取了。

基金公司是在派利时把政府的税务反映在结单上,让大家了解,也让一些投资者把多付的税务讨回来(追讨差额)(Frank Dividend Income Tax )。

一些基金并没有每年派利,但不代表那一年无抽税。一项股票基金拥有数十种股票,就算股市大跌,基金惨亏,每年多多少少都会收到股息,也就是说每年有被征税,所有税务会反映在下一回的派利结单上。

同样的,大众中华精选PCSF 已五年无派利,其实基金在收取股息的当儿,已付了税务,投资者没察觉而已。

另一点,在大马,炒作或投资股票的盈利并无征税,政府只对股息或公司的盈利征税。

无论是否派利,税务已经及时反映在基金的NAV 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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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suen + 5 谢谢!拍照留念: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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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01: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文章供大家参考



1.何谓单层税务制度?

2.对于不必缴税的退休公务员,它会否造成实收股息减少?

3.如果是,可否如以往般向内陆税收局申请退款?

读者:TKSING



1)我国是在2008年推出单层税务制度(Single Tier Tax System)。

当时,政府主要是为了方便人民报税以及税收局不会因税务双重计算而引起混乱。公司营运如果有盈利,就可以派股息。

在旧制度下,公司的盈利在课税之后,所缴税收将存在一个叫108条文的抵税额户头(Section108tax credit account)里。

公司可以根据盈余派发总股息(Gross Dividend),也称为“税务减免股息”(Franked Dividend)。

例如,A公司在过去获得许多盈利,108条款户头里有25万令吉税务抵税额,决定在今年派发100万令吉总股息。

参考今年的公司税务为25%,那么,公司实际派发净股息75万令吉。

获得股息的股东,可以依照个别不同的个人所得税,向内陆税收局要求退税。

例如B股东获得100令吉总股息,他的个人应付所得税率最高是12%,那么,他可以要求退税高达25%-12%=13%(13令吉),再加上公司派出的净股息75令吉,总共获得88令吉。

如果他是属于缴交最高税收率者,基于个人最高税收是26%(应缴税收入超过10万令吉),那么,他反倒要缴多1令吉的税金给税收局。

目前,政府给予所有公司一个缓冲期即到2013年12月31日,意即从2014年开始,所有108则户头的税务盈余如没用完,一律作废,公司只能宣派单层股息(Single Tier Dividend)。

此外,而在2008年之后的盈利,一概只能当单层股息派发。

换句话说,公司已被征收的税务,不会再通过个人税务发放,而个人也无需呈报所收到的单层股息。

2)在逻辑上是。假设一个人不必缴税,以上述B股东的例子,他获得总股息100令吉,可获得股息收入100令吉。

实际上他是从公司那里收到75令吉,税收局那里退税25令吉。

不过,在2014年后由于政策已改,公司只能派发净盈利为股息,那么他实收75令吉单层股息。

3)不能,因为政策已改,如上所述的公司只能宣布派75万令吉单层股息,总股息的字眼已走入历史。

个人收到单层股息也不必再报税,无从申请退款。

本期驻诊: 陈金阙 专业财务规划师

【南洋網】
at 11/06/2012 07:3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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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0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股东大权利:认识股息制度  2013-06-03 13:08   http://www.nanyang.com/node/538490

2008年财政预算案里,当时的首相兼财政部长阿都拉以增进税务效率及简化公司税的行政,推出单层税务制度(single-tier tax system)的新概念。
这和旧税收制度有很大的不同。

我国前为英国殖民地,公司税是沿用估算税制度(Imputation Tax System)。

在这个制度,公司如果有盈利且被征税,这税务将将会存放于一个开设在S108条款的户口,称为108条款税务盈余(Section 108 tax credit)。

如果公司在派发股息,可以选择派发已扣税股息(当时称为Gross Dividend,现在则叫franked dividend,税务减免股息)。

在估算税制度之下,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征税率来计算,以缴付真正的税率。

对低收入一族,多缴的税务,可以向内陆税收局申请退款,所应退款项,则由S108条款的户口补足。

举例来说,一个退休人仕陈君,在其所投资的A公司获得1000令吉税务减免股息,按照公司税务25%来计算,他真正到手的股息金额只有750令吉,其余的25%为已缴税款,暂存在S108条款户口。

