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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13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来西亚50年去殖省思(上)

  • 黄进发
  • 2013年10月11日 上午11点16分

【时政】冷眼看螃蟹2.0

印尼开国总统苏卡诺当年谴责马来西亚(马来亚、新加坡与沙巴、砂拉越的合并)为“新殖民地主义”,并且警告沙砂不会因为通过马来西亚取得独立,真正的变化只是殖民地公署(colonial offce)从伦敦迁移到吉隆坡而已。

苏卡诺的反对,既有冷战时代要把西方势力全面驱逐出本区域的意识形态考量,也有印尼本身要建立一个比满者伯夷(Majapahit)更辉煌的区域强权的领土野心。

50年后,苏卡诺的警告是危言耸听,还是先知先觉?

马六甲海峡中心观点

后殖民国家要怎样真正去殖民,而非自觉或不自觉复制殖民统治,让独立变成以内部殖民取代外部殖民的荒谬剧?吊诡的是,关键可能在于承认新建的后殖民国家其实是殖民地政权的继承者,而不是前殖民国家的光复或复辟。

毕竟,殖民主义者在殖民过程中很少会遵守前殖民地的疆土边界。不但印尼因此不是满者伯夷帝国的复辟,就连印度也不是蒙兀儿帝国的复辟。这两个国家都继承了前殖民地宗主国扩张所得的领土。

因为这样,新兴的后殖民国家就不能过度强调或狭隘地诠释前殖民国家作为新国家的核心,进而边缘化新国家的其他社群。事实上,不同社群对殖民地统治的经验不尽相同,甚至可能大相径庭。新国家对本身的历史诠释就必须全面和包容。

从这个角度去看,马来西亚是英属马来亚与婆罗洲的主要继承者(另外两者是新加坡及汶莱,前者有两年光阴是马来西亚一部分,后者则拒绝参与马来西亚),而不是马六甲苏丹国或者其他苏丹国的继承者,因为沙巴和砂拉越连一日都不曾受过马六甲苏丹国的统治。

动辄把马来西亚看成是(或者应该是)马来人去殖民后的民族国家,或者强调伊斯兰教法是马来西亚前殖民时代的法律,其实是一种马六甲海峡中心的视角,把不共享这一部分历史的沙砂视为马来亚的延伸和从属,反映了内部殖民主义的潜意识。

沙巴穆斯林列为马来人?

沙巴州的伊斯兰教教长(Mufti)邦素阿兹嘉化(Bungsu Aziz Jaafar)在最近两个极右派穆斯林团体主办的“马来领导危机”研讨会上,主张把沙巴州的穆斯林变成马来人,一如以马来人自居的半岛爪哇人和武吉斯人般。

他并指责卡达山是杜撰的族群名称,其实就是天主教的杜顺人。这番话在沙巴引起喧然大波,许多人纷纷响应公正党籍兵南邦(Penampang)国会议员达雷尔(Darrel Leiking)的号召,在社交网站表态自己的族群身份。让人玩味的是,非穆斯林土著的反应远比非马来人穆斯林来得激烈。

这一切其实不难理解。东马非穆斯林土著长期以来的怨怼正是,他们虽然是土著,却往往无缘享受土著“特权”(联邦宪法内不含此词),甚至在官僚系统内面对“玻璃天花板”的障碍,除非他们愿意皈依伊斯兰教。

以多元之名行支配之实

独立初年,沙巴基督徒土著领袖唐纳斯蒂芬(Donald Stephens)出任沙巴首任首席部长一年,就被联邦首相东姑逼退,先被调进吉隆坡,再被“放逐”去澳洲出任使节,以便让吉隆坡所属意的穆斯林土著领袖慕斯达化哈伦可以主政沙巴。
等到后者自行其是到吉隆坡不能容忍时,“能屈能伸”的唐纳斯蒂文便被召回来领导新的人民党(Berjaya)以推翻慕斯达化,即便如此,唐纳还是要先改宗变成“Fuad Stephens”,才能重回首长公署。

让沙巴基督徒土著特别感到刺耳的是:沙巴伊斯兰教长所呼吁的“马来化土著”议程,只是明明白白把1963年就开始发生的两步骤“马来人-穆斯林族群扩张”过程,即非穆斯林土著改教变成穆斯林土著,穆斯林土著同化成马来人,以一次性的动作完成。

而马来亚/马来西亚1963年和1965年的国际边界变迁,乃至之后的政治发展,包括“马来人-伊斯兰教徒族群扩张”,都可以从巫统一党独大(1955—1969)、选举性一党制国家(1969—2008)的体制维系角度来分析。

