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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kgareth85

佛教如何看待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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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6 09: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心。 同性恋不是人吗?难道你们看小同性恋他们就比你差吗?

不比同性恋者强就别看小别人,我隔壁学校那间女校的女生他们的成绩比你们好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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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9-2006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布飘扬 于 21-9-2006 02:34 PM 发表
从佛教的角度来看:
1)异性恋爱并不比同性恋爱来得殊胜,
2)同性恋爱并不比异性恋爱来得更需要改变,
3)佛陀从不教导:在家人必须是异行恋;或者说同性恋需要变成异性恋。
4)佛陀从不教导:你们应当/ ...

分析的不错,但是华人不是有句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吗??
如果选择同性恋,那就等于断了香火,那就无后,也可以算是不孝的一种。佛教把孝道看得很重,四重恩里第一就是父母恩,如果是这样,那同性恋就是有伪佛教教法了。在说如果同性恋的风气普及化,那及有可能会影想下一代。随然说同性恋是两人的事,但是这种关系也有可能会影响家庭,社会。是否同性恋者应该考虑到自己的感受,还是学习体谅?????
我并不是对同性恋存有偏见,只是想把问题分析清楚,摊开来考论,请不要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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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近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2-9-2006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德源 于 22-9-2006 09:41 AM 发表


对了。所以不应该以业障、造业之类的看法加于同性恋者的身上。我就是想要强调一点就是这些都是个人的看法而非佛教的看法。

这种的看法没有帮助什么,但却可能造成他们心理的困扰。一棵困扰的心又如何听得进 ...


我认同德源兄的看法,这种说法可能造成他们心理的困扰。

但是我们且要冷静地想一想,我们这里的每个人何尝不是正受着业障,都有业障在身呢?我们身而为人,不都是“业”的所造和结果吗?只不过我们把不把这些东西看成是好的或坏的罢了。好的,我们就说是福报,不好的我们就说它是业障。另外更重要的,倘若清楚地知晓,他们同性恋这种“业障”和我们身上的业障在本体上是一样 ---- 他们的同性恋和我们的异性恋在本体上都是相同的,不是让人释怀吗?

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所谓的业障本质上就不存在,所以它是无常的,会消失的。这不是让人更有希望吗?

宗萨蒋扬钦哲说得好,无常不是什么令人绝望的东西,很多时候无常代表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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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6 0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2 wkgareth85 的帖子

您说的没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正是华人的传统观念之一,只是这观念到今天也已经不是一成不变,不是所有人都秉承这样的观念了。

佛陀成道后,他的家人也先后追随佛陀出家,兄弟、儿子、姨母、妻子、释迦族众王子、媳妇等,都放弃了世俗生活,出家修行,成就圣果......,众所周知,佛陀最亲近的家人最后都成道,都没有留下后代。

繁衍后代,并不是报答父母最好的方式,更不是唯一的方式。

有没有后代,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佛陀从不教导佛弟子为繁衍后代而烦恼。因为,现实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后代,无论他想或不想。佛陀没有教导做子女的要以生儿育女来显示孝顺。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世人的执取,不是佛陀的教导,
反而,佛陀曾说过,"单身"也是在家人的福份之一,因为他不必为家庭烦恼,只是很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拼命想成立家庭"束缚"自己......。

同性恋是一种执取,异性恋、繁衍后代也是一种执取,两者并没有谁比谁优先。

[ 本帖最后由 白布飘扬 于 22-9-2006 01:1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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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6 0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不会”传染“

同性恋是同性之间的"爱染"的一种表现,属于人与人之间爱染的一种面貌。不要担心"同性恋"会"传染",因为你知道,一个人的性取向并不容易改变,同志不容易变成异性恋,异性恋也不容易变成同志,除非他们原本就有潜伏的情感。

佛教是教导人们不要沉溺在欲望之中,欲界众生最难断的烦恼结之一就是男女之间的执取,(当然,这里不是单指异性恋),而欲望的断灭是学佛的目标之一

[ 本帖最后由 白布飘扬 于 23-9-2006 02:1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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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近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2-9-2006 0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布飘扬 于 22-9-2006 01:16 PM 发表
您说的没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正是华人的传统观念之一,只是这观念到今天也已经不是一成不变,不是所有人都秉承这样的观念了。

佛陀成道后,他的家人也先后追随佛陀出家,兄弟、儿子、姨母、妻子、释迦 ...



