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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07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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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cwk82 于 9-10-2007 11:19 AM 发表
大家来认识异端 - 加短片 (圣笑圣哭)
如何分辨异端?
1.不信神是创造者
2.不信神是“三位一体”的神;或认为是三位三体。
3.不信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
4.不信耶稣藉童贞女玛丽亚所生。
5.不信任有原罪(先天性之罪)。
6.不信耶稣是无罪的完全人。
7.不信圣灵是神。
8.不信圣经是无误的。
9.不信主耶稣是唯一的救法。
10.不信耶稣的身体从死里复活。
11.除圣经之外,增加自己的经典,并施与圣经为同等地位。
12.删减或增添圣经的内容。
13.自称为他们的教会才能叫人得救。
14.自称为神或先知,并自称得着神特别新的启示。
15.强调靠行为得救。
謝謝分享。
但有段聖經節我不明白,因為與你所貼的第六條有所沖空,希望先生能解明:
羅馬書八章3節: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 在 肉 體 中 定 了 罪 案 .
這裡說到『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與第六條相沖突。請問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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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07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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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 真正基督跟随者 的帖子
我所相信的神不是混乱的神,
我所相信的圣灵不是会让人失去理智的圣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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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07 1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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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的特性
?? 1、自称信仰最正确: 使徒信经有一句“我信圣而公的教会”,意思是全世界蒙恩得救的教会都是属于神的。但异端通常都会自称为信仰最纯正信的教会,它们猛烈批评正统教会和正统的教义,指责它们堕落败坏,离开真道,遭神离弃而另立新的教会,只有它们是合神心意的。例如西方一个名为“守望台”,又称为“耶和华见证人教会”的异端,认为一切正统教会都不是“真教会”,只有它们仍然遵从神的命令。这道理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在主里所有的教会是一体的,应该追求“合一”而非“唯我独尊”。很多异端教会不是向未信主的人传道,反而专向基督徒下手,引诱他们离弃真道而转往其他教会去,并认为它们的使命是要拯救堕落了的基督徒。这应验了主耶稣所说的,在末后必有假先知起来迷惑神的选民(参太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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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袖自视最高权威: 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但异端的领袖或创办人,把自己的言论和著作视为最高权威,把自己教义,讲论和生活模式当作信徒生活的最高指示,其权威比圣经的教导更高。有些异端更把领袖神格化而作为敬拜的对象。认为领袖得到特别的启示,在教会里有神圣超凡的地位。例如他们常常称自己是世界上“最后的先知”、“末世最后的仆人”、“再临的基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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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定圣经真理教训: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我们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权威,但有些异端不接受正统基督教的主要教义和信仰,否定圣经的权威,主张“圣经已经过时了”、“圣经不过是一本人写的书”等等。例如,他们反对“三位一体”、“因信称义”、“除了基督没有别的救恩”等等正统教义。有些异端歪曲圣经,断章取义,传播“耶稣基督只是一位先知,并不是神”等等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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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圣经以外加添新道理: 有些异端不但否定圣经真理,更把自己的新道理强加进圣经。圣经以外加添了好几本书,自称有“新的启示”,这些书比圣经更具权威,是神在现今世代直接向他们启示的真理。例如,摩门教认为“摩门经”、“无价珍珠”等书都是上帝的启示。但使徒约翰已经清楚地警告信徒,绝对不能在圣经的教训以外,增加或者删减任何启示(参启22:18-19)。所以,信徒除了要识别异端而参考这些著作以外,绝不可当作属灵书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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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常强调末世来临: 有些异端自认最了解末世奥秘,非常强调及传扬世界末日的可怕,带给人类危机感,使人恐慌。他们宣称惟有加入他们行列,才可以避免灾难。例如总部设在美国的“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又称为“摩门教”的,他们说神在末世要在美洲建立圣城锡安,他们就是神末所要建立的教会,惟有加入他们的教会才有盼望。另外,有些异端更明确说出世界末日的时间,届时会有大灾难;又或者自称基督,这些都无非是引诱人加入他们的教会。圣经却说主再来的日子,没有人知道,只有天父知道(参太24: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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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外界隔绝: 一般异端都与外界断绝关系,非常封闭,他们反对其信徒与外界交往,除非是向其他人传教。有些异端更鼓励或强迫信徒脱离家庭,自成一群住在一起。好些异端对信徒的思想和行为加管制和操纵,例如“东方闪电教”,不许信徒听福音广播。异端为了防止信徒听到正确的真理之后,离开他们的教会,就阻止信徒与外界交往。 以上只是一般异端的特征,可能有些异端只有其中三四个特征,信徒要按实际处境,运用这些原则小心分辨!