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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ZET

香港 -- 佔中開席  促人大撤回決定 重啟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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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4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10_01 发表于 28-9-2014 03:52 PM
我不是反中人士,但 97之前說好香港會有民主的承諾應該要遵守的,不然跟 Hitler 有甚麼差別?

香港要比97回归之前民主的多,香港泛民派也不反对这一点的,问题是香港没有考虑到中国因素,民主进程的步伐太快了,搞不好香港的中产阶级要受到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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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咯,就好像以前港督一样,是香港人民一人一票选出来的.
现在香港人要求和以前一样,一人一票选港督出来,没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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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蓝丝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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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想问问挺香港占中那些崽子...民主可以当饭吃吗...民主可以当钱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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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五毛”!你拉倒吧!这活儿劳民伤财,害人害己,还会殃及全家!如果你真的为生活所迫就改改行,那样,钱不会比这少拿。因为天灭中共,天佑中华,善恶必报,弃恶从善定有好报答。啊,可怜的“五毛”!你拉倒吧!为了保命,你快拉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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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c18 + 1 天灭灿共!灿共倒台又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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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国两制新白皮书已出炉了;基本上这是“基本法”的修订本;新白皮书增加许多条例....
在下列情况下;中央政府可直接插手干预..香港的行政权:
(1)香港特区政府若无法有效管理特区及执行特区政府的任务之时.
(2)香港警察部队無法维持香港社会的稳定;以及有效执行警察任务的时候。
(3)外国势力渗透与干扰香港事务;或进行颠覆政权活动之时。
(4)凡是涉及国家防卫安全;主权领土完整之案件;必须交由中央政府处理。
(5)  中国中央政府同时具备权力将涉及国家防卫安全;主权领土完整之涉案者;转移至中国境内法院审理。


香港警察不得不狠----否则解放军及武警必会趁机进入香港;协助香港警察维持社会稳定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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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选选选选你的大头鬼!之前的港督是港民选出来吗?可怜的愤青...无知到如此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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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3: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马国愤青;你们行行好将自己的嘴巴洗干净一点....
马国的问题一搂搂;你们置之不理....香港与中央之事与你们無关;何必狗捉耗子;多管闲事?
马国政府不会奖赏愤青;香港暴民也不感激你们...两头不到岸;你们好比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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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03: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唤中共开放边界,让我威武的城管赴港清除阴蒂遗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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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29-9-2014 01:13 AM
是咯,就好像以前港督一样,是香港人民一人一票选出来的.
现在香港人要求和以前一样,一人一票选港督出来,没有 ...

港督何时由香港人一人一票选出过?你拿的出证据来支持你的话吗?真是说谎和吃饭一样没分别。

港人要求和以前一样的话,那么特首就该像港督一样是中央委派。 本帖最后由 逆◥★◤风 于 29-9-2014 10:3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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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mrddecade 发表于 29-9-2014 01:13 AM
是咯,就好像以前港督一样,是香港人民一人一票选出来的.
现在香港人要求和以前一样,一人一票选港督出来,没有 ...