善哉!善哉!说得好,文理兼备。末学十分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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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6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众生本来就是平等的,只是受着各自因业果报而在不断轮回受苦或享乐。

只有心存慈悲,行践慈悲,真悟慈悲的人才会看见眼下一切差别苦恼,都只是一场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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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9-2006 04: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提供宝贵的意见及看法于小弟,这里真的是个有问必答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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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6 06: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布飘扬 于 22-9-2006 01:16 PM 发表
您说的没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正是华人的传统观念之一,只是这观念到今天也已经不是一成不变,不是所有人都秉承这样的观念了。

佛陀成道后,他的家人也先后追随佛陀出家,兄弟、儿子、姨母、妻子、释迦 ...

回答的好!妙!值得鼓励!如果大家都能够清楚了解这些观念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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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近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2-9-2006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里放上宗萨蒋扬钦哲的一段问答录:

问:请问仁波切,下午我看了一位病患,他是出家人,他只是被蚊子叮到就得爱滋病,但是他不能对别人解释,只能闭关自己治疗,这对他来讲是个障碍,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答:我认为蚊子不可能造成爱滋病。(问:但是我听他的信徒这么说的。)那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有关爱滋病患者的事情。我有很多朋友得到爱滋病,对我来说,他们甚至比我们对当下有更多的觉知,对生命有更多的珍惜。在爱滋病患者和我们之间,我看不到任何的不同,唯一不同的地方也许是我们对爱滋病的观念,他们是患者的观念。并不是我们没有爱滋病就不会死,我们一定会死的,是快是慢没有人知道。有些爱滋病患者可以活很久,他们唯一最大的痛苦,就是被那些没有染上爱滋病的人放弃了、背叛了。

我觉得这段话能给我们在同性恋的事情上有些启发。

出处:《柔和声》第19期,悉达多本愿会出版。

[ 本帖最后由 喜近曲 于 22-9-2006 11:0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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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9-2006 02: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近曲 于 22-9-2006 10:44 PM 发表
我在这里放上宗萨蒋扬钦哲的一段问答录:

问:请问仁波切,下午我看了一位病患,他是出家人,他只是被蚊子叮到就得爱滋病,但是他不能对别人解释,只能闭关自己治疗,这对他来讲是个障碍,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

似乎同性恋者遇到的问题跟爱兹病患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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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9-2006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近曲 于 22-9-2006 10:44 PM 发表
我在这里放上宗萨蒋扬钦哲的一段问答录:

问:请问仁波切,下午我看了一位病患,他是出家人,他只是被蚊子叮到就得爱滋病,但是他不能对别人解释,只能闭关自己治疗,这对他来讲是个障碍,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

很好的分享,讓我明白一些事物的道理!
謝謝你的分享!也期待這書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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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近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5-9-2006 06: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2 deppflyer 的帖子

好的。不过这不是一本书。它其实是一个电子刊物,以PDF的形式。可是有些不幸的,出版者将PDF给锁上,所以不能直接copy and paste。

倘若有想要看的,可以短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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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9-2006 1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bykiller3 于 22-9-2006 09:53 AM 发表
好心。 同性恋不是人吗?难道你们看小同性恋他们就比你差吗?

不比同性恋者强就别看小别人,我隔壁学校那间女校的女生他们的成绩比你们好得多了

当然,同性恋不比异性恋的人差咯。
女校=同性恋吗?这个例子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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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6 12: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halwin 于 25-9-2006 11:08 PM 发表

当然,同性恋不比异性恋的人差咯。
女校=同性恋吗?这个例子怪怪的。

对咯,女校不一定是同性恋的哦,我看过有些看到男生打球还是会忍不住尖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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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6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 是恶业的招感?

刚才在南洋看到的,可以做个参考。期待社会有些辩论,也提出多一些看法。

整理:心发

月前本地作家欧阳文风出柜,引起教界教外各种不同的看法与争议。佛教又如何看待同性恋?台湾《弘誓》佛教杂志在最新一期的内容里特策划“中流砥柱,在彩虹下与红潮中”的专题,探讨佛教与同性恋的现象,内有台湾出家人、台湾佛教学者等的议论文章……现特整理部分内容供读者参阅,欢迎读者回应,分享不同的意见和异见……


