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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ngaporesea

平民拥枪率,美国每百人88.8支最多,大马超安全每百人仅1.5支排名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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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12: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安全排名是这样来,这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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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01: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nny86 发表于 2-1-2013 11:12 PM
我不知道你看的是哪一版本的 NDAA。我不是念法律,但基本英語應該還可以。
我在2012版本看到的是註明那些 ...

Feinstein Amendment已经drop了 - 19 Dec 2012

http://news.antiwar.com/2012/12/19/congress-drops-feinstein-amendment-to-ndaa/

NDAA最大的问题就是他并不保障被捉的人能接受审讯,如果没有审讯又怎么知道没有捉错人?谁是恐怖分子?执法人员/军方说了算?审讯本来就为了确保没捉错人,没有审讯等于执法人员说谁是恐怖分子都可以。更清楚一点说:"without trial" 就是 “suspicion”

关于OBAMA說他不會讓軍人无须审讯的情況下扣押美國人民。他是说在他任期内他不会这么做,但不保障下任总统也和他一样。事实上他要欺骗人民也是可以(OBAMA有很多欺骗人民的记录,这里有一部分例子

OBAMA: "I want to clarify that my Administration will not authorize the indefinite military detention without trial of American citizens."

Source: 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ice/2011/12/31/statement-president-hr-1540

还有一条看似(好像是但其实不是)保障美国人审讯权利的条文是section 1029。

“Nothing in the Authorization for Use of Military Force or th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2 shall be construed to deny the availability of the writ of habeas corpus or to deny any Constitutional rights in a court ordained or established by or under Article III of the Constitution for any person who is lawfully in the United States when detained pursuant to the Authorization for Use of Military Force and who is otherwise entitled to the availability of such writ or such rights.”

事实上,如果某美国人被当作是恐怖分子(还没有审讯,只是当作先),那人是没有权利接受审讯的,因为政府当那人是“敌方战斗人员”。所以那人并没有“otherwise entitled”这个权利。

这一点,在对参议员Lindsey Graham的访问中已经得到了证实。(参考:Lindsey Graham: Shut Up! You Don’t Get A Lawyer! - 19 Mar 2012)

Does Section 1029 Of The NDAA Guarantee Americans Their Constitutional Rights To Trial?



还有一点很值得一提,NDAA其实也把全世界列为美军的战场。全世界当然也包括美国本土。(参考:Update: Unconstitutional Bill declares US a ‘battlefield for the military’

其实你说的没错,美国的确是在全世界独裁,这条法律也是针对全球的人。但现在美国人民只是对这法律是否会用在美国人民身上存在争论,换言之他们对这法律用在外国人身上并不在乎。所以我们要自己保重,因为批评美国政府不排除也可能会被当成是美国的“敌方战斗人员”。

有关NDAA法令的逮捕

2:08 美国前军人因在facebook批评政府而被捕,没有提控也没有审讯,直接被关押进精神病院


参考:
关于Feinstein Amendment的解释


关于Section 1029的解释



至于拥枪的课题,我认为如果马来西亚管理不好的话,不管禁不禁枪,歹徒还是一样可以得到枪支,倒不如合法化让人人有枪。况且拥枪率和凶杀率并没有直接关系(参考:#56

最后,谢谢您的回复,没有想到你会那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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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cari_lee 发表于 2-1-2013 08:57 PM
如果像你这样解释的话,我还能接受一下。

想下想下,当枪多起来的时候,人民枪支保管就会变成另一问题 ...

当然,只是放宽一些条件,至少可以减少一些罪案。人民拥枪,劫匪也不会那么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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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11: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nny86 发表于 2-1-2013 11:12 PM
我不知道你看的是哪一版本的 NDAA。我不是念法律,但基本英語應該還可以。
我在2012版本看到的是註明那些 ...

拥枪要严密保管,现在很多达官贵人都有枪,保管得很严密,在大马非法拥枪很大罪的。如果非法开枪可能被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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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1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支落在那些讨厌华人的人手上,我们一年不知道会死多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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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海2日讯)警方周三凌晨在威北甲抛峇底一民宅起获2把真枪及一把假枪,一家庭4人落网!