你根本就了解香港,香港从来都没选举过港督,港督是英国委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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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香港教师转发下文:
我是一名中學生家長,一向對香港的政治局面不設立埸,好讓孩子獨立思考。
早幾日我尊重了兒子的決定簽署了家長同意書,給兒子26号罷課及參加由某組織舉辦的和平集會,因為我知道集會是和平,而且主辦單位亦宣稱和平及會有授課。
但惡夢由晚上開始,在電視中報導主辨單位突然叫學生衝擊公民廣場,在電視上驚嚇見倒有人爬上三米高的圍墻,推倒鐵馬,那時我不斷致電兒子也不能駁通,那種觸目驚心到今天也未能平伏,到午夜終於找到兒子,幸好他在衝擊公民廣場時已決定不參予。
兒子回家了,他主動向我說:
[我感覺到自己被騙了,一切和平表達意見都是假的,主辦單位只是利用學生的名義做佔中的第一步,教唆我們整班學生與警察對抗,明明開始集會時是和平合法的,我肯定警察沒有任何阻止集會的行為,但最後,爬牆進入公民廣場,非法進入一個不屬於我們集會的地方,用暴力損壞設施,用暴力與警察抗爭,我當時真呆著了,難道這樣非法闖入公民廣場,舉起雙手就等於沒犯法嗎?明明是集會人士先不依規舉,一句衝就不顧我們安全去闖就正確嗎?最後我選擇了不再參與此集會離開.]
聽完這番說話,我真的如釋重負,由擔心轉為開心,我一直訓練他獨立思考得到了成果。集會目的和結果根本就完全冇關,用犯法的行為去發表自己的意見會成為一件正義的事嗎?不知道有多少學生家長像我一樣因為相信是這是和平集會而同意子女參加或親身參與呢?我相信大家看著電視直播,是能夠認清事實的真相.
辛苦了各位參與的同學及警察的勞力了,希望大家看清楚這個集會的發起目的和結果,不再被他人利用,亦祝褔被捕的學生獲釋,我相信他們是無辜,是被唆擺才做出昨晚的違法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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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du111 发表于 28-9-2014 08:44 AM
一位网友将香港警察抓捕香港罢课学生领袖黄之锋时的视频传到Facebook上,港警之狠引起人们的一片愤怒指责声 ...

一位香港教师转发下文:

我是一名中學生家長,一向對香港的政治局面不設立埸,好讓孩子獨立思考。

早幾日我尊重了兒子的決定簽署了家長同意書,給兒子26号罷課及參加由某組織舉辦的和平集會,因為我知道集會是和平,而且主辦單位亦宣稱和平及會有授課。

但惡夢由晚上開始,在電視中報導主辨單位突然叫學生衝擊公民廣場,在電視上驚嚇見倒有人爬上三米高的圍墻,推倒鐵馬,那時我不斷致電兒子也不能駁通,那種觸目驚心到今天也未能平伏,到午夜終於找到兒子,幸好他在衝擊公民廣場時已決定不參予。

兒子回家了,他主動向我說:




[我感覺到自己被騙了,一切和平表達意見都是假的,主辦單位只是利用學生的名義做佔中的第一步,教唆我們整班學生與警察對抗,明明開始集會時是和平合法的,我肯定警察沒有任何阻止集會的行為,但最後,爬牆進入公民廣場,非法進入一個不屬於我們集會的地方,用暴力損壞設施,用暴力與警察抗爭,我當時真呆著了,難道這樣非法闖入公民廣場,舉起雙手就等於沒犯法嗎?明明是集會人士先不依規舉,一句衝就不顧我們安全去闖就正確嗎?最後我選擇了不再參與此集會離開.]

聽完這番說話,我真的如釋重負,由擔心轉為開心,我一直訓練他獨立思考得到了成果。集會目的和結果根本就完全冇關,用犯法的行為去發表自己的意見會成為一件正義的事嗎?不知道有多少學生家長像我一樣因為相信是這是和平集會而同意子女參加或親身參與呢?我相信大家看著電視直播,是能夠認清事實的真相.

辛苦了各位參與的同學及警察的勞力了,希望大家看清楚這個集會的發起目的和結果,不再被他人利用,亦祝褔被捕的學生獲釋,我相信他們是無辜,是被唆擺才做出昨晚的違法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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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警察跟我国警察还蛮像的
我还以为香港民主是可以和平示威的。
政府不明白打压越大,对抗越大的道理。
其实真不明白中国为何不让港人自己选领导人。 他们要的只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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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2 发表于 29-9-2014 04:06 AM
香港警察跟我国警察还蛮像的
我还以为香港民主是可以和平示威的。
政府不明白打压越大,对抗越大 ...

