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2-10-2014 1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2-10-2014 11:34 PM
大家不会去管不代表是合法的,这样就变成法政府说的算了。。。
其实还有些好像这样的law 的 好比Delegate legislation~就是政府能任命某些组织或部门让他们有权利去set law可是如果政府发现该组织乱用,那政府也能根据终止该组织的权利的。
bandaraya就是under 这个law的。如果发现问题那中央政府才会出动的。 本帖最后由 miuumiu 于 12-10-2014 11:42 PM 编辑
|
|
|
|
|
|
|
|
发表于 12-10-2014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2-10-2014 11:30 PM
我不是答了嘛
有些国家如瑞士,设计了全民投票、全民公决、立法的民主复议或民主覆议等制度,以在代议制 ...
答甚麼, 裡頭有提這些東東? 問非所答!
就問你以下你所說的東西:
"人民通过选票可以把整个选举制度改造,包括选特首"
在你所提供的資料中何時提到了????????
"有些国家如瑞士,设计了全民投票、全民公决、
立法的民主复议或民主覆议等制度,
以在代议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主立法。
在中国,正式立法程序中的立法主体
(如人大代表、专门委员会成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
是法定的同时人数也是非常有限的,他们代表亿万人民行使民主立法的权力。
除法定立法主体之外的绝大多数人民,只能间接参与或者影响立法"
你的答案和選特首與制度改造有甚麼關系?
你抄的東西只是談到直接民主與中國的間接民主,
============================
你在答麼甚麼東西?
============================
|
|
|
|
|
|
|
|
发表于 12-10-2014 1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iuumiu 发表于 12-10-2014 11:41 PM
其实还有些好像这样的law 的 好比Delegate legislation~就是政府能任命某些组织或部门让他们有权利去set ...
多數都在發生爭議時, 會Challange到聯邦法院, 由大法官釋憲, 解決爭議!
|
|
|
|
|
|
|
|
发表于 12-10-2014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2-10-2014 11:41 PM
多數都在發生爭議時, 會Challange到聯邦法院, 由大法官釋憲, 解決爭議!
for Delegate legislation 有两个方法解决。Parent Act 和 你说的 Court。 |
|
|
|
|
|
|
|
发表于 12-10-2014 1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2-10-2014 11:31 PM
馬國的憲法就有你不知嗎
Malaysia Federal constitution Part VIII clause 113-120
我看你还是把Malaysia Federal constitution Part VIII clause 113-120条文公布出来好了。。。
|
|
|
|
|
|
|
|
发表于 12-10-2014 1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2-10-2014 11:38 PM
答甚麼, 裡頭有提這些東東? 問非所答!
就問你以下你所說的東西:
"人民通过选票可以把整个选举制度改造 ...
立法民主也就是表面可以改造选举制度,包括选举特首。里面就是很好的例子了。。。
|
|
|
|
|
|
|
|
发表于 12-10-2014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iuumiu 发表于 12-10-2014 11:41 PM
其实还有些好像这样的law 的 好比Delegate legislation~就是政府能任命某些组织或部门让他们有权利去set ...
如果中央政府发现了,可以不用去管它吗。这摆明好像中国政府不知道香港是资本主义这样。。。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2-10-2014 11:59 PM
如果中央政府发现了,可以不用去管它吗。这摆明好像中国政府不知道香港是资本主义这样。。。
因为中国也是。。。。而且香港的繁荣很大程度也代表了中国的繁荣。所以说了能管治和能不管治~这要看政府的态度。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iuumiu 发表于 12-10-2014 11:46 PM
for Delegate legislation 有两个方法解决。Parent Act 和 你说的 Court。
你是對的!
======================
這種委任立法, 在台灣稱為行政命令.
中國與朝鮮是沒有所謂的委任立法.
香港也取消了委任立法(港稱by-law)
======================
在所有的行政命令中, 它不能違背母法律 -
由它延伸出來的法律, 即授權法案 (enabling act)
行政命令等一般不須釋憲, 一般高等法院就可以解決了,
除非母法是有違憲的疑慮!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2-10-2014 11:55 PM
我看你还是把Malaysia Federal constitution Part VIII clause 113-120条文公布出来好了。。。
自已去查啊!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2-10-2014 11:57 PM
立法民主也就是表面可以改造选举制度,包括选举特首。里面就是很好的例子了。。。
這都是你講的, 列出來啊, 那裡?