台北市政府连续7年编列预算补助同性恋活动,9月底更将有30对同性伴侣,在市府举办的同志公民运动中完婚。此事件引至多名宗教人士为此公开抨击北市府放任同性婚姻合法化,将助长“亡国灭种”,甚至让爱滋病毒加速扩散,家庭伦理沦丧。这则新闻让人触目惊心,同为宗教人士之一,笔者忍不住要为同志(同性恋者)说几句公道话。

平心而论,爱滋病毒加速扩散,家庭伦理沦丧,并不必然与同性恋有绝对关联,异性恋日益加剧的性泛滥,反倒难辞其咎。“亡国灭种”的指控,实在是太过沉重了!其次,并非所有的宗教,都将同性恋当作是必须予以遏止、惩罚或改造的罪恶。依佛法观点,同性恋与异性恋有其共同特质:

一、情欲是生理与心理的综合反应,生理的讯息固然会扰动心理,但心理的欲念也会导致生理的渴求。

二、情欲是自体爱所延申出来的境界爱,是我爱所拓展出来的我所爱。在诸种欲望之中,情欲系缚众生的力量最为猛烈,它能覆障解脱,但并不是罪恶,因此被归类为“有覆无记”法。

三、中国古谚云:“万恶淫为首”。原因是:情欲本身虽无罪,却可能因纵情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

四、因此,修道者必须戒绝情欲,专修梵行,以获致心灵的超脱;世俗人虽不必戒绝情欲,却必须节制情欲(不邪淫),以保障家庭的和谐,配偶与后代的福乐。

五、众生名为“有情”,因此情欲是大多数众生的自然反应。在修学佛法的过程中,情与欲可依戒学以节制之,依定学以远离之,依慧学以超脱之——透过戒律的规范,可以让人节制情欲的发展。透过禅定的修习,可以让身心轻安,自然离欲。透过智慧的观照,可以将情感转化,并升华为疼惜众生的大慈悲心。

情欲没有神圣与罪恶的分野

异性恋与同性恋,同样都是情欲,因此拥有情欲的共同特质——两者都是动物本能,并没有神圣与罪恶的分野,也没有蒙受祝福与承受诅咒的殊遇。两者的情欲,同样构成系缚身心的猛烈力道;同样会因纵情恣欲或独占心态,而导致伤己伤人的罪行;同样可予以节制(如忠于配偶)或予以戒绝(如独身修行);同样可予以转化或予以升华(如广慈博爱)。

也因为佛法对情欲有如上见地,因此在佛教中,同志较未受到宗教性的压迫与诅咒,也并未被视作需要“矫治”的病患;同志的情感生活,并未受到众多的注目与讨论。难免还是有些负面的声音,出现在佛教圈里。此中最常听到的就是业障论,声称同志的性取向,来自恶业的招感。然而我们要问:

一、同志较诸异性恋者,真有较为深重的罪业吗?是杀、盗、淫、妄的哪一桩,足以与同志产生必然的因果关联?要知道,同志的身心状态,大都良好;同志本身,并不因其性倾向而受生理或心理之苦;只要对他们不施以歧视、压迫,他们是可以自得其乐的。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时候并非来自其罪业,而是来自异性恋主流文化的社会压力。

二、同样的荒谬逻辑,出现在对待女性、残障、病患、灾民、奴隶与动物的身上。好像她(他、它)们屈居弱势而承受苦迫,是活该报应似的。这种浓厚宿命论气息的“像似佛法”,广泛流传于佛教界,以紫夺朱。持此论者,不但无心帮助众生离苦得乐,而且经常对受苦众生“伤口抹盐”,让她(他、它)们倍增二度伤害。

三、退一步言,即使同志的性取向,真有来自恶业招感的成分,但试问无始生死以来,谁能保证自己没有恶业?各种不同的恶业,招感不同的苦异熟果。面对众生的苦异熟果,佛弟子理应学习佛陀的“护生”精神,悲悯、拔济、协助其离苦得乐,断无视其苦为“恶业招感”而予以压迫与诅咒之理。

四、恶业有种种,歧视、压迫以恼害众生,正是恶业之一。准此,同志未必会制造干犯众生的恶业,反倒是对同志的歧视、压迫与恼害,肯定就是恶业;社会中如果存在这种共同偏见,那就是恶法“共业”。因此歧视同志的异性恋者,应该断除如是恶业,并以“平等对待一切众生”的清净共愿,来改变歧视同志的恶法共业。