一位香港教师转发下文:

我是一名中學生家長,一向對香港的政治局面不設立埸,好讓孩子獨立思考。

早幾日我尊重了兒子的決定簽署了家長同意書,給兒子26号罷課及參加由某組織舉辦的和平集會,因為我知道集會是和平,而且主辦單位亦宣稱和平及會有授課。

但惡夢由晚上開始,在電視中報導主辨單位突然叫學生衝擊公民廣場,在電視上驚嚇見倒有人爬上三米高的圍墻,推倒鐵馬,那時我不斷致電兒子也不能駁通,那種觸目驚心到今天也未能平伏,到午夜終於找到兒子,幸好他在衝擊公民廣場時已決定不參予。

兒子回家了,他主動向我說:




[我感覺到自己被騙了,一切和平表達意見都是假的,主辦單位只是利用學生的名義做佔中的第一步,教唆我們整班學生與警察對抗,明明開始集會時是和平合法的,我肯定警察沒有任何阻止集會的行為,但最後,爬牆進入公民廣場,非法進入一個不屬於我們集會的地方,用暴力損壞設施,用暴力與警察抗爭,我當時真呆著了,難道這樣非法闖入公民廣場,舉起雙手就等於沒犯法嗎?明明是集會人士先不依規舉,一句衝就不顧我們安全去闖就正確嗎?最後我選擇了不再參與此集會離開.]

聽完這番說話,我真的如釋重負,由擔心轉為開心,我一直訓練他獨立思考得到了成果。集會目的和結果根本就完全冇關,用犯法的行為去發表自己的意見會成為一件正義的事嗎?不知道有多少學生家長像我一樣因為相信是這是和平集會而同意子女參加或親身參與呢?我相信大家看著電視直播,是能夠認清事實的真相.

辛苦了各位參與的同學及警察的勞力了,希望大家看清楚這個集會的發起目的和結果,不再被他人利用,亦祝褔被捕的學生獲釋,我相信他們是無辜,是被唆擺才做出昨晚的違法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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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H小翼NA 发表于 29-9-2014 12:16 PM
一位香港教师转发下文:我是一名中學生家長,一向對香港的政治局面不設立埸,好讓孩子獨立思考 ...

呵呵,假新闻
我手上有一堆访问是支持占中的,有影视的,你要不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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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格瓦拉的长征 发表于 28-9-2014 05:01 PM
中国拥有香港的主权,主权懂吗,主权: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当 ...

Joint Declara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Question of Hong Kong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The HKSAR will be directly under the authority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of the PRC and will enjoy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except in foreign and defence affairs.


It will be vested with executive, legislative and independent judicial power (including that of final adjudication) and the laws currently in force in Hong Kong will remain basically unchang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 will be composed of local inhabitants but the chief executive will be appointed by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and he will nominate the principal officials. Furthermore the legislature of the HKSAR shall be constituted by elections.



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 is responsible for the maintenance of public order. Military forces sent by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stationed in HKSAR, for the purpose of defence shall not interfere in the internal affairs in the HK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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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ongolia2 发表于 29-9-2014 04:20 AM
呵呵,假新闻
我手上有一堆访问是支持占中的,有影视的,你要不要看?

