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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xyz

聘请合约重要吗?蒙查查的人还不快点进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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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6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xyz 于 27-3-2006 02:01 PM 发表
幸好有包交通和住宿,但吃就不便宜咯。。。。。生活水准跟PJ的差不多?简直是痴人说梦话,骗你们不会算兑换汇率吗?

可以透露一下是什么公司吗?或者什么行业也好,起码提醒一下其他网友,别像你这样廉价被卖猪 ...


是做ERP 的,软件公司。那间公司是要bond contract 及在新加坡受训三个月的。现在还在大量录取人。在kelana square。

我现在的收入连一个general clerk 都不如。他们现在的新家坡的公司不请人了,全部要以这种方式请人。

最令我发怒的是,那个management 的人还和另一个新加坡员工说还要继续以training 的名堂来请更多的马来西亚人来follow SG 的 project。还边说边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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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3-2006 04: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夭寿,这样骗廉价猪仔到新加坡帮他们卖命,你们真的要小心这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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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3-2006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ciece 于 27-3-2006 02:19 PM 发表
我身边有的朋友在签了主合约(有正、副本)的情况下,不久后公司要求签附属合同(只有正本,且公司保存),这个附属合同是否有效?!

做sales的工作,在劳工法内是否有工作时间的规定?!

你的朋友有权向公司要求签署合约的正本,不是副本,合约上必须有双方的 original 签名。

任何合约只要签了名就生效了,这包括签附属合同。

如果你是被逼签署附属合同,而且合同条例很不利雇员,可以立刻到劳工局投诉 (provided 你的朋友是受劳工局保护)。

劳工法令规定一个星期不能工作超过 48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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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6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 Appointment Letter 注明 resignation notice 是三个月,我知道根据 Labour Law 是一个月而已。

我的职位不高,我又只工作了一年多,而且据我所知全公司只有我一人须三个月 notice,其他人一律 1 month notice

可以挑战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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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3-2006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的薪水有没有超过RM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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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6 06: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xyz 于 27-3-2006 05:40 PM 发表
请问,你的薪水有没有超过RM1500?


你问我啊?超过了咧,劳工法令不 cover 我吗?
还有什么其它什么法律可以 protect 打工一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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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06 10: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xyz 于 27-3-2006 04:53 PM 发表
真夭寿,这样骗廉价猪仔到新加坡帮他们卖命,你们真的要小心这间公司。


没办法,卖身了,身不由己呀。。。 我新加坡的同事被绑三年,这才可怜,一些还拿lower market 的价钱。

要在新加坡找工,就 要找有规模的,很多小型的几个月就倒闭,结果薪水要花上半年才追得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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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3-2006 08: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nC 于 27-3-2006 06:37 PM 发表
你问我啊?超过了咧,劳工法令不 cover 我吗?
还有什么其它什么法律可以 protect 打工一族吗

超过了RM1500,你就不受劳工法令保护了,一切依照合约进行。

我之前有提过的,请参考之前的分享,这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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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3-2006 09: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上班9个月了,你们所说的Letter,我到现在一封Letter都没拿到。。。。酱老板不是能说什么就什么了?

怎么办?

[ 本帖最后由 dreamer_adrian 于 28-3-2006 09:18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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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3-2006 03: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要向老板讨了,不然有事起来,你又没有白纸黑字来证明,很吃亏的,如果老板无良,给人家宰了你也不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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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06 10: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被comfilm过后没有给一个月通知而走人,后果如何? 不能在同行工作? 不能再找什么什么的工作? 或者其它 ? 不赔钱而走人呢? 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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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3-2006 09: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很小吧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给人家知道你不照规矩做事,对你的前途影响很大,尤其是同行的,人家也不会想聘用像这样不负责任,没有担待的员工。

当然,如果你不是什么重要职员,很多时候公司都会放过你的,最多骂骂你而已。但如果你太过分,老板超不爽,就可能来个杀一儆百教训你,所谓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嘛。我朋友的公司就曾经这样惩罚逃掉的员工,到最后还不是乖乖赔钱。

合约已经签了,你就要照着合约的规矩走,不遵守规矩就要付出代价,就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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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09: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xyz 于 30-3-2006 09:23 AM 发表
这个世界很小吧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给人家知道你不照规矩做事,对你的前途影响很大,尤其是同行的,人家也不会想聘用像这样不负责任,没有担待的员工。

当然,如果你不是什么重要职员,很多时候公 ...



如果我没有签合约,代表我能随时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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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09: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合约里,有注明两年内。。你不能进一些公司。。。
我不能挑战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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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3-2006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reamer_adrian 于 30-3-2006 09:25 AM 发表
如果我没有签合约,代表我能随时走人?

如果跟公司关系不错,不妨给个通知,让公司找人代替你,大家好聚好散。

没有签合约不代表你能为所欲为,只要公司能证明你是公司员工,你也必须遵照劳工法令,例如发薪时你有签收,或者有银行过账证明,公司帮你缴交公积金、Socso 和 income tax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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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3-2006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莞妮 于 30-3-2006 09:36 AM 发表
如果合约里,有注明两年内。。你不能进一些公司。。。
我不能挑战这一点吗?

可以挑战,如果你只是靠这行吃饭,这是你唯一的专长,不能到同行工作就是断了你的米粮,这是可以请律师上法庭挑战,只是需要花钱,案子也可能拖个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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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xyz 于 30-3-2006 09:23 AM 发表
这个世界很小吧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给人家知道你不照规矩做事,对你的前途影响很大,尤其是同行的,人家也不会想聘用像这样不负责任,没有担待的员工。

当然,如果你不是什么重要职员,很多时候公 ...


听说马来西亚实行黑名单制度了? 我的老板跟我说如果不规矩的走人,会被列入劳工部黑名单的. 然后没有一间公司会愿意雇用你或者劳工部不批准你在那边上班. 是不是真的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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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间公司做了5个月,现在还在试用期,合约注明我离职需要给1个月的notice.为什么他给的notice period 这么长?我还不是正式员工呢。听说我的公司的正式员工需要给3个月的notice.我想辞职,但想到丢了信后还要等1个月才可以走人就... 哎, 还要看老板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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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06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cekimo 于 30-3-2006 12:34 PM 发表
我在这间公司做了5个月,现在还在试用期,合约注明我离职需要给1个月的notice.为什么他给的notice period 这么长?我还不是正式员工呢。听说我的公司的正式员工需要给3个月的notice.我想辞职,但想到丢了信后还要 ...



是酱的啊。。
我以前After Training后就辞职,老伴没有怎样,还开开心心做完最后一个月才走人。。。。还有Fairwell一餐。。。回家路上(从KL 回JB)还接到老板的短讯。。“Thanks for you wonderful help for the past few month, hope u enjoy your other journey.”
看了还几感动

大家好来好去比较好。。

[ 本帖最后由 dreamer_adrian 于 30-3-2006 01:0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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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3-2006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ing82 于 30-3-2006 11:37 AM 发表
听说马来西亚实行黑名单制度了? 我的老板跟我说如果不规矩的走人,会被列入劳工部黑名单的. 然后没有一间公司会愿意雇用你或者劳工部不批准你在那边上班. 是不是真的会这样?

黑名单的事我不是很清楚,应该是有雇主向劳工局投诉吧。Anyway,如果新公司不知道你的“历史”,他们也没有向劳工局查询,就没有所谓的批不批准的事情。

某些行业是很小的,我就知道有个员工很过分,他跑掉的时候公司气得向同行放风声,全面封杀那个员工,没有人敢请他,宁放过,也不请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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