搅拌出更多的恶业与苦迫

异性恋主流文化对同志所施加的恶业,只要一日不改,那么,同志将自己的性倾向当作是一种深邃的秘密,就成为无可避免的心理自卫机转。这或许也导致许多同性恋情,因于当事人的焦虑感、不安全感,以及欠缺社会性支持,而无法免于悲剧性的结局,乃至造成了部分畸形发展的性泛滥现象。世人面对此诸同志悲情,不但无法体会“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理,反倒有意无意地将这些恋情失败的悲剧与性泛滥的现象,拿来证明同志在品格与生、心理方面,确乎较为卑劣,这当然更激发了同志的愤懑之情与不平之鸣。这种恶性循环的互动模式,于是搅拌出了更多的恶业与苦迫。

作为一个“众生平等论”的服膺者,佛弟子应大力支持同志争取平等对待的权益,如同支持性别平等、阶级平等与物种平等一般,而不只是保持高度礼貌的缄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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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6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知道的台湾同性恋佛教徒

文:杨惠南(台湾台大哲学系退休教授)


1997至2001年间,笔者曾针对台湾唯一的男同性恋佛教徒社团——童梵精舍,及其相关网站——梵志园,做过访问调查。笔者发现,这些男同性恋佛教徒所最关心的,有下面两大议题:(1)以“众生皆有佛性”、“众生平等”,诠释同性恋佛教徒也有信仰佛教、修行、出家、成佛的权益。(2)以时空背景的改变,诠释歧视同性恋的戒律不合时宜,并进而推论到同性恋者的行为,并不违反戒律。

一、台湾同性恋佛教徒对“众生皆有佛性”的看法

就第(1)点中的“众生皆有佛性”而言,梵志园网站一位网友回答说:“佛教主张人人皆有佛性,‘皆有佛种子’,所以当然可以接受。”而另一位网友则说:“同性恋当然可以成佛,因为佛性是本具的,注意‘一阐提’也是有佛性的喔,所以请大家都来学佛法。”访谈中,当笔者问到“需不需要同性恋出家人来创建同性恋道场”时,梵志园站长回答说:我觉得这没有关系。……去标榜这样,我觉得不是很重要,因为佛法本来就是平等的,不管谁来,因为这对出家僧人他有平等心,不管是谁来,他都会去接受他,并不一定要标榜异性恋者才可以去。对于同一个问题,童梵精舍创办人也有相似的看法:如果真的出家的话,真正出家的时候,等于你不能有执著了,你不能说我就是要去度化同志,那其他人都不度化,那表示你有私心,那你干脆不要出家。

二、戒律与台湾同性恋佛教徒

其次,就第(2),有关同性恋行为是否违反戒律的问题来说,童梵精舍与梵志园的同性恋佛教徒们,一致认为戒律是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下的产物,可以随着时空的改变,而作弹性的解释。因此,同性恋行为并不违背戒律。梵志园网站某网友的留言,是最典型的例子。他说:过去我曾为同性性行为是否如法困惑过,但现在比较坦然,因为我个人认为戒律是人为建构而成,不是不能改变的,特别是不合理且带有歧视意味的戒律。网站上的一篇留言,曾引述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做了这样的评论:根据澳州佛学者Peter A. Jackson研究指出,巴利文《律藏》中记载,佛陀在得知僧团中有两性人,原现男众相反转现女众相后,仍同意其转入比丘尼僧团继续修行,并未将其逐出僧团(Vinaya, vol.1, p220)。甚至经典记载一位名为Soreyya的两性人证得阿罗汉果位(Malalasekera, 1960, pp.1311-1312),及一位爱恋佛陀色身的比丘Vakkali,在佛陀开示诸行无常的真谛后,证得阿罗汉的故事(Malalasekera, 1960, pp.799-800)。……斯里兰卡南传佛教学者A.L.DeSilva便坚持,“我们并没有理由论断一般同性恋者就比一般异性恋者贪著色欲或在菩提道上意志薄弱”……换句话说,根据经典的记载,佛陀对待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标准是一样的……。基本上网友们认为戒律是时空下的产物,没有一成不变的道理;戒律必须随着物换星移,而做适时的改变。

三、女同性恋佛教徒的出柜问题

依照金赛的研究,女同性恋者和男同性恋者的人口比例差不多。因此,台湾应该存在着不少女同性恋佛教徒。然而,笔者研究台湾同性恋佛教徒的4、5年中,仅仅找到一位女同性恋佛教徒。她虽然接受了我的研究助理的访问,却不愿和笔者亲自面谈。这意味着女同性恋佛教徒的“出柜”问题,比男同性恋佛教徒来得严重许多。在两段访谈当中,有两件事情值得注意:第一件是,(女)同性恋佛教徒不须组织一个专属的道场或团体。第二件则是:性别差异应该泯灭。在这两件事情当中,后者是前者的理由或原因。也就是说,在佛教的教义当中,由于性别的差异必须泯灭,因此不须要创立一个专为(女)同性恋佛教徒服务的团体或道场。