紧记异端的道理必定叫人沉沦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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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07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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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端的成因??明白异端产生的原因,不但可以帮助我们防备异端,更可以让我们反省自己的信仰光景。西方与中国的社会文化和背景分别很大,所以异端兴起的原因都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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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方异端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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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般教会的腐败与堕落成了异端的诱因。异端攻击一般教会的失败,说现今正统教会已经堕落。因为他们看见传统教会中基督徒种种的败行,例如犯奸淫、领袖们争权夺利等问题,所以他们说要兴起另一所新的教会,恢复教会的纯洁。他们认为,单单信耶稣,生命却没有改变,是不合理的,于是极强调要以行为来赚取救恩,渐渐偏离真理,最后成为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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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撒但利用一些神迹奇事、新奇的信仰来迷惑人。撒但让某些人拥有新奇的能力,他们厌弃纯正的真理,追求怪异的经历,离开玻统的教会,自成一派,成为了异端。如:加拿大“圣笑派”,即多伦多葡萄园教会,他们追求属灵恩赐和信徒的怪异经历,有兽叫、被击倒、圣笑、仰卧、昏迷等。 今天有些基督徒缺乏经历神的作为,只是头脑理性上相信主,当他们发现异端信徒有很多奇怪的经历和道理,就被吸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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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社会异端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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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些人不懂得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就胡乱按自己的意思曲解圣经。他们没有忠心地传扬基督的救恩,产生极大的信仰谬误;甚至有人利用宗教来满足个人的私欲。例如,有些人自称是神的先知或很有恩赐的仆人,拥有从神而来的权柄,要教会服从他们、供养他们等等。 中国广东连平县有一个称为“冷水教”的异端,就是源于一个农妇歪曲基督教义,信奉荒谬的“冷水万能”,并称耶稣为“天阿爸”。受骗的信徒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的村妇、老弱病残者,相信人生病不用吃药打针,饮冷水即可痊愈,甚至可用冷水灭农作物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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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内地幅员广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相当严重,一些贫困地区对现实失望甚至绝望的人民,惟有望天打卦祈求神迹出现。例如,“生命粮”过分着重神迹医病,却忽略神的救恩,创立人被信徒神化,把他等同基督,吸引了祈求神迹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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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内地民众普遍存在信仰危机,缺乏精神寄托,亦成了异端发展和延的肥土。被中央政府打为邪教的“法轮功”,有许多知识分子及官员参与,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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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些信徒的基督教信仰根基不稳固,一些传道人装备不足、教导不足,大部分信徒都不晓得分辨异端,这就使异端有机可乘,兴起迷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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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07 1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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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责:
分辨异端不仅是传道人的责任,而是和每位信徒的责任。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1-2和以弗所书4:14-16教导我们,每一个信徒都要在属灵的事上成熟长大,在真理里长进,装备自己,穿上全副军装,抵挡魔鬼的诡计,不受异端迷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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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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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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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03: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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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9-10-2007 11:58 PM 发表
謝謝分享。
但有段聖經節我不明白,因為與你所貼的第六條有所沖空,希望先生能解明:
羅馬書八章3節: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
我来解释那段.
一般, 我们相信"耶稣是完全的人, 完全的神"
我们知道耶稣虽然降为人,但是在他以人形式活在世上时,
他自己没有犯过任何罪, 所以我们相信耶稣是无罪的完全人.
只有无罪的人, 可以担当有罪的人的过犯.
既然耶稣担当了世人的罪, 就变成了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耶稣的罪, 不是他自己的罪, 是我们的罪.
就是这么一回事....
