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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意伙伴这样做, 对还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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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意伙伴这样做, 对还是不对?
我本身在做电脑产品批发,有一个PARTNER. 大家合作了三年, 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 一年前, 我们请了一个伙计来帮我们工作. 这个伙计是我的PARTNER认识多年的朋友,就叫他A吧. A工作表现很好, 很勤劳很上进, 也一直有意要创业. 我和PARTNER也很看得起他.
到了最近(十二月),A告诉我说他在外面搞饮食业的生意, 大概过年后就要走了. 我就告诉他,给我辞职信和一个月通知就行了. 我知道也留不住他这样的人材. 我就告诉我的生意伙伴说,A要走了,但是我要A给我一个月通知. 我的生意伙伴听了后也蛮惊讶,但是也同意让A走.
进入一月十多号了, A还是没有给我辞职信, 只是口头告诉我,他做完一月就走了. 我就告诉他, 现在一月十多号了,你就做到二月新年前吧! A告诉我他真的不能,因为新生意那边需要START了. 我听了当然不悦, 因为A并没有做好他本份就要跑掉. 我就和我的PARTNER商量这件事. 我的PARTNER竟然有点不好意思告诉我, A有招他投资该饮食店(他们是多年朋友). 我认为我的PARTNER投资别一行的生意是他的自由, 我并没有阻止他也不会过问. 但是他早知道A是要走了,但是也没有站在公司立场要求他给通知和做好HANDOVER, 是不是属于徇私了呢? 我的PARTNER竟然说, 由于他有份投资A的公司,所以身份尴尬, 因此他不便出口.
站在个人的立场, 我觉得我的PARTNER投资别的生意也没有及早通知我也没想过要以我们公司投资,而是以他个人及家人去投资,是不是有点"不美"呢?
希望大家给给你们的意见. 我很想听听不同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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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0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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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如果入股而言其实很多人都会以个人名义入股,一来简单,不会受本来公司限制,毕竟公司的钱是大家股东的资金,而且公司也是要赚钱的,在投资这方面一定多少会有争吵这样,就如你不一定想投资这产业,也不肯定是不会赚,但是你Partner执意要进,要动用公司(大家)的资金,你也一定不会喜欢,与其这样不如以个人名义入股。其实lz不爽是因为来自于朋友之间的信赖,觉得他事先没告诉你他想做什么,会让你觉得他不尊重你,其实从商业的客观角度看来,他是没错的。如果Lz有兴趣入股,何不也与你朋友说声?我相信这问题其实很容易迎刃而解。
在于那A的事件,其实你朋友徇私的事情我觉得lz很清楚的。是Lz的朋友忘记了还是什么的?其实这方面来道lz可以和你朋友出来喝茶谈谈,就说这是公司制度,不能这样让员工自己跑掉,第公司会造成一定的损失等等,我相信透过利害关系你的朋友会知道的,毕竟他也是老板啊,你的伙伴啊!朋友归朋友,数目还是要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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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0 0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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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问题只有一个,就是A要提早离职而且没有给辞职信。至于你partner在外有跟A有什么生意来往是他个人问题,就算要通知你也是道义上的需要而以。你partner已经表明他立场尴尬,不便插手此事。那就是看你要不要告A关于提早离职而作出赔偿!你的partner没有做任何徇私的动作啊,他也没批准A可以提早离职,你是可以告A的。借楼上的话(其实lz不爽是因为来自于朋友之间的信赖,觉得他事先没告诉你他想做什么,会让你觉得他不尊重你,其实从商业的客观角度看来,他是没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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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0 0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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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问题只有一个,就是A要提早离职而且没有给辞职信。至于你partner在外有跟A有什么生意来往是他个人 ...
飞刀 发表于 22-1-2010 01:47 PM
我本人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如果入股而言其实很多人都会以个人名义入股,一来简单,不会受本来公司限制 ...
calt 发表于 22-1-2010 01:04 PM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0907143&ptid=1847820][/url]
谢谢你们的分析和宝贵意见!
其实我也明白站在公司里场,我的生意伙伴没有什么做错. 因为只要他不是投资同行的生意就行了. 我不爽他没有提早通知我只是我个人立场的看法就他在处理A的辞职问题做得不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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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0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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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 A 提早一个月离开是吗?
我觉得出来做生意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最重要的是怎么样解决,而不是怎么样怪罪。如果他真的要走,而你也留不住,就干脆点,让他把手头上他 follow up 的事情解决 + train up 新人,就可以让他走了,当然如果你要表达你的不悦,你可以选择不帮他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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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0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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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 A 提早一个月离开是吗?