巫统从1948年终结“马来亚联盟”(Malayan Union)确立本身支配性角色开始,便不会允许其权力基础在日后的去殖民、民主化过程受到挑战。概念上,巫统以多数族群的政治代表之姿主导多元族群联盟,以权力分享之名行权力支配之实。

其体制维系工程,分成三个层次:第一是确保多数族群在全国人口中的支配地位(族群比率);第二是确保本党选民在多数族群中的支配地位(选票比率);第三是确保本党选民所选出代表在国会的支配地位(议席比率)。

巫统纳入婆罗洲的盘算

东姑在政权巩固后就兴起了领土野心,但其底线是不动摇本身权力基础。因此,东姑心中的扩张对象是英属婆罗洲,尤其是产油的汶莱,有扩张联邦至南中国海彼岸之意。

根据英国文献,东姑把“婆罗洲的土著族群视之为近似马来人(almost Malays),并相信所有“马来人都应该站在一起”。易言之,巫统肯定相信自己可以代表婆罗洲的土著。

巫统精英早期的如意算盘甚至包括先由汶莱收回砂拉越,再以第十二州的姿态参加马来亚联邦。比较之下,华人占多数的新加坡对于马来亚,却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意”,因为两地合并的结果是华人多过马来人,终结了马来人作为多数族群的支配地位,在第一个层面上威胁到巫统的权力基础。

然而,让新加坡独立后赤化,成为马来亚的古巴,让马来亚在面对马共武装斗争时要腹背受敌,更不划算;因此,在李光耀和英国的压力下,东姑勉为其难接受新加坡,却坚持要英属婆罗洲成为陪嫁丫鬟。

最终,坐在油田上的汶莱苏丹选择继续做英国的保护国,要到1984年才独立,马来亚对此无可奈何。政治上较为落后的沙砂就没有说不的条件,被英国官员送进轿子。

对于“新加坡问题”,巫统的“婆罗洲方案”有两层意义:在“族群比率”上,巫统相信婆罗洲的非华人会是马来人/巫统的自然盟友;在“议席比率”上,巫统权力的下一层保障是联邦国会里,人口较多的新加坡代表权被压缩成15席,而人口较少的沙砂两州却合共有40席。

当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企图在“马来西亚团结机构”(Malaysian Solidarity Convention)的大旗下,建立实质的华裔-婆罗洲同盟来挑战巫统-联盟的统治时,新加坡被逐出联邦正是巫统的理性选项。

早在1950年代垂涎婆罗洲的巫统,当然不允许陪嫁的沙砂跟着新加坡出走。如果沙砂两州留在联邦里却成为新的反对势力大本营,它们的四分之一议席就变成巫统政权的重大威胁,因为在野党只要在半岛赢得三分一强的议席,就可以和婆罗洲政党一起让巫统下野。

沙砂马来人化与马来亚化

巫统的对策就是把它对婆罗洲土著的想象变成真实:马来人化。第一步是确保主政者必须是巫统眼中的“自己人”,即穆斯林土著。在1991年之前,巫统本身虽然不东渡,主导的执政党必须是巫统代理人。

砂拉越首任首长斯蒂文卡龙宁甘(Stephen Kalong Ningkan)是强调州权的伊班人领袖,和唐纳一样被巫统视为眼中钉。一般马来亚人眼中温和中庸的东姑,在动手拔掉斯蒂文时,因为斯蒂文拒绝象唐纳一样投降,东姑不惜宣布在砂拉越实施紧急状态,然后匪夷所思地用联邦国会修改砂拉越州宪法,就是要确保斯蒂文去位,践踏宪法的手段粗糙,象黑帮老大多于所谓国父。

必须强调的是,巫统对东马穆斯林的需要只在于“识别”——区分敌我,不在于虔诚,因此,婆罗洲的穆斯林相当程度上保持英殖民地时代的开放态度。在半岛,穆斯林面对国家机关的社会与宗教监管,什叶派、左派、自由派、女权分子、同性恋乃至重金属摇滚等次文化团体,都会受到打压,以压制穆斯林社群的多元化、分化趋向,以免影响巫统的得票率。这些并没有在东马发生。

巫统在东马的体制维系工作,主要在第一层次的族群扩张和第三层次的选区重划。除了以特权利诱非穆斯林改宗,前者也包括马哈迪为了推倒拜林的沙巴团结党,而不惜推行“M计划”,出卖国家把公民权廉价送给菲律宾和印尼穆斯林,以改变族群结构。后者的成功则凸现在两点上:砂拉越的土保党在31国会议席和71州议席中出战14和35席,接近半数;而巫统则在沙巴和纳闽的26国会议席和60州议席中占15和31席。