有些异端, 是认为耶稣既然为人, 但人人会犯罪, 所以耶稣人形式活在世上时,也犯过罪.(抹杀耶稣是完全的神)
有些异端,就倒回来, 认为耶稣虽然是以人形式活在世上,但是并没有人的七情六欲,所以不会犯罪(抹杀耶稣是完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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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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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ymothy 于 11-10-2007 03:32 AM 发表
我来解释那段.
一般, 我们相信"耶稣是完全的人, 完全的神"
我们知道耶稣虽然降为人,但是在他以人形式活在世上时,
他自己没有犯过任何罪, 所以我们相信耶稣是无罪的完全人.
只有无罪的人, 可以担当有罪的人的过犯.
既然耶稣担当了世人的罪, 就变成了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耶稣的罪, 不是他自己的罪, 是我们的罪.
就是这么一回事....
有些异端, 是认为耶稣既然为人, 但人人会犯罪, 所以耶稣人形式活在世上时,也犯过罪.(抹杀耶稣是完全的神)
有些异端,就倒回来, 认为耶稣虽然是以人形式活在世上,但是并没有人的七情六欲,所以不会犯罪(抹杀耶稣是完全的人)
先謝謝提摩太弟兄的代勞。
你的意思是說,這段經文裡所說的『罪』,是指着我們罪人的罪說的,並不是指耶穌的罪說的,因為耶穌是沒有罪的;對嗎?
然而,羅馬八章3節很明顯的這罪是指着主耶穌說的,並不是指着我們罪人說的。
羅馬書八3節:『既然耶稣担当了世人的罪,(耶穌) 就变成了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因此,這段話是明明白白的指主耶穌的罪,不是我們罪人的罪。這樣,就與ycwk82所列的第六點有沖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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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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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1-10-2007 10:43 AM 发表
先謝謝提摩太弟兄的代勞。
你的意思是說,這段經文裡所說的『罪』,是指着我們罪人的罪說的,並不是指耶穌的罪說的,因為耶穌是沒有罪的;對嗎?
然而,羅馬八章3節很明顯的這罪是指着主耶穌說的, ...
因为耶稣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
杠起了我们的“罪”,
为我们的“罪”(不是他的罪),代替了我们的“刑罚”,
这是“人”的罪。
明白了没有?耶稣确实是个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
而这里“明明指的”依然是我们的罪
羅馬書八章3節: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 在 肉 體 中 定 了 罪 案 .
羅馬書八3節:『既然耶稣担当了世人的罪,(耶穌) 就变成了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请看“担当了”这三个字,也指“杠起了”,“代替了”,
更加是“献在祭坛上的”“羔羊”,成为“赎罪祭”,
在祭坛上代替了我们,他是我们的“代替者”,代替我们我们受“刑罚”。
请留意,红字。
[ 本帖最后由 ycwk82 于 11-10-2007 12:2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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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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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1-10-2007 10:43 AM 发表
因此,這段話是明明白白的指主耶穌的罪,不是我們罪人的罪。這樣,就與ycwk82所列的第六點有沖突了。
根本就不是指主耶稣的罪,而且根本就是指我们(人)的罪。
请再看回你自己贴的那两节的经文。
那边更本就没有指是耶稣的罪(耶稣根本就不曾犯罪),
是 以我们的形式(肉体),代替了我们,
我看你对救赎论有点“疑惑”,
让我们先来了解,请问你是基督徒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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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0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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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cwk82 于 11-10-2007 12:32 PM 发表
(1)根本就不是指主耶稣的罪,而且根本就是指我们(人)的罪。
请再看回你自己贴的那两节的经文。
那边更本就没有指是耶稣的罪(耶稣根本就不曾犯罪),
是 以我们的形式(肉体),代替了我们,
我看你对救赎论有点“疑惑”,
(2)让我们先来了解,请问你是基督徒么?
(1)讓我們平下心來,並把我們先入主的觀念擺到一边,簡單的,來看一看聖經羅馬書八章3節怎麼說(和合本):
羅馬書八章3節: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 在 肉 體 中 定 了 罪 案 .
