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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9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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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0-9-2009 04:07 PM 发表
您說“沒有多少基督徒會”,就是表示很多人不會了。這種高人一等的想法會陷入異端的。連保羅自己也明白自己可能會覺得高人一等而陷入異端,所以他感謝神給他身上有個缺陷,算是一個壓制。願大人明察。
原來如此。
不過,『自覺高人一等』與『異端』根本就扯不上關係吧?『異端』原文(希臘文)的意思,就是與聖經不同的教訓。更何況我其實什麼也不是,只不過是個蒙主恩的罪人。
這樣好了,我們一起來談談如何建造教會,好嗎?因為這話題從來就沒有人談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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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9 08: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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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盡量用淺白易懂的文字解說,謝謝提醒。
不過,當討論到一些具爭論性的神學議題,又不能從聖經版本的詞彙得到共識的時候,我們還是回到聖經原文來看,這樣才實際,這是因著繙經者本身的文化與時代背景所限,以致詞不達意。回到原文來看就準確了。
至於異端這詞(Strong碼0139),原文的意思是(道理上)意見的選擇,與平素所接受的不同,是“與真理完全不同的自擇道理”(Alford阿福德),因而造成分裂,產生派別。這詞也出現在使徒行傳五章17節,十五章5節,二四章5節、14節,二六章5節,二八章22節,林前十一章19節,以及加拉太書五章20節。在提多書三章10節,這詞是作為形容詞,在那裡譯為『分門結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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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9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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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ipskey.com/et_cetera/some_christian_matters.htm[/quote[/url]]
讓我們看看眾所公認的兩大異端-摩門教與耶和華見証人,他們都是待人謙卑、非常有修養的人(我曾與他們接觸過好多次)。因此,若以自覺高人一等者就是異端,那就不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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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9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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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9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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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异端?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 下午四时五十二分
(墨西哥城10日综合电)墨西哥官员指出,一位声称奉上帝的启示劫机的44岁玻利维亚教士,周三中午在空中劫持墨西哥一架波音737客机。
目前机上104人已安全获释,有目击者指出,警方逮捕了7名疑犯,而大部分嫌犯据指为玻利维亚国籍。
班机隶属于墨西哥航空公司,当时机上载有104名乘客和机组成员。
墨西哥官员说,随身携带圣经的白瑞拉是在班机由著名度假胜地坎昆市起飞,前往墨西哥城途中劫持飞机。
墨西哥公共安全官员鲁纳说,白瑞拉在被捕后向警方坦诚,实施此次劫机行动是因为接到“上帝的指示”,因为2009年9月9日这天是“魔鬼的一天”。
利用假炸弹劫持飞机
他希望利用假炸弹劫持飞机,命令飞行员环绕墨西哥城飞行7次。他说,上帝给他一个启示——“墨西哥正面临巨大的危险”,而他这样做是为了警告总统卡尔德龙,将到来的这场危险可能是一场即将到来的大地震。
这位劫机嫌犯据说曾是罪犯和吸毒者,他已在墨西哥住了17年。不过,目前未能立即获知是否有别人帮助他劫机。
官员说,在这架飞机降落后几分钟内,安全部队即涌至墨西哥城国际机场。
机上人员安全救出
当局指出,劫机者一直无法进入驾驶舱,影响飞机的航行。保安部队其后采取行动,持枪登机制服劫机者,所有机上人员都已被安全救出,无人受伤。
此外,墨西哥运输部长霍卡西塔斯告诉当地电视台,机上没有炸弹。
他在这出劫机闹剧结束后说:“政府已控制情势。所有旅客已被安全救出,机上没有炸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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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9 03: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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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看眾所公認的兩大異端-摩門教與耶和華見証人,他們都是待人謙卑、非常有修養的人(我曾與他們接觸過好多次)。因此,若以自覺高人 ... [/quote]
呵呵,弟兄,我不是帮忙你解决问题了吗?
怎么又开讲了?
跟他们聊天你的心志要坚强,我祷告神你有刚强的属灵生命不会因为这样跌倒,
因为你是比较晓得神话语的弟兄。加油!!
耶和華見証人我也和他们交过几次手,他们是超级优秀的人才,精通多国语言,每个月至少登门宣教50个钟头以上,也有200个钟头的,他们也精通地上几乎所有圣经的经文,他们坚信自己的信仰,觉得大家是错误的信仰,所以决定更正大家的信仰拯救世界的人,这样的信仰才是可怕的异端,因为他们拥有800万名以上的信徒,摩门教是拥有许多大企业的一个教派,所拥有的企业包刮丞燕,可口可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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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9 05: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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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9-10-2007 11:58 PM 发表
引用:原帖由 ycwk82 于 9-10-2007 11:19 AM 发表
大家来认识异端 - 加短片 (圣笑圣哭)
如何分辨异端?