看啊,多贴点吧,我喜欢看就怕你没有,分分钟打你的脸,贴的都是什么fb啦,bbc啦,港媒啦,台湾的媒体啦你给我贴个尼泊尔的算你厉害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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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罢课表面上是一种行为,但实际上是通过这种行为表达罢课学生对某件事情的态度。本质上和焚烧国旗向政府抗议,或者穿反战标示的衣服参加游行一样,其重点在于参与者的观点,罢课焚旗游行穿衣不过是表达的一种渠道,在这里起到的作用类似于喇叭,能够有效地放大参与者言论的接受范围和感染力,因此罢课这一行为如果放在美国是可以用言论自由的标尺来衡量的。
为了保护种族多样性和言论宽容度,美国大专院校更热衷通过校规对某些被部分学生视作冒犯性和攻击性的言论进行封杀。四百多所美国最大最知名的学校都推行了所谓的“言论规章”(Speech Code),包括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德州大学奥斯丁等世界顶级学府。有的学校直接禁绝一切“让人觉得受冒犯或尊严被侵犯”的言论,有的封杀一切“有损学生整体形象”的言论,在有些学校“极具攻击性、不礼貌的、亵渎的、没品味”的言论均在被禁之列。有些学校连“嘲弄,侮辱和人身攻击”都不允许,像那些试图“挑衅,骚扰,威胁或者伤害”其他学生的言论更是为任何学校所不容。
香港的黄之锋等人显然是学美国学得不到家。正如致电电台某家长所言,不少学生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的,很多学生会干部恰恰用的就是他们试图效仿的美国所不允许的手段,对不热衷政治的学生和系部进行“挑衅骚扰威胁”,他们在运动中诸多攻击特区政府和支持特区政府人士的言论可以说无一不达到了“极具攻击性”,“不礼貌”等标准。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恐怕黄之锋等人早就被学校停学开除了。
其次,美国政府对于学生抗议行为也经常采取暴力镇压的手段。远的如当年的肯特大学枪击案就不说了,就说最近几年的。2009年加州大学因为州政府入不敷出决定增加学费填补亏空,遭到学生们的大规模抗议。数千名学生采取静坐抗议、妨碍交通、劫持教学楼等方式和学校对抗,结果警方在加大戴维斯分校直接抓走51名学生和1名教师,在加大伯克利分校半夜清场逮捕66名学生。
第二天在数千名学生支援被捕学生的集会上,身穿防暴制服的加州警察用警棍和橡胶子弹打伤数十名和平示威者,不少学生送往医院急救。2010年校董会投票增加学费的会场外,校警面对抗议学生甚至拔枪威胁。从2009年末到2011年中,超过700名学生老师因为抗议事件被捕。2008金融危机之后几年,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全美各地,学生和政府之间的暴力冲突屡见不鲜。
不仅在美国,就连香港过去的宗主国英国和亲如兄弟的加拿大也有大量学生因示威和警方发生暴力冲突。2010年英国大学生也因为涨学费的问题和保守党政府爆发冲突,曾有3到5万英国学生涌进伦敦市中心,占领了保守党竞选总部,用鸡蛋,烂水果和灭火器与警方搏斗。警方两度采用围堵的手段来逮捕学生,在围堵过程中一样不给学生提供水和厕纸。
2012年魁北克学生仅仅为了不到4千加元的学费和警方闹得你死我活,数万学生占领了50个街区。在示威中有学生眼睛被打瞎,头盖骨被打裂,数百学生被捕。
可以说像香港罢课这样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示威,在美英加等国恐怕也难逃同样的结局。相比之下,我个人甚至觉得特区政府做的已经是非常文明。
最后,罢课的行为不仅在现实中行不通,法理上也是不应受保护的。言论自由并非绝对。就算是在美国这样非常保护言论自由的国度,法官在分析一个法案是否对言论自由进行侵害的时候,也会充分考虑该言论所应享有的保护程度,以及该法律背后目的的重要性,然后再进行权衡比较得出结论。在考量的过程中,法官会考量“时间、地点和方式”三要素。
按照美国高院的案例法,虽然“学生的宪法权利并没有因为踏入校门而放弃”,但美国宪法“允许公立学校因为学生的不当言论进行规范”,“如果学校出于正当的教学考量认为有必要规范某种言论,那么学校就有权利对此进行管理。”而且,当学生的言论与“文明国家的社会秩序所共有的价值观不符”的时候,学校作为教育者保留了拒绝支持该言论的权利。
罢课是一种发生在以教书育人为主要目的的校园,没有回避正常的授课时间,以全面破坏正常秩序为目的的极端行为。可以说罢课从三要素的角度来看无一可取,完全以破坏教学秩序,侵害其他人正当权益为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不论是私立学校的校董会还是公立学校的教育局都理应享有合法禁止罢课的权利。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相信美国教育主管机关会及早介入,将罢课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而不会像香港当局一样畏首畏尾,任由事态发展到校园之外。