這段經文裡題到『神....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等項目。
首先,『神....自己的兒子』,這兒子是誰?就是主耶穌基督-這點相信大家都不會有疑問。
接着又說:『成為罪身的形狀』。請問,是誰成為罪身的形狀?肯定不會是我們,因為神差遣祂兒子來到地上之前,人早已經是罪人。那麼,這『成為罪身的形狀』的又是是誰?由上下文來看,當然就是指『神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絕對不是我們這些已經是罪人的罪人。而且,後面又說,這成為罪的形狀的,『作了贖罪祭』。作了罪贖罪祭的,也絕對不是我們這罪人,100%也是這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因此,『神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等等,都是指着主耶穌說的,沒有一項是指着我們這罪人說的。
(2)我稱凡信入主名得救的為『弟兄』,並稱耶穌基督為『主』,你說我是不是基督徒?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11-10-2007 03:05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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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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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cwk82 于 11-10-2007 12:18 PM 发表
因为耶稣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
杠起了我们的“罪”,
为我们的“罪”(不是他的罪),代替了我们的“刑罚”,
这是“人”的罪。
明白了没有?耶稣确实是个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
而这里“明明指的”依然是我们的罪
羅馬書八章3節:
律 法 既 因 肉 體 軟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兒 子 、 成 為 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 在 肉 體 中 定 了 罪 案 .
羅馬書八3節:『既然耶稣担当了世人的罪,(耶穌) 就变成了罪 身 的 形 狀 、 作 了 贖 罪 祭.』
请看“担当了”这三个字,也指“杠起了”,“代替了”,
更加是“献在祭坛上的”“羔羊”,成为“赎罪祭”,
在祭坛上代替了我们,他是我们的“代替者”,代替我们我们受“刑罚”。
请留意,红字。
你所提的點都同意(因為都是基本信仰)。
問題是,因着『成為罪身的狀』指的是主耶穌,請問,為什麼主耶穌會『成為罪身的形狀』?祂不是無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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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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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1-10-2007 02:59 PM 发表
你所提的點都同意(因為都是基本信仰)。
問題是,因着『成為罪身的狀』指的是主耶穌,請問,為什麼主耶穌會『成為罪身的形狀』?祂不是無罪的嗎?
那你是认为 耶稣也有罪,也是个罪人咯?
还是,你是想提出这个问题来让大家脑力激荡一下?
如果你认为耶稣也有罪,那么你的救赎论就有问题,
也就是“肯定”被指为异端了。
你说,耶稣的肉身里也有罪住着,那么如果耶稣有罪
(1)他就不是神
(2)他就不够资格做救主
经上说耶稣是无罪性,也无罪行,因他由圣灵而生(太1:18,20)
“神使那无罪(原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最(赎罪祭),
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约一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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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05: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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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11-10-2007 02:59 PM 发表
你所提的點都同意(因為都是基本信仰)。
問題是,因着『成為罪身的狀』指的是主耶穌,請問,為什麼主耶穌會『成為罪身的形狀』?祂不是無罪的嗎?
为了解决在肉身中间的犯罪,神的儿子必须亲自成了肉身,因为他在肉身中间定了罪案,就在人有罪身的形态中间解决了罪,以致他藉永恒生命无限的大能,透过圣灵把自己献给上帝,来得胜掌死权的魔鬼。
这样在肉身中间,耶稣基督胜了那在肉身要寻求死据的罪的权柄,这样耶稣基督就把得胜赐给凡在肉身接受他、承认他,因为他的肉身代替了我们肉身的罪。
有一本李常受的书,其中一段说:耶稣的肉身是罪身,有罪在他身上,所以他一定要死。这是非常错误的教训。耶稣基督不是一个罪身,耶稣只有罪身的形状,他在罪身中间有了像我们这有罪的人的身体的形状,而他没有罪,所以他是代罪死。我们的死是因罪而死,基督的死是为罪而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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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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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cwk82 于 11-10-2007 04:55 PM 发表
那你是认为 耶稣也有罪,也是个罪人咯?
还是,你是想提出这个问题来让大家脑力激荡一下?
