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eckhamwai23 于 7-5-2012 05:29 PM 编辑
赛会棋规和简章
-每支参赛队伍必须在参赛表格填好队员之排号,队长必须是一号队员,接下来就是二号及三号队员。 -3位队员必须在每一轮比赛固定自己的排号。若裁判发现有关棋士擅自轮换座位,该台直接判负。
比赛规则: 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棋规。
比赛制度: 采用5+2积分淘汰比赛制度。
电脑排阵: 依照参赛队伍编号,由电脑软件排阵。
代表缺席: 比赛开始後,如有参赛者迟到10分钟将被判负。无故缺席一轮就当弃权论。 棋手责任: 赛完一局後,胜者负责向竞赛组报告成绩,负者负责摆好棋子。 赛后双方不得在赛场拆棋,违者记犯规1次。 遵守赛会规章,发生争执时必须服从裁判之判决,不得异议。 比赛用时: 包干制,每方各有20分钟自由用时,超时判负。 先后手制度 : -抽得先手的队伍就代表一号棋士和三号棋士使用红棋,二号棋手使用黑棋。 -抽得后手的队伍就代表一号棋士和三号棋士使用黑棋,二号棋手使用红棋。 计分方式 : 计算成绩先计场分,两者相同则采用胜者为胜制。 若三队以上场分相同,四强队伍为先,其余则以行为犯规次数比较, 如犯规次数相等则依照以下决定排名方案: (1)台分(7轮总台分)(2)中间对手分 (3)对手分 (4)后手得分 *一切分数计算以电脑软件显示为准。
场分计算 : 三台赢 = 胜 = 场分得1分 两台赢一台输 = 胜 = 场分得1分 一台赢两台输 = 负 = 场分得0分 三台输 = 负 = 场分得0分 一台赢一台输一台和 = 和 = 场分得0.5分 三台和 = 和 = 场分得0.5分
四强淘汰赛 : 赛完5轮后,排名前四将晋级四强。 淘汰赛配对原则:1 vs 4,2 vs 3。若1对过4,则对3。
若3亦对过,除非2与4不曾相对,否则不改配对原则。 淘汰赛先平衡先后手,若两队先手后一致,则以排名前者为先。 胜利队伍晋级决赛争冠亚军,四强败部队将归大队争夺季军。 淘汰赛若出现和棋状况,以下就是分出胜负之方案:
1)一台赢一台输一台和 –第一台胜方胜出(若第一台和棋就看第二台成绩) 2)三台和 – 后手方胜出
上诉委员会:吉隆坡象棋公会或其中有出席赛会的三位裁判。
上诉方式:必须在棋赛完毕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上诉,上诉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并作出裁决。 上诉委员会之裁决为最後裁决,不得异议。 其他:本简章如有未尽善之处,赛会筹委会有权增册更改,不得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