1.不信神是创造者
2.不信神是“三位一体”的神;或认为是三位三体。
3.不信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
4.不信耶稣藉童贞女玛丽亚所生。
5.不信任有原罪(先天性之罪)。
6.不信耶稣是无罪的完全人。
7.不信圣灵是神。
8.不信圣经是无误的。
9.不信主耶稣是唯一的救法。
10.不信耶稣的身体从死里复活。
11.除圣经之外,增加自己的经典,并施与圣经为同等地位。
12.删减或增添圣经的内容。
13.自称为他们的教会才能叫人得救。
14.自称为神或先知,并自称得着神特别新的启示。
15.强调靠行为得救。
謝謝分享。
但有段聖經節我不明白,因為與你所貼的第六條有所沖空,希望先生能解明:
羅馬書八章3節: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 在 肉 體 中 定 了 罪 案 .
這裡說到『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與第六條相沖突。請問何解?
我来帮助你解答一下。
让我们看看这些经文。
罗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罗 8: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罗 8: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罗 8:4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罗 8: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罗 8: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罗 8: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 神为仇;因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罗 8:8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欢。
罗 8:9 如果 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罗 8:10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那么这里说的罪身的形状说的就是以下经文
约 1:1 太初有道,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
约 1:2 这道太初与 神同在。
约 1:3 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约 1:4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约 1: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约 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约 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约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 神的儿女。
约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 神生的。
约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我们来明白几样东西,
1。耶稣是神的道,世界万物因神的话语被造,也因神的话给照亮。
2。这神之道就是生命,也是照亮生命的光,黑暗不接受他的。
3。这道是那属天的律,也是当初赐摩西律的道,后来摩西领受的律成为属地的律,这律法是叫人死
因为罗 6: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唯有遵守那来自属天的律才不叫我们死。
原来我们有两个律在交战。
罗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罗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 神的律;
罗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因此,我们知道律法让我们知道我们有过犯,我们没有办法凭自己胜过罪的诱惑,难道说我们就这样放弃不胜过罪,或者说无视罪吗?
罗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罗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有些人知道神的审判时很愤怒,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很无助,内在本能给激怒了。
罗 7: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看多么强烈的无助,我们知道这律来自神,我们看样子好像要尊守,可是我们却属于我们的肉体,要知道我们的肉体是已经卖给罪了,我们自己没有足够的价银赎自己回来,怎么办?
看来神是真的爱我们,用了最大的价银赎我们全部人回来,那就是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了,所以道就成为那罪的肉身形状,但是胜过罪。
罗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罗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 神的律;
罗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再次强调就看明白了?
原来我们也可以胜过罪,不做肉体的奴仆,
罗 6: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罗 6: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罗 6: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哈哈,原来是基督用罪的形状承担我们全部的罪,又因为罪代我们死了,因为他死了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那么我们又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得那永生的儿子名分。
罗 8:29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罗 8:30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 8:31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 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罗 8:32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罗 8:33 谁能控告 神所拣选的人呢?有 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 神吗?”)。
罗 8:34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耶稣基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 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 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吗?”)。
罗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 13: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所以,现在明白耶稣基督的福音大爱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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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9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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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boonchew 于 12-9-2009 03:40 AM 发表
呵呵,弟兄,我不是帮忙你解决问题了吗?
怎么又开讲了?
謝謝弟兄的幫助。其實,這話題還有許多可以講的,例如,使徒信經的目的,就是為了抵擋時所流傳的各種異端。我們可以就著使徒信經的每一條內容,來看看它究竟是為了抵擋那一種的異端學說與彎曲之道。
跟他们聊天你的心志要坚强,我祷告神你有刚强的属灵生命不会因为这样跌倒,
因为你是比较晓得神话语的弟兄。加油!!
