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和殺生同罪嗎?
作者 釋從信尊者(摘至我從迷信出走)
如果為了吃魚和肉,請別人殺生或自手殺,肉食便和殺生同罪,因為
教殺和自手殺同樣犯了殺生罪。如果為了吃魚吃肉,所吃之肉不見為
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只是無生命而可食用的物質,吃三
淨肉沒有殺生過,和殺生不同罪,不可一概而論,誤認為肉食便和殺
生同罪。
但有說,如果沒有人肉食,便不會有人殺生,因為有人肉食,所以才
有人為其殺生,殺生人是為吃肉人而殺,是為吃肉人工作,因此認為
:凡是肉食和殺生同罪。
這是混淆是非草率入人於罪的說法。如果肉食和殺生同罪,有很多類
似的事例,應也都同罪,我們從類似事例可見是非的端倪。
一者,飲食衣服醫藥日用品是我們生活的必需品,因此有商人走私外
貨來供應我們的需求。如果說沒有人需要生活用品,便不會有人走私
外貨,因為有人需要使用生活用品,所以才有商人為其走私貨物,走
私人是為使用人而走私,是為使用人工作,因此認為:凡是使用飲食
衣服醫藥日用品的人都和走私同罪。
這是混淆是非強入人於罪的說法,為什麼呢?走私人看準消費市場的
需求,為貪圖厚利而走私,並非日用品使用人請他走私,使用人萬一
買到走私貨也不會和走私人同罪,何況一般人使用正常交易而得的生
活用品,怎會和走私人同罪呢?又若有使用人請走私人為其走私貨物
,也只是彼人和走私人有同罪之嫌,一般人使用生活用品和走私毫不
相干,何辜而入於同罪呢?
同理,由此而可知,殺生人看準消費市場的需求,為圖己利而殺生,
並非吃肉人請他殺生,吃肉人萬一買到非淨肉也不會和殺生人同罪,
因為無殺心便無罪,何況一般人食用正常交易而得的死魚死肉,怎會
和殺生人同罪呢?又若有吃肉人請殺生人為其殺生,也只是彼人和殺
生人同罪,一般食用三淨肉的人和殺生毫不相干,何辜而入於同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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