我觉得出来做生意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最重要的是怎么样解决,而不是怎么样 ...
r0y 发表于 22-1-2010 02:44 PM
说得好~~
其实做生意嘛~~
总也难免遇上员工要离开没有给足够的时间通知的~~
这很平常~~
楼主的partner并没有什么错的~~
换个角度来说~~
如果是你的好朋友来跟你打工~~
要出去创业而没有给足够的时间通知~~
你能怎样?跟你的好朋友翻脸?~~
你会为了跟partner交待而跟一个认识多年且曾在工作帮忙到你的好朋友翻脸?~~
别忘记他也帮了你不少(你说过他工作很勤力)~~
感觉你有点无情~~
(虽然说做生意无情会比较容易成功)
既然你的员工在工作时很帮到你~~
何必为了半个月的通知而翻脸~~
如果因为这样他去外面唱衰你更加不划算~~
而你的partnet也跟你合作三年都很好~~
你却因为这点事不高兴又何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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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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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你的partner和A有什么关系,也不管你的partner和A的生意有什么关系。。
问题是A没有给一个月的通知就像走。
如过要根据公司的条例(如果你公司有文明规定):
》》做少几天,在薪水那边扣或A需要赔偿。
如果不想大家抓烂脸:
》》允许A走,但是手头上的工一定要做完和交代清楚。要A在短时间教新人看来也是不可能的。
我建议大家好来好去。。只要A没留手尾,就让他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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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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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ousseyang 于 26-1-2010 04:20 PM 编辑
个人要投资什么行业,那个是他个人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他个人的眼光,只要不是用到大家公司的钱,就不算犯法,总体来说,那个行为是没有错的。Lz不爽可能是伙伴没有摇他入股,或者没有告诉他有这盘新生意,可能好像心里学上所讲的妒嫉等等。(哈哈,不好意思,个人意见,可能有用错词,不要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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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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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ousseyang 于 26-1-2010 04:20 PM 编辑
个人要投资什么行业,那个是他个人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他个人的眼光,只要不是用到大家公司的钱,就不算犯法,总体来说,那个行为是没有错的。Lz不爽可能是伙伴没有摇他入股,或者没有告诉他有这盘新生意,可能好像心里学上所讲的妒嫉等等。(哈哈,不好意思,个人意见,可能有用错词,不要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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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0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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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您说到他有告诉您他会去搞他的饮食生意,也还尚有通知(因为我遇过一些人是没有通知就走的)
只是你不爽他并没有一个月通知您,和不爽你的伙伴通知
如果您不是因为要他赔钱的关系的话,那就好来好去
叫他交代所有东西,就走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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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0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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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是有的。。只是如果你觉得对罢了。。
没有对错的。。只有知道和不知道罢了。。
先不讲条列的问题。。。
就讲。。尴尬。。。
为什么他会觉得尴尬???
你认识他多久了??三年??
你会对你的女朋友/家人尴尬吗?
如果会。。你是拿你女朋友/家人/生意来玩命吗???
我不是挑泼离间。。。这是很直接的。。。
而且不是只是你。。。很多我们华人都是酱。。不是只是在生意上。。很多方面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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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0 04: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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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穿了,楼主是眼红。觉得你的partner有好的空头没有预你一份,觉得不爽。
做生意本来就是为了赚钱,如果有本事一个人吃下一个大饼,有谁会愿意找别人一起来平分掉自己的利益?他没找你合股新生意一定有他的理由,可能是觉得如果连你也来搞新生意,没人专心搞好旧有的生意;也可能是partner够了,无谓再找多一个人来分薄利润。做生意不是越多partners就越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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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0 05: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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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是你的员工,就错了,如果你公司有订一个月前通知的规矩...
但有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得,毕竟他帮你们那么多,叫他写封辞职信就好啦,一不一个月看你的...
最好你partner有新生意了还顾好和你的生意就可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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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010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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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商场上本来就是将的。
你有本事你就赚,
不能说你有本事,为了友情,就放弃眼前的机会。
只要不是伤天害理,草荐人命的事,我认为都是没有错的
大家都是要赚得,自己创一番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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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0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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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过一句话,
伤害企业最大的不是没留住人才,
而是留住了没有心留下的人才。
因为留住没有心留下来的员工,会导致很多原因。
例如:
1。对别的员工散播对公司的不满,影响其他员工的士气和忠诚度。
2。心已不在,做什么都不起劲,影响业绩。
3。临走前什么架子都出来,跟一向来看不惯的同事直接翻脸,或偷公司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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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0 07: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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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010 0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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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为了小事坏了大事。
口头上通知也可以是合法的。你可以叫你的文员准备一份已收到离职通知并接受的信,你签名,cc你的partner initial,单方备份就可以了。
partner 有康头都不通知一下,是人都会不爽。可能他有他的原因,不妨以大方的心态去探讨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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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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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PARTNER根本没有尊重你,没有把你放在眼里,根本没有顾及你的感受。A跑去哪里对你的partner来说都有利益,这间公司正在赚钱,另外在外面多开一条水喉赚钱。
如果每个股东挖自己公司的人才出去做别的生意的话,你认为这间公司会倒吗?人才都被挖光了,剩下的都是龟蛋。。。所以这种行为很自私,很要不得。
我朋友之前的公司也是发生这样的问题,到最后公司倒了。。员工和salesman都站在他那边,最后还在外面开公司把顾客移走,后来朋友都没得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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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2010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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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PARTNER根本没有尊重你,没有把你放在眼里,根本没有顾及你的感受。A跑去哪里对你的partner来说都有利益 ...
f1team 发表于 9-2-2010 06:34 PM
你是真的看到问题所在, 谢谢你. 有的人就是这样, 3年多的PARTNER也一样这样撬起. 人情冷暖, 只有自己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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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10 10: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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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错说不准的,法律上,他没错;情理上,自己良心懂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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