如果美国教育部门真的采取严厉措施制止罢课,罢课学生想打官司也未必有必胜把握。随着美国日趋右转,高院已经逐渐抛弃60年代亲学生的左派立场,开始尊重学校治理校园维护秩序的切实需求。黄之锋如果在美国闹,恐怕打官司也是赢面甚小。
学校乃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充分的言论自由对于一个大学的学术氛围也是不可或缺。但两者并非不能共存,行使个人权利并不一定要以牺牲另一种功效为代价。
办讨论会,发传单,做演讲,搞辩论,乃至和平请愿都是可行的方式,并不需要通过罢课这种极端的类似最后通牒的手段来达到所谓“唤醒民众”的目的。而打电话骚扰,搞站队,分帮派,打压批判等手法更是不可取,再正义的理念通过这些恶劣手段来推广也会失去其应有的价值,何况这些人的荒谬主张。如果这些人追求“国际标准的普选”,那么就理应采取“国际标准的抗争”,并且接受“国际标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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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4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罢课的负面效应,不断浮现。中文大学文学院有学生透过社交网络,指令同学出手迫令几个学系表态支持罢课。讲求自主的校园,竟无不表态的自由。有家长投诉,其应考文凭试的儿子被施压支持罢课,被迫关手机去避静。有学生在社交网站赞好所谓“政改关注组”后,其就读学校名称随即出现在学民思潮的“政改关注组”的学校榜。看来,学生除了“被代表”、“被罢课”,还要承受“被欺凌”“被表态”的无形压力。
学联由本周一起发动罢课,号称当天有1.3万人出席在中文大学百万大道的集会,但据了解百万大道最高容纳量根本不足1万人,专家计算每平方米可容纳人数,认为当日集会人数其实不足4千人。除了吹嘘集会人数,学联头头更演出一幕幕无视法规的行径,继前日在特首办请愿冲撞特首梁振英,昨天又特意在不获警方同意的中环游行。教坏细路(小孩),莫此为甚!
搞手发帖促中大六学系发声
令人侧目的是,学联和学民思潮为鼓动罢课而无所不用其极。早前有人于社交网站发帖指出,中大文学院有六个学系未就罢课发声,“下令”文学院同学要出手。不过,学生Zoey留言指“点解事必要系会出声?一定要组织关注组?大家一定系支持呢个行动咩?”(意为:干嘛什么事都要学系委员会表态?一定要组织“关注组”?大家一定全都支持罢课这个行动吗?——观察者网注)多间大学的学生会都承认,发动罢课前并未充分咨询同学意见,亦有大学生观察到,受到激进组织煽动,部分对政改议题不求甚解的同学因“羊群效应”而盲目附和,即使自己不愿罢课,也不敢发声。结果,全港20万大专生,就这样被十几二十个学生会头头骑劫,轻易“被代表”、“被罢课”了。
要与学联“并肩作战”的学民思潮,宣称已有逾百间中学相继成立“政改关注组”,但关注组的成员原来只是每间学校一两个学生,就这样轻易骑劫了全校成千师生。津中议会主席林日丰在电台节目表示,有学生因在社交网络Facebook对所谓“政改关注组”予以赞好,随即令所读学校名称出现在学民思潮成立的“政改关注组”学校名单上,为此感到愧疚,要向校方求助,获得开解和辅导后才释怀。他说:“不排除学生因而受到压力。”教联会会长黄均瑜表示,这就是政治,学生就是不懂,政治不像同学想象的简单。
家长电台投诉儿子受滋扰
文凭试考生家长卢先生也致电电台表示,儿子受到同学的电话和WhatsApp不断滋扰而感到压力,“特别是本周一学联罢课,同学不断致电要求儿子出席支持,儿子只有关掉手机,躲在睡房避静。”他呼吁社会“还学生一个干净空间,好过动员学生走出来,给予无谓压力”。
学生罢课选错方向
此前,香港学生发展委员会主席谢晓虹坦言,上课是学生的天职,勤力读书,日后学业有成,服务社会基层亦一样好有意义,为何要利用上课时间去抗命?她对学生宁愿选择罢课,选错方向感到可惜。她又说,一位出色的学生领袖,要能带领及让群众清楚理解举办活动的目的和理念,有一份尊重别人的心;能带领群众做到“进可攻退可守”,也要有责任感,学生遇到意外时要负上应有责任甚至辞职,参与活动时能“知所进退,心中有底”,适时退下来。
身为中文大学硕士生的谢晓虹批评,现时校园弥漫一种“强迫行动”,“行动就代表一切”的不良气氛。学生重视朋辈关系,不希望被放在同学的对立面,造成即使有不同声音和意见亦不敢表达,只能放在心中,大专一年级新生要参加迎新营,大专生罢课推动政改就系一个好例子。
点击下一页,查看大公网今日社评《罢课学生已陷违法深渊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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