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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0508950

4名新加坡大学生未经同意强行入侵2台湾女生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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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16 03: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hia2016 发表于 19-12-2016 03:41 PM
因為老李。。。給台妹錯誤印象。。。

不是啦,台湾妹妹只要你在他们面前炫几句英语,就吸引她们了,在加上新币对新台币还是挺有吸引力的,那两位估计就是看上这四位蛋散的‘魅力’才冲过去的,其实究竟内容怎样,还真的不一定是被骗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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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16 05:1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浪迹天涯人 发表于 19-12-2016 03:15 PM
台湾妹很喜欢新加坡男孩的咯,酱容易骗回宿舍喝酒,那两位妹妹乖得有限

台灣人善良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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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6 0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然夜行者 发表于 19-12-2016 02:01 PM
不一定是陰道,可能是肛道/口道/乳道等

法律上来说,那是属于违反自然性行为。

既然是违反自然,那就不足以构成“未经同意”和“强行入侵”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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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6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cl94 发表于 18-12-2016 03:06 PM
未经同意强行入侵阴道那又和强奸有什么分别?

“强奸”属于概述术语,不够明确。就比如有“强奸男人”,“强奸一只猪”,“强奸一辆车”...

“未经同意强行入侵阴道”就非常具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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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6 0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蛇仔明 发表于 20-12-2016 01:19 AM
“强奸”属于概述术语,不够明确。就比如有“强奸男人”,“强奸一只猪”,“强奸一辆车”...

“未经同意强行入侵阴道”就非常具体了。

“经同意强行入侵阴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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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6 0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蛇仔明 发表于 20-12-2016 01:05 AM
法律上来说,那是属于违反自然性行为。

既然是违反自然,那就不足以构成“未经同意”和“强行入侵”的罪名。

那就控他们破坏自然了,引用自然保护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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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6 06:3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蛇仔明 发表于 20-12-2016 01:05 AM
法律上来说,那是属于违反自然性行为。

既然是违反自然,那就不足以构成“未经同意”和“强行入侵”的罪名。

新國法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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