如果你认为耶稣也有罪,那么你的救赎论就有问题,
也就是“肯定”被指为异端了。
你说,耶稣的肉身里也有罪住着,那么如果耶稣有罪
(1)他就不是神
(2)他就不够资格做救主
经上说耶稣是无罪性,也无罪行,因他由圣灵而生(太1:18,20)
“神使那无罪(原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最(赎罪祭),
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约一3:5)
我絕對相信並承認,主耶穌是沒有罪的(林後5:21,來4:15,約壹3:05)。我從來沒有說過祂有罪-這是閣下無中生有,惡意毀謗他人!可見閣下並沒有詳細讀我的話,都是先入為主,自以為是!
林後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來4:15 因我們並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祂乃是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約壹3:05 你們曉得祂曾顯現,為要除去罪;在祂裡面並沒有罪。
我們都承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是無罪的,問題是,羅馬書八章3節卻明明白白的說,這位神的兒子是『成為罪身的形狀』,這話又如何解譯?
羅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KJV
8:3 For what the law could not do, in that it was weak through the flesh, God sending his own Son 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 and for sin, condemned sin in the flesh:
若不懂如何解釋,就乾脆承認不會解,何必又這個異端那個異端,或論斷人家的救贖論有問題等等惡意毀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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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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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认为身为一个很有恩膏的基督徒,是神喜悦的,是神所拣选的。再说如果是一名成熟的基督徒,是不会被邪灵所附身而作出那些畔倒人的作为的。在神圣的聚会中,尤其是在圣灵在做释放医治的时刻,沙但那有这个权柄在此胡非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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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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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cwk82 于 11-10-2007 05:11 PM 发表
有一本李常受的书,其中一段说:耶稣的肉身是罪身,有罪在他身上,所以他一定要死。这是非常错误的教训。耶稣基督不是一个罪身,耶稣只有罪身的形状,他在罪身中间有了像我们这有罪的人的身体的形状,而他没有罪,所以他是代罪死。我们的死是因罪而死,基督的死是为罪而死。
李常受有說過:『耶穌的肉身是罪身,有罪在他身....』這樣的話嗎?
我讀過李常受的書,從來沒發見他有講過這樣的話(恐怕這話是閣下從第三者的著作中得來的吧?)
若他的確有講過這樣的話,請拿出証据來;否則,閣下就是惡意毀謗,在散佈不確實的謊言(約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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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0: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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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cwk82 于 11-10-2007 05:11 PM 发表
为了解决在肉身中间的犯罪,神的儿子必须亲自成了肉身,因为他在肉身中间定了罪案,就在人有罪身的形态中间解决了罪,以致他藉永恒生命无限的大能,透过圣灵把自己献给上帝,来得胜掌死权的魔鬼。
这样在肉身中间,耶稣基督胜了那在肉身要寻求死据的罪的权柄,这样耶稣基督就把得胜赐给凡在肉身接受他、承认他,因为他的肉身代替了我们肉身的罪。
恕在下孤陋寡聞:請問,這些話是根据那處的聖經節?
(1)『他藉永恒生命无限的大能,透过圣灵把自己献给上帝,来得胜掌死权的魔鬼』的有關經節。
(2)『在肉身中间,耶稣基督胜了那在肉身要寻求死据的罪的权柄』的有關經節。
(3)『耶稣基督就把得胜赐给凡在肉身接受他、承认他,因为他的肉身代替了我们肉身的罪』的有關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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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07 10: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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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ycwk82 的帖子
不必魔鬼出马其实也可以有很多古怪的东西。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你的提出的point,出现了常见的加盐加醋现象。例如,提出民智因素,是合理的。但,提出什么异端还是撒旦,就开始夸张了,而且很容易产生同仇敌忾和渲染因素,变成一种stigma。这是灵恩派和福音派的护教言论常见的毛病。请小心。
宗教经验(religion experience)是一般人都会追求的。灵恩派的问题,就是太习惯往所谓“abiblical”的地方作文章。这造成他们习惯把许多东西都用圣经套上然后自圆其说。但,别忘记,许多教会文化的弊病,例如自己不爽人家就说什么“等上帝日后审判”云云,这些都是来自同样的毛病。
所以,若要剖析问题,请别把问题渲染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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