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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0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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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NUTsucks 发表于 10-9-2012 12:38 PM
"很有可能",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由彩色笔或手指的说法。
手指宽度和阳具宽度相差那么远,根本就不能证明女童被性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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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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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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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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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剑客 发表于 10-9-2012 01:12 PM
手指宽度和阳具宽度相差那么远,根本就不能证明女童被性侵。
你的言论证明你没有认真用脑。
当一个软的物体被插入某个洞内,当只有一部分被插入的时候,如果洞是大过那个物体,那么该软物体被插入的部份的大小可能不会有任何改变。但如果那个洞是小过那个物体,那个软物体的被插入的部份会变小。
还有,性骚扰是不需要有性器官接触的。
还有,请回答我在123楼问的问题。需不需要我再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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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0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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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luon 发表于 10-9-2012 07:20 AM
只要有某個法官敢那麼說,他就會相信...
那个人的奴性特别强,一点自己的逻辑思考都没有。人家说什么,他就像应声虫一样说是。人家说没有贪污,就就相信没有贪污。人家说买贵了,他也相信是买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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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09: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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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天收他吧,法律靠不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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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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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是别和北方剑客这个人兽杂交生出来的产物辩论下去,浪费力气罢了,它可是认为大马司法是公正的,还跟他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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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2 0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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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剑客 发表于 9-9-2012 11:51 PM
那也请某某人考虑一下女童的家庭教育问题,考虑下为何女童那么小就会有这样的幻想。女童父母难道不需要负 ...
我觉得你的家庭敎育很有问題,你的父母真的要负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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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2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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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NUTsucks 发表于 10-9-2012 01:32 PM
你的言论证明你没有认真用脑。
当一个软的物体被插入某个洞内,当只有一部分被插入的时候,如果洞是大 ...
也有可能是手指,她自己弄伤自己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既然你也认同女童也有看黄片了,那你也不排除女童幻想被性骚扰的可能性。现在该针对的,难道不是女童的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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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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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幻想, 呵呵。真的好笑。 马来西亚的司法真的是笑话。
一个4岁的孩子会自己用手指或蜡笔放入自己身体, 弄破处女膜? 处女膜是有韧性的,也不随随便便碰下就破裂的。要有一定的力度。
一个4岁的孩子会幻想幼儿园的某个陌生男人性侵 ? 如果孩子有这样的幻想, 对象很可能是她的同学或玩伴,不会是一个成年人。
孩子在学校被性侵了, 是谁的错 ? 现在我们连一个四岁的孩子都保护不了, 被性侵了,还不能得到一个公平的裁判, 这样的司法还要来做什么? 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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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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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剑客 发表于 12-9-2012 11:32 PM
也有可能是手指,她自己弄伤自己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既然你也认同女童也有看黄片了,那你也不排除女童 ...
你也说是"有可能",也就是说没有证据。既然没有证据,法官就不应该这样判。法官在做出判决时,无论是判被告有罪还是无罪,应该依照证据,而不是能不能排除某件事情。
"现在该针对的,难道不是女童家长吗?",女童家长是女童家长,法官是法官,两方是不同的人。女童家长的教育和法官的判决也是两件不相关的事情。我针不针对女童家长的教育,以及针不针对法官的判决,也是两件不相关的事情。因为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所以无论我针不针对女童家长或女童家长的教育,同一时间我也可以针对或不针对法官的判决。难道你想转移实现? 这个贴商讨的是法官的判决,不是女童家长的教育。如果你要说女童家长的教育,可以另外开贴。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13-9-2012 11:12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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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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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lassbranded 发表于 13-9-2012 10:41 AM
如果强奸法官的女儿或老婆,然后再说是幻想她是我老婆可以吗?
不好意思,我只能以‘强词夺理’来形容您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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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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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NUTsucks 发表于 13-9-2012 11:09 AM
你也说是"有可能",也就是说没有证据。既然没有证据,法官就不应该这样判。法官在做出判决时,无论是判 ...
其实我已经强调N次了,审判过程你并不在场,你根本就不能确定法官是没有根据证据来判的。况且大马司法的诚信是很公正的,法官只会在证实的证据来判案。
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停止质疑法官的判决,并关心问题的中心点。目前很明显女童家庭教育出现问题,你应该针对问题的核来提出有建议性的回复,避免将来有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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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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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lassbranded 发表于 13-9-2012 11:38 AM
公正?
你有看报纸吗?一位青年强奸未成年女孩,法官判无罪因为他是国家运动员有很好的前途。
你可以解 ...
法官有判无罪吗?法官是判他有罪,但只需服缓刑。那位运动员前途光明,他会为大马在保龄球领域上争光。而他只是一时糊涂,不该因为这样而毁了他的前途。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受害者也有责任的,她的穿着是不是该检讨一下,这样就可以避免诱惑别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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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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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lassbranded 发表于 13-9-2012 11:42 AM
再让你知道一些事情,我的朋友被人侵犯,她有足够的证据告他但是警察,律师,法官都叫她销案因为我的朋友 ...
你的朋友是不是也该检讨一下自己,衣服穿着不该穿得太暴露、不该太鲜艳一而诱惑别人犯罪。就好比一个人拿几十千的钞票在公共场所数,然后被打劫,这能怪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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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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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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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剑客 发表于 13-9-2012 11:35 AM
其实我已经强调N次了,审判过程你并不在场,你根本就不能确定法官是没有根据证据来判的。况且大马司法的诚 ...
我也跟你说过了,既然法官在宣判时使用"认为"这两个字,也就证明法官在没有证据下做出宣判。诺是有证据的话,在法官的判词中不会有"认为"这两个字。难道如果我说我认为你是要侵略地球的外星人,你就是要侵略地球的外星人?
我要质疑某某人或某件事,是我的事,毕竟脑袋是我的,你没有权力管。
家庭教育的问题固然要解决,但我也和你说过了,家庭教育和法官的判决是两件事。
家庭教育的问题和法官的判决有什么关系? 请回答我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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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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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剑客 发表于 13-9-2012 11:47 AM
你的朋友是不是也该检讨一下自己,衣服穿着不该穿得太暴露、不该太鲜艳一而诱惑别人犯罪。就好比一个人拿 ...
那你是不是也要检讨一下,因为你的言论很诱惑我打你,然后我打了你后是不是无需付上任何责任?
你可以说我很暴力,但对付你就只有这种方法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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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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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剑客 发表于 13-9-2012 11:47 AM
你的朋友是不是也该检讨一下自己,衣服穿着不该穿得太暴露、不该太鲜艳一而诱惑别人犯罪。就好比一个人拿 ...
就算受害人穿得暴露,难道这就表示犯人可以对她下手? 我想请问国家法律中哪一条文允许这种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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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2012 1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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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剑客 发表于 13-9-2012 11:44 AM
法官有判无罪吗?法官是判他有罪,但只需服缓刑。那位运动员前途光明,他会为大马在保龄球领域上争光。而 ...
我也和你说过了,他的前途是他自己一手毁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己自作自受。
无论他有没有为大马针光,都不表示他可以不用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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