謝謝弟兄的代禱。我經常因主喜樂,想必是弟兄的代禱。
耶和華見証人我也和他们交过几次手,他们是超级优秀的人才,精通多国语言,每个月至少登门宣教50个钟头以上,也有200个钟头的,他们也精通地上几乎所有圣经的经文,他们坚信自己的信仰,觉得大家是错误的信仰,所以决定更正大家的信仰拯救世界的人,这样的信仰才是可怕的异端,因为他们拥有800万名以上的信徒,摩门教是拥有许多大企业的一个教派,所拥有的企业包刮丞燕,可口可乐等。。。
嗯。他們的實行正是我們所欠缺的-我是指他們的傳教方式,以及他們對教義的裝備(當然,他們是隨已意講解)-這兩項都是神所命定的方式,也是基督教所欠缺的。如今很多基督教會喜愛走便當的路,就是搞大型的佈道會,請一些專人來傳講,或加上一些歌舞表演,之後,對那些相信得救的就沒有好好的在聖經真理的話上給他們裝備,以致許多基督徒在這方面非常的弱;有嘛就是對他們自己教會傳統的執著,而這些傳統有的並不是聖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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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9 1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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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boonchew 于 12-9-2009 05:54 AM 发表
哈哈,原来是基督用罪的形状承担我们全部的罪,又因为罪代我们死了,因为他死了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那么我们又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得那永生的儿子名分。
謝謝弟兄花了這這多的時間用心解答。弟兄以上這話正中要點。
請再讓我們看看以下經節:
約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約3:15 叫一切相信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約3:17 因為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藉祂得救。
約3:18 信入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入神獨生子的名。
約3:16是基督徒都喜愛且經常向人傳講福音的經節,但大多人都忽略了前面的第14節,說到『摩西在曠野舉蛇,人子(主耶穌)也照樣被舉起來......』這話正與羅馬書八章3節的話相互應。是的,這位基督,是以罪之肉體的樣式來(羅8:03)-外面看起來祂是一個人,就是罪人(太3:07,太12:34,太23:33,路3:07),但祂裡面沒有罪(來4:15),也不知罪(林後5:21);同樣,約3:14裡的銅蛇,就是人子耶穌,祂外表看起來是一條有毒的蛇,但祂裡面卻沒有罪,也不知罪。祂來,就是要被舉起,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用罪的形状承担我们全部的罪,又因为罪代我们死了,因为他死了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那么我们又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得那永生的儿子名分。』
來4:15
因我們並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祂乃是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林後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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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9 1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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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8# tanboonchew 的帖子
謝謝弟兄對聖經話語精闢的講解。剛才再讀一下ycwk82所舉如何分辨異端的點:
引用:
原帖由 ycwk82 于 9-10-2007 11:19 AM 发表
如何分辨异端?
1.不信神是创造者
2.不信神是“三位一体”的神;或认为是三位三体。
3.不信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
4.不信耶稣藉童贞女玛丽亚所生。
5.不信任有原罪(先天性之罪)。
6.不信耶稣是无罪的完全人。
7.不信圣灵是神。
8.不信圣经是无误的。
9.不信主耶稣是唯一的救法。
10.不信耶稣的身体从死里复活。
11.除圣经之外,增加自己的经典,并施与圣经为同等地位。
12.删减或增添圣经的内容。
13.自称为他们的教会才能叫人得救。
14.自称为神或先知,并自称得着神特别新的启示。
15.强调靠行为得救。
發現到第14點與聖經有沖突,也請弟兄給我們講解一下。
14.自称为神或先知,并自称得着神特别新的启示。
約10:34~35: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 神』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 神......
這是主耶穌親口說的。因此,我們這些承受神道的人,若自稱為神,是合乎聖經的,因為是主耶穌親口說的。
林前14:31 :
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這裡說我們都可以作先知。因此我們若自稱為先知,是合乎聖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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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9 0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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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2-9-2009 01:03 PM 发表
耶穌所引用的是詩經82:6。當時以色列人不跟從神所揀選的士師,神就說士師們是眾神,要以色人服從。這個神在英文版裏是小寫的,而且也是複數的。這個眾神是神稱的,不是士師們自稱。若我們自稱爲神,那麽我們就是異端,再説以我們的日常行爲來看也不夠資格做士師。作先知講道不是真的是自稱先知,而是要模仿先知那樣講道,保羅只是用具體強調法,這樣人更加能明白,若他只是說“要講道”,就比較抽象了。若是一個人作米高傑遜跳舞,他只是模仿,並不能自稱是米高傑遜。大大,我覺得您的想法危險,要小心啊。
先不管士師的問題。這裡要問你一個問題:
凡信入主耶穌的,都被稱為神的兒女(約壹3:01);反過來說,我們這些信入主名的人,可不可以自稱為神的兒女?我說:『不行!因為聖經從來就沒有“自稱為神的兒女”這句話,也找不到到這樣的話。我們只能被稱為神的兒女,不能自稱為神的兒女。您的想法危險,要小心啊。』
約壹1:03:
你 看 父 賜 給 我 們 是 何 等 的 慈 愛 、 使 我 們 得 (被)稱 為 神 的 兒 女 . 我 們 也 真 是 他 的 兒 女 . 世 人 所 以 不 認 識 我 們 、 是 因 未 曾 認 識 他 。
1 John3:01
Behold, what manner of love the Father hath bestowed upon us, that we should be called the sons of God: therefore the world knoweth us not, because it knew him n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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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09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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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2-9-2009 02:51 PM 发表
聖經的確有這樣的話(1 John 3:2...we are the sons of God...),所以您我可以自稱sons of God。一個人自己讀經都不會讀出您那一種自稱爲神的理解來,您是不是受人影響了?我是真心叫您要小心的,您卻用我叫您小心的話來揶揄我了。
因為是聖經的話(這話的確超乎我們頭腦的領會),就歡喜的領受+接受。
還有一處經節,也是叫許多『正統』神學家的頭殼爆裂的-基督是受造之物,且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找找看,這是那裡的經節。找到有獎哦。給你一個提示--可以從King James Version找,中文和合本聖經就不必了,因為沒把原意繙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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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10: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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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2-9-2009 10:56 PM 发表
歌羅西1:15並沒有那一句,您從哪裏看來的?