巫统“马来化婆罗洲土著”的同时,实际上也在“马来亚化沙巴和砂拉越”。沙砂两州本是族群林立、宗教共存的多极社会,随着巫统定下必须由穆斯林主政的游戏规则,逐渐形成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两大板块。联邦被视为穆斯林的保护者,而捍卫州权反对联邦集权则染上反穆斯林色彩。巫统借此瓦解了沙砂两州脱离联邦的任何潜在威胁,其分而治之的功力,远胜英殖民政府。

沙巴在1963年前国族意识模糊,经过穆斯达化、哈里斯以及1994年等一众巫统首席部长治下的“穆斯林化州民”、“入口外国穆斯林”的政策,以及1985—1994年间被指为偏厚基督徒的团结党统治后,类似马来亚的两极社会雏形已现。

巫统党国的内部殖民史

砂拉越的多极社会虽然弱化,却基本上得以保存,因为主政32年的泰益玛目,并不推动州民的穆斯林化政策。出身穆斯林中少数族群(美拉瑙人)的泰益,显然深知如果州民变成穆斯林,族群认同也会趋向马来人,只会增加马来领袖要取美拉瑙人而代之、乃至巫统入砂的风险。

从去殖民的脉络去看,巫统、国阵精英口中的“定期存款”,其实就是50年前“殖民地公署”从伦敦迁移至吉隆坡后“马来化婆罗洲土著”、“马来亚化婆罗洲”的结果。今天沙砂精英沾沾自喜的“造王者”地位,在吉隆坡权力稳固时不就是“藩属”吗?

马来西亚的50年,其实也是巫统维持与扩充其党国体制的内部殖民史。环视各国的去殖民经验,有所谓“没有独立的去殖民”途径者,意即殖民地通过并入其他国家(强邻甚至殖民地宗主国)而解除其殖民地地位。当年沙砂与新加坡一起所谓“通过马来西亚而独立”正是典型例子之一,于今回首,独立云云。不过是冷战情势下“殖民转手”的包装。

而从去殖民的角度检视,最荒谬的角色莫过于泰益。直到近年来其家族搜括民脂民膏太甚引起民怨之前,许多砂拉越人其实视泰益为成功挡住巫统入砂、进一步“马来亚化”砂拉越的英雄,以“内部殖民地体制”的受益者取得“抗殖民”的政党性。

泰益仿佛是小蒙固王、小苏丹阿布巴卡;然而,蒙固和苏丹阿布巴卡让暹罗、柔佛免予被殖民不止因为和殖民地强权较好,也同时因为现代化强化国力;而泰益的治砂之道,却是让砂州持续贫困,以便容易买票。

待续

黄进发是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比较民主化博士,曾任私立大学讲师,目前是槟城研究院全职研究员。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4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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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3 08: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夏雪宜 发表于 17-10-2013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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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50年去殖省思(下)

