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千‧父母醫療養老院費用可扣稅 2010-10-15 17:21
(吉隆坡15日訊)2011年財政預算下,政府宣佈家中有老人家庭,享有最高達5千令吉稅務回扣額,可扣稅項目除了原有的雙親醫療費用、牙醫費外,將延伸至涵蓋安老院、看護、成人尿布等。
政府在明年的預算案中擴大現有這項扣稅額,讓照顧年老雙親的納稅人減輕負擔。
納稅人的父母被合法醫療人員證實為老弱患病或面對精神疾病、需要周詳照顧,可以享有以下3項扣稅項目,包括: 1)診所、醫院治醫療費 2)療養院醫療費 3)牙醫費用(不包括牙齒整形)
納吉在演詞時強調,政府建議將現有扣稅額延伸至涵蓋其他照顧父母開銷,包括日間看護中心、聘請看護、以及一些老人日用品如成人尿布。
在財政預算案中也闡明,可享有上述扣稅項目的3個條件即,父母醫療與藥物開銷必須要有合法注冊的醫藥中心、藥房、擁有執照的藥店所發出的收據。
同時,照顧父母的開銷必須擁有收據或看護人(不包括有關納稅人、丈夫/妻子以及兒子)書寫的信函,闡明相關費用以及所準備的照顧設施等。
對於特別聘用的外國看護,有關看護必須擁有專為有關納稅人照顧父母的工作準證/簽證。 另外父母的特別開銷,必須獲得合法醫療人員發出的收據。
星洲日報‧201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