笔者曾在多篇研究论文当中,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设法废止或修改佛典中歧视同性恋佛教徒的规定。

(二)建立属于台湾同性恋佛教徒的“主体”论述。

(三)建立并落实以“缘起论”为中心的深层生态学。

笔者认为,任何极端类型的“本质主义”,都是违反佛陀教义的;这是因为“有因有缘”的“缘起论”,才是佛陀的中心教义。缘起论中的“缘”(条件),固然如傅科所说的那样,包括今生今世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却还包括过去世所造的“别业”和“共业”。而在别、共二业当中,还存在着无法改变的“定业”。这定业,和本质主义者所主张的同性恋者的不变本质,有着相似的内容了。也就是说,从“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龙树《中论》语)的究极观点来说,三世业果,包括定业,都是缘起,因此“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同性恋者没有不变的本质。但如果只就今生今世来说,由于定业不可改,因此不变的同性恋本质仍然存在。因此,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都只说到同性恋特质的一部分,“历史的真实,则处于这二者之间”。这“二者之间”,正是佛法中的“缘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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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6 1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佛弟子,也是男同性恋者

文:骘桦(台湾媒体工作者)


我是男性,今年36岁,台湾北部人,高中二年级接触并皈依佛教,至今仍以佛为师,不曾退转,是一个自认为性取向完全无疑的男同性恋者,也就是在心理与生理层面皆恋慕同性的佛弟子。

年少时,有许多接触不同宗教的机会,会选择佛法为此生的唯一皈依,是因为它说服了我、解答了我对生命现象的诸多疑问,令我深深认同,比如众生分为六道,无分高下,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使我明白——同志是人,亦在人道之中,理应是佛教同所涵盖的,也是救度的范围。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世界,有很多同志在认清楚自己性取向的同时,往往会先滋生极大的恐惧与彷徨。一来,社会倾向异性恋的思维与行为,直接或间接去影响大众的恐惧与彷徨,二来社会倾向异性恋的思考与行为,也直接或间接的教育大众,必须有所谓同样的言行模式;再者,社会上欠缺一个基本模式与范畴,给予同志去厘清与思考,并进而认识自己。

本身已必须承受一定压力的同志,在面对一些出家法师如贯雷般的恶劣发言,怎能不更将压力加诸身上,而极度认定了这与生俱来的“恶报”与“罪行”呢?多年前曾认识几位对佛法渴慕的同志,不只一位告诉我,他们的性倾向在佛教的认定下是恶行的,是罪过的,也就是说他是一个业障深重、不易忏悔的人,绝不可能有翻身或临受光明的机会。而偏偏这样认定自己的同志佛弟子,并不在少数啊!

对我而言,深信与实行着佛陀的教法,就是对待一切有情众生,应怀拥平等与包容的态度,不该再另分出不同的标准视之,也了解到“业”的存在,是各各皆拥有,并无特别与另外的。也就是说,谁无“业障”,谁无过去生呢?既然这样,任一众生的存在,又有什么特别的罪过与不同的呢?

因此每每在佛菩萨像前,甚至在佛门中,我从未因个人的性倾向,而觉得有何罪过或矮下的感受,就必须忍受被以“业障深重”看待,更不会将这样的借口放在前面,当作自己修学佛法的障碍与限制啊!

对照其他宗教对同志的态度,我认为佛教更应该站在慈悲与“众生平等”的佛意上,伸出手来接纳。

这一生能得遇佛法,深感庆幸与欢喜,然身为同性恋者,却不能享有佛陀教法上的平等看待,必须极刻意地掩饰自己不跟从传统婚姻,并不只是宗教因素。然而每回遇见有佛教徒,以为我不婚是为了向法精进而赞叹,真想不打诳语的告诉他:我是佛弟子,也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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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6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佛说一切众生皆平等,身着迷惑尘世不自觉,或欲求无度,或心染诸相,不能自拔,唯依循佛法回头是岸,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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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6 1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昭法师的“同性恋 是恶业的招感? ”#176 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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