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lano2341 于 25-4-2010 03:59 PM 编辑
【婚姻】
我的疑惑:
1、神是否命定每一个人都必须进入【婚姻】?
a. 不是。否则耶稣跟保罗不会选择独身。
与其说是命定,不如说是说是恩典。当神设立了【婚姻】以后,人类就可以自由嫁娶。神是允许每个人都可以进入【婚姻】的,就象征着得着救赎一样。毕竟经文所记载的是『那人独居不好』,并不是指每一个人。而且,独身更是神所赐的“恩赐”。
2、谁可以/适合进入【婚姻】?
a. 任何人。
只要是两者都是异性就可以了。因为同性的是罪~可憎恶的事。
3、谁需要进入【婚姻】?
a. 不想独居的人。(Ecclesiastes 4:9~12)
4、【婚姻】是否属于一项/条诫命或命令?
a. 不是。
【婚姻】乃是神所赐福的。不应该认为是诫命或命令,这是不正确的。
5、如果不选择进入【婚姻】是不是罪?
a. 不是。
因为独身也是一种恩赐。毕竟耶稣跟保罗是独身的。
6、什么时候适合进入【婚姻】?
a. 已经准备好的人。
重读以上经文,我们发现,『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个和他相配的帮手。”』这是目的,因为那人独居不好,需要一个帮手。但是在这之前,那人有工作:『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栽了一个园子,把他所造的人放在那里。』这是第一个基本要求。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还要如何去养活第二个人呢?当然,一切~神还是供应,但是人也必须有所付出。
【选择配偶】
我的疑惑: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个和他相配的帮手。”耶和华神用泥土造了野地的各样野兽,和空中的各样飞鸟,把它们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给它们叫什么名字;那人怎样叫各样有生命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就给各样牲畜、空中的雀鸟,和野地的各样走兽起了名字;只是那人没有遇见一个和他相配的帮手。耶和华神使那人沉睡。他熟睡的时候,耶和华神取了他的一根肋骨,又使肉在原处复合。然后,耶和华神用从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带她到那人面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当称为女人,因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和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那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彼此都不觉得羞耻。
曾经听过一位传道(之前还有一位先知型牧师)分享了这段经文,说:当我们面前所出现的,极可能是那些“禽兽”或“畜牲”,唯有神“带”到面前的才是神为你所预备的配偶。之前你所看的,都不是神所命定的。因为那些都是‘动物’。
误区:
神绝对不允许人兽交合,所以,这个比喻将误导许多人。同时也侮辱了其他人(不是神所预备给你的那个),这是很不公平的,而且也表示着自己的愚昧。这个比喻是要不得的。
提醒:
这段经文,是指着“那人”而言,并不是指所有的人。当然,我们依然可以用信心来求告上帝,把指定的那个“带”到我们面前,然而不要忘记,主权还是在神,而决定还是我们自己。如果自己不做选择,到了最后还可以埋怨谁呢?
【等候伴侣】
我的疑惑:
。。。那人就给各样牲畜、空中的雀鸟,和野地的各样走兽起了名字;只是那人没有遇见一个和他相配的帮手。。。然后,耶和华神用从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带她到那人面前。。。
误区:
同样,在很多时候,我们曾经所遇到的,都不是神所预定的。
提醒:
还是那句话,这段经文,是指着“那人”而言,并不是指所有的人。
【恋爱】
我的疑惑:
似乎经上所记载着的,那些自由恋爱的都不是讨神喜悦的。
Genesis 6:1~7
人在地上开始增多,又生养女儿的时候,神的众子看见人的女子美丽,就随意挑选,娶作妻子。耶和华说:“人既然是属肉体的,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但他的日子还有一百二十年。”在那些日子,有巨人在地上; 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子结合,就生了上古英武有名的人物。
耶和华看见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终日心里思念的,尽都是邪恶的。于是,耶和华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耶和华说:“我要把我创造的人,从地上消灭;无论是人或牲畜,是昆虫或是天空的飞鸟,我都要消灭,因为我后悔造了他们。”
对于现时的自由恋爱,我该怎么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