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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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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angel 发表于 27-6-2013 11:50 PM
话说。。。是个华人,也是dato的孩子。。。不过论坛里。。我还是不敢乱说。。哈哈
对,是华人,而且还是跟现任的吉大臣的老爸同姓。。。家族还搞发展商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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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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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涌_复活 发表于 28-6-2013 11:11 AM
对,是华人,而且还是跟现任的吉大臣的老爸同姓。。。家族还搞发展商生意的。。。
hahaha...看看就好咯。。他们的事我们普通人碰不过的,之前那个同姓人老豆也是州议员来的,也是因为这件事急于退位。。不过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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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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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angel 发表于 28-6-2013 11:28 AM
hahaha...看看就好咯。。他们的事我们普通人碰不过的,之前那个同姓人老豆也是州议员来的,也是因为这件事 ...
二世祖求爱不遂,求欢不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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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2: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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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大家如此憎恨被告,是因为他的种族还是家庭背景?
还是纯粹的道德问题?
第三者的身份以及凶器是最关键的证据,但是警方却没能取得任何一样,所以法官的裁判在法律上是公正的。
第一,杀害死者的可能是第三者。
第二,杀害一个人需要凶器,但是却没有出现过。
这是最大的疑点,而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因为法律指定一个人是无罪的,直到被控方证明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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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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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能证明被告的精液有毒,毒死死者,不然。。。。
你们的老婆女友,妈妈姐姐妹妹。。。
将来等着一个一个被人家强奸,只要找多几个Bangkla来轮奸,就没罪了。。。现在满街都是。。。
问你怕没??? 本帖最后由 yyyandyou 于 28-6-2013 12:2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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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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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涌_复活 发表于 28-6-2013 11:11 AM
对,是华人,而且还是跟现任的吉大臣的老爸同姓。。。家族还搞发展商生意的。。。
朋友你是确定还是猜的? 确定的话为什么不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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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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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t8303 发表于 28-6-2013 01:02 PM
朋友你是确定还是猜的? 确定的话为什么不说出来?
当然这是吉打的kopitiam 芭莎aunty uncle都认定的传闻。。。不过传闻始终是传闻。。要不要听得看自己,你要信的话就安慰自己说没有人会乱乱诬赖一个人咯,不要信的话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传闻至于智者。。。我们这里也不方便说。。毕竟是毁谤罪,没有证据。。就像这案件这样。。话说。。那些一直骂这嫌烦(现在是所谓的“清白”),因为已经背叛无罪,继续骂的话也很大机会被告毁谤罪,要平反和抗议可以,不过字眼太激动,或直接说他是强奸犯,就不好了。。就是论事,没有得罪人的意思。。
本帖最后由 magicangel 于 28-6-2013 02:2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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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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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angel 发表于 28-6-2013 02:23 PM
当然这是吉打的kopitiam 芭莎aunty uncle都认定的传闻。。。不过传闻始终是传闻。。要不要听得看自己,你 ...
既然连kopitiam auntie 都知道的人物, 广大Cari的网民现在还不知道也太不够意思了?
少少给我们猜字谜吧,写汉语拼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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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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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t8303 发表于 28-6-2013 02:31 PM
既然连kopitiam auntie 都知道的人物, 广大Cari的网民现在还不知道也太不够意思了?
少少给我们猜字谜 ...
lol,你可以研究下以前吉打州议员名单。。说到太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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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5: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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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样...
刚刚在KL塞着车...两条LANE..前面是交通灯.. 很长下...
有一辆高官黑车由警察开路.. 明明就不可能再让路了...
一大堆的警察车和MOTOR一直HON...一直HON..
还很凶恨的手指指叫车闪开... 他X的...
如果我爸是老马.. 我一定橦那辆黑车....(我驾着很高大的车..黑车就在我旁边..前后是警察车)
这就是"马来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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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5: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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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angel 发表于 27-6-2013 03:37 PM
对,别情绪化,法律就是这样。。。告不到他杀就很难证明他是不是强奸才杀,所以怎样都只能告得进奸杀的, ...
是主控官故意放水让他们过关,
不要小看主控官,
死者身上的伤痕已经证实死者受到暴力对待,
也就排除任何死者在自愿配合的可能性,
他们几个如果在大陆,
已经被装在骨灰缸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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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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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法庭都很好笑, 难道要有 video 才是有 pro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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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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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pont378 发表于 27-6-2013 11:48 PM
控方很厚道,
没有控告死者强奸拿督儿子,
没有向朱爸爸讨...
我鸟的是那只叫扮樹的鸟蛋,这一段:『如果因爲“死到很慘”(雖然我不知道這個有什麽地方慘,也不過是被強奸然後殺掉這種小事而已),而害一個無辜的人坐牢,才是沒有天理。
要跳樓就給他去跳樓吧,這種不會思考的人……』 。。看了让人死爸火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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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8: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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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3230 发表于 28-6-2013 10:30 AM
我鸟的是那只叫扮樹的鸟蛋,这一段:『如果因爲“死到很慘”(雖然我不知道這個有什麽地方慘 ...
朱爸爸第一次打击是失去女儿,
朱爸爸第二次打击是被枉法的司法,执法部门羞辱,
现在把几个涉按的干掉也无法补偿他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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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0: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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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五點“失蹤”(我不能説是被擄,因爲沒有證據說是被告擄走的,還有可能是自願走的?),然後晚上2點被發現……
算得來是9個小時,9個小時内可以做很多事情。
死者有三個人的精液,並不能排除死者是個喜歡濫交的人,玩什麽4P自然是正常的事,加上時間是晚上,常識上來說只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自願發生性行爲就可以不能説是強奸了。
被殺害的話搞不好是玩了後被其他人所殺,兇器找沒有,無法證明被告殺害死者,無罪釋放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有什麽問題呢?
要告人,至少以“強奸”來告,或許還有的玩,可惜那個老頭走錯了一步,連女兒也失去,呵呵。
我看了那個要跳樓的照片,記者還有時間回頭望向鏡頭yeah,三個人根本就是做戲牌照炒新聞,要跳樓的話,早就跳了,還要人來阻止?
要知道真兇,也就只有死者知道,或許他去見見死者可以得到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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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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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樹H 发表于 28-6-2013 10:29 PM
晚上五點“失蹤”(我不能説是被擄,因爲沒有證據說是被告擄走的,還有可能是自願走的?),然後晚上2點被發 ...
有谁能够找到这家伙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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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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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樹H 发表于 28-6-2013 10:29 PM
晚上五點“失蹤”(我不能説是被擄,因爲沒有證據說是被告擄走的,還有可能是自願走的?),然後晚上2點被發 ...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報道? 那請你告訴我, 爲什麽受害人失蹤時, 其一起跑步的妹妹在現場找到受害人有血跡的鞋和髮夾人卻不見了? 受害人脫了鞋然後吐血跟人走了? 你有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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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1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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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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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13 发表于 28-6-2013 06:18 PM
那个法庭都很好笑, 难道要有 video 才是有 proof
有video也可以说是假的!! sound like me look like but not me.... 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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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04: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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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负责查案,检控出了疑点,死者身上除了被告精液还有第三者精液,法官宣判意味警方还没全面破案,
警方既然知道被告及第三者精液存在,这案件不能说已破案,警控方有责任继续跟进,
将冤案查个水落石出,还冤魂以及她家人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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