  • 黄进发
  • 2013年10月14日 中午12点39分

【时政】冷眼看螃蟹2.0
两种反殖民论述
反殖民、去殖民论述,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第一类基于民族认同,必须反抗殖民统治,因为殖民统治者“非我族类”,族裔、宗教、语言或文化上是“外来政权”,对殖民地人民剥削与歧视,没有在地化的可能,只能驱离。这类反殖论述是世界主流,在亚非到处可见。
第二类强调代表性,基本价值是代议民主,殖民地统治者与殖民地人民可能同文同种,招致反对的原因只是因为殖民地人民没有办法主宰本身命运,因而“无代表就无税赋”。这种反殖/去殖运动的代表当然就是美国,也只出现在类似美国的垦殖民殖民地(settler colonies)。
第二类反殖运动的目标几乎必然是政权的民主化,对有公民身份者而言,出现内部殖民的可能性不高;比较之下,第一类反殖运动的危险,就在于未必能完成甚至开始民主化,只是以“自己人专政”取代“外来政权”而已,内部殖民的可能自不待言。
马来西亚的反殖民运动、论述基本上属于第一类,唯一的例外是砂拉越在1946年—1951年的“反割让运动”(anti-cession movement)。当时,马来人和伊班人反对第三代白人拉惹把砂拉越王国交给大英帝国,成为后者的殖民地。
一位马来少年志士罗斯里多比(Rosli Dhobi)甚至在1949年行刺第二任英国总督邓肯斯图尔特(Duncan Sterward),在第二年以不足18岁之龄被执行死刑。
罗斯里的故事和马来民族主义官方论述其实格格不入:他杀一个大英帝国的白人官僚,只是为了要维护一个白人家族的统治,因为虽然邓肯斯图尔特和砂拉越末代太子安东尼布洛克(Anthony Brooke)同是白人,前者是殖民主义者,后者却是砂拉越人,因此国族认同是跨越人种的,反殖的深层价值是代表性,虽然砂拉越王国说不上什么民主国家。
沙砂双重内部殖民
吉隆坡对沙砂的50年内部殖民统治,所产生的沙砂反联邦/反马来亚/反殖论述,基本上强调民族主义,把内部殖民本质化成马来亚人的霸道和贪婪,几乎避而不谈代表、治理等结构/技术面的问题。
许多婆罗洲民族主义者眈眈于寻找马来西亚计划的欺骗、不合理成分,希望能找到理据上国际/国外的司法管道"撤销"马来西亚的存在。他们互相催眠,仿佛沙砂一旦能够取得独立,内部殖民、精英骑劫的问题就会自动消失,沙砂就自动会善用本身资源而走上新加坡或汶莱富裕的道路。
异言之,现有的婆罗洲民族主义论述完全无视,沙砂内部殖民的双重性:不只吉隆坡(国家首都)在内殖沙砂,古晋和亚庇(州首府)也在内殖州内的其他地区。
巴南(Baram)地区要建水坝而征地4000多公顷,为什么这是古晋单方面的决定?当原住民反对时,为什么警察粗暴地镇压?为什么巴南人民对国家机关完全没有一点控制?这不是内部殖民,是什么?
说到最后,沙砂的内外边界根本是殖民统治的产物,并非由下而上形成的政治边界。因为这样,行政区域的规划是从统治者的角度出发,而不是考虑被统治者的需要。
面对沙砂幅员这样辽阔的国度,只谈脱离马来亚的民族自决,而不强调沙砂人民的多元性,不谈内部权力的合理分配,真要独立了,这些民族主义者难道不会持续、加剧沙砂的内部殖民吗?
沙砂推行联邦分权制
马来西亚的下一个五十年,如果不要延续沙砂双重内部殖民的悲剧,不但需要终结巫统的一党独大,还要确保没有任何政党能够继承巫统的位置;而这反过来要终结沙砂的“造王者”地位,让沙砂的统治精英不能借着“定存”议席,换取吉隆坡统治精英赏赐“藩属”地位。
然而,沙砂的“藩王”,之所以能为巫统长期所控制,也恰恰在于因为沙砂内部的宗教裂缝(尽管其社交关系远比马来亚和谐),可以拉一方打一方。然而,经过吉隆坡50年的分而治之,沙砂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土著要如何真诚合作?
这两个变化--不让沙砂精英以藩王之姿鱼肉本身人民,让沙砂人民终结宗教分裂--基本上指向同一个方向:沙砂两州内部的分权。权力下放,则统治精英就越容易受民众控制,至少在民怨暴起时比较容易被推翻;权力下放,各族群有本身的地盘,州首府权力弱化,谁主政州首府就不那么重要,跨宗教团结来反抗任何来自吉隆坡的剥削、边缘化才有可能。
在这一点上,瑞士建国的成功或许成为参照。瑞士北邻德国,本来是神圣罗马帝国一部分,并以德语人数占多数;东邻法国;南邻意大利。在欧洲近代史的脉络里,瑞士其实夹在法德两强当中。如果德语系或法语系瑞士人想要借住德法势力支配邻居,瑞士早就不存在。
瑞士不是没有发生过内战,但是,瑞士最后选择的道路是把权力放在各省,因为谁也不威胁谁,大家因而得以团结一致,没有因为四种语言或者两个宗派(天主教、新教)而分裂瓦解。
沙砂分权的最彻底形式就是在向中央要求更多权力后,把本身联邦化,按照族群分布重划省份边界,建立民选的第三层级政府,把土地、土著习俗等权力转移到省政府,甚至让省政府分配资源保存土著语言和文化。
砂拉越现有最大的省份加帛(Kapit)比整个彭亨州还大,沙巴现有最大省份山打根比两个登嘉楼州还大,从地理上去看,权力全面下放完全有合理依据。沙砂两州联邦化后,马来西亚联邦就是马来亚十一个州、砂拉越联邦、沙巴联邦组成,沙砂两州的特别地位也就自然受到保障。
完结
点击:马来西亚50年去殖省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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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发是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比较民主化博士,曾任私立大学讲师,目前是槟城研究院全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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