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在kl 标了一部车,但前车主却去报案说失车,警察将车列入黑名单,所以我到现在一直无法割名,然后我也向银行索取足够的资料证明那部不是失车,而是前车主没供车才被拉去标,但警长却叫我自己搞定,不愿意帮我消案,说我现在的车已经是失车,你驾出去遇到事情你就自己保重,我向标车场和银行投诉,但他们都推卸责任,说标车本来就有这个风险,我们只会出信,但其他你自己解决,我也打听到其实警长只是要吃钱而已,因为你的资料足够的话,警察必须帮你消案,这是他们的责任,
难到我已经有足够的资料,都无法用正路解决吗?难道还要看警长的脸色塞钱给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