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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劳工法令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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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4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nggo365 发表于 23-4-2014 10:46 AM
周末加班 x 2.0/小时
就只有2.0.........做24小时也只是许是x2.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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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14 12: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雇员刚开始上班或停职的工资是按以下的比例来计算:
   (月薪 x 当月的工作天 / 当月的天数)

如果一個未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在當月只上了幾天班便被辭退,那麼公司應否照以上計算法發薪給該員工?
應包括公眾假日(勞動節)和星期六日(公司規定休假日日)嗎?
感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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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14 1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我2013七月尾进这间公司  做到今年四月中大概16号才和我的老板娘中国婆说我做完四月的26号,但是,我5月5去拿工钱了,过后也进了银行 但是银行说我的支票被打回,我想问 她有权利不给薪水吗?我也还没签同意书,也不算正式员工,而且今年的epf到现在还没进给我 一月到山越的。请问 我去report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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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5-2014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将近要CONFIRM的时候,就被公司强迫签下辞职信的,如果不签就裁退我,而且让我blacklist找不到工作。在这情况下被逼签下辞职信。我又没犯错,也没收到任何警告信。心里很不甘心,,,,请问去劳工部告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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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14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公定假日究竟是4天还是5天一个马来西亚日有没有算进去?
另,请问若老板一定要员工在公定假日上班又不愿给3倍薪水,只说用别天来补,那可以用几天补这个假日。
若不同意上班可以吗?
另外,请问有薪资到达多少以上就不可以享OT或一些福利的规定吗?
麻烦各位帮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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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14 10: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在5月5日到新公司上班(有签agreement),直到15日那天我在上班前2小时短讯通知她我因为生病而无法上班(5月8日请过病假,有附上MC和RESIT),下午就收到他的短讯说我不适合,明天不必再去上班了。15日同一天我回复他的短讯说我明白,并询问她如何付我薪水,是需要我的银行户口(他没向我要过)还是需要我到公司去拿,但他并没有回复我。

5月27日,她短讯我说要进户口给我或是准备支票让我上去拿,我就告诉他说直接进户口就行。他回复我以下内容:

工作日为..
5/6/7/8/9/12/13/14 (8天)
RM1500 / 31 x 8days =387.20 - 100 training fees. WILL BE BANK IN RM287.2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0 training fees 是由于签AGREEMENT时有一条著名说:
“  IF RESIGN WITHIN A MONTH WILL BE DEDUCTION RM100 AS TRAINING FEES ”
当然也有 " medical claim as maxi RM30 every month( nid MC with  resit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一天(27日)我回复短讯说: 条款是说如果辞职,但现在不是我自己辞职,所以不应该扣除我100为训练费 , 而是 RM387.20+30(medical claim of 8th may )= RM417.20 并且附上我的银行户口号码。但她就不再回复我。直到今日我查看户口还是没收到任何的钱。我想问...

1。如果一個未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在當月只上了幾天班便被辭退,那麼公司應否照以 “(月薪 x 当月的工作天 / 当月的天数) ” 計算法發薪給該員工?假日算吗?
2. 我是否就像我说的由于不是我个人自动辞职所以不应该扣除我RM100为 training fees?
3. 最迟为何时他必须付我薪水? 如超过了我是否有权利去sue他?

感谢指教!

本帖最后由 apple_kwan 于 3-6-2014 10:2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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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4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现在的试用期效雇主可以有权利到6个月吗?在试用期里是不是就可以不给EPF,SOCSO?求解。。。感觉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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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4 04: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雇主的合约里注明,如果员工在一年内辞职要赔偿公司员工的一个月薪金的数额,这个是合法条约吗?(薪金大约RM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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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4 10:2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有关于辞职被罚款的问题想问题想问。。。不知道可不可以pm我你的电话号码。。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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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14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問  如果試用期3個月   但是我做到2個月 就辭職了  這樣我要賠償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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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4 04: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雇员刚开始上班或停职的工资是按以下的比例来计算:
   (月薪 x 当月的工作天 / 当月的天数)
当月的天数是指一个月里面的工作天数(大概21天)还是全部天数(大概30天)?有包括公共假期吗? 本帖最后由 阿兴 于 26-6-2014 04:2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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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4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劳工法令 上班时间一周是 不能超过48个小时, 如果 一天工做时间是 早上9点到下午6点,星期一至星期五,是肯定没有违反,但,如果是增加 星期六为上班日(一样早上9点至6点),这样是否有违反到劳工法令? 所谓的48小时是否有包括休息时间?有没有注明?

包括休息时间 = 1-6天 = 54小时(这样就违反)
不包括休息时间 = 1-6天 = 48小时(这样就没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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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4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公司产假的, 想问 产假是给已婚的孕妇吗?
如果还没注册的孕妇是否也能得到2 个月的产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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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4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路英雄好,

想藉此平臺詢問一些諮詢。
本公司上班時間是這樣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為10am —— 7pm,星期六上班時間則是 10am —— 2pm。

而最近,公司剛剛強制實行了一項東西,就是星期六不需要上班,不過必須從現有薪水(Allowance不包括)中扣除2天薪水(一個月4星期,4個星期六 = 2天工作日)。我想知道這是合理嗎?

因為據我說知,平時天上班是10am —— 7pm 了,星期六上班半天,基本上是屬於OT(關於這,本人想知道是不是這樣),但公司也沒補錢,所以公司同事也無所謂。不過現在公司強制性說星期六不上班,請問扣錢是合理嗎?

謝謝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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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7-2014 09: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youngboy 发表于 1-7-2014 12:02 PM
请问一下,劳工法令 上班时间一周是 不能超过48个小时, 如果 一天工做时间是 早上9点到下午6点,星期一至星 ...

不包括休息时间 = 1-6天 = 48小时(这样就没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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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7-2014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丝嘉乐 发表于 1-7-2014 03:37 PM
您好,关于公司产假的, 想问 产假是给已婚的孕妇吗?
如果还没注册的孕妇是否也能得到2 个月的产假呢?

孕妇<------没分已婚/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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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7-2014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兴 发表于 26-6-2014 04:21 PM
请问雇员刚开始上班或停职的工资是按以下的比例来计算:
   (月薪 x 当月的工作天 / 当月的天数)
当月的天 ...

月薪---不管工作多少天(不算OT),老板答应你多少,就是多少。
日薪---就用天数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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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4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我已经在一间小公司工作了6年, 这间公司小到只有我一个员工. 前几天老板忽然跟我说公司资金周转不到,要缩小公司, 决定解雇我. 关于赔赏方面, 他说我的薪金在劳工法律那里已算超标额 公司可以选择不赔赏. 真有此事? 如果要赔赏, 通常得赔多少给员工? 如果公司不愿意做出赔赏, 我们劳工应该怎么索取应得的赔赏金?

如果有人有这一方面的了解, 可以帮帮我, 教我该如何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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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8-2014 10: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老板可以把加班的1.5%调去1.0%吗?
我的工钱是1300,不过老板说现在加班费只拿1000块来除后再乘1.0%给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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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8-2014 12:5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想请问下…
我工作时间是星期一到五 10-6.30pm
我跟老板并没签约…
一开始我跟老板娘说我读夜校星期一二可能要早走…
可是事不如意,我星期一到四要工作只可以做星期五,她就要我离职了…
而且那个月的薪水也没给我…
她说因为我当初说我要commision scheme可是第二天上班我就有说我怕我做不到然后她说会给底薪…
可是现在又说因为我一个月拿了4天假所以不能出薪水给我…
那四天里的2天我只拿了半天假…
马来人新年我也只放了一天假…第二天的薪水也没double那些…
请问我可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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