====================
就不要把間接民主與直接民主再列出來!
還有一點要提醒你, 香港立法會是地方不是中央!
本帖最后由 SuperKedah 于 13-10-2014 12:10 AM 编辑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iuumiu 发表于 13-10-2014 12:05 AM
因为中国也是。。。。而且香港的繁荣很大程度也代表了中国的繁荣。所以说了能管治和能不管治~这要看政府的 ...
你是说香港违了一个大法,但中国当作看不到?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3-10-2014 12:08 AM
這都是你講的, 列出來啊, 那裡?
====================
就不要把間接民主與直接民主再列出來!
民主立法主体编辑对于法定立法主体来说,民主立法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他们提出要求:一方面,要求他们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请命的民主意识,全面了解民情,真正代表民利,及时反映民意,尤其要了解、代表和反映所在选区人民群众的民意,以提出法案等方式为选民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求他们要具备并努力提高民主立法的素养和能力,从设计立法规划、提出立法议案,讨论、审议和表决法律草案等各个环节上,从立法原则、立法技术、立法内容、法律规范等各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把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具体、科学、合理、有效地贯彻落实到法律文本的字里行间。人大代表在立法审议时要敢于发表意见,敢于并善于讲真话;在立法表决时要代表人民(具体选民)的意志,如果个人判断和组织要求不一致时,应当允许人大代表按照个人意见表决投票。在代议民主制下,全体人民很难都有机会直接参加立法,绝大多数人在立法环节只能间接当家作主。为了弥补代议民主立法的缺陷,有些国家如瑞士,设计了全民投票、全民公决、立法的民主复议或民主覆议等制度,以在代议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主立法。在中国,正式立法程序中的立法主体(如人大代表、专门委员会成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是法定的同时人数也是非常有限的,他们代表亿万人民行使民主立法的权力。除法定立法主体之外的绝大多数人民,只能间接参与或者影响立法。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3-10-2014 12:07 AM
自已去查啊!
说真的我查不出,你列出来让我好好看看。你所说的是不是真的。。。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3-10-2014 12:09 AM
你是说香港违了一个大法,但中国当作看不到?
不是,而是当他有益时~尤其当你说的资本主义。。。你懂刘少奇和邓小平就是走资派的?你让他们打压资本主义?不可能吧。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3-10-2014 12:06 AM
你是對的!
======================
這種委任立法, 在台灣稱為行政命令.
所以对我来说香港的也是一样,让你有一定的立法权可是你的立法权不能凌驾于federal law。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iuumiu 发表于 13-10-2014 12:18 AM
不是,而是当他有益时~尤其当你说的资本主义。。。你懂刘少奇和邓小平就是走资派的?你让他们打压资本主义 ...
federal law and state law got conflict 跟federal law所以就不是绝对的。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3-10-2014 12:10 AM
民主立法主体编辑对于法定立法主体来说,民主立法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他们提出要求:一方面,要求他们要真正 ...
我不得不說, 你根本是對法一無所知:
民主立法是一種體制:
你列出的東西, 有談到改革選舉制度麼?
1) 中國是間接制, 由人大代表人民, 人大意志就是人民意志
2) 有些國家有直接民權制, 有所謂的公投等...!
===================================
夠了, 不要再聽到你唬爛了! 不懂再去進修!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Kedah 发表于 13-10-2014 12:21 AM
我不得不說, 你根本是對法一無所知:
民主立法是一種體制:
现在是中国自己可让香港民主立法的。而且不过问。
难道是中国又唬爛了。。
|
|
|
|
|
|
|
|
发表于 13-10-2014 12: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Av 发表于 13-10-2014 12:20 AM
federal law and state law got conflict 跟federal law所以就不是绝对的。
肯定跟federal的。。。那国也是地
不可能跟states的。。。。。。。。。。。。。。。。。
总之constitution law is 最大的~没东西能凌驾于constitution law。(至少马来西亚是)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