槟州刑事调查组主任玛斯兰高级助理总监在周三的记者会上披露,落网的2男2女嫌犯年龄介于39岁至72岁,被起获的真枪为真西格·绍尔(SigSauer)手枪及骆玛(Llama)、一把假枪及藏在保健盒内的68枚子弹,企图掩人耳目。

他说,一旦持真枪罪成,可在1971年军火法令(重刑罚)第8条文下被监禁最高14年及鞭打6下,同时,在1960年军火法令无执照条令下可被监禁最高7年或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持假枪可在第36条文下被监禁最高1年及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

歹徒都有枪,平民没枪怎样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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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0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山脚2日讯)大胆抢匪,在受害者逃入顾客满满的咖啡店后,以为可以逃过一劫,岂料该抢匪居然无所顾忌,持着巴冷刀追着受害者进入咖啡店,强抢身上的钱包后扬长而去。

网上流传一闭路电视版本,一华裔男子于昨日(1日)在武吉丁雅区一咖啡店外,遇到乘着摩托车的抢匪,意图掠夺其身上的财物,他欲摆脱抢匪因此跑入店内,抢匪却穷追不舍。

闭路电视显示,事发当时大约中午12时20分左右,正值午餐时间,因此咖啡店内有许多顾客正在用餐,而华裔男子相信为了摆脱抢匪,因此跑入咖啡店内。岂料,该名头戴钢盔的抢匪并未因为咖啡店内人潮满满而有所顾忌,反之手持巴冷刀追赶该名受害者。

坐同党摩托车离去

于此同时,店内的顾客眼见狂匪手持巴冷刀追赶事主,因此立即四处窜散,受害者则被抢匪逼到墙角,并以巴冷刀威胁受害者,强抢他身上的钱包。抢匪得手后立即乘坐同党的摩托车离去,此时相信是店内的顾客则跑出去追赶抢匪,但不得要领。

世风日下,如果其中一个顾客有枪就可以警告/朝天鸣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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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3 08: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efungpang 发表于 3-1-2013 01:41 PM
(大山脚2日讯)大胆抢匪,在受害者逃入顾客满满的咖啡店后,以为可以逃过一劫,岂料该抢匪居然无所顾忌,持 ...

看了那么多例子,我突然觉得,不管拥枪合不合法,如果不是从本质改善的话,罪案还是一样多的,只是发生过程、干案手法会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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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12: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今时今日的马来西亚,几乎每日都上演枪击案了
没枪的平民百姓,我们只能求神拜佛,枪匪不要找上门
找上门的话,只能等死~
我每一天出去,都不知道有没有命回来看我的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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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0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民拥枪率排名倒数的大马近來的枪击案还比独占鳌头的美国高!!果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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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0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平民拥巴冷刀率,全球应该数一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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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01: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烂贴,平民拥枪率最少最是等于安全吗?

那么平民欠债最少的国家是不是人民最富有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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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05: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人民投票看看马来西亚安全吗,楼主个人言论不代表全国人民,什么超安全?投票才来说,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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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07: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枪越多,犯罪越少


馬來西亞 應該 全民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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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08: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没有,却还可以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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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pplebee6 发表于 29-4-2013 01:01 AM
平民拥枪率排名倒数的大马近來的枪击案还比独占鳌头的美国高!!果真厉害!!

是吗?请问你是哪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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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10: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啊。。。电视新闻啊。。。 看到的听到的多是大马枪击案, 但不排除本地报纸电视新闻不报美国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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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10: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的枪击案是一次死一个,通常是杀手干案针对单一人士。
可是美国的枪击案却是一次死伤上百人!
看看美国几乎每年发生的校园枪击案。看看去年蝙蝠侠上映时的戏院枪击案!那些说人民应该拥有枪来自保的人,想一想!如果有心人要跑进去校园射击的话,你们觉得学生有机会自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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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pplebee6 发表于 29-4-2013 10:06 AM
报纸啊。。。电视新闻啊。。。 看到的听到的多是大马枪击案, 但不排除本地报纸电视新闻不报美国小新闻。。 ...

你今年看到几宗枪击案了?死了几个人?
你觉得大马的新闻会去报道每宗美国发生的枪击案?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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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3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笑吧。我倒觉得很可悲。所谓平民拥枪率排名倒数的大马都可以有那么多枪击案。应该是黑枪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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