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委会亮绿灯建议发临时准证
辩称莱纳斯只是化学厂非核厂
莱纳斯稀土厂国会特委会报告终于出炉,这份耗时3个月举行听证会和准备的报告给格宾稀土厂“亮绿灯”,建议政府应该发出临时营运准证,以便让稀土厂逐步投产。
由高教部长卡立诺丁领导的国会特委会也在报告中表明,满意稀土厂和其控制系统已经达到国际和大马安全标准。
国会特委会特别强调,稀土厂只是一座“生产稀土的化学厂”,而不是生产铀和钍这类高放射性物质的“核电厂”。
称不会引发重大意外灾难
特委会也被告知,莱纳斯的稀土厂并不会引发“重大的意外灾难”(major accident hazard)。
无论如何,国会特委会也额外提出31项建议,以加强莱纳斯稀土厂的安全监控、法律监督和公关程序。
莱纳斯稀土厂国会特委会报告是在昨日正式提呈给国会议员阅读,并在今早11点半解禁让媒体报导。
“一座生产稀土的化学厂”
根据报告,特委会在考虑科学事实、法律诠释,以及专家所提供的看法后,认为稀土厂只是“一座生产稀土的化学厂,而不是核电厂和矿场”。
此外,报告表示,这座稀土厂乃使用最先进的科技。
“特委会满意稀土厂已经符合大马的标准和法律规定,这和国际标准是相符的。况且,一些施予稀土厂的法律规定和标准是比国际标准更严格。”
“特委会满意稀土厂已经根据国家法律和国际标准的规定提供临时营运所需的控制系统,以确保公众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保护环境。”
没有核燃料也没有核反应
报告表示,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稀土厂并没有使用核燃料,因此不能被原子能执照局视为是一个核反应堆,也不能被归类为核装置。
此外,稀土厂在生产镧系元素(lantanid)的过程中也只是涉及化学和物理反应,并没有涉及任何核反应,因此不会产生任何粒子。
“特委会获知稀土厂是一间根据贸工部批准成立的化学厂......至于职业安全与卫生局,则将稀土厂归类为是制造厂。”
“环境局也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所规定的活动,将稀土厂归类为化学厂。”
宣称独居石含量少过10%
报告指出,职业安全与卫生局也研究稀土厂所使用的材料,认为其独居石(amang)含量是少过10%,因此将其归类为“没有重大灾难的装置”,并且不需要遵守1996年执业安全和卫生(控制重大意外灾难)规定。
“特委会获知,根据上述归类,莱纳斯不是有可能导致重大意外灾难的装置。”
稀土废料不可能造成伤害
至于稀土原料,报告指出,莱纳斯所用的稀土精矿(pekatan lantanid)并不属于放射性物质,相反只是天然放射性物质(naturally occu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
“因此,稀土厂所生产的废料也不归类为放射性废料,相反是拥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废料。”
“作为含有铀和钍的天然放射性物质,它在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受到监控,相反在大马受到原子能执照局的监控。”
“特委会获知,针对莱纳斯工厂生产的废料,一个人不可能会直接暴露在数量极多的钍,足以造成伤害或超越受允许的水平。”
监督委员会纳入公民团体
特委会在总结中建议,莱纳斯稀土厂计划应该尽快获得临时营运准证,以确保该厂能够在受控制,并且受到有关当局监督的情况下,逐步处理稀土精矿。
“在这个阶段,稀土厂必须遵守所有普通的准证规定,以及这张临时营运准证所设下的附加条件。”
“这个阶段所获得的资料,将会成为下一步准证程序的考虑基础。”
特委会也建议成立一个监督委员会,来持续监督稀土厂的运作。
“这个委员会将由相关机构组成,同时也会涉及非政府组织和专家。”
原子能执照局之前在1月30日已经批准莱纳斯稀土厂的临时营运准证,但是却因为三名关丹居民向科艺部长提出上诉,因此尚未发出准证给稀土厂。
无论如何,科艺部长麦西慕上周五已经发表文告,正式宣布否决三名关丹居民的上诉,并表示上诉人提出的理由不足以让他撤回临时营运准证。 民联全面杯葛国会特委会
特委会是於今年3月20日由国会下议院成立,原定包括5名国阵议员、3名民联议员,以及1名独立议员。
不过,由于民联全面杯葛,因此特委会实际上只剩6名成员,即主席卡立诺丁、巫统哥打毛律国会议员阿都拉曼、民政党新邦令金国会议员梁德明、马华地不佬国会议员邓文村、土著保守党巴当沙东国会议员南茜,以及居林万拉峇鲁独立国会议员祖基菲里。
首相纳吉曾表示,这个特委会将不会决定计划的命运,而其真正宗旨在于探究跟莱纳斯稀土厂有关的课题,是一种跟民众接触的过程,以确保他们充分了解稀土厂课题。
特委会在过去3个月总共召开3天听证会,分别是两天(5月10日和11日)在彭亨州甘孟彭亨大学,以及一天(5月21日)在吉隆坡国会大厦,同时也在5月10日早上前往参观稀土厂。
他们也在5月9日会见5名来马出席国际稀土研讨会的外国稀土专家。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01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