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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意伙伴闹翻的事情(牵涉到大耳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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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3 07: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 是做正行的,而和 B 是捞偏的
两人曾经在某项投资生意一起合作,我们称为“归西投资”
两人分别拿了 50% , 50% 作为股份

但在 2012 年某一日,A 在经过 B 同意拿出了 20% 现金
A 说是在准备投资另一项有联系的生意
A 和 B 都同意了这投资生意,也一样是两人 50%,50%作为股份
在这里我们称为 “剥羊皮投资”

但在 2012 年尾,他们的“归西投资”垮台了
也就是血汗无归了

同时 B 紧急要用到钱了
就要求 A 也解散他们的“剥羊皮投资”
怎知道 A 从来也没头开始这个项目,现金反而去了另一个不关事的东西
B 就告诉说 A 必须在 2013 年 1 月归还剩下的钱
A 当时也同意

2013 年 1 月过去了, A 还是没弄到钱给 B
B 用钱要到心急了,和大耳窿借了笔贷款
大耳窿的贷款是这样, 60k 贷款,但只是取到 48k
但是一个月后必须要还 60k,否则每个月 20% 利息照算
B 就把这个贷款丢给了 A ,就交待 A 必须要还这笔钱

A 拒绝这条条例,因为 A 本来只需要还 B 50K
现在无端端变成 60K,要还的对象还是大耳窿
然而 B 给的理由就是,如果不是因为 A 无法遵守那个承诺,B 是不需要和大耳窿借钱的
所以这个还钱责任在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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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2-2013 07: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 B 是捞偏的, A 有理由相信 B 可能和大耳窿合作敲他一笔
A 也承诺说华人新年前弄到 50K 给 B
所以关于 B 和大耳窿借钱的事情,A 是一概不理

但事情似乎是 B 怎样都是逼着 A 吃下大耳窿这个贷款了
A 担心本身自家和家人安全,担心 B 会做出疯狂的事情
至于多疯狂?肯定是上报纸的

其实 A 和 B 我都认识的,我的立场比较倾向 A
因为我真的认为 B 把和大耳窿借钱的债务丢给 A 也太不应该了
无端端多了 10K 的债务


本帖最后由 eric^zai 于 4-2-2013 07:2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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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3 08: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都非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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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希近平 + 5 你樓上的更非善類,那B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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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3 10: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 借贵利不应该,而 A 承诺过要在一月还钱也没做到。两方面都有一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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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3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大耳隆的利息也真低咯,才20%而已。
千错万错,都是a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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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3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看法是:
以前作了錯事,坏事;现前,未来必须面对各种心惊胆战的麻烦一一大大小小。(何苦呢?)
之前作的无论多小的好事,将来会有快快乐乐的心情来迎接各种顺顺利利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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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3 0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是不讲信用之人,承诺什么都感觉是在拖延时间等跑路,危险程度比B还高,所为就好像臭脚一名,新年前弄到50K才来讲,弄不到是时候给他教训了。

叫B一人退一步,贴多5K,A要为他的食言付出5K代价,60K筹足了。如果新年前承诺的50K也凑不到,那么理所当然他要负责阿隆那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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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3 09: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都不对
新年前A要还B五十千

如果新年前A没有还B五十千的话,那么利息跟着银行跑
每个月+1%

至于B借大耳窿是B自己的问题了,他为什么要选择这种高利息的
为什么不选择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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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2-2013 1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 A 去报警了

以防 B 派人骚扰

好像越搞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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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3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才是不折不扣的臭脚。。
我是B的话,A老早吃子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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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3 12: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跑去报警,A真是典型臭脚,还以为利用警察可以保身,如果B真是有料,A应该很快要面对人生的无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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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3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要么一开始就别答应新年前可以还,现在答应了,10k算很低了,至少阿窿还肯给他被这比账。。
我是B,我也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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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3 10: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脸 发表于 5-2-2013 11:44 PM
A才是不折不扣的臭脚。。
我是B的话,A老早吃子弹了。。

最近很多人“吃花生”,活该者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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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2013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愚见

如果A没痛脚,B的做法就很傲慢。
但问题是一开始骗了伙伴的信任和钱投入个别的项目,已经是商业欺诈案!如果有证据而不单只是口头协议,B可以选择诉讼A,给他一个教训。
后来事情演变成那样,B用这种方式来钳制A是可以理解的,最重要是阿窿接受如此条款。
B这样做很不理智,自己给回痛脚A捉(可能真的没钱了才出此下策)。

A说B跟外人要敲诈他?不要白痴也不要再给烂借口赖帐。B如果有钱周转并不需要如此,可以找定律师收拾收拾A的了。

Lz还side A? 是非不分。的确是A不对,害了人家。
如果一开始坦白另一个项目,或许B都不会投资了。

所以,B应该靠自己,辛苦一点,借也要借回来清了那阿窿帐,把自己的道理拿稳。然后再一条一条慢慢跟A算。黑的还是白的?自己打算。到时我看是A吃不完兜着走。那时候就可以喊100K 200k了,那才是真的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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