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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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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okie2009 于 29-1-2009 12:41 PM 发表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不需耍双方的签名?我的朋友和丈夫分开了三年,可是还不清楚自己是否己经离婚了
有没有在法庭,被法官宣布正式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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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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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请问。。 律师该到哪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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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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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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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法岚芯肆壹柒 于 29-1-2009 12:18 PM 发表
之前有个朋友是巴生人,单发方面提出离婚,3000 有得找。。
娃娃,问题解决不到吗?真的要离婚了哦?
这个可能性可以高达90%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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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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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晴天云子 于 29-1-2009 02:15 PM 发表
娃娃,是你要离婚的,还是帮朋友问的?
很不幸滴。。 素娃娃偶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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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5: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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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笨娃娃 于 29-1-2009 04:20 PM 发表
很不幸滴。。 素娃娃偶本人
娃娃,要坚强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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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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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6: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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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CRX 的帖子
不好意思 我耍问的问题是我的朋友(女方)不知道她的丈夫有没有单方面申请离婚。
她的丈夫有外遇,还有一个私生子。
她没有钱找律师,而且到现在还不太想出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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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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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0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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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0: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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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petition咯~~单方面的话就要serve给对方咯。
你的情况可能要双方面~~但是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一对夫妻的缘分是不容易修来的涅。离婚后,孩子怎么办?想清楚哦~~~
双方面,petition进去排期审讯。审讯的时候,法官会决定抚养权,赡养费等等问题。不过,通常都是perintah seperti dipohon的啦~~所以你们petition的时候要和律师商量好好~~
然后就拿Decree Nisi~~~三个月时间没有反对和反悔的话就absolute了~~~
大概大概是酱~~不懂程序上有什么遗漏~~~
收费就看律师咯
2000-5000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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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0: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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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楼主的帖,我相信如果楼主单方面申请离婚的话应该是不会被批准的。现阶段只有双方都同意离婚,才能够被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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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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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isneymm 于 29-1-2009 05:03 PM 发表
娃娃,要坚强哦!!
娃娃会加油滴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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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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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iyet 于 29-1-2009 10:37 PM 发表
首先要petition咯~~单方面的话就要serve给对方咯。
你的情况可能要双方面~~但是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一对夫妻的缘分是不容易修来的涅。离婚后,孩子怎么办?想清楚哦~~~
双方面,petition进去排期审讯。审讯的时 ...
什么素petiotion跟 perintah seperti dipohon 还有 Decree Nisi
为什么说偶滴情况必须要双方面呢?
离婚都好贵噢 素不素不管怎样都一定要请律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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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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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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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笨娃娃 的帖子
在马来西亚,根据法律,是不能随便离婚的。除非夫妻双方都自愿同意,不然就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才能够离婚。如下:
根据1976年婚姻法令,第51条,如果夫妻之间的某一方皈依回教,另一方能够提出离婚。
第52条,法庭能够在双方同意之下宣布夫妻离婚。
第54条,夫妻能够在婚姻破裂之下离婚,又分成:
a)丈夫通奸
b)提出离婚的一方无法接受与伴侣一起继续生活
c)提出离婚的一方被伴侣遗弃了两年
d)夫妻已经分居两年
如果你要离婚,只能够选第5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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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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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我、非常了解你的心情!
今天,我到jpn penceraian Johor去了,填了表格,他说在半年内会寄信给我们双方,会要求counseling,要我依照到时候的日子去。过后,他说要找律师,如果是政府的也有,他会给我地址去找,不过价钱我就不懂多少!因为,养孩子已经很辛苦了,我真的请不起律师!
现在我烦的是钱,还有孩子!他,不会也没能力跟我争抚养权,可是孩子是我这1辈子的包袱了!如果可以,谁想要离婚,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跟他再生活下去了!
现在,我只能等政府的信,虽然是慢,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你也要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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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9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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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unseling也是多此一举,每个人都是想好好了才会去申请离婚的,不过是kaunseling离婚必要的程序。九十巴仙以上的人接受过kaunseling后还是会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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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09 12: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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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09 06: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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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hebestguru 于 29-1-2009 11:28 PM 发表
在马来西亚,根据法律,是不能随便离婚的。除非夫妻双方都自愿同意,不然就必须有充足的理由,才能够离婚。如下:
根据1976年婚姻法令,第51条,如果夫妻之间的某一方皈依回教,另一方能够提出离婚。
第52条,法庭能够在双方同意之下宣布夫妻离婚。
第54条,夫妻能够在婚姻破裂之下离婚,又分成:
a)丈夫通奸
b)提出离婚的一方无法接受与伴侣一起继续生活
c)提出离婚的一方被伴侣遗弃了两年
d)夫妻已经分居两年
如果你要离婚,只能够选第52条
b) 这个有什么特定例子吗? 偶滴Case也可以算素无法接受与伴侣一起继续生活吗?
d) 请问如果之前已经开始分居了可素还没找律师 那这段时间滴分居是否生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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