歌羅西書1:15(思高本)
祂(神的愛子耶穌基督)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
KJV
Who is the image of the invisible God, the firstborn of every creature:
這處經節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祂是受造的。
Thie version obviously shows us that He is crea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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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07: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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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5-9-2009 06:01 PM 发表
回复 657# freeman_long 的帖子原來那一句是你自己的想法看您寫的方式還以爲出自哪裏(您寫:“還有一處經節,也是叫許多『正統』神學家的頭殼爆裂的-基督是受造之物,且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一切受造物”並不表示耶穌自己也是受造物之一,您那個“明明白白”其實是不明白難怪您說神學家不明白了您那個危險的解釋是神學家沒看過的。您這樣會除掉耶穌的神性的。請再看我以上關於firstborn的解釋。
歌羅西書1:15(思高本)
祂(神的愛子耶穌基督)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
KJV
Who is the image of the invisible God, the firstborn of every creature:
閣下老是按著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來看這處的經節。這裡明明白白的說:『(祂)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意思再清楚不過了:祂是受造的。舉個說法:我是『父親所生一切孩子』的首生者。請問,既然我是首生者,那麼,我是不是就包括在『父親所生一切孩子』裡的一個?當然包括啦!若說『我是父親所生一切孩子的首生者』,我卻不包括在父親所生一切孩子的裡面,也並不表示我是父親所生一切孩子之一,這種說法實在是荒謬可笑又不合邏輯。
同樣的,既然主基督『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祂當然也包括在『受造之物』裡面,也就是說,祂也是『受造物』啦。解經別那麼死心眼、完全受傳統先入為的的觀念背書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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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0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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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9 1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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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5-9-2009 08:45 PM 发表
回复 659# freeman_long 的帖子您說人家正統啦傳統啦,難道您是故意想出和正統傳統作對的想法來?我已經拿出舊約的瑪拿西和以掃來給您解釋,現在我把大衛也拿出來吧。詩經89:27 Also I will make him by firstborn, higher than the kings of the earth。大衛是家裏的老么,爲什麽會説是firstborn呢?這是關於地位的東西,神提高大衛的地位了。您說要看字面吧我就跟您看字面,created和born,一個是在創世紀裏被造出來的東西比如説動物,一個是被那被造出來的東西生出來比如說動物的孩子,這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情。若是說the first created of every creature才能符合您那種像耶和華見證人的講法。因此基督不是受造物。
基督是三一神,創世紀裏製造這個世界,絕不是受造者。約翰1:1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是話語的意思,這話語就是基督,太初就在了,無始無終。
啊唷,你一直在『firstborn』這詞裡打轉,都一直沒有就著我所說的回應。我所提的經節所要論証的重點,就是creature這字。
還有,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基督是不是人?
(跟你這老是在重點外兜圈子的人交流真的很費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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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0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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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63# 总司令 的帖子
請容我第三次再問你這同樣的問題,請不要再顧左右而言他,避而不答:
請問基督是不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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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0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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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总司令 于 15-9-2009 08:45 PM 发表
您說人家正統啦傳統啦,難道您是故意想出和正統傳統作對的想法來?我已經拿出舊約的瑪拿西和以掃來給您解釋,現在我把大衛也拿出來吧。詩經89:27 Also I willmake him by firstborn, higher than the kings of theearth。大衛是家裏的老么,爲什麽會説是firstborn呢?這是關於地位的東西,神提高大衛的地位了。您說要看字面吧我就跟您看字面,created和born,一個是在創世紀裏被造出來的東西比如説動物,一個是被那被造出來的東西生出來比如說動物的孩子,這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情。若是說the first created of every creature才能符合您那種像耶和華見證人的講法。因此基督不是受造物。
基督是三一神,創世紀裏製造這個世界,絕不是受造者。約翰1:1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是話語的意思,這話語就是基督,太初就在了,無始無終。 ...
请看清楚,他已经回答你(FREEMAN)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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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03: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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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22-9-2009 01:43 PM 发表
請容我第三次再問你這同樣的問題,請不要再顧左右而言他,避而不答:
請問基督是不是人?
就让我来明明白白的回答你吧:
基督是神,又是人!!!
答案满意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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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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