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須回大馬投票‧旅居泰新汶不允郵寄選票
(布城21日訊)選舉委員會說,目前住在泰國南部、新加坡、汶萊和加里曼丹的馬來西亞人,若要在第十三屆大選中投票,就必須回國。 選委會秘書拿督卡瑪魯丁說,他們將無法和其他旅居海外的大馬人一樣享有郵寄選民的便利。 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旅居泰國南部的有大馬人分布在陶公府、北大年、也拉、宋卡和沙頓府。 至於旅居海外並已經登記為普通選民的大馬人,除了“缺席選民“(absentee voters)之外,則必須申請郵寄投票的便利。 在填妥表格後,他們可以通過電郵方式致給位於布城的選委會總部upup@spr.gov.my或傳真至603-88811201/1202/1187/1192。 他們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把表格寄至Election Commission of Malaysia,Level4-5,Block C7,Complex C,Federal Administrative Centre,62690Putrajaya(Attn:Overseas Postal Vote Management Unit)。 卡瑪魯丁說,選委會將處理所有的申請,並會通知申請者他們是否符合資格。 他提醒申請者定時到選委會網站審查他們的地位。 國會解散當天截止申請 他指出,郵寄選票的申請截止日期是國會解散當天。換言之,在國會解散日的午夜12時接到的申請,將一律不受理。 至於登記為缺席選民的大馬人,卡瑪魯丁提醒他們在選委會網站更新他們的資料,以方便選委會把包含選票在內的信封寄給他們。 要成為郵寄選民,須符合3個條件,即他必須是合格的選民;在國會或州議會解散前的5年內,須在國內逗留至少30天及住在海外(泰國南部、新加坡、汶萊和加里曼丹除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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