如果陈君属于不必缴税的类别,那么他可以向内陆税收局申请另外250令吉(25%)的退款。

单层股息无需报税


我国的个人税务制度,对那些应征税收入超过10万令吉者,征收税率最高为26%。

换句话说,对高收入者,如果把之前所说的1000令吉税务减免股息报上去,报税时还要多缴付10令吉给内陆税收局。

如此说来,对收入偏高的大股东或上市公司老板,股息收入动辄上百万千万,派发税务减免股息时却要缴付1%给内陆税收局,可谓兴趣缺缺。

小股东股息减少


单层税务制度的推出,无疑对高收入者是一个好消息,无需另外缴税,政府也言明这类股息不用呈报,解决了股息收据存档的麻烦。

对收入低微的小股东,却少了S108条款户口的退款,间接面对股息收入减少的损失。

阿都拉还算有人情味,给予一个为期五年的缓冲期,即从2008年起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以选择派发税务减免股息,条件是必须有足够的108条款税务盈余。

公司也可以选择放弃税务减免股息,单单只派单层股息(single-tier dividend)。

一旦公司的108条款税务盈余用罄,或迈进2014年,公司只能够派发单层股息,税务减免股息正式步入历史。

公司还有另一项股息,叫做免税股息(Tax Exempted Dividend)。

这是公司在某些收入获得免税(如脱售资产所得利益),因而派出的股息也是免税。

基本上这和单层股息不同,因为单层股息是来自被征税后的净盈利,和免税的盈利不一样,不过公司常常对两者没有划分得很清楚,导致股东甚至是公司董事都感到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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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07: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enanga预测短期内可能有“大调整”wor...
我个人觉得参考就好。
Kenanga Q3 2013 Outlook.png


全文,请看:http://cnews.cari.com.my/news.php?id=4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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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08: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boontan 发表于 4-7-2013 01:36 AM
旧帖重温:

“也让一些投资者把多付的税务讨回来(追讨差额)”,
就是说distribution后,
投资者还可以追讨回差额,
就是说投资者在distribution后,基金价值没改变之余,还得到额外的税务差额?
还有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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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08: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买一些比较稳定的基金投资.. 有什么基金介绍适合长期投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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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7-2013 09: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lexsuen 发表于 4-7-2013 08:29 AM
“也让一些投资者把多付的税务讨回来(追讨差额)”,
就是说distribution后,
投资者还可以追讨回差额 ...

不可能有赚。

在single tier tax之前,distribution时都会说明被抽多少税,而税率是25%(马来西亚公司税率)。如果你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只是10%,那你可以claim回那个差额,就是15%。这不算赚,只是你先给25%,然后拿回15%。

在single tier tax后,distribution已经没有说明被抽多少税,而是基金在拿dividend时就已经被抽了。我们投资者就不能claim回那个差额,每个人被抽25%。这就是single tie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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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7-2013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ngrybird 发表于 4-7-2013 08:43 AM
想买一些比较稳定的基金投资.. 有什么基金介绍适合长期投资的吗?

看这里,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 ... &fromuid=155619

提供相关的资料,网友们比较容易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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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10: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eekk8 发表于 4-7-2013 09:12 AM
不可能有赚。

在single tier tax之前,distribution时都会说明被抽多少税,而税率是25%(马来西亚公司 ...

有赚啊
如果没有claim差额,
投资者得到的价值是和distribution前后一样

可是如果distribution后,可以claim税务差额,
表示有distribution的基金比没distribution前,赚多了税务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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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3 1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lexsuen 发表于 4-7-2013 08:29 AM
“也让一些投资者把多付的税务讨回来(追讨差额)”,
就是说distribution后,
投资者还可以追讨回差额 ...

相信你已错失多年未呈报 DIVIDEND 、DISTRIBUTION 里面的所得税扣除额

可以去所得税局要求表格追算填报,可能可以追7 年,

比如你的所得税率最高层次去到12%,

而所有基金里的 TAXABLE IN COME 是 1000, 政府已扣除 250 ,通过呈报所得税, 把1000 加入你的总收入,tax 多120(12%),再把250 扣回来

250-120=130,这130 是你通过呈报索讨回来的实际数额

参考以下帖子,是简约版本,实际要填上的 项目 比较多

http://gilbert-publicmutual.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4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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